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治家的黃克誠

作者:孫迪    發布時間: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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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對領導干部來說,家風不僅關系一身之進退、一家之榮辱,更關系到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開國大將黃克誠一生克己奉公、從嚴治家,用一輩子身體力行深刻詮釋了這個道理。

1941年,在阜寧抗日民主政府縣長宋乃德撮合下,黃克誠和唐棣華結婚。他們沒有舉行任何儀式,也沒有擺喜宴,隻向幾個好朋友打了聲招呼。婚房是簡陋的臨時住房,連個大紅喜字也沒貼,床上擺著破舊的軍用被褥。新婚夜,黃克誠就和新娘唐棣華 “約法三章”,他一臉嚴肅地說:“我們都是共產黨員,都得把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因為婚姻的利益而妨礙黨的利益,不能因為私人的利益而損害黨的利益。”婚后第二天,唐棣華就到阜寧縣修筑海堤的工地上參加勞動去了。

1949年,南征北戰的日子結束了,黃克誠與闊別5年的妻兒團聚。他對妻子說:“棣華,今后孩子們就和我們生活在一起了,條件比過去好了,但一定要記住,我們是黨的高級領導干部,高級干部的家風影響著黨風政風。我們的一言一行對子女、對周圍的人都會產生影響。”黃克誠給家裡定了兩條規矩:一是不准動用公家的汽車辦私事﹔二是不准向公家伸手要照顧。由他帶頭,全家遵守,從未逾矩。黃克誠的女兒曾回憶:“父親和母親用一種信仰的力量規范自己的言行,律己和治家一向是比較嚴格的。”家中一切從簡,不搞特殊化,大家自己縫制衣服、種蔬菜,即便孩子生病發燒,也都是坐三輪車去看病。

黃克誠晚年眼睛不好,上下樓不方便,組織便安排他到一處平房小院居住。由於房子年久失修,管理人員准備將房子修繕一番。可當黃克誠了解到要花許多維修費時,便拒絕了。直到他去世,這所房子也未曾大修。他患有嚴重的氣管炎,組織建議他去南方休養,他也斷然拒絕:“我一出去,就要帶一幫人陪護,那要花公家多少錢!還要給地方添很大麻煩。去不得,不能去!”

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黃克誠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雖然他雙目幾近失明,但仍抱病工作,積極推動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彼時因廬山會議他所受到的錯誤處分尚未徹底平反,很多人為他鳴不平,他卻坦然地說:“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個人在黨內受點委屈不算什麼,這比起我們為之獻身的共產主義事業來,實在微不足道。在黨的歷史上,有一些好同志含冤死去, 他們連全國勝利這一天都沒能看到,比起那些同志,我是幸運者。”

1986年,黃克誠病重住院,他感到生命即將落幕,便拒絕治療。醫護人員百般勸說,他仍然堅持:“我已經不能為黨工作了,請你們不必為我浪費國家錢財了,把藥留給能工作的同志用吧。”他反復強調:“我這樣一個油盡燈枯的人,為人民做不了什麼,為什麼還要花費人民的錢財來治病?”醫護人員聽聞后無不感動落淚。夫人唐棣華理解黃克誠,面對醫護人員的勸說,她告訴他們,黃老就是這樣的人,還是隨他的願望好。1986年12月28日,黃克誠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4歲。

心中有信仰,腳下就有力量。黃克誠的一生心中唯有黨和人民,他用信仰的力量走出了一條淡泊名利、克己奉公的路。這條路,他走得堅定而從容﹔這條路,使家溫暖而充滿正氣﹔這條路,我們要堅持不懈地走下去。

(作者單位: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