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

作者:陳理    發布時間: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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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

陳理

 

[摘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對巡視工作進行了重大調整,進一步提升了巡視工作在黨的建設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重要地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包括: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權宜之計,要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巡視工作要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重點,當好中央的“千裡眼”,找出“老虎”、“蒼蠅”﹔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分類處置,做到件件有著落,確保巡視成果落到實處﹔要適應形勢發展,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的創新,形成更大震懾力。這些重要論述,集中反映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基本要求,是推動巡視工作不斷取得重大成效的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

[關鍵詞 ]習近平﹔巡視工作﹔反腐敗﹔黨風廉政建設﹔黨內監督﹔制度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巡視工作,多次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巡視情況匯報,每次都發表重要講話,為巡視工作指明方向。《習近平關於巡視工作的一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總書記這些重要講話的摘錄,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的一個部分。這些重要論述,主題鮮明,內涵豐富,思想深刻,集中反映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基本要求,是推動巡視工作不斷取得重大成效的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兩年多來,巡視工作的強度、力度和效果前所未有,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發揮了重要的震懾作用和遏制作用,贏得黨心民心。

一、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權宜之計,要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

我們黨一直十分重視巡視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對巡視工作進行了重大調整,進一步提升了巡視工作在黨的建設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重要地位。

2013 年4 月25 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習近平總書記就明確指出:“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本文所引習近平總書記講話均出自本期《黨的文獻》刊發的重要文獻《習近平關於巡視工作的一組重要論述》)這“四個重要”的概括,第一次清楚地指明了巡視在加強黨的建設、從嚴治黨、維護黨紀、加強黨內監督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這不僅為巡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而且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找到了重要抓手。

2014 年6 月26 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2014 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的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又通過加強頂層設計,進一步強化了巡視在黨內監督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明確指出:“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權宜之計,要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根據2003 年12 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我們黨內監督制度共有十項,巡視制度是其中之一,其他監督制度還包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輿論監督等。這些制度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的發展,在黨內監督制度的設計中,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把巡視作為一項戰略性制度安排,無疑突出了巡視對黨內監督全局所起的關鍵性作用,有助於解決以往紀委雙重領導體制在實踐中出現的一些不適應、不協調,特別是查辦腐敗案件時容易受到牽制等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出在重大原則、重大是非面前,要敢於“亮劍”。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今天,我們不僅要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還要有管用和有效的手段、利器。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突出巡視在黨的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是要求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充分發揮巡視機動性、靈活性的特點,更好發揮巡視的震懾作用和遏制作用,堅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二、巡視工作要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重點,當好中央的“千裡眼”,找出“老虎”、“蒼蠅”

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是巡視工作的基本職能。2013年 4月 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明確了巡視工作的職責定位。他指出:“巡視工作就是要發現和反映問題。”但巡視工作並不是泛泛地發現和反映一般性問題,而是直指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突出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巡視工作要明確職責定位,巡視內容不要太寬泛,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進行。”中央巡視組作為中央直接派的“欽差大臣”,拿著尚方寶劍,就要盡職履責,“要當好中央的‘千裡眼’,找出‘老虎’、‘蒼蠅’,抓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問題涉及方方面面,巡視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能平均用力,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巡視工作重點,主要體現“四個著力”,即:一是“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問題”﹔二是“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三是“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四是“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干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這“四個著力”的對象,涉及“四風”、貪腐、政治紀律和用人選人等問題,可以說都是當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也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當然也是巡視要著重發現和反映的問題。

其中,對於兩種情況尤其要重點查處,增強震懾力。一種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員領導干部,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為所欲為、自鳴得意的”,要重點查處﹔一種是“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進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輕干部等干部問題線索”,要重點查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選好人、用對人是頭等大事,要用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刷新吏治。頂風作案的,要嚴肅查處,從重處理,決不姑息。

習近平總書記對巡視工作職責定位的這些重要論述,適應了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的迫切需要,進一步明確了巡視工作的主攻方向和著力點。

三、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分類處置,做到件件有著落,確保巡視成果落到實處

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盡管巡視工作並不直接處理問題和查辦案件,但要通過發現問題、負責任地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推動問題解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更好發揮巡視在黨內監督中的重要作用,就要對巡視成果善加運用。

一方面,對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分類處置,做到件件有著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中央巡視組來說,要抓緊反饋巡視意見,把解決問題的擔子壓給被巡視地區部門單位黨委(黨組),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加強督察督辦,推動解決問題。對被巡視地區部門單位黨委(黨組)來說,要高度重視巡視反饋的意見,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巡視組移交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要分類處置,嚴厲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對“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要結合教育實踐活動認真整改。其中,對巡視發現的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中央紀委要抓緊研究,分類處理,該查處的堅決查處。對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中央組織部要查找原因、提出措施,匡正用人風氣。

另一方面,對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凡是涉及腐敗問題的,都要一查到底,一網打盡,有多少就處理多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巡視就是要形成震懾。對發現的問題,包括黨風廉政問題、“四風”問題、干部問題,要把握節奏,分清輕重緩急,但都要糾正處置,件件都要有著落。在這方面,沒有限額,也不設指標。對巡視發現的問題,該查處的就查處,該免職的就免職。不管級別有多高,誰觸犯法律都要問責,都要處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通過巡視發現線索,堅決查處,這是兌現我們向全黨全國人民的承諾,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紅線不能碰、底線不能破!隻有嚴肅查處腐敗,刮骨療毒,才能使我們的黨更加強大、使黨的肌體更加健康。

四、要適應形勢發展,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的創新,形成更大震懾力

與時俱進、創新方式方法,是做好新形勢下巡視工作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抓好工作創新,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適應形勢發展,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一是探索建立組長庫的辦法。習近平總書記充分肯定建立組長庫的辦法,巡視組組長作為“欽差大臣”,也不是“鐵帽子”,組長庫人選有剛離開工作崗位的,也有現職的,一次一授權,誰參加巡視不固定,巡視什麼地區和單位也不固定。

二是鞏固和深化專項巡視。習近平總書記充分肯定開展專項巡視試點的探索,強調要以問題為導向,派出“偵察兵”,哪裡反映聲音大、問題多,就派到哪裡去偵察,就像公安系統的110、路面巡警制度,要在創新機制上下功夫。他明確提出,現在對全國面上的常規巡視已完成一遍,下一階段的重點要轉向專項巡視,更加機動靈活,根據動靜隨時就去,讓人摸不著規律。可以針對某個省區市、部門或單位的突出問題,也可以針對某個干部的突出問題下去巡視。要與各有關方面加強協作,掌握問題線索,定點清除、精准打擊。

三是改進中央和省市區的巡視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率先改進巡視工作,發揮了示范作用,下一步要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發揮省級巡視的基礎作用。省區市黨委必須堅決貫徹中央巡視方針,深化聚焦轉型,做到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接、全國一盤棋,上下聯動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四是加強“回頭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巡視過的 31個省區市,不是一巡視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殺個“回馬槍”,讓心存僥幸的感到震懾常在。通過“回頭看”,一方面切實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另一方面對新的問題線索深入了解,可以形成更大威懾力。要帶著問題去,盯著線索查,使有問題的人無處藏身。

五是總結經驗,完善制度,抓緊修訂《巡視工作條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現問題要及時跟進,有問題、有漏洞就要堵塞。特別是要及時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經驗,把聚焦中心、堅持“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創新組織制度和工作方式、善用巡視成果等寫入條例,不斷完善巡視制度,更好依紀依法巡視。

 

〔作者陳理,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審,北京 100017〕

(來源:《黨的文獻》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