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根據地的變工互助運動

作者:賀金林    發布時間: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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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根據地的變工互助運動

賀金林

 

[摘要]抗戰全面爆發后,由於抗日根據地勞動力的不足,變工互助運動在陝甘寧抗日根據地迅速興起,變工隊是其最初形式。1943年后,其他抗日根據地也開始重視變工互助運動的開展。隨著運動的深入推進,早期出現的變工隊及勞動互助社中的弊端逐步暴露出來。此時,由陝甘寧抗日根據地興起的合作社模式成為運動發展的新方向,其中生產性合作社與綜合性合作社是其主要形式。陝甘寧抗日根據地各種類型合作社的成功,也帶動了晉綏抗日根據地等其他抗日根據地變工互助運動的快速發展與組織形式的提升。變工互助運動的廣泛開展,不僅提高了抗日根據地農業生產的勞動效率,為抗日戰爭的順利進行提供了重要的經濟后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村中的階級狀況,解放了廣大婦女,給農村送去了先進的思想觀念。這都為解放戰爭中解放區的建設以及新中國成立后順利開展農業合作化打下了良好基礎。

[關鍵詞]抗日根據地﹔農業生產方式﹔變工互助運動﹔變工隊﹔合作社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過程中,如何在廣泛發動農民加入到革命隊伍中來的同時,對傳統農業生產方式因勢利導地加以改造,是革命的一項重要內容。七七事變爆發后,在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視與各邊區政府的廣泛發動下,變工互助運動在抗日根據地迅速興起。各地普遍開展個體經濟基礎上的集體勞動,多種類型的變工互助組織應運而生。本文旨在對抗戰時期各根據地變工互助運動究竟如何興起,其組織形式經歷了哪些演變,最終又產生了哪些方面的影響等問題作出一些探討。

一、變工互助運動在各抗日根據地的興起

歷史上中國是一個以農為本的國度,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佔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由於農業生產是一個季節性非常強的行業,因此每當農忙時節到來,農民之間的變工互助成為盡快完成農業生產的一種重要組織形式。一般說來,變工是由兩戶或兩戶以上的農民相互調劑使用勞力、畜力與農具,以滿足各自農業生產上臨時需要的一種組織形式。這種形式在各地稱謂不同,有的稱“變工”“換工”,也有的稱“搭工”“撥工”“兌工”等。變工之形式主要有:人工換人工、畜工換畜工、人工換畜工等。綜觀歷史上中國農村變工互助的基本情況,其在內容與形式上大致有以下特點:一是主要集中在貧農與中農階層,富農與地主很少參與。二是主要在農忙季節進行,且由於參與的人數較少,導致組織規模一般都比較小。三是主要集中在本家族與親戚之間。從以上特點可以看出,傳統變工是農民為農時生產所迫而採取的一種救濟互助之策。正如毛澤東所言:“變工隊一類的合作組織,原來在農民中就有了的,但在那時,不過是農民救濟自己悲慘生活的一種方法。”【《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8頁。】

中共領導開展變工互助事業,最早可追溯到土地革命時期。那時的中央蘇區就曾對如何將傳統變工互助的這種應時之舉,改造成為一種具有較高生產效能的組織形式,做過有益的嘗試。1931年夏,福建省上杭縣才溪鄉在農民自發組織的耕田隊的基礎上,成立了中央蘇區第一個勞動互助社。1933年春,江西省瑞金縣還出現了耕牛合作社。中華蘇維埃中央臨時政府曾先后頒布了《關於組織犁牛合作社的訓令》與《勞動互助社組織綱要》【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現代經濟史組編著《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42243261263頁。】,為中央蘇區變工互助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令上的保障,有力推動了蘇區農業生產的發展。

隨著全面抗戰的到來,變工互助運動首先在陝甘寧抗日根據地興起。變工隊是最初的形式,只是它與傳統變工相比,不僅其組織規模日漸擴大,而且形態也更為多樣化,主要有勞動互助組、婦女學習組與義務耕田隊等,其中尤以勞動互助組最為典型。【除了變工隊外,扎工隊與唐將班子也是抗日根據地農民開展勞動互助的組織形式。不過與變工隊不同,扎工隊與唐將班子大多是由工頭帶領短工一起向外出雇,是一種帶有雇佣勞動性質的互助組織,其服務對象多為富農與地主。也有相當一部分自有耕地的農民,為解決自己的勞動力短缺問題而參加扎工。參見黎華:《陝甘寧邊區的勞動互助》,《群眾》第9卷第1617期合刊(19449月),第732734頁。】根據陝甘寧邊區政府建設廳對延安等20個縣的變工隊進行的統計顯示,截止到193811月,參加變工隊的農民已達181640余名,佔整個邊區全勞動力與半勞動力總人數的30%以上。其中尤其是婦女學習組的出現,開始打破“婦女不下地”的傳統習俗,約3.9萬多名婦女開始參加農業生產,這是對農村生產力的一大解放。【參見杜魯公等編《陝甘寧邊區的農業合作》,陝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1頁。】而由義務耕田隊組織的對抗日軍人家屬(簡稱“抗屬”)家庭的代耕工作,也使得這些家庭糧食增產較為明顯,不再像以往那樣在青黃不接之時遭受嚴重困難。

其他抗日根據地1943年以前的變工互助運動多處於起步階段。究其原因是這些抗日根據地多位於敵后,受日偽的破壞相當嚴重,因而工作重心主要放在抗擊日偽軍上面,農業生產經常受到影響。如在晉察冀抗日根據地,1943年之前只是在行政命令下,組織“代耕團”與“互助隊”之類為抗屬提供義務助耕,而在組織婦女、青年與兒童集體開荒,以及組織軍民合作修理河灘等方面,變工互助基本上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參見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實業處、農會編《晉察冀邊區的勞動互助》,1946年編印,第1315頁。】晉綏抗日根據地在組織代耕的過程中,少數地方甚至還出現了一些意外情況:由於代耕屬於義務性質,政府方面沒有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僅僅依靠行政命令去組織代耕,結果是代耕人不了解優待抗屬的意義而不願從事代耕。即便是代耕人勉強給抗屬代耕,也是採取消極抵制的態度。甚至有地方還出現了謾罵抗屬、鋤苗留草與撒籽不蓋土等現象,引起代耕人與受代耕者之間的不快及糾紛,最后使得抗屬對代耕也失去了興趣。【參見晉綏邊區財政經濟史編寫組、山西省檔案館編《晉綏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農業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02頁。】

1943年開始,各抗日根據地開始重視變工互助運動的開展。此年48日,中共晉西區黨委機關報《抗戰日報》在《發展勞動互助》的社論中,就要求各地根據具體情況,“在自願條件下,組織三家以上的勞動互助小組,並約定比較長期的互助,以改善自流變工和雇工中的一些狹隘現象”【晉綏邊區財政經濟史編寫組、山西省檔案館編《晉綏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農業編),第164頁。】。同年1123日,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也發布了《關於目前生產運動的指示》,要求各地加強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在1944年大力發展農業生產運動。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還特別規定,從邊區政府到每個村庄都要建立由黨、政、軍、民負責人和勞動模范組成的生產委員會,作為發動大生產運動的領導機構。經過大力組織發動,1944年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大約28%的勞動力加入了勞動互助小組。【參見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實業處、農會編《晉察冀邊區的勞動互助》,第2325頁。】

變工互助運動在抗日根據地各地之廣泛興起,與大批青壯年男勞動力奔赴抗日前線,導致各地出現勞動力相當缺乏的局面密切相關。據相關文獻記載,1937年之后抗日根據地所轄區域,留在農村的多為老弱病殘等勞動能力較弱的群體。如1940年晉綏抗日根據地對62個村庄的統計顯示:與1937年相比,農村的青壯年男勞動力減少了63.2%。盡管通過組織發動,少數婦女開始加入到農業生產的隊伍中來,但仍然不能解決勞動力嚴重短缺的問題,導致各地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拋荒現象。在晉西北地區,1937年之前原本有耕地1314萬余畝,而1940年縮減到1112萬余畝。【參見晉綏邊區經濟史編寫組、山西省檔案館編《晉綏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農業篇),第672676頁。】與此同時,各抗日根據地的耕畜缺乏情況也相當嚴重,據興縣等7縣對42個村庄的調查顯示,1940年的耕畜數量隻有戰前的42%。【參見晉綏邊區經濟史編寫組、山西省檔案館編《晉綏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農業篇),第6667頁。】這是變工互助運動廣泛推廣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以勞動互助小組為主要組織形式的變工隊成立后,開展輪流耕作是最初的農業生產組織形態。在輪耕過程中,一些組織得較好的變工隊能夠照顧到抗屬、民兵與貧困群眾。但由於農民的地塊分布較為分散,如果組織得不好,輪耕就會形成死板的輪工,也限制了更多的人加入到互助小組中來。打亂輪作是輪流耕作的升級版本,其好處是不用經常倒地,可以節省出一定數量的勞動力來。由於打亂輪作是以全組為單位來計算工分,不再像以往那樣在組員之間直接“工抵工”,因此婦女與小孩也就更容易被吸收進來。一些群眾看到擴大勞動互助小組帶來的好處后,紛紛加入到互助小組中來,小組也逐漸合並為大組。如晉綏抗日根據地通過1944年一年的組織發動,得出的經驗是:“嚴格的執行記工折工還工,公平評定工資,這是各地幾年來在變工互助的實際行動中得到的結論,而且結論証明了這些問題不只是要解決,而且要解決的民主、公道、合理、靈活、簡單,才能在生產效果上起推動作用,才能與群眾解決困難和加強農村團結,吸收各方面更多的勞動力。”【《晉綏邊區關於變工互助的幾個問題》,冀南書店1946年版,第213頁。】

變工隊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抗日根據地勞動力極度缺乏的困難局面。但隨著運動的深入,傳統變工固有的一些弊端也逐漸顯現出來:一是變工互助仍然是自發性與季節性的行為,農忙時興,農閑時散,無法形成一種有組織的常態行動﹔二是變工互助基本上只是在本宗族內部或親戚之間進行,無法打破傳統宗族觀念的束縛,導致變工組織的規模均不大。為擺脫此種困局,將原本臨時性的變工互助組織改造為長期性的互助合作組織,在陝甘寧邊區政府的推動下,一種新型的變工互助組織形式——勞動互助社開始浮出水面。

19393月,陝甘寧抗日根據地政府正式公布了《陝甘寧抗日根據地勞動互助社暫行組織規程》。該《規程》提出:成立勞動互助社的目的,“為調劑邊區勞動力,養成農民群眾互助勞動習慣,提高勞動熱忱,增加農業生產”。與互助組不同的是,勞動互助社以鄉為組織單位,每村或聯合幾村組成小組,直接受鄉政府領導。互助社採用工資結算的方式計算工時,社員的工資每半月結算一次,月底必須結算清楚。《規程》還具體規定了社員工資結算的三個原則:“一是工資數目不得超於一般之工資﹔二是工資多少應隨農忙和農閑而不同﹔三是對於不能擔任主要勞動婦女與兒童,其工資可較低,但不得少於男社員或成人社員工資三分之一。”【陝西省檔案館、陝西省社會科學院編《陝甘寧邊區政府文件選編》(第一輯),檔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03205頁。】上述《規程》的出台是為了將變工互助事業的組織規模進一步擴大,但它運作之實際情形卻並不令人滿意。據謝覺哉的考察發現,盡管在陝甘寧邊區政府的推動下,各地開始出現一些勞動互助社,但大多不過是“五個至十個的農民自願的組織成為一個小組,於春耕、夏耘、秋收輪流互相幫助,工具是各人自己的,收獲也是各人自己的,只是勞動過程是共同的,全組幫助組員中某一人時,這個組員就要供給全組飯食。這個組織隻於農忙時才存在”【陝西省農業合作史編委會編《陝西省農業合作重要文獻選編》(上冊),陝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頁。】。究其原因,主要是勞動互助社並不是農民自願的組織,而是自上而下地按鄉、村抄寫名單的方式組織起來的一個空架子。許多農民還認為它們是政府為了動員義務勞動而組織起來的,所以不願意加入到勞動互助社中。1940年以后,這些勞動互助社都非正式地取消了。【參見西北五省區編纂領導小組、中央檔案館編《陝甘寧邊區抗日民主根據地》(文獻卷·下),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248頁。】

二、變工互助運動組織形式向合作社方向演變

隨著1942年底大生產運動的到來,已取得一定成績的根據地變工互助運動該向哪個方向深入發展呢?以往推行變工互助運動,更多關注的是解決勞動力短缺的問題,而未能注意到如何去影響農民的思想觀念,即培養其集體意識,從而將變工互助組織打造成一種“為群眾謀得物質利益與改善人民的生活”的群眾性組織。因此如何在推行過程中,逐漸提高農民的思想認識水平,並將之與擁政擁軍、自衛動員以及社會公益事業等工作聯系起來,從而發揮其在社會全面經濟文化建設方面的組織作用,成為變工互助運動發展的新方向。【參見黎華:《陝甘寧邊區的勞動互助》,《群眾》第9卷第1617期合刊(19449月),第736頁。】在194212月召開的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干會議上,毛澤東一方面肯定抗日根據地變工互助運動所取得的成績,另一方面也指出一些地方存在的領導工作不力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他們缺乏實事求是與積極努力的精神,他們缺乏創造性,他們覺得農業上沒有什麼工作可做,或者不知從何著手,於是隻提出‘春耕’、‘秋收’等空洞口號,自己採取消極態度,讓農民自流地去干,政府只是事后登記一下。”【毛澤東:《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大眾日報社1943年版,第1733頁。】他在報告的結尾特別指出,除了要動員婦女參加生產外,還應大力組織勞動互助社,更加有力地發展農民的集體勞動。

當人們在考慮怎樣將抗日根據地農民的集體勞動普遍推行開來,以及如何改變勞動互助組的臨時性特征,將之向更加富有生產效能的方向發展時,合作社就應運而生了。合作社並非新生事物,早在土地革命時期,為打破國民黨對根據地的經濟封鎖,中央蘇區便已出現了消費合作社。全面抗戰爆發后,發展生產合作社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在中國工業合作協會西北辦事處的協助下,陝甘寧邊區於1939年成立了10個生產合作社,此后一些資本較為豐厚的消費合作社也開始兼營生產業務與運輸業務。【參見陝甘寧邊區財政經濟史編寫組、陝西省檔案館編《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財政經濟史料摘編》第7編,陝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9頁。】毛澤東肯定抗日根據地通過土地革命與減租減息起到了破除與減輕農民封建束縛的積極作用,他將之稱為生產制度上的“第一個革命”﹔同時也提出了應該“建設在以個體經濟為基礎(不破壞個體的私有生產基礎)的勞動互助組織,即農民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他將之稱為“第二個革命”。【毛澤東:《論合作社》,《群眾》第9卷第34期合刊(19442月),第118頁。】19431129日,他在中共中央招待陝甘寧邊區勞動英雄大會上,發表了《組織起來》的講話,對發展農業生產與組織合作社問題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與方向。他說:“經過去年高級干部會議的提倡,今年一年的實行,邊區的勞動互助就大為條理化和更加發展了。今年邊區有許多變工隊,實行集體的耕種、鋤草、收割,收成比去年多了一倍。群眾看見了這樣大的實效,明年一定有更多的人實行這個辦法。我們現在不希望在明年一年就把全邊區的幾十萬個全勞動力和半勞動力都組織到合作社裡去,但是在幾年之內是可能達到這個目的的。”【《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932頁。】他希望各地除了提倡農業生產合作社外,還應提倡包括各種業務在內的綜合性合作社,其中特別提到了延安南區合作社是這一類型合作社中的典型代表。【南區合作社是此時陝甘寧邊區運行較為成功的一個綜合性合作社。該合作社成立於1936年,經過幾年的發展,其民辦公助、民主管理與多種形式入股的運行模式,成為了后來解放區各地推行合作社的樣板。詳情參見張和堂《回憶抗日戰爭時期的延安南區合作社》一文,載楊團、葛道順主編《社會政策評論》第二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第227261頁。】

在毛澤東《組織起來》講話的有力推動下,陝甘寧邊區一些條件較好的勞動互助組自1943年開始向合作社方向邁進。據不完全統計,到1943年底整個陝甘寧邊區參加勞動互助組織的農民達21萬人,佔所有農業勞動力的45%。邊區還成立了260個合作社,其中有15%的合作社採取像南區合作社那樣綜合性合作社的發展模式。194416日,林伯渠在總結陝甘寧邊區政府1943年的工作后提出:要在新的一年中使邊區超過半數的農業勞動力加入到變工隊中來,並爭取一部分婦女也參加農業生產,同時也要使50%的合作社完全走上南區合作社的道路。【參見林伯渠文集編輯組編《林伯渠文集》,華藝出版社1996年版,第353頁。】任弼時也在同年4月舉行的陝甘寧邊區高級干部會議上明確提出:“邊區雖然是一個分散的個體農業經濟社會,由於黨的領導和組織,現在已經走上在私有基礎上的合作化的道路。這種有計劃、有組織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就更加保障邊區經濟在堅實的基礎之上迅速向前發展。”【《任弼時選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14頁。】73日,毛澤東在楊家嶺中央大禮堂招待出席陝甘寧邊區合作社會議的全體代表時,再度強調了合作社的重要性,並明確指出,“合作社是統一戰線的性質,所有農民、工人、地主、資本家都可以參加合作社。它是政府領導各階層人民聯合經營的經濟、文化及社會公益事業的組織”【《毛澤東年譜(18931949)》(修訂本)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525頁。】。他特別告誡所有干部,對合作社事業的重要性不應有絲毫輕視的心理。

在黨中央的高度重視與悉心指導下,陝甘寧抗日根據地各地在1944年之后,在普遍開展生產競賽、獎勵勞動英雄的同時,又將一些條件成熟的勞動互助組,逐步納入到生產性合作社與綜合性合作社的軌道上來。

陝甘寧抗日根據地各種類型合作社事業的成功,帶動了其他抗日根據地變工互助運動的快速發展與組織形式的提升。1943101日,中共中央發布《開展根據地的減租、生產和擁政愛民運動》的指示中,批評了一些抗日根據地領導者“不把陝甘寧邊區一些農業勞動英雄的模范勞動方法(勞動互助,多犁多鋤多上糞)推行於各地,而說這些方法不能在某些根據地推行的觀點”。該項指示明確提出:“每一根據地,組織幾萬黨政軍的勞動力和幾十萬人民的勞動力(取按家計劃、變工隊、運輸隊、互助社、合作社等形式,在自願和等價的原則下,把勞動力和半勞動力組織起來)以從事生產,即在現時戰爭情況下,都是可能的和完全必要的。”【《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912頁。】由於有了陝甘寧抗日根據地的先進經驗,其他抗日根據地之變工互助合作事業在推行過程中,出現了多種變工互助組織形式齊頭並進的景象,其中尤以晉綏抗日根據地與晉察冀抗日根據地開展得最有成效。

晉綏抗日根據地的變工互助運動是在1943年之后開始走上正軌的。這一年在邊區政府的大力發動下,變工互助組開始大批出現。各地還開始把節余的勞動力和物資組織起來,用以擴大農業、手工業、運輸、畜牧及其他副業生產,同時也解決消費、運輸以及文化教育、醫藥衛生等問題。經過一年多的努力,1944年大批變工合作社應運而生。如1944年在興縣773個自然村中就有607個組織了變工互助組,400個以上的村庄組織起了變工合作社。【參見史敬棠等編《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史料》(上冊),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600頁。】中共中央晉綏分局於1944123日發表的《變工互助的發展與創造》一文中,總結出一般的變工小組、大變工互助、半變工合作社,以及農業與其他事業結合經營的合作社等四種變工互助形式。【參見中共山西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編《晉綏革命根據地大事記》,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59260頁。】進入1945年后,該分局於127日發出《關於進一步開展大規模生產運動的指示》,要求各地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將各抗日根據地的互助合作和大生產運動廣泛深入地開展起來。

晉察冀抗日根據地的變工互助運動也是從1943年開始步入發展的快車道的。到1945年底,太行區互助組增加到2.3萬個,入組勞動力21萬余人﹔合作社社員更是擴大到25萬余人,股金達3400余萬元。【參見劉澤民等主編《山西通史》第8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3224頁。】與陝甘寧、晉綏抗日根據地不同的是,該抗日根據地將發展變工互助合作事業的重心,一直放在發展農業生產的勞動互助合作社之上。根據1945年晉察冀邊區實業處的報告顯示,邊區各地在“民辦公助,生產第一”的方針指導下,將不少合作社從經營業務轉向以農業生產為主。【參見魏宏運主編《抗日戰爭時期晉察冀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工商合作編),南開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886頁。】這種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勞動互助合作社,是在抗日根據地原有撥工組的基礎上,“由農業互助到副業、運輸貿易等的撥工﹔時間上由一季節到長期的(由平時到戰時)撥工﹔組織上由單人單畜到幾戶間的家庭合作互助,再發展到一個村的勞動互助合作社”。對於勞動互助合作社的性質,晉察冀邊區政府在1945年得出的清醒認識是:勞動互助合作社的集體化程度高於一般撥工隊,但歸根到底還是一種撥工性質,並未超越私有財產制度,是一種便利於個體農民的生產制度。他們認為:“私有財產、個體生產和集體計劃、分工經營,本來是矛盾的,我們現在的任務就是要人工地克服這種矛盾。”【史敬棠等編《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史料》(上冊),第415423頁。】不過邊區政府也坦言,已有的勞動互助合作社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這就是均在100戶以下的村庄成立,而在100戶以上的村庄能否順利地將此種合作社經驗推行開來,他們認為還有待實踐的檢驗。

三、變工互助運動的社會影響

全面抗戰爆發以后,抗日根據地的變工互助運動無論是在組織形式,還是在運行效能上,與傳統變工互助相比卻發生了重大變化。新型的變工互助組織形式經過多年的發展,逐漸為廣大農民所接受,給廣大鄉村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積極影響。這些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變工互助運動不僅大大提高了農業生產的效率,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戰爭,而且也使部分農民從土地私有制的剝削下得到解放。如在19421944年北岳(晉冀)、太行、晉綏、鹽阜和濱海五個抗日根據地,戰前與戰后農村各階層佔土地百分比的平均數發生了重大變化:在1937年之前不及戶數4%的地主約佔土地30%(華北旱地區域土地比較分散,按全國范圍的統計,地主幾佔有土地一半﹔至於產量,因地主所佔多肥地則將超過一半)。而佔戶數約90%的中農和貧雇農,所有土地卻不及一半。而在變工互助運動推行之后,地主的戶數和土地數量都大大減少了,中農以下階層的土地則增加至66%。地主、貧農這兩個階層不斷縮小,其他階層不斷壯大,成為抗日根據地階級變化的基本規律。與此同時,傳統上宗族勢力主導農村社會事務的狀況,此時也開始出現一些新的變化。變工互助運動之過程,也是黨領導各抗日根據地對廣大農民群眾開展民主教育的過程。幾年下來民眾的覺悟程度有所提高,逐漸認識到自身的力量,貧農對地主的依附關系開始有所鬆動,對宗族勢力的依賴程度也有所降低。【參見晉綏邊區經濟史編寫組、山西省檔案館編《晉綏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農業編),第95頁。】農村中的階級關系所發生的較大變化,逐漸喚醒了貧苦農民們的階級意識,這就為新中國成立之后的鄉村社會改造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其次,變工互助運動積極組織婦女參加勞動,不僅使她們身心得到了解放,而且也有助於改變長期以來婦女地位低下的情形。在傳統中國農村,廣大婦女直接參與生產勞動較少,且多鄙視生產勞動的觀念,因而在經濟上主要依靠男性。因此要爭取實現婦女的平等權利,就不僅要使婦女與男子一樣獲得平等的經濟權,在農村獲得並保有同樣的一份土地和財產,更要使婦女充分認識勞動的重要性,把勞動看成是光榮的事業,積極參加體力上可以勝任的各種生產勞動,成為家庭和社會財富的創造者。194212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干會議上就曾指出:“邊區黨的群眾的婦女組織領導機關,至今還沒有找到自己的工作方向,感覺無事可做。其實她們的第一個任務,就應是研究與幫助邊區婦女群眾廣大地參加勞動生產的問題。”【毛澤東:《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第28頁。】正是在變工互助運動的過程中,廣大婦女積極投身於農業生產,逐漸做到經濟上的獨立,也逐漸被公婆、丈夫和社會所敬重。這為鞏固和提高婦女們在社會上與政治上的地位,為男女平等的各項法律得以充分推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最后,變工互助運動推行后農民們開始逐漸接受先進、開放的思想觀念,還為各級政府給予農業生產經濟與技術上的幫助提供了可能。正是在變工互助運動過程中,廣大農民通過生活會議與批評制度,體會到了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如晉察冀抗日根據地有個240多戶人家的村庄在1944年初實行大撥工,規定全村勞動力均歸撥工隊隊長管理。然而由於疏於管理,結果是撥工隊隊長忙得腳丫朝天,民眾卻怨聲載道,沒多久便無法繼續下去。1945年全村總結經驗教訓后,本著自願參加與等價交換的原則,開始在變工過程中完全實行民主討論的新辦法,很快便由9個撥工組自發成立了一個擁有50多人的撥工隊。經過這一風波,村干部對抗日根據地干部說:“怪不得你們講自願呢?民主真是好。”【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實業處編《勞動互助的典型例子和經驗》,1946年編印,第910頁。】在變工互助運動中,在推廣新式農具、農藥、肥料以及優良品種方面,面對政府提供之款項,隻有通過互助組或合作社讓廣大農民組織起來,才能貸(或買)得起,用得開,保証專款專用,有借有還。同時在科學技術的推廣方面,各地以互助組或合作社作為基層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的農事活動和群眾迫切需要推行技術的指導﹔也隻有通過互助合作組織,才能把科學技術的改進和農民的生產經驗相結合,形成廣泛的群眾性的運動。事實証明,互助組與合作社為農業的精耕細作與科學技術的利用提供了便利條件:因為隻有將廣大農民組織起來,才易克服他們落后保守的思想觀念,使之接受科學技術的指導。這些民主管理與技術推廣方法,為新中國成立后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當然有些地區在推行變工互助運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些地方運動開展得過快過急,特別是一些基層干部未能充分貫徹執行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盲目將變工互助合作組織擴大,甚至強迫農民加入互助合作組織,結果造成了一些農民的抵觸情緒。如1944年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在各地普遍組織撥工,既不充分發動群眾,也不根據群眾自願,隻將其當成一個上級的任務來完成。不僅用行政與強迫命令,甚至有些地方還採用了利誘的方式來組織開展撥工和變工合作社。【參見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實業處、農會編《晉察冀邊區的勞動互助》,第6062頁。】這種依靠行政命令組織起來的變工合作社,大多無法正常運行而最終被迫解散。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晉綏抗日根據地。該抗日根據地1945年曾經涌現出27個合作農場,但大多曇花一現,沒有維持多久就解散了。究其原因主要還是農民個體的小單位被打破后,很容易發生吃便宜、偷巧不勞動的現象。【參見晉綏邊區生產委員會編《變工互助的幾個具體問題》,第67頁。】好在到1945年之后,抗日根據地逐漸認識到並開始糾正這種工作偏向。

結語

1937年開始,變工互助運動首先在陝甘寧抗日根據地組織發動起來。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后,該項運動在其他抗日根據地逐步得到推廣。在推行過程中,變工互助運動的組織形式不斷得到提升與完善。在政府的積極引導下,一些變工互助組織的規模逐漸擴大。有的甚至還開始向合作社方向轉化,將之改造為變工互助合作社,或者融入到其他類型的合作社之中。盡管各地在推廣變工互助運動的過程中出現了強迫命令農民加入變工互助組織,以及超越變工發展階段直接進入合作社等現象,但抗日根據地開展變工互助運動的歷史作用和深遠影響是應該肯定的。變工互助運動在各地的廣泛興起,不僅使得抗日根據地農業生產的效力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而且還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村的階級關系,削弱了農村宗族勢力的影響力。廣大婦女參加到變工互助運動中來,也有助於提高她們在家庭與社會中的地位。與此同時,變工互助組織本身的民主管理,以及政府在此過程中組織推廣新的技術與農具等,均對廣大農民產生了較大的吸引力。更為重要的是,正是在變工互助運動推行過程中,農民們開始體會到了集體勞動所帶來的好處,他們的思想觀念也開始發生改變。這些民主管理方式的出現與思想觀念的轉變,均為解放戰爭中解放區的建設以及新中國成立之后農業合作化運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本文作者:賀金林,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廣西桂林541004

(責任編輯:趙叢浩)

(來源:《黨的文獻》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