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時期中共黨建史研究維度的思考

作者:楊德山    發布時間: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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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時期中共黨建史研究維度的思考

楊德山

 

在某種意義上說,中共的全部工作可分為兩個方面,即“黨的領導”(“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偉大工程”)。改革開放啟動后,中共在黨建方面投入了較以往更多的精力和時間【以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的九十年》(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6年)為例,書中黨建方面內容所佔篇幅的比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為1.13%﹔“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為1.03%﹔“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為7.80%。】。從黨史學的角度看,新時期黨建史是這一時段黨史的重要組成部分,理應受到學界的高度重視。但情與理違,目前這類研究成果僅有一部以專著形式由黨史研究者完成【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新時期中國共產黨的建設簡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10年。】,其他則以中共黨建通史的特定階段史形式出現【在紀念建黨70周年、80周年、90周年之際,一批通史性的黨建史著述集中問世。這些作品的共同特點就是根據成書時間,不斷延伸改革開放時期黨建史的時間下限。】。這類作品多按黨史大背景,以黨建重大事件為對象,進行宏觀描述、分析和總結。研究者主觀上總是力圖展現其波瀾壯闊、豐富多彩的史詩畫卷,但對黨建理論精髓把握的不足、對黨建事件矛盾說明的含糊以及對黨建決策實踐結果的忽視,常常使他們難以遂願。從黨建學的視角看,適時總結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成就,提煉其經驗和啟示,在黨建研究成果中佔相當大的比重。但說明直線化、描述平面化、結論正面化是這類作品的主要特征,宣傳色彩濃厚,史學魅力稀見。當然,無論是黨史學還是黨建學,無論是專業科研人員還是機關研究者,多年來的探索仍然為繼續這一專題的探究奠定了基礎,至少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素材。依筆者淺見,須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將歷史和現實相承接,或者說“論”與“史”相統一,才能使改革開放以來的黨建史研究成果更為深刻、生動。所謂“論”,意為從更深層次、更廣闊視野認識改革開放時期中共黨建的基本理論問題﹔所謂“史”,意即從歷史學的基本規范出發,以不回避矛盾和沖突的態度,對待改革開放時期中共黨建的發展歷程。

第一、准確把握改革開放時期中共的本質屬性和功能定位

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建設史要研究的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共自身建設的發展過程、一般特征和基本規律,其中心命題“什麼是執政黨、怎樣加強執政黨的建設”源自19802月鄧小平在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上提出的重要問題,即“執政黨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黨,執政黨的黨員應該怎樣才合格,黨怎樣才叫善於領導?”【《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76頁。】圍繞這一問題,中共的黨建目標表述根據時勢變化先后作過13次調整。但就黨的性質規定而言,它從來沒有放棄“馬克思主義政黨”或“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原則要求﹔就功能定位而言,它一直強調自己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核心”或“領導核心”。198310月,鄧小平就明確指出:“把我們黨建設成為有戰斗力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成為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堅強核心。”【《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9頁。】201211月,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依然強調:“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39頁。】堅持馬克思主義政黨性質,是改革開放時期中共一直強調加強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的意識形態根據﹔突出領導核心地位,則是中共在新時期所承擔的使命與自身本領之間始終存在張力而提出不斷提高領導水平、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政治緣由。換言之,十八大提出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作為黨建工作的主線,就是中共基於自身性質堅守和功能定位思慮而得出的結論。

無論是性質堅守還是功能定位,都注定了改革開放時期的中共並未發生實質性變化。一方面,盡管歷史方位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共已經成為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執政黨,但是對遠大理想的追求、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共同理想的信念、對立黨宗旨的執著,是它永恆的立黨之本,“革命”是它永遠的使命,“革命黨”是它終身的名稱。所以,中共將“改革”定位為“第二次革命”,現階段仍宣稱進行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因此,改革開放時期中共稱自己是執政黨,只是相對於它曾經作為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斗的革命黨而言,與西方政黨輪替制度下的“執政黨”不可等量齊觀【近年來,有些學者將西方“使命型政黨”(Missionary Party)套用到中共身上,其實欠妥。在西方,“使命型政黨”只是一種以理念而非完全以選票為依歸的選舉型政黨。】。研究者不能套用西方政黨轉型理論來解釋中共歷史方位的變化,八個“不忘初心”回應的就是中共“轉型”而不“轉性”。另一方面,作為一個從無產階級革命黨發展而來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中共雖然在改革開放之后經歷過“黨政分工”“黨政分開”的政治體制改革,但是其“領導核心”地位未有絲毫動搖。19793月,鄧小平將“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列為四項基本政治原則之一,並在80年代多次強調它在其中的關鍵性地位。這一原則還被寫進19829月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的“總綱”和1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中,成為新時期全黨全民必須堅守的政治准則。“領導核心”地位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一是中國近代歷史尤其是中國近代革命史發展的必然選擇,所謂“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二是基本內涵包括政治、思想、組織三個主要方面,其中至少“思想”領導為西方政黨所不具備﹔三是涉及面為“全方位”“無限制”,即今日所謂“工農商學兵、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所以,從功能形態看,那種以政黨現代化命題為切入點,套用西方政黨政治模式,認為中共將會朝著“國家和社會”之間“中介”方向發展的觀點並不正確。

有鑒於此,在研究改革開放時期的中共黨建史時,我們不能僅僅把它當作一般的“執政黨”建設史來對待,而忽視了中共的“馬克思主義”性質、“領導核心”定位和“革命黨”“來路”。隻有全面准確地把握中共的本質屬性和功能定位,改革開放時期的黨建史研究才能有“根”有“魂”。

第二、從中國政黨政治邏輯角度思考改革開放時期中共黨建發展的復雜性

盡管中共是馬克思主義政黨,但作為中國近代政黨家族中的一員,它的運行——無論是黨的建設還是黨的領導——都難以擺脫中國政黨政治邏輯的運行軌跡。隻有掌握了這一點,才能從根本上認識改革開放時期中共黨建發展過程的復雜性。

所謂中國政黨政治邏輯,源自孫中山對甲午戰爭后中國人從事政黨政治活動近20年教訓的總結。他認為,中國“第三次革命”要想成功,隻能由唯一真正的革命政黨來領導﹔黨內必須擁戴“惟一(崇高偉大)之領袖”﹔領袖之所以是領袖,除了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勇氣意志外,關鍵的是“對革命道理,有真知灼見﹔對革命方略,有切實措施”【參見楊德山:《辛亥革命與革命黨人政黨觀的變遷》,《新視野》2011年第6期。】。中共在抗戰時期認識和把握了這一邏輯,具體表現為:創建江西根據地的成功,遵義會議后指揮紅軍多次化險為夷到達陝北,全面抗戰之初對戰爭發展趨勢的准確判斷,為毛澤東在革命實踐中贏得黨內信任、擁戴,最終成為公認“領袖”奠定了基礎﹔“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重大命題的提出,“新民主主義論”的系統闡釋,整風運動的開展,確立了“毛澤東思想”在全黨的理論指導地位﹔黨員隊伍、武裝力量規模、根據地面積不斷擴大,使中共在抗戰結束前有了問鼎“中國之命運”的條件。七大文獻精神基本展現了中共在這方面的認識結果。從七大到八大的11年間,依循這一邏輯,中共不但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徹底勝利,還取得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初步成就。在之后的20年間,盡管中共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挑戰,但是黨的領導地位沒有動搖,黨沒有分裂,根本原因就在於有毛澤東的領袖地位在,有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在。

改革開放時期中國政黨政治的運行又一次驗証了這一邏輯的力量。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到中共十四大,由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處於觀點提出階段,以“毛澤東思想在新形勢下的發展”面目而出現,尚未形成獨立的理論體系,更未上升到黨的指導思想層面。在領導體制方面,干部隊伍處於新老交替狀態,運行機制處於新舊轉型階段,人與事、權與責關系並不十分明晰。此外,黨內外少數人甚至對堅持黨的領導核心地位持懷疑甚至否定態度,社會影響很大。正因如此,這一時期出現了資產階級自由化泛濫等現象,直至1989年春夏之交發生了政治風波。風波的發生及平息使中共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在國內,“如果沒有共產黨的領導,不搞社會主義,不搞改革開放,就嗚呼哀哉了,哪裡能有現在的中國?”在黨內,“任何一個領導集體都要有一個核心,沒有核心的領導是靠不住的”。【《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26310頁。】黨內的團結一致端賴思想上的統一,中共十四大確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為“引導我國社會主義事業不斷前進的指針”完成了這一任務。正因為對中國政黨政治邏輯有了新的認識和運用,在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之后的13年裡,中共領導人民“從容應對一系列關系我國主權和安全的國際突發事件,戰勝在政治、經濟領域和自然界出現的困難和風險,經受住一次又一次考驗,排除各種干擾”,取得了“綜合國力大幅度躍升、人民得到實惠最多”,“社會長期保持安定團結、政通人和”,“國際影響顯著擴大、民族凝聚力極大增強”等輝煌成就【《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5頁。】。從十六大到十八大的10年間,一方面,黨領導人民緊緊抓住和利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戰勝一系列重大挑戰,奮力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到新的發展階段,“經濟持續發展、民主不斷健全、文化日益繁榮、社會保持穩定”,“國家面貌發生新的歷史性變化”【《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第5頁。】﹔另一方面,實際工作中治黨“寬、鬆、軟”傾向更加明顯,甚至出現了企圖分裂黨,竊取黨和國家權力的野心家、陰謀家【關於“野心家”“陰謀家”的表現,參見《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6年,第2829頁。】。這從反面驗証了中國政黨政治邏輯力量的存在。而近年來,中共提出“四個意識”尤其是“核心意識”,進一步驗証了這一力量的強大。

因此,我們在研究改革開放以來的執政黨建設史時,應該關注中國政黨政治的特殊邏輯,切不可套用“傳統威權型政黨”或“現代法理型政黨”或“黨國”體制理論范式來解讀新時期以來的中共黨建史。否則,便無法理解這一歷史存在的真實。

第三、正確理解中共執政黨建設規律的內涵

中共領袖群體通常從立黨宗旨出發,用“工具論”來闡釋黨的功能屬性。革命年代,毛澤東曾言:“我們是馬克思主義者,我們相信工具論”,“黨是階級斗爭的工具”,“我們黨是階級的領袖,中央是全黨的領袖,我們都當作工具來看”,“我們黨要使人民勝利,就要當工具,自覺地當工具。各個中央委員,各個領導機關都要有這樣的認識”【《毛澤東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73374頁。】。和平時期,鄧小平仍強調,“工人階級的政黨不是把人民群眾當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覺地認定自己是人民群眾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為完成特定的歷史任務的一種工具”,共產黨“之所以成為先進部隊,它之所以能夠領導人民群眾,正因為,而且僅僅因為,它是人民群眾的全心全意的服務者,它反映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志,並且努力幫助人民群眾組織起來,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爭”【《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17218頁。】。

在這樣的認識傳統基礎上,改革開放以來,中共在理論上對黨的建設工作形成了一定的經驗性和規律性認識,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是特別強調黨建工作與政治路線、基本路線和中心工作的關系。為防止二者脫節,在吸取極左思潮盛行年代“空頭政治”教訓的基礎上,中共在80年代特別強調:“黨的建設問題,從來是同黨的政治路線密切地聯系在一起的。新時期黨的一切工作,都必須保証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1頁。】到90年代,中共更將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統一起來加以考慮,闡明它們與政治路線、中心任務的關聯性,“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歷來是同黨的歷史任務,同黨為實現這些任務而確立的理論和路線聯系在一起的”【《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5頁。】。二是基於現實社會生活、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等基礎性因素的變化,強調黨建工作不斷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中共在80年代就明確提出:“黨的自身建設也必須進行改革,以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都應當體現這個指導思想。”【《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第41頁。】新世紀之初,中共更為關注黨建工作的改革和創新,十六大提出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十七大提出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不過,在現實黨建工作中,不少黨委和領導干部曲解了上述規律性認識和要求,或過分強調黨建對經濟工作的服務功能,將黨建基本規律簡單化地理解為“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以GDP的增長率作為衡量黨建工作成就的主要甚至唯一標准,而視真正的黨建工作為中央和上級部署的任務,基本方法就是形式主義地“一年開幾次會布置一下就可以了”﹔或重制度治黨輕思想建黨,以為定了制度、有了規章就萬事大吉,甚至為了所謂的“創新”將思想建黨的傳統視為包袱和障礙,蔑視黨內的思想政治工作。

研究改革開放時期中共執政黨建設的發展歷程,如果忽視了對上述情況的了解,即“黨的建設”和“經濟建設”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關系,就很難發現其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的根由——諸如80年代整黨活動中上層認識的不一及產生的后果,尤其是不能深入理解十八大之后中共推行的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各項舉措的深刻現實背景,也不能深入理解“如果我們黨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績又有什麼意義呢?”【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這一忠告的深刻理論意蘊。

第四、回歸歷史學的本來面貌

針對目前黨建史研究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筆者認為,既然我們研究的是改革開放時期當代中國歷史和中共黨史中的專門史、專題史問題,那麼,遵循史學的基本規范,回歸史學的本來面貌,才能使研究成果具有學術性和科學性。

(一)以所涉問題出現的先后為敘述順序,而不是以現時的認識結論為據,拔高問題層次,逆向倒推。在目前一些改革開放時期黨建史的研究中,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以十七大、十八大形成的“一條主線,五個方面”的黨建理論和工作格局為敘述框架,將39年黨建史分階段描述,似乎每個階段這五個方面都同樣突出和重要。但事實並非如此,以“反腐倡廉建設”為例,中共只是在十七大才將它單獨作為黨的建設工作的一個方面加以強調,在此之前均將與其有關的內容置於“作風建設”的范疇內予以說明。如果我們非以十七大時的認識水平和結論強加到此前各階段,無疑破壞了這一問題本身發展的事實存在狀況,如十二大只是要求全黨“同生活特殊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不正之風作斗爭,十四大才將“反腐敗”和“廉政建設”聯系在一起予以關注。

(二)注意事件發展完整過程的敘述。大多數改革開放時期黨建史的研究成果在敘述黨建事件時,通常表現為“有頭”——中央宏觀決策、“有尾”——取得了重大成就、“無過程”——沒有具體經過。這種敘述往往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中央為什麼會作出如此決策?地方黨委、基層組織和黨員群眾又是如何執行的?執行過程中有沒有偏差?遇到偏差又是如何糾偏的?如果每次的結果都與事先的決策要求完全相合,那為什麼同樣的弊端在事隔數年后又一次重演?隻見首尾,不見過程,歷史的完整性便被簡化,史學的魅力也因此喪失,黨建史的學術價值也就大打折扣。

(三)改革開放時期的黨建史研究不是會議、活動的文件內容堆砌。與通史式的黨史一樣,作為專門史的黨建史也應該以重大黨建史事件和重要黨建史人物活動為敘述的關節點和關鍵點,但由於39年來黨內政治生活相對平穩有序,不少研究成果的敘述內容基本上就是會議文件(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政治報告中的黨建工作部署,代表大會期間落實這一部署的中央全會所作出的決議、決定等)的簡約介紹,以及一屆代表大會期間開展的專門、專題性黨建活動的新聞報道內容的相應編纂。至於為何作出部署、怎樣開展活動以及這些活動預期的目標到底是否達到等問題,鮮見有人認真依據和運用實証性材料(數據、傳記、年譜、檔案、口述資料等)進行分析和說明,導致這類研究成果雷同、重復、無味。

(四)改革開放時期黨建史研究也存在如何將理論、組織(機關)和活動三者有機結合的問題。黨建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活動是重點研究對象。但僅僅作面上的描述,不把人物活動和事件放置於黨的組織系統及其運行機制中考察和認識,就難以說明黨建的真實歷史,就難以理解這些人物活動和事件的社會性質。這些帶有特定組織性質的人物活動和事件之所以在一定時間內有其特定的存在方式,還與同時期的黨建指導思想密切聯系,更與前述三方面的基本理論問題息息相關。

(本文作者,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系教授,北京 100872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201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