認真學習貫徹兩項法規 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學習《廉潔自律准則》《黨紀處分條例》)

作者:    發布時間: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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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學習貫徹兩項法規 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學習《廉潔自律准則》《黨紀處分條例》)

李鴻忠

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准則》和《條例》),樹起道德“高線”,劃清紀律“底線”,為全面從嚴治黨立德立規,對於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我們要深刻領會、准確把握、全面貫徹,把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准則》和《條例》體現了新形勢下管黨治黨新要求

《准則》和《條例》體現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科學准確判斷形勢,以巨大的政治勇氣和歷史擔當,向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亮劍,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不斷豐富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探索。《准則》和《條例》立足於這些豐富的實踐基礎,在實踐中總結,在總結中發展。

《准則》和《條例》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治,要害在嚴。“治”和“嚴”都需要一個標准。《准則》和《條例》堅持以黨章為遵循,把黨章中關於對黨員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具體化,形成明確而嚴格的標准。

《准則》和《條例》體現了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紀律挺在前面,決不能搞“違紀都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要麼是好干部,要麼是階下囚”。《准則》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堅持正面倡導,是黨員和領導干部要遵循的“高線”。《條例》刪除了與國家法律重復的79條規定,體現黨規黨紀嚴於法律,突出黨紀特征,為黨組織和黨員劃出不可觸碰的“底線”。

《准則》和《條例》體現了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的要求。修訂后的《准則》和《條例》,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紀法銜接,汲取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把從嚴治黨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推進了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創新。

充分釋放《准則》和《條例》的力量

學習領會要深。《准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看得見、摸得著的高標准。《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紀律”,開列“負面清單”,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准則》和《條例》,樹“高線”、劃“底線”,重自律、強他律,增激勵、牢約束,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對此我們要深刻領會、准確把握。

宣傳教育要實。強化紀律建設,不能搞不教而誅。各級黨委要按照中央、中央紀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抓緊對《准則》和《條例》的宣傳教育進行統籌安排,把《准則》和《條例》納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之中,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校教育課程,納入黨員學習規劃。要不斷改進教育方式,強化教育實效,使《准則》和《條例》真正入腦入心。各級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准則》和《條例》的宣傳力度,掀起學習《准則》和《條例》新高潮。

監督檢查要常。黨內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各級黨委應倍加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制度成果,以貫徹《准則》和《條例》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紀律建設,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要建立常態化的監督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用監督傳導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執紀問責要嚴。積極適應《准則》和《條例》的新變化,堅持把主要精力聚焦到紀律上,從紀律的角度考慮問題,用紀律的手段處理問題,用紀律的方式開展工作。要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防止“破窗效應”。

切實擔當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的政治責任

要擔當組織領導之責。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黨委承擔主體責任。黨委要把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聽取匯報,專題研究部署,切實解決重大問題。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負總責,切實擔負起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領導要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學習貫徹工作。

要擔當撐腰壯膽之責。黨委的重視和支持程度,直接決定著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的力度和實際成效。《准則》和《條例》能否真正落到實處,紀委肩負重要職責。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以貫徹《准則》和《條例》為契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黨委要為紀委執行《准則》和《條例》撐腰壯膽,尤其是要支持紀委開展紀律審查工作,對違反紀律問題要敢於亮丑、敢於亮劍,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要擔當以上率下之責。作為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上,要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做到“四個親自、四個帶頭”,即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違紀案件親自督辦,帶頭學習、帶頭宣講、帶頭遵守、帶頭貫徹《准則》和《條例》,自覺當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的踐行者、引領者。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以自己的模范行動推動學習貫徹《准則》和《條例》的深入。

(作者為湖北省委書記)

(來源:《 人民日報 》20151030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