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相關問題再考

作者:    發布時間:201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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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相關問題再考

張金才

一、胡喬木寫作《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的緣起

關於胡喬木寫作《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的緣起,傳統的觀點認為是他為劉少奇紀念建黨30周年寫的講話稿,其依據是楊尚昆的回憶:“1951年黨成立30周年時,為中央寫一篇講述黨領導中國人民革命事業取得勝利的文章,這任務自然就落到喬木的頭上。這篇長文他隻花了不到一個星期就寫成了。然可以一揮而就。主席看了十分滿意,說不要作為中央領導人的講話稿了,就以‘胡喬木’署名發表。這就是《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胡喬木傳》編寫組編《我所知道的胡喬木》,當代中國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頁。】《胡喬木傳》編寫組副組長程中原在一篇訪談中講得更加明確和具體。他說:“1951年為慶祝中國共產黨建立30周年,中共中央決定召開隆重的紀念大會,毛澤東出席大會,由劉少奇在會上代表中央講話。為少奇同志起草講話的任務落到了胡喬木的肩上。”“交給毛審閱后,毛很滿意,並提出要以胡喬木的名義發表。胡喬木說:這篇東西是專門為少奇同志起草的啊。毛澤東表示,少奇那裡的工作他去做。”“少奇同志就親自動手寫了一個稿子。鋼筆直行書寫,看得出來也是一氣呵成的。”【程中原:《在歷史的漩渦中》,中國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300頁。】

程中原后來在一篇文章中修正了自己的觀點,認為“《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是胡喬木為紀念建黨30周年而寫的一份黨史資料”【程中原:《<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寫作與發表經過》,《黨的文獻》2009年第1期。】。其依據是2005年中央文獻研究室和中央檔案館編輯出版的《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公布的劉少奇1951613日關於修改和發表《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一文的一段批語:“這是喬木同志寫的准備作為黨的30周年紀念在國內外發表的黨史資料,想以馬列學院名義發表。請各同志即刻閱看,並提出修改意見,於收到后當日退回為盼。”【《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491頁。】據程中原之說,王建國撰文(以下簡稱王文),認為“這個批語足以証明該文不是為劉少奇寫的講話稿”,並進一步指出“劉少奇在這裡所說的‘黨史資料’也不是通常意義上的黨史研究資料”。【王建國:《<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相關問題再探討》,《黨的文獻》2011年第3期。】

筆者認為,如果未對楊尚昆的回憶和劉少奇的批語緣何有如此差異,以及從前者到后者中間發生怎樣的變化等問題作出分析和考察,僅憑劉少奇的批語就斷定《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不是胡喬木為劉少奇寫的講話稿,說服力不夠。

王文提出疑問,為什麼劉少奇的講話稿要毛澤東的秘書來寫?一個紀念講話稿為什麼會長達52萬字?這是因為胡喬木既是毛澤東的秘書,又是中央政治局的秘書。即使單以毛澤東秘書的身份,胡喬木為劉少奇等其他中央領導人起草講話稿也是經常的事。另外,文章在寫作過程中超出預想的情況時有發生。胡喬木1941年到毛澤東身邊工作,得到毛澤東長期的教誨和熏陶。他協助毛澤東編輯黨的歷史文獻,接觸了豐富的黨史資料,又列席參加討論高級干部對歷史經驗的總結,參與起草第一個歷史決議,對中國共產黨30年的歷史爛熟於胸,一旦寫起來一發而不可收,也在情理之中。

二、劉少奇對《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修改的次數

關於劉少奇對《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修改的次數,《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編者的觀點是修改了兩次,“時間分別在1951613日之前和同月13日至17日之間”【《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第484頁。】。程中原的觀點是修改了三次:613日之前在抄清稿上改了一次,613日至17日之間在鉛印稿上改了兩次。【參見程中原:《(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寫作與發表經過》,《黨的文獻》2009年第1期。】王文既不同意《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的觀點,也不同意程中原的觀點。雖然也認為是修改了三次,但修改時間與程中原文章的觀點不同:613日之前完成了第一次修改,615日至17日之間進行了第二次修改,617日之后進行了第三次修改。

關於《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除公布劉少奇613日的批語之外,還公布了劉少奇617日為報送《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給毛澤東的信,這封信是弄清劉少奇修改的次數及每次修改時間的主要依據。劉少奇在信中說:“喬木此篇經過我的修改之后,印發給各同志看了,並召集各同志討論了一次,又加了一次修改。請你即加審閱,閱后即退喬木進行翻譯,因國外內等著要用。后面還有兩段,另次送上。”【《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第491—492頁。】從信中可以看出,劉少奇對《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的修改隻有兩次:一次是在613日“印發給各同志看”之前,一次是在“召集各同志討論了一次”之后,時間是在613日至17日之間。

程中原認為,劉少奇在613日印發各同志至“召集各同志討論”前進行了第二次修改,“召集各同志討論”后至617日上報毛澤東前進行了第三次修改,這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因正如王文所分析的,“鉛印稿‘分發’給了‘各同志’分別提修改意見,每個人的修改意見應在各自的鉛印稿上,不會同時出現在同一份鉛印稿上”,留有毛澤東、劉少奇、胡喬木、陳伯達筆跡的鉛印稿不能作為劉少奇在開會前進行過第二次修改的証據。

王文提出劉少奇對《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進行了第三次修改,而且是在617日毛澤東審閱之后進行的,並舉出《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第465476頁的三處修改為証。《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第465—484頁收入了劉少奇兩次修改中較為集中的部分,共有30多個自然段。其中胡喬木的原稿用楷體字排印,劉少奇加寫和改寫的文字用宋體字排印,毛澤東加寫和改寫的文字用仿宋體字排印。一般說來,對毛澤東改后的文稿,劉少奇不大可能進行再修改。從王文的舉例中,筆者發現,該文誤將用楷體字排印的胡喬木的原稿當成了毛澤東的修改,因此才有了“第三次修改”的誤判。

三、如何看待毛澤東、劉少奇對《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的修改

關於如何看待毛澤東、劉少奇對《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的修改,王文認為:“胡喬木在《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寫作過程中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基礎性、資料性的。在書中觀點把握和提升方面起關鍵作用的是毛澤東和劉少奇。”《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是胡喬木的代表作之一,“值得商榷”。

王文所舉毛澤東加寫和改寫的三處例証,其實都是胡喬木的原文(在《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中均以楷體字排印可証),有的還經過了劉少奇的修改,被誤認為“均出自毛澤東之手”。王文所說毛澤東、劉少奇親自加寫和改寫的內容就約13萬字(其是據此誤判的結果。事實上,據《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編者的統計,劉少奇總計修改480余處【參見《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3冊,第484頁。】,毛澤東修改了幾處且文字不多,所謂“各佔一半”的說法無法成立。

誠然,不管毛澤東、劉少奇修改的文字有多少,都是對《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的重要修改,而且有多處修改堪稱點睛之筆,但這並不能成為抹殺胡喬木功績的理由。《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是胡喬木名副其實的代表作。它是“新中國第一部具有開創性的簡明黨史著作”,文字曉暢,史實簡要,立論鮮明,邏輯性強,顯示了胡喬木“善於駕馭史料和能夠以概括的語言抓住歷史的脈絡的本領”。【《胡喬木傳》編寫組編《我所知道的胡喬木》,第49847頁。】它對此后的中央黨史研究和宣傳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胡喬木也以中共黨史專家聞名天下。

劉少奇將胡喬木的初稿稱為“黨史資料”,並不是認為其初稿隻完成了資料性的工作,而應是對其擬作用途的文體認定。《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要總結建黨30年來的歷史和經驗,擔負的是宣傳中共黨史的政治使命。由於事關重大,為慎重起見,必須分發各有關同志征求意見,然后根據意見作進一步的修改。這是黨處理涉及重大題材和負有重要使命的文稿時所採取的一貫做法,以胡喬木時任中宣部副部長、新聞總署署長、毛澤東秘書的特殊身份來說,更應如此。

(來源:《黨的文獻》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