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陳雲和中國改革開放道路的偉大開創

作者:趙士剛    發布時間:2020-04-10    來源:黨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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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開放篳路藍縷的起步時期,鄧小平和陳雲同舟共濟、默契配合,他們的思想和意志形成了一種方向一致且互補的合力。這種合力,反映了這一時期黨心民心之所向,成為黨內的主導力量。也正是這種主導力量,戰勝了前進道路上的各種風險和挑戰,使我國成功開創出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改革開放道路。篇幅所限,本文僅以鄧小平和陳雲開創偉大的歷史轉折、開創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道路、開創對外經濟開放新篇章這三個方面作些探討和闡發。

一、開創偉大的歷史轉折

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革命和建設生涯中,鄧小平和陳雲在一些重要時間關節點上,有過不少共同的人生經歷。這使得他們在開創改革開放道路時,對中國改革的對象具有共同的認識。

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領導方法。早在中央蘇區時期,鄧小平、陳雲二人對實事求是精神就有了深刻認識。1929年鄧小平被派往廣西領導百色起義,建立紅七軍,1931年擔任中共瑞金縣委書記。1933年臨時中央到達瑞金后,鄧小平被作為所謂“江西羅明路線”的“毛派分子”,受到排擠和打擊。1931年中共六屆四中全會上,陳雲被增補為中央委員,1933年作為中央政治局成員隨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遷往蘇區。到蘇區以后,陳雲參與糾正了臨時中央推行的“左”傾經濟政策。從那時起,鄧小平和陳雲就實事求是地站到毛澤東的正確路線上。

新中國成立以后,鄧小平、陳雲都進入了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一同為我國“一五”計劃的經濟建設作出重要貢獻,並共同參與了計劃經濟體制的探索。1953年上半年,隨著“一五”計劃的大規模展開,糧食供銷全面告急。為保障國家經濟建設順利進行,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穩定,主抓全國經濟工作的陳雲向中央提出統購統銷的建議。這個建議提出后,得到毛澤東、鄧小平等的支持。在毛澤東的指示下,鄧小平、陳雲兩人共同起草了中共中央關於糧食統購統銷的有關文件。( 1953年 10月 1日,陳雲就改變糧食的現行購銷辦法問題向毛澤東作匯報,建議在農村實行糧食征購,在城市實行糧食配售。毛澤東當即表示贊成,囑陳雲代中共中央起草《關於召開全國糧食緊急會議的通知》,鄧小平負責起草《中共中央關於糧食統購統銷的決議(草案)》。參見《陳雲年譜》(修訂本)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5年版,第 272頁。)這樣的經歷,使鄧小平和陳雲在看待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問題的時候,都能實事求是地分析當初建立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動因,始終肯定“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鄧小平文選》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第 377頁。)。

1956年 9月,在籌備召開中共八大的七屆七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上,毛澤東在談到陳雲作為副主席人選、鄧小平作為總書記人選時,稱贊他們是“少壯派”(《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 2卷,中共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3年版,第 624頁。),指出:鄧小平這個人比較公道和厚道,比較有才干,能辦事,比較顧全大局,處理問題比較公正﹔陳雲是工人階級出身,他比較公道、能干,比較穩當,看問題有眼光,能抓住要點。(參見《毛澤東文集》第 7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第111、112頁。)在隨后召開的中共八大上,鄧小平、陳雲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為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中共八大提出,我國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后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全黨的工作重心要轉向經濟建設,集中力量發展生產力。適應這一轉變,陳雲在會上作了《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的新問題》的發言,提出要在國家統一的計劃市場之外允許一定的自由市場存在,明確指出要建立“適合於我國情況和人民需要的社會主義的市場”(《陳雲文選》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第 13頁。)。鄧小平則在會上作了《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分析政黨、階級、領袖的關系,倡導集體領導原則。他們分別從經濟體制和黨的領導制度上,勾畫了我國經濟、政治制度進一步完善發展的藍圖。中共八大以后,黨在指導思想上雖然犯了較長一段時間的“左”的錯誤,但會議的這些成果,為重新回歸正確道路提供了一條可依路徑。我國的改革開放,正是經過撥亂反正,從“左”的路線返回黨的正確路線出發的。

粉碎“四人幫”后,我國形勢進入一個徘徊期。在 1977年 3月召開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不顧壓力,提交書面發言,呼吁讓鄧小平重新參加黨中央的領導工作。(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30頁。)在多方推動下,7月召開的中共十屆三中全會恢復了鄧小平的黨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兼總參謀長、國務院副總理等職務。正是因為恢復了這些職務,鄧小平才得以在此后一年多的時間裡,從思想上、輿論上、組織上為改革開放進行了充分的准備工作。

1978年 9月,鄧小平在東北視察時,提出揭批“四人幫”要有個底,要把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11月 10日,為了給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准備,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工作會議。會議原定的議題僅限於討論幾個經濟問題。會前,鄧小平提議,要討論一下把全黨工作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問題。會議雖然接受鄧小平的提議,但在指導思想上,還沒有想到認真清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左”的錯誤。11月 12日,陳雲在中央工作會議東北組發言。他接過鄧小平的提議說:實現四個現代化是全黨全國人民的迫切願望,安定團結也是全黨和全國人民關心的事。但干部群眾對黨內能否安定團結是有顧慮的。因而,他建議對幾個影響大、涉及面廣的冤假錯案,由中央考慮並作出實事求是的經得起歷史檢驗的決定。(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32-234頁。)陳雲這一發言,得到與會者的廣泛共鳴。會上繼而提出正確看待“二月逆流”“反擊右傾翻案風”和真理標准討論等一系列問題,解放思想,撥亂反正,聲討“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左”的錯誤指導思想。

根據會議發生的這一變化,鄧小平重新准備了他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的講話稿,並在 12月 13日閉幕會上發表了題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這一講話,果斷終結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左”的指導思想,實際上成為隨后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主題報告,成為實現黨的工作重心真正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宣言書。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增選陳雲為中央副主席,事實上形成了以鄧小平為核心,以陳雲、

葉劍英、李先念等為重要成員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由此,我國改革開放的歷史大幕正式開啟。

二、開創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 改革道路

我國改革起初的突破口,是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中引入市場調節。其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在這個問題上,鄧小平、陳雲的主張雖有側重點上的區別,但是屬於互補性的,在大方向上的主張是一致的。

1979年,鄧小平、陳雲都在計劃和市場問題上提出了“主輔論”的思想。3月,陳雲在思考經濟體制改革問題時,寫了一份提綱。文中提出,整個社會主義時期的經濟必須有兩部分,一為計劃經濟部分,二為市場調節部分。“不一定計劃經濟部分愈增加,市場經濟部分所佔絕對數額就愈縮小,可能是都相應地增加。”(《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45-247頁。)11月,鄧小平在接見外賓時說:“社會主義為什麼不可以搞市場經濟,這個不能說是資本主義。我們是計劃經濟為主,也結合市場經濟,但這是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鄧小平文選》第 2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 236頁。)鄧小平和陳雲提出的這一思想,實際上對長期以來佔主導地位的“左”的錯誤認識進行了撥亂反正。

中共十二大前后,隨著改革推進,鄧小平、陳雲在講到計劃和市場時,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政府計劃手段和企業微觀經濟運行機制的建設上。由於企業自主權擴大,一大批原來隸屬中央的企業下放給地方,各地抓住機遇加大本地區投資,搞了許多不必要的重復建設,而國家用於重點建設的大型骨干項目的資金卻捉襟見肘。鄧小平、陳雲這一時期的講話,多是為了扭轉資金分散的局面,以求加強重點建設。如,1982年 1月,陳雲發表春節談話,強調要加強和改進經濟計劃工作。(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09頁。)又如,1982年 4月,在起草中共十二大報告的過程中,鄧小平在談話中指出:“最重要的,還是陳雲同志說的,公有制基礎上的計劃經濟,市場調節為輔,全國一盤棋,主要經濟活動都要納入國家計劃軌道。”(《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 338頁。)再如,1983年 6月,在討論集中資金抓骨干項目建設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強調:“看過去,看過來,要再次肯定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這個原則要堅持,相應地要解決集中統一和適當分權的關系問題。”(《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378頁。)

在此基礎上,鄧小平、陳雲在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問題上分別進行了進一步的理論突破。

首先,陳雲提出了“籠鳥”比喻論。1982年 12月,一方面為了扭轉資金分散的現象,另一方面又不妨礙把經濟搞活,陳雲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提出了“籠鳥”比喻論。他說:“搞活經濟是在計劃指導下搞活,不是離開計劃的指導搞活。這就像鳥和籠子的關系一樣,鳥不能捏在手裡,捏在手裡會死,要讓它飛,但隻能讓它在籠子裡飛。沒有籠子,它就飛跑了。如果說鳥是搞活經濟的話,那末,籠子就是國家計劃。”(《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20頁。)實際上,這個比喻把“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提法又上升了一步。所謂把“鳥”捏在手裡“會死”,是說原有指令性計劃往往把經濟搞死,而“籠子”則是對指令性計劃的糾偏。這就是主要採用有彈性的間接的“指導性”計劃,讓“鳥”在宏觀調控的“籠子”裡按照市場供求規律的要求自主地“飛”,實現“活而不亂”。陳雲的“籠鳥”比喻論,為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社會主義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提供了思想指導。1984年 9月,陳雲從宏觀與微觀相互關系著眼,強調在考慮計劃體制、價格體系和政府職能轉換問題時,要“政企分開”,指出:“一方面可以給企業活力,另一方面可以使國家領導部門從許多日常工作中擺脫出來,有時間議大事,加強宏觀方面的指導和控制。”(《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412頁。)這一意見對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無疑是一種指導和支持。

對於這一《決定》,鄧小平、陳雲都評價很高。鄧小平對《決定》十分贊揚,指出:“我的印象是寫出了一個政治經濟學的初稿,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中國社會主義實踐相結合的政治經濟學。”(《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83頁。)陳雲認為:“系統進行經濟體制的改革,是當前我國經濟工作面臨的首要問題。”“這個改革的意義,不下於五十年代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將會“使我國的生產力獲得一次新的大解放”。(《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36-337頁。)他還贊成《決定》中“對計劃體制改革的基本點所作的四點概括”,認為這“完全符合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37頁。)在這些概括中,不但“計劃經濟”概念被全新界定了,即“計劃經濟”就是“有計劃商品經濟”﹔而且“計劃經濟”的具體形式也發生了變化,對微觀經濟直接控制的“指令性計劃”完全讓位於宏觀調控式的間接的“指導性計劃”。

《決定》出台后,1985年 9月,陳雲在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提出:“從全國工作來看,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這話現在沒有過時。”(《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50頁。)值得注意的是,陳雲這時所說的“計劃經濟”的含義已經不再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了,而是包含三個部分:一是“指令性計劃”部分,二是“指導性計劃”部分,三是“完全由市場調節的市場經濟”部分。這個新含義上的“計劃經濟”是一個兩頭小、中間大的結構:既不是以完全的指令性計劃部分為主,也不是以“完全由市場調節的市場經濟”為主,而是以一種“有彈性的和粗線條的指導性計劃”或“宏觀調控”之下的“市場”為資源配置的主要形式。這在市場結構上,與黨的十四大上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目標是相通的。

這一時期,陳雲強調加強宏觀管理的計劃性,是針對當時宏觀經濟過熱和各地重復建設過多的現象提出的,是為了防止在“籠子”沒有建好的時候把“鳥”放開,在沒有建立起運用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杆進行宏觀控制手段的時候,過早地片面削弱中央在計劃、財政、信貸、外貿等方面必要的管理權力。但是,在隨后的幾年中,因為主持經濟工作的領導人受“適度”通脹來刺激經濟“起飛”的影響,在宏觀調控上發生動搖,1988年夏,各地出現了分散投資成堆,貨幣發行迅速增加,物價上漲的不利局面。10月 8日,陳雲指出:“在我們這樣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裡,學習西方市場經濟的辦法,看來困難不少”,“還可以繼續摸索,並隨時總結經驗”。(《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65頁。)據《陳雲傳》記載,陳雲以往也用過“市場經濟”的提法,這次特意指明了“西方”二字,意思是指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照搬西方的辦法,脫離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實際,一定是行不通的。(參見金沖及、陳群主編《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版,第 1794頁。)陳雲還強調說:“我們需要改革。但在改革中,不能丟掉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經濟這一條,否則整個國民經濟就會亂套。”(《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67頁。)他強調要加強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說:“中央的政治權威,要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作基礎。沒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中央的政治權威是不鞏固的。在經濟活動中,中央應該集中必須集中的權力。搞活經濟是對的,但權力太分散就亂了,搞活也難。”(《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66頁。)

鄧小平提出了“手段論”。他在談十三大的籌備和十三大報告的起草時,說:“我們以前是學蘇聯的,搞計劃經濟。后來又講計劃經濟為主,現在不要再講這個了。”(《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203頁。)1990年,在同中央幾位負責人談話時,鄧小平又指出:“我們必須從理論上搞懂,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區分不在於是計劃還是市場這樣的問題。”(《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364頁。)他在 1991年視察上海時說:“不要以為,一說計劃經濟就是社會主義,一說市場經濟就是資本主義,不是那麼回事,兩者都是手段,市場也可以為社會主義服務。”(《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367頁。)1992年春天,他在南方談話中又提出:“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373頁。)鄧小平把計劃和市場歸結為經濟“手段”,這就從根本上解除了把計劃等同於社會主義、把市場等同於資本主義的傳統觀念的束縛。

這裡值得強調的是,第一,鄧小平沒有否定市場經濟在不同國家具有不同的社會制度屬性,而在我國隻能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同樣是陳雲的一貫主張。他們都堅定地認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絕不容許搞資本主義或“西方”的市場經濟。第二,鄧小平也絕沒有否定政府宏觀調控、中央權威的作用,相反,他決不容許背離或削弱黨中央的領導權威。后來在同江澤民等中央領導人談話時,鄧小平多次強調維護中央權威的重要性。他說:“陳雲同志講,各路諸侯太多,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各自為政。這個批評是正確的。中央的話不聽,國務院的話不聽,這不行。特別是有困難的時候,沒有中央、國務院這個權威,不可能解決問題。有了這個權威,困難時也能做大事。不能否定權威,該集中的要集中。”(《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319頁。)

鄧小平、陳雲關於讓市場經濟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思想,關於在市場取向改革中不能放棄中央權威的思想,意在強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不能放棄公有制為主體、以按勞分配為主體以及在宏觀調控上能夠把人民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結合起來的制度屬性。這與黨的十四大上提出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屬性是一致的。正是在鄧小平、陳雲等的共同探索和推動下,我們黨在理論上為完成從“計劃經濟為主”到建立“社

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飛躍,進行了充足的准備。而這一時期的改革實踐,也為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作了充分的鋪墊。

三、開創對外經濟開放的新篇章

在對外開放起步之際,我國面對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擴大與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之間的經濟與文化交往,把國外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引進來。在這個問題上,鄧小平、陳雲同樣配合默契,指引著我國走上了對外經濟開放的正確道路。

一是借外債問題。為了加速現代化建設、引進先進技術設備,鄧小平提出要利用資本主義國家在經濟蕭條時為資金找出路的時機,借些外債。早在 1973年研究對外貿易時,陳雲就提出“不要把實行自力更生方針同利用資本主義信貸對立起來”(《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19頁。)的主張。因此,他亦贊成借外債,但強調兩點,一是借外債要考慮還本付息能力,要能還得起,有配套資金﹔二是要對買方貸款和自由外匯貸款等不同形式的外債進行比較,盡可能借一些成本低的貸款。(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249、265頁。)對此,鄧小平表示:“我贊成陳雲同志那個分析,外資有兩種,一種叫自由外匯,一種叫設備貸款。不管哪一種,我們都要利用,因為這個機會太難得了,這個條件不用太可惜了。”“陳雲同志的意見是一個項目一個項目地研究,我贊成這個意見,應該這樣來研究。”(《鄧小平文選》第 2卷,第198、199頁。)相對來說,鄧小平更明確強調要利用國際形勢有利的一面,盡可能多借一點外債。但也要求借外債要適當,不要借得太多,尤其要用於發展生產,反對用來彌補財政赤字。(參見《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193頁。)

二是出口創匯問題。對外開放起步之時,大力發展對外貿易,想方設法提高出口創匯能力,是鄧小平、陳雲的一致思想。早在 20世紀60年代,陳雲就提出要建立出口生產基地等一系列措施。(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 158頁。)1979年 10月 4日,鄧小平在出席中共中央召開的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上,要求外貿部轉變職能,為本國產品找市場,並要在國外設立外貿分支機構。此外,鄧小平、陳雲都提議要大力發展國際旅游業。鄧小平鼓勵外資、僑資來我國建設旅游賓館,強調“旅游事業大有文章可做”(《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4年版,第 465頁。)。陳雲提出:“旅游收入實際上是‘風景出口’,而且可以年年有收入,一年比一年多。” (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37-238頁。)

三是興辦中外合資企業問題。1978年 10月,鄧小平出訪日本期間,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會長土光敏夫建議最好舉辦“中外合資企業”,鄧小平當即予以肯定。( 參見《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第 410頁。)鄧小平還提出了請華僑回國投資辦廠的想法。1979年 1月 17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請工商界“五老”胡厥文、胡子昂、榮毅仁、古耕虞和周叔弢吃火鍋,說:“現在搞建設,門路要多一點,可以利用外國的資金和技術,華僑、華裔也可以回來辦工廠。 ”(《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第 471頁。)陳雲對創辦中外合資企業也是支持的。6月 15日,榮毅仁給鄧小平寫信,提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草案)》中規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資投資比例不超過百分之四十九”和“決定重大問題要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兩條原則,並非國際慣例,勢必會降低外資的投資興趣。鄧小平批示:“我看很有道理,四十九和三分之二都可不寫。”(《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第 525頁。) 而后鄧小平把榮毅仁的信給陳雲送閱。陳雲在信上批示:“我同意榮毅仁的意見。隻要外資願意來中國,我們總有辦法對付。”(《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277頁。)

以上三個問題,說到底,就是在對外開放中保持主動和主導的地位,增強自身實力,而不能受制於人。

四是創辦經濟特區和開放一系列沿海城市及開發、開放上海浦東的問題。實質上,這個問題有三個要點:一是創辦經濟特區要堅持好的黨風和社會風氣,嚴厲打擊經濟犯罪﹔二是經濟特區要發展拳頭產品,從進口型轉向出口型﹔三是創辦經濟特區和開發區要維護中央的權威。

先看第一點。對外開放伊始,鄧小平大力倡導在廣東、福建華僑多的地方試辦出口加工基地,也叫出口特區,選了廣東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廈門四個點。1980年 3月,中央在廣州召開廣東、福建兩省工作會議,根據鄧小平的意見,正式將“出口特區”定名為“經濟特區”。

但興辦不久,1981年底,廣東、福建、浙江三省沿海出現嚴重的走私販私情況,一時之間形成了一股不良風氣。鄧小平、陳雲都提出要把這股歪風剎住。1982年 1月 5日,陳雲把中央紀委一份題為《廣東一些地區走私活動猖獗》的《信訪簡報》,批轉鄧小平等,並寫了批語:“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鄧小平在陳雲批示中加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330頁。)由此,中共中央發出了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緊急通知》,在沿海地區開展了嚴厲打擊經濟領域犯罪活動的斗爭。1月 25日,陳雲同國家計委負責同志談話時指出:“現在搞特區,各省都想搞,都想開口子。如果那樣,外國資本家和國內投機家統統出籠,大搞投機倒把就是了,所以不能那麼搞。特區第一位的問題是總結經驗。”(《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11頁。)2月 11日至 13日,中央書記處在北京召開廣東、福建兩省座談會,會議中心議題是:如何更堅決、更有效地貫徹執行中央的《緊急通知》,進一步開展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斗爭﹔如何認真總結經驗,端正對外經濟活動的指導思想,更好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會議認為,隻有總結經驗,才能更好地執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進一步試辦好經濟特區。(參見《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匯編》(下),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第1554、1559頁。)

陳雲的意見是,經濟特區要辦,必須把經濟犯罪遏制住。但這一批示卻被一些人加以消極渲染。其實,1982年 11月 16日,陳雲就通過秘書作了答復:“我講過的‘特區要辦,但必須不斷總結經驗’的意見主要是指:各種經濟犯罪分子會針對我們工作的不斷改善而不斷變換手法,因此不能滿足於總結一兩次經驗,必須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拿出新辦法。”(《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357頁。)

加強黨風建設、打擊經濟犯罪、轉變特區風氣,也是鄧小平的一貫立場。1982年 4月 13日,按鄧小平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決定》。在 4月 10日召開的討論這一決定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鄧小平講話指出:“這股風來得很猛。如果我們黨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剎住這股風,那末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生會不會‘改變面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現在剎這股風,一定要從快從嚴從重,沒有一點氣勢不行啊。”(《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下),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4年版,第 814頁。)這一時期,鄧小平還在黨內發表了大量談話,主張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打擊經濟犯罪。20世紀 80年代末,他在接見首都戒嚴部隊軍以上干部的講話中指出:“改革開放必然會有西方的許多壞的影響進來,對此,我們從來沒有估計不足。八十年代初建立經濟特區時,我與廣東同志談,要兩手抓,一手要抓改革開放,一手要抓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兩點論。但今天回頭來看,出現了明顯的不足,一手比較硬,一手比較軟。”(《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306頁。)

正因為鄧小平、陳雲合力剎住了這股風,經濟特區黨風和社會風氣迅速好轉,隨后幾年的經濟特區建設出現了興旺發展的局面。

再看第二點。1984年 1月 22日至 2月 10日,鄧小平視察了深圳、珠海、廈門三個經濟特區,經濟特區發展勢頭喜人。回京后,他約有關領導同志談話,提出要“辦好經濟特區和增加對外開放城市”(《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51頁。)。鄧小平請人將談話內容送給陳雲。陳雲先看了鄧小平在視察中和回京后的談話記錄,又聽了相關同志的匯報,明確表示贊成鄧小平擴大對外開放的意見。

隨后,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在北京召開部分沿海城市座談會,提議開放天津、上海、大連、秦皇島、煙台、青島等 14個沿海港口城市。4月 18日,中央書記處對這次會議的紀要稿《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進行討論,讓谷牧到杭州向陳雲匯報,聽取陳雲對《紀要》的意見。4月 24日,陳雲拿到《紀要》稿后,連散步都取消了,把《紀要》看了兩遍,把有關經濟特區貨幣的材料看了三遍。第二天,陳雲又聽取了谷牧的匯報。在聽取匯報時,陳雲表示同意《紀要》,談到:“其中有兩點我很注意。一是說要有‘拳頭’產品。現在特區還沒有‘拳頭’產品,深圳也沒有。但深圳有新的管理辦法,這也是‘拳頭’。二是說要有‘一定比例’的內銷。國內市場不能不讓出一些,否則對外資沒有吸引力。問題是讓多少,‘一定比例’,可大可小。 ”(《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403頁。)

他認為,對國內工業,保護落后是不應該的,但要使自己的東西一步一步地進步,達到先進的水平,這還是應該提倡的。

陳雲沒有到過經濟特區,這被有的人誤解,以為是他不贊成搞經濟特區。事實並非如此。1992年 4月,陳雲派秘書許永躍去廣東的經濟特區調查,對他說:你去了之后,就說是我讓你去的,你是代表我去的。(參見《晚年陳雲與鄧小平:心心相通——訪國家安全部部長、原陳雲同志秘書許永躍》,《百年潮》2006年第 3期。)6月,李先念逝世,鄧小平提議陳雲寫一篇悼念文章。陳雲在文章中專門寫了對於經濟特區的看法,說:“先念同志和我雖然都沒有到過特區,但我們一直很注意特區建設,認為特區要辦,必須不斷總結經驗,力求使特區辦好。這幾年,深圳特區經濟已經初步從進口型轉變成出口型,高層建筑拔地而起,發展確實很快。”(《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79頁。)陳雲的這段話,表明他是完全支持創辦經濟特區的。

再看第三點。經濟特區要聽中央的,這個原則不但體現在大政方針上,也體現在具體的經濟實務上。在開發、開放浦東的問題上就是如此。1990年,鄧小平從上海回到北京后,建議開發浦東。4月 18日,李鵬在上海正式宣布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上海開發開放浦東,在浦東實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的政策。9月 10日,李鵬到上海看望陳雲。在談到開發浦東時,陳雲明確表示支持,並強調了中央權威的重要性,“中央宣布上海浦東為經濟開發區之后,全國各地也都紛紛辦起開發區來,爭著宣布各種優惠政策。要克服這種狀況,出路隻有一條,就是中央要集中必要的權力”(《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495頁。)。在維護中央權威的前提下,陳雲大力支持開發、開放浦東。1992年 4月 26日,陳雲聽取上海工作情況匯報,當談到歡迎全國各地來上海投資時,陳雲說:“應該這樣。上海有很好的基礎,尤其有人才優勢。上海今后的發展一定會很快。上海大有希望。”他還說:“我非常贊成開發、開放浦東。”(《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501頁。)

陳雲不贊成搞經濟特區貨幣也是一例。當時,不少人主張發行經濟特區貨幣。陳雲則提出質疑:“特區貨幣究竟是一個特區發,還是每個特區都發?如果各個特區都發貨幣,實際上就是兩種貨幣並存。而兩種貨幣並存,人民幣的‘腿’會越來越短,特區貨幣的‘腿’會越來越長。因為,‘優幣驅趕劣幣’,這是貨幣的客觀規律。”(《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403-404頁。)還提醒說:“特區貨幣發行權必須在中央。決不能讓特區貨幣與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同時流通。如果不是這樣做,就會出現國民黨時期法幣發行之前的狀況。”(《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405頁。)他建議:“特區貨幣如果大家堅持要搞,我提出兩條,一是特區貨幣發行權屬於中央﹔另一條是封關以后,特區貨幣隻能在特區流通,不能在其他地方流通。”(《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418頁。)后來,在考慮陳雲的建議的基礎上,有關部門意識到經濟特區貨幣不那麼簡單,就擱置了。顯然,在經濟特區貨幣的問題上,陳雲是把中央的權威和全國金融貨幣秩序的穩定放在第一位的。

通過以上三個方面的梳理,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在領導中國開創改革開放道路的歷史進程中,鄧小平、陳雲的思想和意志形成了一種方向一致且互補的合力。其所以能形成這種合力,根本原因在於,鄧小平、陳雲經過長期革命斗爭、和平建設和改革開放考驗,他們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是一致的,他們都是從黨和人民利益出發的“實事求是派”(1987年 3月 3日,鄧小平同美國國務卿舒爾茨談話時指出:“國外有些人過去把我看作是改革派,把別人看作是保守派。我是改革派,不錯﹔如果要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保守派,我又是保守派。所以,比較正確地說,我是實事求是派。”參見《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209頁。)。他們正是以這種實事求是的精神,開創了引導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獨具特色的中國改革開放道路。

(作者趙士剛,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 )

(來源:《黨的文獻》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