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五種意識” 提高“五種水平”——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作者:    發布時間: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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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五種意識” 提高“五種水平”

——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陶長海

地方黨委強不強、領導作用發揮得好不好,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全面從嚴治黨的總要求,出台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系列重大舉措,對完善地方黨委工作制度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新修訂出台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我們黨執政治國的重要組織制度,是加強和改進地方黨委工作的新標杆、新規范和新指南,對於指導地方黨委工作開展、規范地方黨委權力運行、提高地方黨委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要學習好貫徹好《條例》並將其作為地方黨委工作的重要遵循。

把握好《條例》的鮮明特點

《條例》緊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既與1996年版的原條例一脈相承,又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特色,我們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握好《條例》的鮮明特點,切實增強學習貫徹《條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一是指導性。《條例》將黨中央關於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新要求貫穿始終,明確提出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和改進黨的地方委員會工作,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促進黨的執政目標的實現”的根本目的,清晰回答了新形勢下地方黨委工作“為了什麼”“要做什麼”“要怎麼做”的問題,起到了思想上定向、工作上導航的作用,對於地方黨委開展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性。

二是規范性。《條例》對地方黨委實施領導提出了明確的規范性要求,突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健全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礎,規范了組織構架和成員配備,完善了決策程序和運行機制,使地方黨委工作有規可循、有章可依,為地方黨委權力規范運行、政治生態良性發展提供了制度規則。

三是針對性。《條例》貫穿著強烈的問題意識、鮮明的問題導向,吸收有效經驗,破除制度障礙,創新方式方法,針對新形勢下地方黨委工作中的問題,對地方黨委組織構成和成員配備、全會決策監督事項與常委會職責規定、黨委專職副書記職責、黨建工作規定等內容作了精准修訂和必要補充,為地方黨委開展工作提供了更具體、准確的制度保障,這不僅體現了共產黨人求真務實的科學態度,也彰顯了與時俱進的執政能力。

四是約束性。《條例》把規矩挺在前面,對地方黨委組織構成、工作職責、組織原則、議事決策程序等作出了硬性規定,對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反對“四風”、踐行“三嚴三實”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地方黨委立起了規矩、拉起了“紅線”,對地方黨委提升干事創業能力、增強依規執政意識有著極強的約束作用。

五是可操作性。《條例》內容實在、要求具體、不虛不空,吸收了有效經驗,創新了方式方法,確立的工作規則符合地方工作所需、符合群眾迫切期盼,很接地氣,為地方黨委開展工作指明了路徑、提供了抓手,有著極強的可操作性。

學好《條例》須增強“五種意識”

政善治,事善能。學習貫徹《條例》,需要切實增強從嚴、規矩、程序、擔當、創新的意識,使《條例》規定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一要增強從嚴意識。《條例》凝聚了眾多智慧,是黨的地方工作經驗的總結,體現了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總要求,我們要認真領會“從嚴”要求,堅持以“從嚴”態度來貫徹,嚴格落實“從嚴”責任。在落實《條例》過程中,既要認真總結本地區加強地方黨委建設的生動實踐和成功經驗,繼承和發揚好的傳統、好的做法,也要對照《條例》的新論述、新標准、新要求,把中央“從嚴”要求真正落實到地方黨委工作各個方面、各個領域。

二要增強規矩意識。欲知平直,則必准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有規矩意識,才能執行好規矩。《條例》為地方黨委工作立規定矩,必須把《條例》挺在前面,時刻繃緊規矩這根弦,准確理解把握《條例》執行的標准和要求,並將其貫穿於謀劃工作、議事決策、監督問責等全過程。

三要增強程序意識。程序的價值在於可以有效制約權力行使的主觀隨意性。《條例》在組織原則、議事決策、監督追責等內容中,明確了工作的基本流程和程序。增強程序意識,必須要牢固樹立、充分尊重、嚴格執行這些程序,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堅決糾正一切不符合程序的行為,堅決維護程序的嚴肅性,讓執行程序成為一種自覺、一種習慣。

四要增強擔當意識。地方黨委作為本地區的領導核心,在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黨的奮斗目標實現上居於關鍵位置、負有重大責任。隻有強化擔當意識,切實把地方黨委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勇於擔當、善於作為,自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才能履行好《條例》規定的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的重大職責。

五要增強創新意識。《條例》確立了地方黨委開展工作的規范和原則,並明確要求結合實際貫徹執行。各個地方的情況千差萬別、不盡相同,實踐中隻有堅持貫徹落實《條例》和創造性開展工作相結合,運用創新思維和創新舉措學習貫徹《條例》,才能推動《條例》在本地區落地生根。

貫徹《條例》努力提高“五種水平”

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加強和改進地方黨委工作,必須學好用好《條例》,以《條例》為基本遵循,全面提高做好地方黨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努力提高總攬全局水平。《條例》規定地方黨委必須發揮好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這就要求地方黨委必須強化總攬全局的能力,立足全黨工作大局,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加強對地方工作的領導,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帶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問題,牢牢把握正確的前進方向和經濟社會發展主動權,保証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地區全面貫徹落實﹔必須強化協調各方的能力,學會“彈鋼琴”的領導方法,正確處理地方黨委與同級人大、政府、政協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關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進各方面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努力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學習貫徹好《條例》,要著眼提升黨委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完善地方黨委議事決策機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厘清地方“黨代會、全會、常委會”整體和“書記、副書記、常委會其他成員”個體的職責職權,建立清晰簡潔的“職責清單”,做到職權大小清清楚楚、行使程序明明白白。地方各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及其成員要通過深入學習深刻理解《條例》,著力增強重大事項決策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

三是努力提高依法執政水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時告誡我們“依法辦事才能正確用權”。地方黨委要按照《條例》要求,強化依法執政思維,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在地方的實施力度,自覺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確保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同時要按照《條例》要求,堅持黨的原則和宗旨,自覺把經濟社會發展與黨的建設結合起來,堅持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創造性開展工作相結合,做好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文章,正確處理黨委領導與國家機關依法履職的關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水平。

四是努力提高從嚴治黨水平。從嚴治黨是我們黨對人民的承諾,是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按照《條例》要求,增強管黨治黨意識和責任,把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牽住“牛鼻子”、種好“責任田”。通過立嚴規、施嚴教、強嚴管、抓嚴懲,努力讓嚴規鐵律成為一種剛性約束、讓嚴教嚴管成為一種政治常態、讓嚴於律己成為一種自覺要求,切實增強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著力營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從政環境和政治生態。

五是努力提高自身建設水平。打鐵還須自身硬。地方黨委既是一級組織,又是由不同領導成員組成的整體。地方黨委要充分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履職盡責實效,必須始終加強自身建設。我們要運用好《條例》這個法寶,著眼提高整體能力素質,加強班子自身建設,以鐵的信念、鐵的斗志、鐵的作風,在選干部、配班子、強組織和謀劃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充分發揮中堅作用,形成上下一心干事創業的生動局面。

(作者為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書記)

(來源:《人民日報》201604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