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蘇區時期怎樣開展防疫

原標題:中央蘇區時期怎樣開展防疫
作者:孫偉    發布時間:2020-03-13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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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自誕生之日起便不斷與瘟疫作斗爭,這個亙古難題在中央蘇區時期也顯得比較突出,各種傳染病、地方病一度四處肆虐。為此,中央蘇區確立政府主導、預防為主、免費治療、全民參與、群防群治等工作方針,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衛生運動,有效解決了蘇區軍民“生病害瘡”的問題,其間積累的寶貴經驗至今仍有著積極的啟示。
  蘇區疾疫頻發的總體概況
  在中央蘇區,疾病尤以1931年至1932年最為嚴重,呈現出集中暴發之勢,波及的范圍很廣。《江西省蘇報告》(1932年11月)介紹了全省的疫情:公略縣近期因瘟疫死亡1167人,安遠縣沙含區發生痢疾死亡十余人,寧都縣數月患痢疾達1300余人(固村閔原東山壩等區死亡100余人),興國縣6、7月間發生瘟疫死亡40余人。瘧疾、痢疾、下肢潰瘍、疥瘡,在當時被稱為四大常見病﹔霍亂、赤痢、傷寒、天花、發疹、猩紅熱、白喉、鼠疫、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等九種疾病,亦被界定為須重點預防的傳染病。
  中央蘇區時期大規模疫情頻發的主要原因有:其一,贛南、閩西地處亞熱帶,山高林密、悶熱潮濕,容易滋生細菌,歷來是各種疾病的高發地區。其二,當地的經濟文化較為落后,交通閉塞,老百姓封建迷信思想嚴重,衛生意識淡薄。其三,國民黨頻繁軍事“圍剿”,造成戰場尸體得不到有效處理,隨便掩埋甚至拋露或者任其腐爛,全面經濟封鎖又導致蘇區缺醫少藥。其四,部隊的醫療條件差,對傷病員不夠重視,導致一些戰士因傷病感染得不到及時治療而病情加重、殘廢甚至犧牲。
  開展全蘇區的衛生防疫運動
  1932年初,贛西南的富田發生了鼠疫,閩西地區又天花橫行,為遏制病情傳播並迅速消滅疫情,1月12日由毛澤東主持召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四次常會,緊急討論防疫問題,決議指出,“為保障工農群眾的健康和預防瘟疫發生起見,決定舉行全蘇區防疫衛生運動”。
  1月13日,臨時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在《紅色中華》發表社論,指出瘟疫是“我們應該嚴重注意的問題,應該立即解決的問題”,號召“各級政府各紅軍應當領導群眾去做防疫的衛生運動!各群眾團體要領導群眾積極參加這一運動”。該文猶如一聲號角,拉開了大規模衛生運動的序幕。運動也推廣到全國其他蘇區,成為中共領導醫療衛生事業的偉大創舉。截至1934年3月底,中央蘇區的衛生防疫運動共舉行過三次,每次持續一個月。
  運動貫徹了“預防為主”的方針,構建多角度、多層次防治網絡,以改善蘇區衛生條件、促進人民身體健康為根本宗旨。通過“天天做,月月做,年年做,家家做,村村做,鄉鄉做,個個圩場個個城市做”,取得了顯著成效。有資料顯示,“蘇區的發病率大幅度下降,有些地區甚至減少了百分之九十﹔紅軍部隊中的痢疾、瘧疾、下腿潰瘍等發病率也大幅下降,疥瘡基本消滅,其他各種疾病也隨之減少”。結果,提高了部隊的戰斗力,解決了民眾對身體健康的基本訴求,密切了黨群軍民關系。
  蘇區應對疫情的主要經驗
  中央蘇區對待防疫事宜既尊重客觀規律,又積極調動多方力量,上下一心,眾志成城,因地制宜,科學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做法經驗。
  一是黨和蘇維埃政府的高度重視。設立專門的防控機構。建立了從城市到鄉村,從中央到地方,從機關到部隊的各級衛生防疫機構,即衛生運動委員會和衛生小組。1934年3月成立了中央防疫委員會,成為中央蘇區疫病防控的中央領導機構。設立工農醫院、藥業合作社、公共看病所、診療所等醫療救治機構,創辦各類醫務學校,為防疫提供重要的物質和人才支持。
  蘇區黨政領導高度重視且身體力行。如毛澤東在二蘇大會的報告中提道:“許多人生瘡害病,想個什麼辦法呢?”他還在瑞金沙洲壩村帶頭開鑿水井,解決附近居民的飲水問題,著名的“紅井”故事也流傳開來。
  二是用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和發動群眾。《衛生運動綱要》號召大家一齊起來,向著污穢和疾病作頑強的堅決的斗爭。採取了許多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如組織宣傳隊、舉辦短訓班、集會表演、張貼標語、出牆報、辦夜校、辦識字班、化妝演講等,對軍民進行衛生防疫教育﹔出版發行《健康》《紅色衛生》《衛生講話》等報刊,在《紅色中華》《紅星》等重要報紙開辟衛生專欄刊載大量疾病防治科普文章﹔創作的《衛生歌》通俗易懂,迅速在蘇區傳唱。
  廣大群眾積極擔當衛生防疫宣傳員,定期開展衛生競賽,清掃公共場所衛生,利用春節、清明、端午、重陽等傳統節日開展衛生大掃除。經常舉行衛生晚會和衛生游藝會,表演衛生娛樂節目。隨著防疫知識的廣泛宣傳,各區、鄉、村訂立了衛生公約,使衛生防疫運動群眾化、制度化、常態化,有效防止了疾病蔓延。
  三是頒布了一系列衛生法令和政策,建立防疫法規制度。由於歷史條件所限,條文多以條例、綱要、簡章、決議案、訓令等形式出台,但其法律效力在當時等同於成文法。如《蘇維埃區域暫行防疫條例》《衛生運動指導員工作綱要》《衛生運動綱要》《衛生決議案》《衛生法規》,內容涉及醫療機構設置、社會福利事業、優待傷病兵、衛生防疫運動、藥品管理等,使蘇區的防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証了衛生運動順利開展。《衛生運動綱要》經過各級蘇維埃政府的翻印,在蘇區內廣為散發,使黨的衛生防疫方針政策家喻戶曉,影響深遠。
  四是建立了較為科學有效的疫病防控機制。首先,接種預防。《防疫簡則》要求無論男女1—20歲,在可能范圍內,每年都應種牛痘一次以預防天花,注射防疫血清以預防霍亂、瘟疫。
  其次,疫情上報。《蘇維埃區域暫行防疫條例》規定:防疫范圍以區為單位,由區政府領導各鄉群眾團體執行,並應將防疫經過經常向上級報告,上級亦應經常去巡視防疫工作。一旦發現傳染病應向上級及鄰區報告,在報告中應寫明症狀、病名等項。
  再次,實施隔離。《蘇維埃區域暫行防疫條例》規定:對傳染病患者的被服及常用的器具等必須以火焚燒,對其尸體必須在遠離住地五六裡之外深埋7尺或火葬處理﹔對疫區周圍五六裡之范圍內必須實行斷絕交通﹔離疫區五六裡之外的地方不能開大會、趕圩場,不能多人集合一處,以免傳染。
  最后,防疫演習。1934年3月16日至23日舉行防疫運動周。規定:已發現疫病的地方劃為疫區,這一周暫時停止舉行群眾大會和演劇,嚴防傳染﹔凡經過中央防疫委員會檢查確診為傳染病者,須將其送至隔離所治療﹔在防疫期內,各地務必舉行大掃除一次,洗通溝壑,封塞鼠洞,打掃內外駐地﹔掩埋死尸﹔開通或淘通吃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