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屆六中全會首提“四個服從”

作者:黃 琨    發布時間: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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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屆六中全會首提“四個服從”

 

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是在黨的歷史上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大會。大會肯定了毛澤東在全黨的領導地位,第一次提出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命題,在黨的制度建設和紀律建設史上也具有重要地位。大會強調“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証”,第一次完整提出民主集中制的“四個服從”原則: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

這次大會之所以重要,之所以能提出並解決之前沒有提出或者沒有能力去解決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是因為我們黨在歷經17年的斗爭磨煉后已經成熟起來,“已經學會了使用這個馬克思主義的武器”。

“四個服從”是對過去正反兩方面斗爭經驗的科學總結。毛澤東在講話中特別指出,“有過兩次有歷史意義的黨內斗爭,這就是在遵義會議上的斗爭和開除張國燾出黨的斗爭”,事實上指出了這正反兩方面經驗的重要來源。正方面的經驗是遵義會議。會議糾正了在第五次反“圍剿”斗爭中所犯的“左”傾機會主義性質的原則錯誤,在生死攸關的時刻,錯誤得到糾正,仍然能保持黨的團結,是因為堅持了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反方面的經驗是張國燾在長征途中的另立“中央”、分裂黨和紅軍。毛澤東指出了張國燾在組織紀律方面的錯誤,“在張國燾的組織路線方面,則是完全離開了共產黨的一切原則,破壞了黨的紀律,從小組織活動一直發展到反黨反中央反國際的行為。”

黨的六屆六中全會系統提出“四個服從”的原則,是因為大會是在新的路線斗爭的背景下召開的,同時出現了王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情況。1937年底王明從蘇聯回國后,提出“一切經過統一戰線”,否認統一戰線中黨的獨立自主原則,在黨內造成了嚴重的錯誤影響。在武漢任長江局書記時,王明另搞一套,不僅不執行中央指示,還多次未經中央同意擅自發表中央決議和會議意見,暴露出嚴重破壞黨的組織紀律的問題。不嚴肅黨的紀律就難以徹底糾正錯誤路線的影響,所以毛澤東提出“繼續堅持鐵的紀律的必要”,並要求“從中央以至地方的領導機關,應制定一種黨規,把它當作黨的法紀之一部分”。

“四個服從”作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在實踐中逐步深化和完善。黨的七大在修改黨章時將其完善為:“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部分組織統一服從中央”,強調的是上下級組織之間的關系原則,表述更加嚴謹、科學,為我們今天的認識奠定了堅實基礎。

(作者單位:中國浦東干部學院)

(來源:《人民日報》2018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