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

——重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作者:肖存良    發布時間:2020-01-20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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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同綱領》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非常成功的文獻之一。它明確了哪些事應該做且必須做、哪些事不應該做且不允許做,對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工作,起到了規范和指導作用。它通過“不寫入社會主義”這一方式使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之間達成了新民主主義共識,但是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主義的強烈向往和強大政治影響力又使它包含了大量的社會主義因素,推動其實際上跨越了新民主主義,但尚未完全進入社會主義,從而處於“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的臨界狀態。這種臨界狀態既使新民主主義社會不能得到“鞏固”,也使得國民經濟恢復之后,中國共產黨迅速提出了過渡時期總路線,從而結束了中國新民主主義社會時期。

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也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這一“人民革命建國綱領”和“全國人民的大憲章”頒布70周年。雖然《共同綱領》在1953年過渡時期總路線頒布之后就已完成了自身的歷史使命,但把它放到共和國70年來的成長與發展背景中審視,能夠進一步加深對它的認識和理解。本文圍繞《共同綱領》為什麼沒有寫入社會主義這一學界長期關注的核心問題,指出《共同綱領》雖然沒有直接寫入社會主義,但實際上已經跨越了新民主主義,處於“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這一特殊社會歷史方位既體現了當時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所能達成的政治共識,也實現了中國共產黨的政治主張與黨外各派政治主張之間的有機平衡。如果再往前走一步,直接寫入社會主義,就超越了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所能達成的政治共識,也破壞了二者之間的政治平衡。

一、為什麼《共同綱領》未寫入社會主義:回應與解釋

《共同綱領》在撰寫過程中三次起稿,每次起稿之后都數易其稿,是“經過了無數次的斟酌損益,反復商討,而草擬出來的”。在起草和修改過程中,“一部分代表認為,既然我們將來的目標是實現社會主義,那就應該在綱領中把這一目標寫出來,使全國人民了解未來社會的遠景以及共同奮斗的最終目標”。但是最終卻沒有把社會主義前途寫入《共同綱領》,為什麼呢?當時的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都對此進行了解釋。1949年8月26日,毛澤東在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會上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回應,他說:綱領中隻說現階段的任務,如果再說得遠一點就變得空洞了。就是說,綱領是帶有時間性、有變動的。它是行動綱領,是為著規范當時的行動而規定的﹔它不同於《宣言》,不是描繪新中國社會發展前途的圖畫。

1949年9月21日,劉少奇代表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指出:“有些代表提議把中國社會主義的前途寫進共同綱領中去,但是我們認為這還是不妥當的。因為要在中國採取相當嚴重的社會主義的步驟,還是相當長久的將來的事情,如在共同綱領上寫上這一個目標,很容易混淆我們在今天所要採取的實際步驟。”

9月22日,周恩來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作《關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的起草經過和特點》報告時也表達了類似意思。他說,由新民主主義進入社會主義這一發展前途是毫無疑問的,“但應該經過解釋、宣傳特別是實踐來証明給全國人民看。隻有全國人民在自己的實踐中認識到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會真正承認它,並願意全心全意為它而奮斗。所以現在暫時不寫出來,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鄭重地看待它。而且這個綱領中經濟的部分裡面,已經規定要在實際上保証向這個前途走去”。

胡喬木作為親歷者,在回憶與研究這件事情的時候,從三個方面總結了毛澤東、劉少奇和周恩來的回應與解釋,他說:“第一,共同綱領是屬於國家政權在現階段的施政綱領,是從客觀實際出發、為現階段需要而制定的,它不應去描繪現階段尚不能實現的理想。新中國成立以后,中國人民面臨的任務就是建設新民主主義,如在共同綱領中過早地寫進社會主義目標,就很容易混淆現階段的實際步驟與將來的理想。第二,新民主主義的共同綱領是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對新民主主義取得共識的基礎上制定的,要把共產黨的第二步奮斗目標——社會主義寫進國家的基本文件中,也必須經過一個解釋、宣傳和實踐的過程,隻有全國人民通過實踐認識到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會真正承認它,並願意為它而奮斗。所以暫時不寫上社會主義目標,並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鄭重地看待它。第三,綱領的經濟部分已實際保証了向社會主義前途邁進。”上述三個方面構成了《共同綱領》不寫入社會主義的經典解釋,第一條解釋是基於現實主義的視角,第二條解釋是基於政黨共識的視角,第三條解釋是基於已有政治行為的視角。因而《共同綱領》不寫入社會主義,既是維持政黨共識、實現黨與黨外政治平衡的需要,也是中國共產黨基於當時國內社會政治現實而進行的選擇,具有強烈的現實主義色彩,同時又通過經濟方面的政治行為把社會主義因素嵌入其中,保障了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

二、新民主主義與政黨共識

新民主主義理論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毛澤東在領導中國革命過程中的理論創造。毛澤東認為,由於中國社會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革命的任務是推翻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因而20世紀中國的社會革命還不是無產階級社會主義革命,還屬於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范疇。但是,“現時中國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革命,已不是舊式的一般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革命,這種革命已經過時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革命。這種革命正在中國和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發展起來,我們稱這種革命為新民主主義的革命。這種新民主主義的革命是世界無產階級社會主義革命的一部分”。新民主主義革命是無產階級領導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無產階級自身的社會主義屬性又決定了新民主主義革命要往社會主義方向前進,因而中國共產黨作為無產階級政黨所領導的社會革命就內在地包含兩個部分: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中國的社會革命也可以分為兩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義革命,目標是建立新民主主義共和國﹔第二步是社會主義革命,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共和國。

從革命步驟上看,“隻有完成了前一個革命過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個革命過程”。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完成之前,談不上社會主義革命,因而毛澤東主要圍繞新民主主義革命形成了自身的新民主主義理論,在1940年發表的《新民主主義論》、1945年發表的《論聯合政府》、1948年發表的《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以及1949年發表的《在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等文獻中都明確表達了“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新民主主義思想。新民主主義共和國“隻能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們聯合專政的民主共和國”,因而新民主主義理論及建立新民主主義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主張,把這一主張寫入《共同綱領》順理成章,也容易為各方面所理解。基於此,《共同綱領》總綱第一條就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

其次,即便中國共產黨一再宣示新民主主義政權是“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政權,1948年各民主黨派響應了“五一口號”號召,參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人民解放戰爭也勢如破竹,但是統一戰線中的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代表作為長期以來處於國共兩黨之間的“中間階級”,在政治見解上要從原來的中間立場轉變為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領導,還需要一個過程。一些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雖然痛恨蔣介石獨裁統治,但並不意味著他們就能立即接受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領導。部分民主人士長期生活在國民黨統治區,對共產黨缺乏了解,有的對“第三條道路” 還心存留戀,“對美國和李宗仁主持的南京政府抱有幻想,希望能通過和談來實現英美式的議會制,甚至建議中共給李宗仁、白崇禧多保留一些利益”。概括起來說,民主人士在是否要把革命進行到底、實行新民主主義還是舊民主主義以及共產黨在革命勝利后是否還需要民主黨派等三個方面與中國共產黨存在意見分歧。

關於實行新民主主義還是實行舊民主主義的問題,各方面人士都十分關心,思想比較活躍,也很復雜。除大多數人贊成新民主主義外,“有人主張用‘革命的三民主義’,有人主張用‘人民民主主義’,有人主張用不加‘新’字的民主主義”。民盟常委張東蓀向毛澤東提出一套“新型民主”主張,在革命的領導權問題上持不同觀點。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常委陳銘樞提出:“任何一個參加革命的階級,仍舊應該保持他們本身的利益和立場,這些自由權利及政治地位,在友黨方面,必須真誠地尊重與承認。”羅隆基寫了一份將民盟作為資產階級政黨的所謂綱領,要求同共產黨討價還價,如得不到同意,即不參加政協,不參加聯合政府,要作為在野黨同新政府進行斗爭。

1949年2月,中央統戰部在一份題為《新政協的陣營》的綜合報告中,也分析了部分民主人士對新舊民主主義的認識。報告指出,有的民主人士“在政治上主張,以三民主義為建國最高原則,而不願用新民主主義﹔希圖結合資產階級右翼,形成反對派,以防中共控制﹔主張保留蔣黨‘起義’部隊的編制,以圖收集殘余的力量,並聯絡地方軍閥,策動地方武裝,從而培植其爭奪領導權的資本”。1949年3月,李維漢在一份關於統戰問題的報告上指出,“許多民主人士一開口就是舊民主主義,始終走不出這個圈子。這是因為長時期的教育,成了習慣,已經不自覺了”等等。

關於民主人士的政治觀點和思想狀況,胡喬木回憶道:“為了推動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進一步統一思想,更加堅定地站到新民主主義立場上來,並解除他們之中某些人對共產黨和人民革命的一些疑惑,我黨中央做了大量工作。”中國共產黨主要從黨內黨外兩方面做了艱苦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黨內,中國共產黨通過教育,批判了“共產黨打天下,民主人士坐天下”的錯誤觀點,進一步明確了與民主人士長期合作的方針。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的報告中指出:“我黨同黨外民主人士長期合作的政策,必須在全黨思想上和工作上確定下來。我們必須把黨外大多數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樣,同他們誠懇地坦白地商量和解決那些必須商量和解決的問題,給他們工作做,使他們在工作崗位上有職有權。”

在黨外,中國共產黨通過撰寫理論文章、個別交談、小型座談、報告會和組織民主人士赴解放區參觀等形式做黨外人士的思想工作,推動他們思想轉變。在新政協籌備期間,中國共產黨又以“積極熱情誠懇坦白的態度”與民主人士反復真誠協商,如九三學社首席代表許德珩所言,參加新政協的民主人士“可以說是很少沒有發言的,也更很少發言不被重視的﹔凡是在目前緊要,能夠辦得到的建議,都是被採納的,這種民主的,實事求是的精神,是值得我們佩慰的”。除此之外,全國解放戰爭如火如荼的推進以及戰爭過程中軍民一家的關系也使得民主人士認識到中國共產黨是眾望所歸、天下歸心。通過上述各方面的政治爭取,使得原來對舊民主主義還存有念想的民主人士也逐漸轉變態度,拋棄舊民主主義,擁護新民主主義,與中國共產黨就新民主主義達成了政治共識,從而出現了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各黨派代表相繼發言擁護新民主主義的盛況。

雖然社會主義是新民主主義的必然發展方向,新民主主義必然發展到社會主義,“一切共產主義者的最后目的,則是在於力爭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的最后的完成”,但是新民主主義畢竟不同於社會主義。新民主主義是“各階級聯合專政”,而社會主義則是“工農民主專政”。新民主主義容忍私有制,社會主義則要消滅私有制。民主黨派在新民主主義社會中是參加國家政權的執政力量之一,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則意味著“階級消滅,個人解放”,全面消除其自身所代表的民族資產階級的階級基礎、經濟基礎、社會基礎和思想基礎。民主黨派接受新民主主義尚且是中國共產黨政治爭取的結果,對於直接消滅其自身的社會政治基礎而進入社會主義更是萬難接受。部分民主人士即便接受新民主主義,也是因為與其原有主義相吻合。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濟深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的發言中說:“我們對於人民政協籌備會向大會提出的原草案,完全贊同。因為這個草案的基本精神和全部內容正是中國人民近百年來艱苦奮斗追求實現的目標,更與我黨創始人孫中山先生的革命理想完全符合。”“引申其義,孫先生所要建立的民國,與我們今日所要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精神上是一致的。”

列寧指出:“隻要再多走一小步,看來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會變成錯誤。”在當時的社會政治條件下,即便中國共產黨提出直接進入社會主義,民主黨派也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與中國共產黨達成政治共識。新民主主義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人士能夠達成共識的臨界點,一旦越過臨界點,直接進入社會主義,就越出了共識范圍,不能形成眾星拱月之局面。正如周恩來所說:“不寫入社會主義的前途,是因為今天的條件還不成熟,今天的民族資本主義還有它的歷史任務,過早提出來會亂了資產階級的陣腳。”《共同綱領》不寫入社會主義既是當時政黨共識的體現、政黨關系的真實寫照,也是當時政黨之間的現實選擇,具有強烈的現實主義色彩。

三、《共同綱領》中的社會主義因素

對中國共產黨自身而言,在《共同綱領》中寫入社會主義,不但如上所述難以達成政黨共識,而且對自身建設非但沒有好處,隻有壞處。主要是由於社會主義是共產黨人的價值追求和奮斗目標,在目標驅動之下,共產黨人在進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時候,肯定總是關心革命前途問題,向往社會主義,操切於革命如何迅速轉變到社會主義軌道上去,從而容易患急性病,走上“左”傾道路,這也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犯“左”傾錯誤的原因之一。1937年,毛澤東在論述革命階段轉換的時候即指出:“我們是革命轉變論者,主張民主革命轉變到社會主義方向去。民主革命中將有幾個發展階段,都在民主共和國口號下面。從資產階級佔優勢到無產階級佔優勢,這是一個斗爭的長過程。”“我們是革命轉變論者,不是托洛茨基主義的‘不斷革命’論者。我們主張經過民主共和國的一切必要的階段,到達社會主義。我們反對尾巴主義,但又反對冒險主義和急性病。”

到了十年之后的1947年十二月會議期間,國共雙方的力量對比發生了有利於中國共產黨的轉變。據胡喬木回憶,這時又有人主張把社會主義寫進會議文件。毛澤東指出:“這也是急性病,人家一九一七年十月革命搞了十五六年,到一九三二年才正式搞社會主義,今天我們還在消滅封建,社會主義還早著呢!何必提社會主義!”在討論《共同綱領》草案過程中,中共中央繼續堅持了毛澤東不把社會主義寫進《共同綱領》的意見。據薄一波回憶,周恩來在1952年6月論及此問題時也指出:“當時不寫入,是為了避免急躁地把前途當作今天要實行的政策,避免發生‘左’傾錯誤。”正如毛澤東1949年在入城前夕反復告誡共產黨員要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一樣,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關系問題上也反復強調不能急躁,不能急於走向社會主義,《共同綱領》不寫入社會主義實際上是為中國共產黨不犯“左”傾錯誤而樹立的一道“防火牆”,要把急於進入社會主義的心理隔離在“防火牆”之外。

但是馬克思主義認為:“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 到了1947年底,國共雙方軍事力量對比首次逆轉,解放軍的軍事力量不但在質量上佔優,在數量上也日益佔優。毛澤東敏銳地指出:“中國人民的革命戰爭,現在已經達到了一個轉折點。”“這是一個歷史的轉折點。這是蔣介石的二十年反革命統治由發展到消滅的轉折點。這是一百多年以來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統治由發展到消滅的轉折點。這是一個偉大的事變。” 此后的中國共產黨,不但成為國內最為強大的軍事力量,而且在國民黨統治區內也形成了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第二條戰線,對國民黨和其他社會政治力量形成了壓倒性優勢。中國共產黨影響和力量的迅速增長這一社會存在必然會反映到人們的社會意識中去,反映到政治生活中去,也必定會反映到共產黨人社會主義價值追求和奮斗目標中去。因而雖然中國共產黨明確在《共同綱領》中不寫入社會主義,但必定會把社會主義的因素融入《共同綱領》,從而使得《共同綱領》又包含著大量的社會主義因素。

首先,正如姜義華所指出的,《共同綱領》中雖然沒有直接說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但綱領反復強調“工人階級領導”,實際上就是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因為中國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工人階級的領導經由中國共產黨而實現,因而《共同綱領》實際上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放進去了。其次,《共同綱領》規定:在國體上實施人民民主專政,在政體上實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政黨制度上實施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在統一戰線組織形式上實施人民政協制度,在國家政權機關中實施民主集中制,在民族政策上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這些方面都與195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異,都是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再次,在經濟政策中,《共同綱領》雖然制定了“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新民主主義經濟政策,但也明確把社會主義經濟政策寫入其中。《共同綱領》規定的“國營經濟為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合作社經濟為半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國家資本與私人資本合作的經濟為國家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在國家經營的企業中,目前時期應實行工人參加生產管理的制度,即建立在廠長領導之下的工廠管理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應爭取早日制定恢復和發展全國公私經濟各主要部門的總計劃”等,都屬於社會主義經濟政策范疇。馬克思主義認為:“每一歷史時代的經濟生產以及必然由此產生的社會結構,是該時代政治的和精神的歷史的基礎。”在《共同綱領》中直接寫入社會主義經濟政策,就能夠在政治上“保証向社會主義前途邁進”。

《共同綱領》雖然沒有直接寫入社會主義,但社會主義因素大量涌現,同時通過經濟政策這一壓艙石進一步保証了社會主義發展方向。龔育之把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權中居領導地位、經濟上掌握了國民經濟命脈的新民主主義稱為新民主主義的高級發展階段,“所謂高級階段,就是新民主主義之‘新’的成分、無產階級和社會主義的成分更多,離向社會主義轉變更近的階段。可以說,社會主義轉變已經如桅在望了”。“如桅在望”實際上意味著《共同綱領》已經一隻腳跨出了新民主主義范疇,邁向了社會主義范疇,社會主義在《共同綱領》中已經呼之欲出,只是沒有明確寫入而已,社會主義已不是一道“防火牆”所能擋住的。

四、政治平衡: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

《共同綱領》作為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與會代表反復強調的“我們現階段的大憲章”,既是一個新民主主義的政治綱領,又包含了大量的社會主義因素,集新民主主義政綱與社會主義因素於一身。綱領既把共產黨的政治領導、民主黨派的政治地位有機地糅合了起來,又把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有機地糅合了起來,既部分躍出了新民主主義的范疇,又尚未完全進入社會主義范疇。我們把這種臨界狀態稱為“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

“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這種臨界狀態反映了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之間政治力量和政治影響力的博弈,在二者之間精心建構了一種雙方都能夠接受的政治平衡。在總綱部分,《共同綱領》既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又強調要“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既強調要“沒收官僚資本歸人民的國家所有”,又強調要保護“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及其私有財產”。在政權機關上,《共同綱領》既強調“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又強調“在普選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既強調軍事管制,又強調“在條件許可時召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在經濟政策上,《共同綱領》既強調“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又強調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既強調工人參加生產管理,又強調“工會代表工人職員與資方訂立集體合同”﹔既強調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又強調私人資本主義經濟。

首先,新民主主義革命是無產階級領導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之后所建立的新民主主義社會“是一個過渡性質的階段,一定要向更高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階段發展”,因而新民主主義社會本身就是一個邁向社會主義的過渡性社會。《共同綱領》作為新民主主義政治綱領本身就是一個過渡時期的政治綱領,過渡性是新民主主義及其政治綱領的顯著特征。但是“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所構建的上述政治平衡使得民主人士認為這種過渡是充分考慮到社會主義發展前途、社會主義轉變力度和民主人士接受程度、轉變速度的緩慢過渡。《共同綱領》雖然指出了社會主義發展方向,但並不急於求成,不是急於進入社會主義,而是如陳叔通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大會發言中所說:“新民主主義是徐步的走向社會主義的道路。但是今天的政策是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全國工商界不應該而且也不會有什麼顧慮。新民主主義的建設,必然可以創造社會主義的物質基礎,鋪平走向社會主義的發展道路,使全國人民都能夠豐衣足食,快樂自由。”

其次,“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所建構的政治平衡使民主人士感覺到了中國共產黨的自我克制,又照顧到了民主人士方方面面的物質利益和政治利益,因而他們對《共同綱領》感到歡欣鼓舞。民盟主席張瀾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說:“中國今天應做的,要做的,和能夠做的,這個綱領都一一標舉出來了。中國將來應做的,要做的,但今日事實上還不能夠做的,這個綱領就暫時保留不說。他沒有高調,他更沒有空想。這是切合實際,切合人民今天需要的共同綱領。”正因為《共同綱領》中的政治平衡,民主人士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大會發言中爭相表示要“共同起來擔負實現這個綱領的責任。我們要把綱領中的每一個條文,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使他成為具體實行的事實”。

再次,“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所建構的政治平衡不是一種靜止的平衡,而是一種動態的平衡,反映了社會主義因素一天一天成長、新民主主義因素一天一天萎縮的發展過程。毛澤東認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中國就進入了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轉型的過渡時期。他由此批評了劉少奇“為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而斗爭”的觀點。據周恩來記錄,毛澤東還曾批評“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的錯誤觀點:“這個社會秩序每年每天都在變化,故無法確立,過渡時期是劇烈的深刻的變動,按其性質來說,比過去武裝革命來的深刻,因十到十五年后資本主義絕種。”這是不是意味著中國實際上不存在新民主主義社會時期呢?不是這樣的。毛澤東批評的著眼點在“確立”二字,並不是否定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提法。從嚴格意義上說,1949年至1952年是中國歷史上的新民主主義社會時期。正因為如此,胡喬木指出:“在1949年—1952年中,中央從來都是講新民主主義,否則新民主主義共和國就從來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了,新民主主義秩序能否鞏固的問題也不會發生了。如果不是這樣認識問題,就會損害1940年《新民主主義論》發表以來直到1949年《共同綱領》通過並加以實行的黨的信譽,使黨陷於在根本理論上自相矛盾的地位。”

《共同綱領》處於“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其內在包含的向社會主義邁進的強大推動力也能強化新民主主義的過渡性,使新民主主義由“徐步走向社會主義”變為“快步走向社會主義”,推動了新民主主義加速向社會主義過渡,促使新民主主義社會快速結束。總之,雖然《共同綱領》通過不寫入社會主義的方式對“快步走向社會主義”打了預防針,但是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各個方面的壓倒性優勢所形成的巨大政治推動力及其內在慣性還是沒能阻止接下來過渡時期的過早結束。從一定意義上說,這也可以算是《共同綱領》的遺憾,但已經無關乎文本本身了。

五、結論:《共同綱領》中的政黨共識與政治平衡

《共同綱領》作為一部承上啟下的新民主主義政治綱領,既要團結凝聚各方面力量,完成協商建國的歷史任務,又要指明社會主義發展方向,完成將來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的歷史任務。《共同綱領》通過“不寫入社會主義”這一方式完成了社會主義的歷史宣示,完成了上述雙重歷史任務,這是《共同綱領》的高妙之處。《共同綱領》是通過把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融合起來、在政黨共識中構筑政治平衡的方式來實現這一高妙之處的。用一個公式來表示就是:新民主主義的綱領+社會主義的因素+政黨共識+政治平衡=《共同綱領》。《共同綱領》既體現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的政黨共識,又在雙方之間達成了巧妙的政治平衡,因而陳銘樞在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的發言中說,“我們感覺一切都是‘恰到好處’”。《共同綱領》正是一個“恰到好處”的政治文獻。從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發展來看,這部“恰到好處”的“大憲章”成為了“共和國的出生証”,為共和國的發展奠定了一個團結一致、天下歸心的政治局面,為共和國的發展起了好頭,開了好局。從中國共產黨的視角來看,《共同綱領》為中國共產黨執政獲取了強大的政治合法性,成為中國共產黨執政合法性的重要源泉之一。自然,隨著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出,《共同綱領》所構建的政治平衡被打破之后,《共同綱領》也就完成了自身的歷史使命。

(本文作者復旦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復旦大學統戰理論研究基地研究員)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201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