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現代化

作者:馮俊    發布時間:2019-11-20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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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結束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一部綱領性文件。黨的中央全會專門研究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問題,這在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因此,十九屆四中全會具有歷史開創性和裡程碑意義,對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優勢,必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新中國70年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充分証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保障。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就是要解決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現代化問題。

一、我們的制度自信來自哪裡

新中國70年,在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建設、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在實踐和理論上不斷創新,在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進程中,豐富和發展了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發展和完善,已經形成了完整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這個體系是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把社會主義制度和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建立在這些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所構成的。這個制度體系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根本制度,即根本政治制度﹔第二個層次是基本制度,主要有三個方面,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政治制度、法律體系、基本經濟制度,其中基本政治制度又有三個,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第三個層次是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方面重要制度、具體制度、體制機制和有關方針政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積累的政治經驗、形成的政治原則,還要把握現實要求、著眼解決現實問題,不能割斷歷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習近平:《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1版,第126頁)新中國70年的實踐証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將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共產黨執政經驗的總結,是從中國的土壤上產生出來的、適合中國國情的好制度。這些制度之所以能夠發揮作用並長期堅持下來,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我們不可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來抽象評判一個國家的制度,“各國國情不同,每個國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獨特的,都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都是在這個國家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為它是從中國的社會土壤中生長起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過去和現在一直生長在中國的社會土壤之中,未來要繼續茁壯成長,也必須深深扎根於中國的社會土壤。”(同上,第127頁)扎根於中國土壤,適合中國國情、深受人民歡迎、治國理政管用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

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全面總結和分析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的顯著優勢,這是對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最新、最全面的概括。它們是: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科學理論,保持政治穩定,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的顯著優勢﹔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的顯著優勢﹔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堅持全國一盤棋,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優勢﹔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顯著優勢﹔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把社會主義制度和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顯著優勢﹔堅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全體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緊緊團結在一起的顯著優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顯著優勢﹔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善於自我完善、自我發展,使社會充滿生機活力的顯著優勢﹔堅持德才兼備、選賢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養造就更多更優秀人才的顯著優勢﹔堅持黨指揮槍,確保人民軍隊絕對忠誠於黨和人民,有力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顯著優勢﹔堅持“一國兩制”,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顯著優勢﹔堅持獨立自主和對外開放相統一,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作出貢獻的顯著優勢。(參見《人民日報》2019年11月1日第1版)正是因為我們有了這些顯著優勢,我們才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自信。這些顯著優勢是我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據。

新中國70年來,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創造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長期保持穩定的奇跡,中國幾十年走過了西方發達國家一兩百年走過的現代化歷程,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人民的生活得到極大改善,2018年我國人均國民收入達到9732美元,高於中等收入國家平均水平。40年來我國7億多人脫貧,對世界減貧事業的貢獻率超過70%,創造了人類減貧史上的奇跡。這些成績的取得充分証明了我們的制度優勢。新中國70年尤其是改革開放40多年的實踐証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14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

二、我們的制度還需要“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現出顯著優勢和巨大優越性,我們堅持制度自信並不是說中國的制度就完美無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發展了。習近平總書記說過:“相比人民群眾期待,相比當今世界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相比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不足,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真正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還是要靠制度,靠我們在國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質干部隊伍。我們要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必須從各個領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習近平:《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1版,第47頁)

我們說堅定制度自信,不是自視清高、自我滿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斷革除體制機制弊端,讓我們的制度成熟而持久﹔是要把堅定制度自信和不斷改革創新統一起來,在堅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礎上,不斷推進制度體系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旺盛的生命力就體現在它的可發展性和可完善性上,它是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應該是在堅持的基礎上發展和完善,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我們發展和完善現行制度的前提。尤其是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這兩個層次的制度,是不能輕易改變的,要堅定地堅持,在堅持的基礎上豐富、發展和完善。今后我們制度發展和完善的重點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的重要制度、具體制度、體制機制和相關方針政策上,重點還在制度體系、治理體系的建設上,要將我們制度的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深刻回答了“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提出了13個“堅持和完善”,這是對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理的豐富和發展,描繪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完整“圖譜”,是我們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完成的13個方面的任務。它們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和完善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鞏固全體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和完善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確保人民軍隊忠實履行新時代使命任務﹔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堅持和完善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參見《人民日報》2019年11月1日第1、2版)。這13個“堅持和完善”既闡明了必須牢牢堅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則,又部署了推進制度建設的重大任務和舉措,體現了總結歷史和面向未來的統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創新的統一、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的統一。

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的13個“堅持和完善”中有很多理論創新,這些理論創新體現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創新和經驗總結,反映了時代現實要求和未來發展需要。

第一,《決定》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放在了首位。如果說這13個方面是確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四梁八柱”,那麼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就是“頂梁柱”,起關鍵作用,統領著其他12個方面的制度體系和治理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決定》第一次對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六個方面的內涵進行了闡發,這個制度體系包括“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健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制度,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參見《人民日報》2019年11月1日第1版)。

第二,《決定》豐富和發展了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內涵的表述,以往我們將基本經濟制度表述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而《決定》增加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兩方面的內容,這充分反映了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我國經濟在所有制、分配制度和市場經濟體制方面變化了的現實。

第三,在堅持和完善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方面,《決定》提出“要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權益保障制度,完善堅持正確導向的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文化創作生產體制機制”(同上)。這充分反映了新時代對於意識形態工作、新聞輿論工作、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新要求,等等。

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提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這個制度下的方針、政策,也將更加定型化。”(《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372頁)為什麼鄧小平要強調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什麼是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為什麼要強調“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才行?在主持起草黨的十八大報告時,習近平同志提出了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五個方面“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制度目標,並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習近平:《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1版,第88頁)。在他主持起草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時候,覺得鄧小平講到的“三十年的時間”即到2022年,時間很緊了,必須盡早將這個戰略構想落實下來,提出一個總目標來統領各領域改革。所以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同上)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制度建設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從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國社會主義實踐的前半程已經走過了,前半程我們的主要歷史任務是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並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改革,現在已經有了很好的基礎。后半程,我們的主要歷史任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習近平:《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1版,第93—94頁)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的能力。

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由兩句話組成的,前一句話“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規定了根本方向,我們的方向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不是其他什麼道路。后一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規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鮮明指向。這兩句話構成了一個整體,隻有放在一起來理解才是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習近平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1版,第20—21頁)。在第二句話中,我們還要正確理解和把握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關系的論述有三層意思:其一,二者的作用不同,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兩者相輔相成,單靠哪一個治理國家都不行。治理國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作用的。然而,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難以發揮作用”(同上,第27—28頁)﹔其二,二者相互促進,“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同上,第24頁)﹔其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雖然有密切聯系,但又不是一碼事,不能完全相等同,“不是國家治理體系越完善,國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強。縱觀世界,各國各有其治理體系,而各國治理能力由於客觀情況和主觀努力的差異又有或大或小的差距,甚至同一個國家在同一個治理體系下不同歷史時期的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距”(同上,第28頁)。因此,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既相互區別,又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是辯証統一的關系。

以往我們講過很多現代化,包括農業現代化、工業現代化、科技現代化、國防現代化等,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提出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豐富了現代化概念的內涵。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於這個總目標問題要用廣闊的世界歷史眼光來看,“縱觀社會主義從誕生到現在的歷史過程,怎樣治理社會主義社會這樣的全新社會,在以往的世界社會主義實踐中沒有解決得很好”(習近平:《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1版,第89頁)。這個總目標問題還要放到我國社會變革的歷史過程中去看。鴉片戰爭以來,中國處在內憂外患之中,連年戰火、外敵入侵,基本上摧毀了國家制度的運行機制和社會秩序,到新中國成立前沒有形成有序有效的國家治理體系,國家治理能力就更談不上了。新中國成立后,百廢待興,既要建設完全不同於舊中國的制度體系,又要治理一個人口眾多、基礎薄弱的大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建設、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的任務必然是長期艱巨復雜的,需要我們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經過70年的社會主義建設,我們處在新的歷史方位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

新時代謀劃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軸,深刻把握我國發展要求和時代潮流,把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這個總體目標是,“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參見《人民日報》2019年11月1日第1版)。這個總體目標擘畫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宏偉藍圖,它是和黨的十九大描繪的未來30年兩個階段的戰略安排、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相一致的。

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指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我們要通過學習貫徹《決定》、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決定》的有關講話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使各級黨委和政府、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黨員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帶動全黨全社會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加強制度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引導全黨全社會充分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征和優越性,堅定制度自信,用制度的現代化來確保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作者系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原院務委員(副部長級)、清華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學術委員、教授)

(來源:《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19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