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土改與陝甘寧邊區的社會變革

作者:張雨新 付建成    發布時間: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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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土改與陝甘寧邊區的社會變革

和平土改與陝甘寧邊區的社會變革

張雨新 付建成

 

[摘要]1946年秋至1947年3月,陝甘寧邊區政府頒布《陝甘寧邊區征購地主土地條例草案》和《陝甘寧邊區土地公債實行辦法草案》,以政府發行土地公債,征購地主超額土地分配給無地少地農民承購的方式進行了和平土改。和平土改的試行,改變了邊區土地佔有關系,貧雇農因和平土改政策獲得了部分土地,初步實現了“耕者有其田”。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得到提高,生活水平也得到切實改善。土改也改變了鄉村社會秩序,婦女的社會地位得到提高,地主開始從事農業勞動,並改變了原來不勞而食的寄生生活,二流子也在政府的幫助下依靠勞動改變了原來好吃懶做的壞習慣。解放戰爭初期的和平土改政策雖然時間較短,但為中共的土改政策增添了豐富多彩的一筆,成績和歷史貢獻應予肯定。

[關鍵詞]陝甘寧邊區﹔和平土改﹔土地改革﹔土地公債

(本文系2016年陝西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習仲勛與解放戰爭時期陝北土改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為2016H018)

 

1946年秋至1947年3月,陝甘寧邊區政府貫徹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精神,結合邊區實際情況,在既滿足農民土地要求又維護與包括地主在內的各階層統一戰線的背景下,在邊區各地推行了和平土改。和平土改,就是政府發行土地公債,在未實行土地改革區域征購地主超額土地,由無地、少地貧雇農承購的土改政策。關於和平土改的既有研究【參見楊奎鬆:《關於戰后中共和平土改的嘗試與可能問題》,《南京大學學報》2007年第5期﹔黃正林:《論抗戰時期陝甘寧邊區的農業政策》,《西北師范大學學報》1999年第5期﹔任曉偉:《1946—1947年中國共產黨對和平土改政策的嘗試及其放棄》,《陝西師范大學學報》2010年第4期﹔孫澤學:《論中共和平實現“耕者有其田”中的公債征購》,《中共黨史研究》2010年第11期﹔劉景嵐:《中共“和平土改”的有益嘗試——以陝甘寧邊區為中心的考察》,《社會科學戰線》2013年第7期﹔張雨新、付建成:《論1946—1947年中共土地公債的政策與實踐》,《學術界》2017年第12期。】更多關注中共制定及中止和平土改的原因等宏觀層面,對於和平土改政策執行的效果,尤其是該政策對鄉村社會變革的影響鮮有論及,仍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本文主要以《解放日報》和佳縣檔案為依托,探討和平土改政策執行后,邊區土地佔有關系及鄉村社會風氣等方面的變革,以求拋磚引玉,深化對解放戰爭初期中共和平土改的微觀研究。

一、地權關系變化顯著

陝甘寧邊區是抗戰期間中共中央所在地,“是全國政策的標志性地區”【《綏德地委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1。】,在歷史地位和土地佔有關系上都不同於其他解放區,因而其政策的制定和施行必然受到國內各政治派別,甚至英、美、蘇等國的矚目。在土地問題上,中共“五四指示”將減租減息改為實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然而,陝甘寧邊區經歷土地革命和徹底減租減息后,地主、富農實力大為削弱,而且其中不少人還參加了中共領導下的“三三制”政權,因而邊區無法以反奸清算的方式解決農民土地問題。而採取和平征購的方式從地主手裡獲取超額土地分給無地少地的農民,成為邊區制定的貫徹“五四指示”精神,滿足貧苦農民對土地的要求,又不破壞統一戰線的一種基於現實考量的政策。

1946年6月27日,毛澤東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電文中指出:“中央正考慮由各解放區發行土地公債發給地主,有代價地征收土地分配農民。”【《毛澤東年譜(1893—1949)》(修訂本)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99頁。】1946年7月8日,時任中共中央西北局書記的習仲勛在綏德分區干部會議上指出:“我們今天提出一個新的想法,代農民給地主發行土地公債,將地主多余下來的地(指保持他生活所需的土地,或者比農民更多些而言)賣給農民,由農民分期償還地價。這樣,使地主變成債主,使農民有了地權,而達到耕者有其田。這個辦法在邊區及解放區實行起來的話,有很大的好處。”【《習仲勛同志七月八日在分區干部會議上的報告》(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7。】習仲勛分析認為,採取和平方式征購地主超額土地、由無地少地農民承購的政策,既可以讓農民獲得土地,還可以減輕地主公糧負擔,同時還能得到英美資本主義國家的同情,可謂一舉多得,對各方都有好處。因此,實行土地征購、承購政策成為解放戰爭初期陝甘寧邊區政府貫徹中央“五四指示”精神,以和平方式解決土地問題的嘗試。

1946年9月底,陝甘寧邊區政府委員會同意了李鼎銘副主席提出的發行土地公債的建議,12月13日邊區政府公布了《陝甘寧邊區征購地主土地條例草案》和《陝甘寧邊區政府土地公債實行辦法草案》,決定“在未經土地改革區域,發行土地公債,征購地主超過應留數量之土地,分配給無地或少地之農民,以達到耕者有其田的目的”【《陝甘寧邊區征購地主土地條例草案》(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1。】。邊區政府發行土地公債,以低於市場價格征購地主超出標准之土地,由無地少地的農民以征購價格一半的價錢承購規定數量的土地,農民分十年還清土地公債,承購土地產權屬於承購者,由邊區政府頒發土地証以確保產權。自邊區土地征購、承購政策頒布至1947年3月胡宗南進攻延安的半年多時間裡,以發行土地公債、征購、承購為主要內容的和平土改在陝甘寧邊區各分區廣泛開展。

以綏德分區佳縣為例,從1946年農歷臘月初一(1946年12月23日)延安工作團抵達佳縣開始,到1947年農歷二月初總結,除雙建和開光兩個新解放區外,全縣其余10個區均按照《陝甘寧邊區政府土地公債實行辦法草案》精神,進行了土地征購與承購工作,基本上打垮了幾千年來地主依靠土地殘酷剝削農民的基礎。“據神(泉)、烏(鎮)、螅(鎮)、店(鎮)、城(關)和倍甘區等六個區的統計,共征出地主土地二萬二千四百七十余垧。如果加上其他三個區,征購之數當可在三萬垧以上。如貧苦農民每人按一垧半分配,則此次可以有二萬人得到土地。”城關區、螅區、倍甘區、店區征購后,地主擁有土地僅為原來的40%,土地佔有關系較征購前發生顯著變化。【參見《佳縣土地改革之初步檢討及今后意見》(1947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1。】從全縣范圍來看,各階層土地佔有情況在和平土改前后也發生了較大變化。

從上頁表1可以清楚看到,地主土地被征購后,土地佔有的絕對數量和人均數量均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土地總量由土改前佔全縣的17.8%下降為5.08%,人均耕地面積由原來的14垧下降為4垧。地主佔全縣土地的總量和人均面積均僅為土改前的1/3,與上文所說的螅區、店區、倍甘區、城關區地主土地面積僅有原來的40%基本吻合。而無地、少地的貧雇農由於以僅為征購價格的一半承購了土地,擁有耕地的絕對數量由原來佔全縣土地面積的29.5%增長至44%,增幅達14.5%﹔人均土地面積由原來的1.29垧增至2.15垧,增長了將近一倍﹔雇農土地的絕對數量、人均面積雖然仍遠遠少於地主和富農,但增幅最大,已經基本接近於貧農。自抗戰以來由於實行減租減息、合理負擔政策已經初步改變的陝北老區土地佔有關系,因為征購承購政策的實行,再次發生顯著變化,貧雇農因和平土改政策獲得了部分土地。

為指導各分區正確領導土地改革,同時發現典型以推廣經驗,中共中央西北局和陝甘寧邊區政府派出三個土地征購工作團,分赴綏德新店區賀家石村、慶陽高迎區王家塬鄉和米脂楊家溝鄉進行試點。由於慶陽高迎區王家塬鄉土改工作成效顯著,成為土地征購中的典型,其成功做法被當作經驗在《解放日報》廣為宣傳。據統計,該鄉共征購地主土地1900余畝,以每畝地價為該地一年至一年半之收獲量,由68戶無地、22戶少地農民所承購,人均承購土地5至6畝。承購土地后,該鄉97%的土地已為農民所有。【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1月21日。】慶陽王家塬土地征購、承購工作基本上解決了該鄉農民缺地、少地的狀況,大部分土地歸農民所有,基本實現了土地還家,封建剝削基本上被消滅。

習仲勛作為土改工作團成員在綏德縣新店區一鄉第四行政村賀家石蹲點,指導征購、承購試點工作。該村共有149戶689人,土地2696垧(其中包括本村地主擁有的736垧外村土地)。本村地主均姓黨,有7戶,土地最多時有9000多垧,在中共領導下的“三三制”政權建立前還佔有1433垧土地,人均佔有土地25.14垧。而本村人均土地隻有3.912垧,其中貧農81戶人均土地僅1.095垧,雇農5戶人均土地0.5垧,還有3戶赤貧不佔有任何土地。【《綏德縣新店區賀家石試行土地公債情況》(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0。】以上數字顯示,雖然經過了抗戰時期的減租減息政策,但該村各階層人均佔有土地還有相當差距,貧雇農土地不敷耕種,仍需要租種地主土地。土地征購工作組進村后,從1946年11月25日開始試辦土地公債,經過9天時間便宣布勝利完成征購與承購工作。“全村六十一戶無地或地少的農民,用十九石八斗米,買得了四百二十四垧半地(內有典地一百四十一垧半)﹔卅戶無窯住的人,用十八石四斗米,買得二十孔窯和兩塊窯的崖面。”【《解放日報》1946年12月20日。】61戶無地少地的貧雇農承購了土地420.5垧,平均每戶承購了6.9垧,承購土地的貧雇農家庭佔該村貧雇農總戶數的68.5%。同時,對於勞動力弱的農戶、光棍漢和軍工屬家庭在土地數量和質量方面予以照顧。勞動英雄劉玉厚的家鄉綏德縣郝家橋村農民在承購到土地后高興地給毛澤東寫信說,以前“全村租地主兩千多垧地,出六百多石租子”,現在“全村一百四十多戶人家,就有一百一十七戶買到土地”。【《解放日報》1947年3月8日。】全村貧雇農除4戶擔心地主報復等原因而不願承購土地外,其他缺地、少地的貧雇農都承購到了土地,人均承購土地將近2垧,貧雇農缺地少地的狀況得到根本轉變。

二、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

土地是農業生產者賴以生存最基本的生產資料,被視為農民的命根子。陝北有“地種三年如母親,再種三年比母親”的農諺,足見陝北農民對土地的珍愛。土地質量決定了農業生產的產量,如何在既有條件下不斷改良土質、提高產量,是一個好的“受苦人”(陝北人對種地人的稱呼)必須具備的知識和技術之一。在化肥應用之前,中國傳統農業生產技術較為單一,多施農家肥、勤鋤地是農民改良農業生產技術最主要的方法。“人家一垧地隻上五、六馱糞,他的要上十幾馱,於是,人家一垧地隻收糧食五、六斗,他的卻要打一石二、三斗。”【《解放日報》1947年1月20日。】從子長唐家溝老鄉的這句話中既可以看到施肥多少對於產量好壞的影響,也可以看到農民對於施肥的重要性心知肚明。但在傳統封建租佃生產關系下,貧雇農自己擁有的土地不夠耕種,必須租種或者伙種地主、富農的土地才能維持全家的生活。由於土地產權歸土地出租者,且佃耕、伙耕的農民沒有永佃權,土地出租者可隨時收回出租的土地,因此,租種、伙種土地的農民擔心因土質改良、產量提高后地主增加租子,“不然就要抽地”,因此“農民生產情緒不高,不願改良作務”。【《綏德縣新店區賀家石試行土地公債情況》(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0。】因此,除非在僅有的一點自地上施肥外,一般農民不願天天辛苦出去給租種土地拾糞。如延安縣川口區一鄉劉萬家溝55戶172人,“過去隻有六七戶拾糞”【《解放日報》1947年1月23日。】。土地不施肥,自然產量不高,交租后難以養活全家生活,艱辛的生活可以想象。他們在施肥與低產之間處於兩難境地。

由於農民辛勤勞動所得要給地主上交相當部分的地租,辛勤的勞動卻不能養家糊口,那時候的農民看不到生活的希望,生活是苦悶的,心情是沉重的,也沒有心思改良生產方法。到了冬天農閑季節陝北農民無事可做,窩在家裡熬冬,天氣好的時候倚靠在牆根下晒太陽,不少好吃懶做者聚集耍錢,用近乎麻醉自己的方式肆意揮霍著長達四五個月的冬天。

但是,1946年的冬天與往年不一樣,擁有了屬於自己土地的農民在剛剛“土地還家”后,便開始為來年春耕積極准備,尤其是利用冬天農閑時節出去拾糞,准備大力改良剛剛屬於自己的土地。子長一區五鄉唐家川以拾糞聞名的白老漢很快成為全鄉著名人物,群眾感嘆道:“看見老漢拾糞,我們真是太把光景糟蹋了。”原先無心改良生產的農民紛紛跟著白老漢一起拾糞,鄉間大路上經常能夠看到提筐拾糞的農民,樂呵呵地一起聊著來年的春耕准備工作。

延安縣自實行土地改革后,激發了群眾的生產熱情,農村整日間充滿了勞動的氣氛,農民喜氣洋洋地提著糞筐拾糞,上山砍柴,准備開春大生產。原先隻有六七戶群眾拾糞的延安縣川口區劉萬家溝,這次每人平均得到10畝土地后,即有30多人搶著拾糞。68歲的張德盛得到土地后一面拾糞,一面高興地對人說:“我們四輩子都是窮漢,現在共產黨給我做下好事了。”延安縣二十裡鋪鄉副鄉長張招喜、村長王德賢等五人趕著驢,擔著筐子到橋兒溝、劉萬家溝大路上拾糞,張招喜兒子已拾下60多擔糞。【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1月23日。】綏德沙灘坪區郝家橋村44歲的農民郝進禮天天拾糞不間斷,雞一叫就起來和兒子一起到距村20裡路的綏德縣城拾糞,因此被評為拾糞英雄。

在基層干部和農民勞動模范的帶動下,深知施肥對於農業生產重要性的貧苦農民踴躍加入拾糞的隊伍中。米脂縣十裡鋪區小桑坪李漢江老漢得到五垧地后,每天雞一叫就起來拾糞,連大年初一都沒有停歇。綏德縣田庄四鄉田家溝周玉秀新娶回家不到三個月的兒媳婦“出門看見糞,也往回拾”。綏德縣吉鎮剛娶到婆姨的農民馬守信承購9垧地后,每天天剛亮就起來拾糞,過年時連丈母娘都沒拜,害怕耽誤拾糞。【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2月24日。】剛過門的兒媳婦、大年初二本來要拜丈母娘的新女婿拾糞,生動反映了中共政權實施土改獲得土地后農民熱愛勞動的社會新風氣的形成。邊區農民不懼嚴寒,雞鳴即起來出外拾糞,來回一整天,行走數十裡。

1946年冬天陝甘寧邊區農民准備春耕熱情高於以往,不僅表現在農民利用冬閑拾糞准備改良生產上,還突出表現在添置耕畜與修理打造農具上。勞動英雄劉玉厚的家鄉綏德縣郝家橋村的農民在土地回到自己手裡后,像歡迎久別的親人回家一樣,熱情地為來年的春耕積極准備。還在綏德縣新店區賀家石村作為土地征購試辦時,郝家橋的農民就知道土地即將回家,他們便談論著:“早把工具收拾好,一到時候,就上地動彈呀!”於是,他們請來了鐵匠,修理損害的農具,“村子裡每天響著鐵錘的聲音,熊熊的爐邊飛濺著火星”【《解放日報》1947年2月4日。】,呈現出一派准備春耕的火熱場面。

除土地外,耕畜也是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生產資料。土改之前,陝甘寧邊區貧雇農普遍缺乏用於耕種的牛、騾子或驢。土改后,農民得到了土地,但耕畜仍普遍缺乏。於是,翻身農民紛紛集資合伙買牛。郝家橋村的劉排厚和他的兩個兄弟已經買回來一條牛,承購了18垧土地的郝永華等三家也打算合伙買一頭驢。【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2月4日。】米脂十裡鋪區蔣家溝村杜仲清、李增海等人沒牲口,便派人到延安買回4條牛。【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2月24日。】延安縣川口區一裡鋪幾輩子無地可種的農民曹增業和賀和堂得到土地后合伙120萬元買回一條大犍牛。【《解放日報》1947年1月7日。】買回耕牛后,邊區獲得土地的農民有更大的信心提高農業生產,不但提高了勞動效率,也能積攢更多的糞肥以改良土質、提高產量,一種良性循環的農業生產方式正在形成。

三、生活水平切實提高

陝甘寧邊區政府實行土地征購、承購后,雖然地主相對於中農在土地數量和質量上仍佔優勢,但總的來說,土地佔有關系已經朝著有利於貧雇農的方向變化。獲得土地的農民,在冬閑季節已經開始積極准備來年的春耕,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由於擁有了自己的土地,不用再擔心地主抽地而無生計,也不用再給地主交租,隻要勤於勞動,精心耕作,除了給政府交公糧外,收獲全歸自己所有,農民的生活水平較以前有較大幅度的提高。1947年1月24日《解放日報》刊登了時任綏德義合區區委副書記的齊心在綏德縣賀家石村訪談的一位50多歲婦女的經歷。這篇訪談對比了新舊政權下陝北農村社會變化情況,是一個說明土地改革后農民生活水平提高非常生動的例子。這個被稱作高老婆的婦女在丈夫死后,獨自撫養三個孩子,給地主家做家務整整十年,地主家隨叫隨到,任勞任怨,一年到頭卻隻能吃粗糠、喝黑豆水、瓜糊糊艱難度日,冬天都沒有棉衣,隻能穿著破爛的露出臂膀的衣服。中共政權在綏德建立后,她在合作社領棉花紡線、織布,生活逐漸改善。本次土地改革中,她承購了三垧土地,典買的五垧地和一孔窯洞產權也歸她所有。過年的時候,她給三個兒子每人做了一套黑布襖、月白褲,她自己也有一件灰色斜紋布襖、月白圍裙和黑呢褲子。這樣的生活變化,她笑的合不攏嘴,對人表示“如今真是坐朝廷了”【《解放日報》1947年1月24日。】。“坐朝廷”是什麼滋味,高老婆根本無法體驗,但用她最美好的生活想象來描述承購土地后農民生活的改善,是再質朴不過的表達。

陝甘寧邊區農民在1946年這個冬天倍感溫暖,連過年都和往年大不一樣。榆橫“新區人民在臘月推豆腐、蒸饃饃、割肉買酒,歡度第一個快樂的春節”。雇農何峁給地主葉尚榮攬工數年,辛苦的勞作並沒有改善家庭生活,反倒因為借高利貸而背井離鄉,但在1946年農歷年前,“夫妻娃娃都團圓了,過年前縫了兩塊新花被子,買了肉,泡了糕”。曾被國民黨逼得賣光家產又被拉壯丁的中農陳希英高興地說:“正月初一,又能吃扁食啦!”【《解放日報》1947年2月15日。】吃餃子過年是北方人的習俗,1946年土地改革后,承購到土地的農民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希望,用“又能吃扁食”來表達其生活改善的程度,是他們對美好生活最生動的表達,也是農民生活發生好轉明顯的証據。

除了能夠在過年添置新衣服、吃餃子外,陝甘寧邊區農民在土地承購后因為不用再給地主交租,還可以積攢一些錢去辦理多年來不敢奢望的事情,比如娶婆姨。從前,陝北娶不到婆姨的光棍漢不少,如綏德賀家石“因貧窮未娶過老婆的‘光棍’還有卅五個,卅歲以上的即有四個”【《綏德縣新店區賀家石試行土地公債情況》(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0。】。陝北窮人家的女子多早婚,而窮人家的男子結婚較晚,甚至因貧窮終身未婚的光棍漢也不在少數。

分到土地后,農民看到了生活改善的希望,以往因沒有聘禮而無法娶親的家庭開始找人提親。也因為中共的階級政策以貧雇農為堅定的依靠對象,貧雇農在政治上有優勢,舊社會攀富結貴的風氣也開始轉變,選擇貧雇農為結婚對象成為光榮的事情,這也初步改變了貧雇農娶妻困難的窘境。綏德張家溝的王玉春攬了幾十年工,好容易訂下一個婆姨,但一直沒有窯洞住,無力娶媳婦回家。這次王玉春承購到了兩孔窯和一些地,窯洞還有著裝好的門窗,解決了結婚窯洞的問題。大家向王玉春恭喜說:“王玉春今年逢雙喜,買窯購地引婆姨,這下真是咱們窮人翻身了。”【《解放日報》1947年1月30日。】真正的翻身,不僅是獲得了土地,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對生活的信心,而娶妻生子、人丁興旺才是傳統鄉村社會農民對美好生活最真切的期望。獲得土地、娶到媳婦的陝北農民才可以說真正實現了翻身,開啟了美好的生活。

四、社會風氣得到改善

中共在陝甘寧邊區以土地征購、承購為中心內容的土地改革不僅改變了鄉村社會的生產關系,也深刻影響了整個鄉村社會秩序。曾經在陝甘寧地區廣泛存在的婦女社會地位低下、二流子、賭博等現象,在土地改革中也因為中共基層政權的控制和引導有所改變。

首先,婦女與男子一樣平等分地,推動婦女社會地位提高。在傳統陝北農村,受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浸淫,婦女社會地位尤其低下,在家從父,出嫁從夫,甚至被父親和丈夫當作家庭財產一樣可以交易。當地民諺“再孬的漢子走州縣,再好的女子鍋邊轉”形象地反映了婦女的社會地位。傳統社會中婦女社會地位低下,主要與家庭財產的父系繼承有關系,女性沒有財產繼承權,經濟上不獨立,人格上也就無法獨立,因此一直作為男性家庭的附屬存在。1946年12月13日公布的《陝甘寧邊區征購地主土地修正條例草案》第11條明確規定:“征購土地之分配,應按人口分配給無地少地之貧苦人民,使每人所有之土地數量與質量,達到大體平均。”【《陝甘寧邊區征購地主土地修正條例草案》(1946年),米脂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0011—1—10。】按照條例規定,婦女與男子一樣可以分到一份土地。婦女取得與男子同樣的土地承購權,在經濟上取得與男子平等的地位,社會地位也得到提高。

隨父母從河南逃難到富縣道德區三鄉四兒河的17歲女子宋葉兒和鄰村一個勞動很好的青年農民魏富貴戀愛了,但其父一心想回河南,對這門親事始終不贊成。當得知土地改革自己可以分到一份土地,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后,宋葉兒不顧父親反對果斷選擇和所愛的人結婚。為調解宋葉兒和父親在婚姻問題上的矛盾,區政府把男女雙方、介紹人和女方父母、哥哥叫在一起,當面問明情況。宋葉兒的哥哥對她說:“你願跟娘回去就說跟娘,願跟富貴結婚就說跟富貴,隻要你自己願意,爹媽不反對你的。”她的回答勇敢而堅決:“我要跟富貴!”宋葉兒不顧父親反對敢於爭取婚姻自由,《解放日報》也稱贊說,“自由”這個名詞被一個才17歲的農村婦女喊出來,有著深長的意味。之所以她敢於爭取婚姻自由,除了有中共婚姻自由的法律保障之外,在土地改革中能夠分配到一份土地,即使不依靠父、兄,自己的土地也可以保障未來的生活也是一個重要原因。經濟自由是她敢於爭取婚姻自由的重要保障。

其次,土改政策用制度手段約束二流子使其有所轉變。對於要不要給二流子承購土地,陝甘寧邊區不少農民持消極態度,擔心二流子分到土地后或者會荒蕪,或者會賣地繼續抽大煙、賭博。但邊區政府從改造的角度出發,決定在土改中利用限制用途、監督勞動等方式,盡量對二流子進行改造。比如,佳縣縣委在討論土地公債會議上就提出,“能改造的二流子可以給地,但宣布讓種不讓賣”【《討論土地公債會議記錄》(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8。】。綏德縣委在賀家石土地征購工作總結中提到,“土地政策是階級路線,故二流子也應給承購土地”【《綏德縣新店區賀家石試行土地公債情況》(1946年),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號1—1—20。】,但為了防止他們將承購來的土地賣掉繼續過不務正業的生活,政府須監督其勤勞生產,並由其家人出面承購,土地產權暫歸農會保管。對於不願承購土地的落后二流子,經教育勸解仍不悔悟者,可將這部分土地當作學田或義田。

陝甘寧邊區有些二流子好吃懶做是因為沒有土地,長年累月的攬工、雇工生活並不能改善生活,於是破罐子破摔,過著有今天沒明天的生活。當聽到政府也給他們分一份土地后,部分二流子開始轉變,准備投入生產,改變好吃懶做的壞習慣。綏德郝家橋村王漢章是該村僅有的兩個懶惰者中的一個,人們沒有奪去他承購土地的權利,這次允許他承購了七垧地。在慶祝會上,他也壓抑不住內心的喜悅,穿過人群走上土台,掀動著眉毛,提高嗓子說:“請大家放心,我一定好好生產,要是把庄稼荒了,大家把地收回去。”【《解放日報》1947年2月4日。】綏德吉鎮農民延錫忠從前不好好生產,這次承購到七垧地后,便向農會堅決表示每垧地要多打五升糧,並訂好了全年的生產計劃。【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2月11日。】一方面,邊區政府給願意改造的二流子分配土地,為促使他們勞動生產奠定了物質基礎。另一方面,邊區政府通過地權約束和群眾監督,限制其賣地行為,為推動他們改變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流子決心轉入生產,既改造了舊社會的不良風氣,又促進了邊區經濟發展,還為解放戰爭增加糧食和勞動力供應作出了貢獻。

再次,和平土改在照顧地主的同時,也推動了地主生活方式的轉變。雖然土地征購政策對地主有所照顧,所留土地相當於當地中農的1.5倍到2倍,而且所留土地多為好地、近地。但總體來看,地主土地佔有數量大幅度減少。在超額土地被征購的同時,中共自抗戰以來的減租減息政策和戰后初期的和平土改政策,也促使部分開明地主認識到中共的階級政策,意識到自己不勞而獲、依靠封建剝削的生存手段不是長久之計,必須改變生活方式。於是,部分地主及其家人開始參加生產勞動。綏德郝家橋村僅有的兩家地主劉永昌和劉永明在幾年來的減租運動中,已感到不勞而食的生活不能繼續,開始生產勞動,而且生產積極性還較高。【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2月4日。】子洲苗區地主張善紹表示,“今后要靠自己勞動,自己享受,不能光吃不生產”。他不僅下了決心,而且還連續召開兩次家庭會議,給全家所有人訂出了生產計劃,力爭做到吃穿自給。次日全家便積極進行生產准備:兩個媳婦親自修理紡車,雇工匠做好一架織布機,並開始紡線,兩個兒子上山砍燒柴,並抽空往山裡送糞。張本人已62歲,每天天不明就拾兩回糞,趕牲口馱兩回水,他的婆姨就燒火做飯做零活。【參見《解放日報》1947年2月11日。】

不少地主參加生產勞動后,不僅能夠依靠自己的勞動為全家提供生活資料,而且改變了原先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整日閑逛、抽大煙等不良生活習慣,身體也因參加勞動更加硬朗。一些地主還積極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為邊區經濟發展作出了新貢獻。安邊縣縣長劉文卿是個地主,在土地征購中帶頭獻了地,他說:“過去咱們一年到頭不勞動,非租子過活不了,一天到晚不是騎著馬串,就是吸洋煙、耍賭博,這樣下輩兒孫也不能長進。我們雖有地、有糧、有錢,但是家道總是一代不如一代,其原因就是我們不勞動。以后,參加了生產,兒孫也不會變成二流子了。”【《解放日報》1947年1月15日。】還有的地主表示,這次土地改革使農民和地主都翻了身,農民在經濟上翻了身,地主在身體上翻了身。“翻身”在土改時期是農民使用頻率最高的詞語之一,地主用“身體上翻了身”雖不多見,但通過參加勞動確實改變了地主的生活方式,也改變了因不勞動和不良生活習慣而垮掉的身體。

五、結語

總體來看,陝甘寧邊區的和平土改作為中共土地改革的一種試行辦法,是當時特殊歷史背景下的產物。它反映了抗戰勝利后,中共順應民眾和平願望,爭取實現和平民主建國的努力。然而,國民黨破壞和平,於1946年6月向解放區發動全面進攻。1947年3月,國民黨集結重兵重點進攻陝甘寧邊區,中共採取的這一和平土改政策被迫終止,隨后被徹底的土地改革所取代。

盡管解放戰爭初期陝甘寧邊區試行的和平土改政策歷時較短,但其歷史貢獻仍需肯定。在陝甘寧邊區未實行過土地革命地區首次實現了“耕者有其田”,鄉村原有土地佔有關系以及社會風氣開始發生整體性轉變,在解放戰爭初期的歷史背景下為中共的土改政策增添了豐富多彩的一筆。從長遠來看,陝甘寧邊區和平土改的實踐也為新中國成立后對民族資本的和平贖買提供了一定的借鑒和參考。

(本文作者:張雨新,西北大學歷史學院博士研究生、西安醫學院思政部副教授﹔付建成,西北大學歷史學院教授,陝西西安710021)

(責任編輯:杜棟)

(來源:《黨的文獻》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