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共產黨的重要法寶

作者:曲青山    發布時間: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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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共產黨的重要法寶

曲青山

﹝摘要﹞

民主集中制是共產黨的重要法寶和寶貴政治財富,是共產黨所具有的最便利、最合理、最有效率的根本組織原則和根本組織制度、領導制度。共產黨要建好黨、管好黨,要為人民掌好權、執好政,必須始終不渝、一以貫之地堅持好這一原則,保持和發揮好這一最大制度優勢。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關鍵是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民主與集中是辯証統一的關系。民主是正確集中的前提和基礎,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歸宿,兩者相輔相成、內在統一、不可分割。任何偏向一方的思想和做法都是錯誤的,都會造成失誤、帶來消極后果。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必須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制度體系,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加強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

 

任何一個政黨都會面臨以什麼樣的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領導制度來建黨管黨的問題,任何一個執政黨也都會面臨以什麼樣的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領導制度來治國理政的問題,共產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無產階級政黨,它是以什麼樣的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領導制度來建黨管黨的,執政后又是以什麼樣的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領導制度來治國理政的呢?從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歷史看,列寧建立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和領導成立第三國際后,世界上絕大多數共產黨(包括執政的和不執政的)都將民主集中制確立為根本組織原則和根本組織制度、領導制度,而且,這一原則和制度也成為共產黨最重要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建黨管黨和治國理政,成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重要標志。[]

一、民主集中制是共產黨執政的最大制度優勢

民主集中制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共產主義者同盟是世界上建立的第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

馬克思恩格斯在指導建立共產主義者同盟時,就強調要把民主和集中相結合作為同盟活動的基本准則。從馬克思恩格斯當年指導共產主義者同盟和第一國際、第二國際的實際情況來看,他們更多強調的是擴大和發揚黨的民主問題。列寧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恩格斯的黨建思想,在領導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和創建第三國際時,明確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學概念,將其確定為共產黨的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並在建黨管黨、治國理政和領導協調共產國際各國黨的活動及關系的實踐中貫徹了這一原則。共產國際各個加盟共產黨都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原則建立起來的。中國共產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作為指導思想的黨,它的創建得到了共產國際的指導和幫助,它在二大上通過了加入共產國際的決議案,成為第三國際的一個支部。[] 因此,盡管中國共產黨從一大到四大在黨綱、黨章中都沒有出現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和表述,但可以說,中國共產黨建黨伊始就將民主集中制作為自己建黨管黨的組織原則和紀律,在黨的工作中始終貫徹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和思想。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正式將民主集中制寫入黨章是從五大開始的。1927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根據五大的委托做了《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報告,明確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此后,中國共產黨歷次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都明確寫入民主集中制,都對堅持民主集中制作出具體規定,提出明確要求。

中國共產黨豐富和發展了民主集中制。我們黨把民主集中制確立為黨的組織原則后,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根據自身實踐,不斷深化對民主集中制科學內涵和地位作用的認識,取得了豐碩的理論成果。193810月,毛澤東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的報告中,重申了黨的四條基本紀律: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自黨的七大以后,中國共產黨都將這“四個服從”作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和最重要的政治紀律寫入黨章。黨的七大黨章對民主集中制作出了“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領導下的民主”的概括。19577月,毛澤東提出,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 。黨的八大黨章沿用七大黨章民主集中制的定義,把“集中領導下的民主”改為“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領導”與“指導”雖然隻有一字之差,但內涵發生了重大變化。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共產黨創造性地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制定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處理黨內關系的基本准則和具體制度,形成了黨在組織建設上的鮮明特征。黨的十二大黨章總結歷史經驗教訓,明確指出:“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之后歷次黨代會修改黨章,都重申了這一論斷。[] 黨的十四大黨章把堅持民主集中制作為黨的建設的幾項基本要求之一,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保証全黨行動的一致,保証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 以后中國共產黨的歷次代表大會一直到十九大通過的黨章,都提出了這樣的要求。中國共產黨確定的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其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黨的領導機關由民主選舉產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內法規的制定,必須貫徹“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加強組織紀律性,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黨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確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原則問題上進行思想斗爭,堅持真理,修正錯誤﹔黨的各級領導機關貫徹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各級領導機關必須經常保持與群眾的密切聯系,傾聽下級組織和群眾的意見,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民主集中制是共產黨特有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工作優勢。[] 列寧將民主集中制確立為共產黨的組織原則后,這一原則在世界各國共產黨的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之所以在隻有幾十萬黨員的情況下,能夠領導俄國人民取得十月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並成功抵御帝國主義勢力的武裝干涉﹔全聯盟共產黨(布)之所以在隻有幾百萬黨員的情況下,能夠領導蘇聯人民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戰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並成功捍衛社會主義,都與其實行的民主集中制分不開。民主集中制使共產黨產生了強大力量。共產黨堅強統一,成為各個國家人民團結奮斗的領導核心,這種力量無堅不摧,無往而不勝。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由小到大、由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從勝利走向勝利,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也在於堅持和實行了民主集中制。中國共產黨的歷史表明,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最大制度優勢。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有兩次偉大的歷史性轉折,一次是遵義會議,一次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一次轉折發生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一次轉折發生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兩次偉大轉折都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生死攸關的轉折點。回顧和總結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這兩次重要轉折,它們之所以取得成功,都是因為堅持了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從遵義會議和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准備的中央工作會議內容和議程看,當時會議上兩種不同的思想和主張爭論得十分激烈,如果沒有民主集中制作為制度和政治組織保障,黨是會分裂的。歷史表明,民主集中制是共產黨的重要法寶和寶貴政治財富。“這項制度把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和正確實行集中有機結合起來,既可以最大限度激發全黨創造活力,又可以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有效防止和克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分散主義,是科學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那樣:“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它正確規范了黨內政治生活、處理黨內關系的基本准則,是反映、體現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利益與願望,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制定和執行的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因此,這是我們黨最大的制度優勢。”[] 共產黨要建好黨、管好黨,要為人民掌好權、執好政,必須始終不渝、一以貫之地堅持這一根本組織原則,保持和發揮好這一最大制度優勢。

 

二、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關鍵是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

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至關重要。歷史証明,民主集中制是個好東西,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最關鍵的是要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問題。這個關系處理得好,會使黨和國家的事業興旺發達﹔處理得不好,會使黨和國家的事業蒙受損失、遭到破壞。這同樣也為無數歷史事實所証明。在蘇俄歷史的前期,列寧對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得好,在貫徹執行這一組織制度方面為我們樹立了光輝榜樣。十月革命前夕,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時機已經成熟的條件下,是否發動武裝起義?新生的蘇維埃政權面臨國內外敵對勢力威脅,是否爭取喘息機會,與德國簽訂布列斯特和約?當時,在黨內有許多不同聲音甚至是反對意見。列寧建議武裝起義的意見曾被黨中央兩次否決,列寧建議簽訂布列斯特和約的意見被人攻擊為“喪權辱國”。[] 但列寧不厭其煩地做了大量的說服工作,最終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持。蘇聯時期,從斯大林開始,這一原則和制度在蘇聯黨內逐漸遭到破壞。斯大林以后的歷任蘇共領導人都搞個人專斷,戈爾巴喬夫甚至將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制度放棄和取消。東歐國家共產黨的一些領導人長期以來,也大搞“家長制”和實行個人專斷,嚴重影響了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影響了黨對一些重大問題的正確決策,結果造成了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決策失誤的嚴重后果。教訓可謂深矣!中國共產黨在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方面有過成功的經驗,也有過失誤和教訓。在遵義會議前,中國共產黨的主要領導人陳獨秀、王明等搞“家長制”、個人專制,推行右傾機會主義、“左”傾教條主義,結果使黨的團結統一受到嚴重破壞,使革命事業遭到重大損失。遵義會議后,我們黨確立了毛澤東同志在黨和紅軍中的領導地位,黨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使黨和紅軍轉危為安,並領導中國人民不斷開創新的局面。從黨的七大到八大,這是中國共產黨將民主與集中的關系處理得比較好的時期之一。中國共產黨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制度,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黨空前團結,各方面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我們黨先后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勝利。但是,從1958年批評反冒進、1959年“反右傾”以后,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逐漸不正常,一言堂、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個人崇拜、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等家長制現象,不斷滋長。[11] 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壞,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更是走到極端,給黨、國家和人民事業造成巨大災難。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國共產黨沖破“兩個凡是”的束縛,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恢復和重新確立了黨的正確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恢復了正常的黨內政治生活,不斷發展完善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鞏固黨的團結統一,為制定黨的正確路線方針政策並在實踐中貫徹執行提供了重要政治和制度保証。歷史正如鄧小平曾深刻指出的那樣:“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黨是可以變質的,國家也是可以變質的,社會主義也是可以變質的。”[12] 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這是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我們黨的歷史得出的必然結論。

民主與集中是辯証統一的關系。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和制度中,有兩個重要的概念和關鍵詞,一個是民主,一個是集中。民主強調的是發揚民主,集中集體的智慧、全黨的智慧。集中強調的是正確集中,凝聚全黨的意志,形成集體的力量。民主是正確集中的前提和基礎,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歸宿,兩者相輔相成、內在統一、不可分割。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機結合,“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13] 。集中以民主為基礎,民主的結果通過集中加以體現。民主和集中互為條件,不可分離,是相得益彰、相輔相成的有機統一體。歷史經驗表明,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制度的過程中,要執其兩端取其中,任何偏向一方的思想和做法都是錯誤的,都會造成失誤、帶來后果。偏向民主,就會導致 “大民主”、無政府主義和軟弱渙散﹔偏向集中,就會出現個人專斷、“家長制”甚至是專制。從靜態上看,民主集中制由民主和集中兩個對立的方面構成,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沒有集中,也沒有民主。鄧小平曾這樣論述過這個問題,指出:“我們黨的組織原則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相結合,把列寧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精神發揮了。一個黨不集中不行,如果沒有中央的和各級黨委的集中領導,這個黨就沒有戰斗力。這種集中,如果沒有高度的民主作基礎,集中也是假的。全黨提倡民主、提倡批評與自我批評,就能真正把全黨的意志集中起來,真正做到萬眾一心。”[14] 從動態方面看,民主集中制的民主與集中兩個方面是矛盾運動的,是在運動中實現統一的。從貫徹民主集中制進行決策的過程看,任何一項決策都是先從正確指導下的高度民主開始,又到充分民主基礎上的高度集中結束。而且這個過程同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過程,同我們黨“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的貫徹過程是完全一致的。民主集中制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在黨的制度中的體現,是黨的群眾路線在黨內生活中的運用。從長遠來看,這個過程是循環往復、以至無窮的,永遠不可終結,始終不會停止。因此,一方面,要維護好、發展好黨內民主。中國共產黨黨章明確規定:“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15] 而從歷史經驗教訓和現實來看,我們黨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既有發揚民主不夠導致的主要領導獨斷專行的問題,也有正確集中不夠造成的領導班子軟弱無力的問題,相對來說,前者更為突出一些”[16] 。從其他國家的共產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來看,大致也是如此。另一方面,要善於進行正確集中,注意制定科學的決策程序,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和集中統一領導。“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17] ,防止軟弱渙散、一盤散沙。堅決摒棄自由主義、分散主義、個人主義,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三、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制度體系

貫徹和執行民主集中制必須以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作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共產黨的一個好原則、好制度,但它僅僅是一個大的原則和大的制度,如果要使它在貫徹執行中不變形走樣,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建立一整套的制度體系,並將這個好原則、好制度落實落細落小。鄧小平在總結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們黨發生的一些失誤時,明確強調:“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18] 中國共產黨深刻總結世界社會主義各國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深刻總結自己的歷史經驗和新鮮經驗,提出要不斷提高民主集中制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制度體系。習近平強調:“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黨的各項原則、制度、法規都是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化和拓展”,而要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就要“健全和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具體制度”。[19] “抓緊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著力構建黨內民主制度體系,切實推動民主集中制具體化、程序化,真正把民主集中制重大原則落到實處。”[20] 我們黨建立和完善的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制度體系的具體內容概括起來說,就是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准則、條例、規則等為配套的一系列黨內法規體系。我們黨的法規體系從實體、程序、監督、保障和上位、下位及其相互關系來說,有七個層級。一是黨章,這是黨內的根本法,是一切黨內法規的根據﹔二是准則﹔三是條例﹔四是規則﹔五是規定﹔六是辦法﹔七是細則。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已經對黨內的所有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連續制定了兩個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明確了“立改廢釋”的要求。現在,在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已經形成若干個以准則為龍頭,以配套性的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為細化補充的制度群。截至20188月底,現行有效的黨內法規約4200部。其中,規則、規定、辦法、細則超過4100部。對貫徹落實基礎主干法規,起著重要作用,增強了主干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1] 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建立和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就是要求在制定黨內所有法規時都要貫徹體現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和精神,把民主集中制作為制定黨內法規的政治基礎。在治國理政中,發揮好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正確處理好黨委同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的關系,保証黨對國家政權和國家事務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充分發揮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優勢。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聯系和服務群眾的作用。

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必須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進行決策。重大事項要集體研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必須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要全面准確反映社情民意。各級領導干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真實情況,拓寬人民群眾參與決策的渠道,落實人民群眾在決策中的知情權、建議權,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重大事項要向專家咨詢。對那些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和咨詢研究機構的作用。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實行公示和聽証。除涉及國家核心機密的事項外,決策過程和實施情況均應通過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向群眾通報。

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必須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行為主體。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內民主制度體系,就要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要形成一整套完整規范、有效管用的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體系,營造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系、民主討論的政治氛圍、民主監督的制度環境,將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落到實處。要完善黨務公開制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要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途徑,保障黨員的參與權。要完善黨內選舉制度,保障黨員的選舉權。要強化黨內的監督機制,保障黨員的監督權。

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必須加強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毛澤東指出:“身為黨員,鐵的紀律就非執行不可。”[22] “黨是人民中優秀分子的結合,大家是自覺地願意受約束,就是承認黨綱、黨章,服從黨的決議案,願意自我犧牲。”[23] 要健全黨內監督制度。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要把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同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協調起來,形成監督合力。要強化巡視監督,發揮從嚴治黨利劍作用。提高依規依紀巡視能力,推動巡視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創新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報告反饋、整改落實、隊伍建設等工作機制。要抓住“關鍵少數”,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防止程序空轉和走過場。要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黨員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要開好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是民主集中制的一個重要載體。開好民主生活會,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就能及時克服黨內不正確的、錯誤的思想和意識,及時糾正偏離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制度的傾向和行為。

(曲青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

 

 


[]參見《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民主生活會強調,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勇於擔當作為,以求真務實作風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載《人民日報》20181227日。

[]參見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匯編》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141頁。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9211949)》第3冊,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44頁。

[]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429430頁。

[]參見黃黎:《黨章的歷程》,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8082頁。

[]參見《中國共產黨章程》,199210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參見《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民主生活會強調,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勇於擔當作為,以求真務實作風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載《人民日報》20181227日。

[]同上。

[]習近平:《始終堅持和充分發揮黨的獨特優勢》,載《求是》2012年第15期。

[]參見黃葦町:《蘇共亡黨二十年祭:心中沒有人民,必被人民拋棄》,載《黨的生活》2011年第9期。

[11]參見 《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30頁。

[12] 《鄧小平文選》第1卷第303頁。

[13] 《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3卷第1057頁。

[14] 《鄧小平文選》第1卷第347頁。

[15] 《中國共產黨章程》,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頁。

[16]習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載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53頁。

[17]習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參見上書第352頁。

[18] 《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33頁。

[19]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52頁。

[20]習近平:《習近平談治國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39頁。

[21]參見宋功德:《全方位推進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載《人民日報》2018927日。

[22] 《毛澤東文集》第2卷第416頁。

[23] 《毛澤東文集》第3卷第3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