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編譯局五次修訂《共產黨宣言》中譯本

作者:張遠航    發布時間: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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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有組織地、系統地編譯馬列著作,可以上溯到延安時期。1938年5月5日,在馬克思誕辰120周年之際,黨中央在延安成立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學院(簡稱馬列學院)。馬列學院下設兩個部,一個是干部培訓部,另一個是專門負責翻譯和編輯馬列主義著作的編譯部,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的張聞天擔任院長並兼任編譯部主任。馬列學院編譯出版了《馬克思恩格斯叢書》10卷本、《列寧選集》20卷本中的大部分卷冊,以及《斯大林選集》5卷本等一批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

1941年5月,馬列學院改為馬列研究院,不再設翻譯部。1943年5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由毛澤東提議並親自審訂的《關於一九四三年翻譯工作的決定》,指出,“為提高高級干部理論學習,許多馬恩列斯的著作必須重新校閱。”中央決定何凱豐、博古、洛甫、楊尚昆、師哲、許之楨、趙毅敏等同志組成翻譯校閱委員會,繼續組織翻譯工作者編譯馬恩列斯的著作,重新校閱馬恩列斯著作的中譯本。

1948年,中共中央宣傳部在駐地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鎮東柏坡村設立《斯大林全集》翻譯組,著手翻譯斯大林著作。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中央宣傳部成立《斯大林全集》翻譯室(以下簡稱翻譯室),其任務主要是翻譯《斯大林全集》。1949年5月21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成立外文翻譯機構的決定》,就成立外文翻譯機構、訓練外文翻譯人才、俄文干部的調查登記等問題作出規定。1949年6月,根據黨中央的決定,成立了中央俄文編譯局,師哲兼任中央俄文編譯局局長。中央俄文編譯局的主要任務是“擔任口譯、筆譯,並主持俄文人才之訓練調查與分配等項事宜”,另外還承擔將中共中央各部委收到的蘇共中央文件及資料翻譯成中文等工作。在三年多時間內,中央俄文編譯局為黨中央翻譯了大量蘇共文件,還將《毛澤東選集》譯成了俄文,將斯大林的《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譯成了中文,等等。

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同志十分重視閱讀學習、探索解決建設社會主義理論的思想需求。1953年1月29日,毛澤東主席親自批准《中共中央關於成立馬恩列斯編譯局與撤銷中央俄文編譯局的決定》。決定指出:“中央決定將中央俄文編譯局與中央宣傳部斯大林全集翻譯室合並,並以此二單位為基礎成立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其任務是有系統地有計劃地翻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的全部著作。”中央編譯局的成立,標志著黨長期領導和不斷推進的馬列著作編譯事業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此前曾在延安馬列學院工作的何錫麟、張仲實等也調入了中央編譯局工作。

一、中央編譯局修訂的第一個《共產黨宣言》中譯本

中央編譯局成立后的首要任務是編譯“三大全集”,即《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寧全集》《斯大林全集》。1956年12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1卷正式出版,為迎接新中國成立10周年,此后加快了編譯速度。另外,中央編譯局還審校了一批此前曾出版過的馬恩著作單行本、合集等。如在蘇聯外國文書籍出版局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文選》(1954—1955年版)中譯文基礎上,重新編譯了《馬克思恩格斯文選》,由謝唯真最后審定,於1958年1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文選收入的《共產黨宣言》以1949年蘇聯外國文書籍出版局出版的《共產黨宣言》百周年紀念版中譯本以及1954年“文選”中的《共產黨宣言》譯本為藍本,作了部分改動。同年8月,中央編譯局編譯出版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收入的《共產黨宣言》與“文選”中的《共產黨宣言》為同一版本。

中央編譯局第1次修訂的中譯本,1959年8月版

1959年8月,人民出版社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共產黨宣言》正文和1949年蘇聯外國文書籍出版局出版的《共產黨宣言》百周年紀念版中譯本中所包含的馬克思恩格斯為《共產黨宣言》所寫的7篇序言,重新進行排版,出版了包括7篇序言在內的單行本,版權頁標注為“1959年8月第5版”。該版本在北京、陝西、遼寧、重慶、湖北、上海等地多次重印,封面有馬克思、恩格斯頭像,腳注含18條“編者注”、4條“恩格斯1890年德文加的注”、3條“恩格斯加的注”、1條“譯者注”和8條“恩格斯1888年英文版上加的注”,此外還有5條尾注。

這一版本在譯詞、語句以及結構體例等方面進行了修訂:一是關於編輯技術的變化,用橫排代替了豎排,此前在豎排排版中使用的漢語數字轉化阿拉伯數字,如“一八七二年”轉為“1872年”﹔二是此前文中用外文表達的一些專有名詞,統一用漢譯名代替,如用“紅色共和黨人”代替“Red Republican”,用“社會主義者”代替“Le Socialiste”,等等﹔三是譯詞和語句的變化,正文中的譯詞和語句進行了較大修訂,如用更加簡練的“至今所有一切社會的歷史”代替“迄今存在過的一切社會底歷史”,用西方語式中的“行會師傅”代替漢語中的“行東”一詞,用釋義更全面的“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代替“廢除資產階級的財產所有制”,等等;四是在正文之后,增加了5條尾注,即“至今一切社會的歷史”、“勞動價格”、“法國正統主義者”、“青年英國”、“改革報”的解釋與說明。

可見,此次修訂不僅適應了時代語境的變化,對體現《宣言》思想的重要內容作了更加細致的校訂,有利於更加深入學習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但一些語式的表達、語氣詞的使用、譯詞的准確性,都需要提高﹔一些關鍵性語句的思想內容沒有在譯文中充分表現出來。

二、中央編譯局修訂的第二個《共產黨宣言》中譯本

第二次修訂是在中蘇關系惡化,國內開展社會主義教育,中國共產黨積極探索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背景下產生的。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澤東倡導全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熟讀《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等書籍,探索解決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

    

       1964年5月出版的大字本                                中央編譯局第2次修訂的中譯本,1964年9月版

在中蘇關系惡化后,中國共產黨堅決捍衛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堅決維護社會主義陣營的團結和國際共產主義的團結。根據形勢需要,毛澤東提出中高級領導干部要學習馬列原著,他在1963年5月批示的文件中提出,“各級黨委應當大大提倡學習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1963年7月1日,毛澤東在中南海頤年堂召集中央編譯局局長許立群等人,提出出版一批馬恩列斯的經典著作,供干部閱讀,並印一部分大字本。此后不久,由中央編譯局參與擬定的包括《共產黨宣言》等在內的30冊“干部選讀馬恩列斯著作目錄”,最后報毛澤東審定。在1963年7月11日召開的宣傳教育工作部門負責人會上,毛澤東要求“要有大字本,譯文要校對一下”。毛澤東甚至特別囑咐印制要“大字,線狀,分冊”,可見在這次中蘇論戰的情況下,毛澤東對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學習運用的重視程度。

當然,這一背景產生的新版《共產黨宣言》,並非簡單地“校對一下”,而是一次徹底地重新翻譯。這一版版本,是中央編譯局依據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荻茨出版社1959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第4卷刊出的《共產黨宣言》原文,並參考了1888年由塞米爾·穆爾翻譯並經恩格斯校訂的英文版、1885年由勞拉·拉法格(馬克思的二女兒)翻譯並經恩格斯校閱的法文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第1版和第2版中的譯文,以及陳望道、成仿吾徐冰、博古的譯本和《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中謝唯真校訂的譯文,以集體校訂、集體定稿的方式,對《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4卷中的《共產黨宣言》譯文進行的全面修訂。

本版《共產黨宣言》中譯本的序言除英文版序言是根據蘇聯外國文書籍局1958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英文版第1卷中的英文原文校譯外,其他6篇序言都是根據荻茨出版社1959年出版的《共產黨宣言》單行本譯校的。注釋(尾注)共29條,是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有關各卷的注釋編譯的。該版本最早於1964年5月由上海印刷四廠承印,為16開大字本,版權標注為“1964年5月北京第1版、1964年5月上海第1此印刷”。同年9月,北京、上海兩地還印制了32開的版本,版權頁標注為“1964年9月第6版”。

1965年至1966年,中央編譯局編譯完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中文版4卷,但未正式出版,收入選集第1卷的《共產黨宣言》的譯文作了兩方面的修訂:一是將報刊、書籍的名稱都用了書名號,如用《紅色共和黨人》代替“紅色共和黨人”等;二是將尾注從5條增加到29條。1967年,人民出版社在北京、廣州、杭州等地印制了這一版本的單行本,1969年曾內部印制發行該版本的《選集》。

1970年12月,毛澤東作出關於“認真看書學習,弄通馬克思主義”和“這幾年應當特別注意宣傳馬列”的指示。1971年3月至7月,全國出版工作座談會召開。周恩來在會上多次講話,著重談了馬恩列斯著作和毛主席著作的出版工作。他指出,堅持以毛澤東思想為指導,還要加上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並強調說:“水有源,樹有根,毛澤東思想是繼承了馬克思主義,又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是根,不能割斷根”。周恩來還特別指示,要盡快重編出版《馬克思恩格斯選集》和《列寧選集》兩個4卷本,並陸續出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這次會議通過的文件《關於出版工作座談會的報告》,經周恩來親自修改,又經毛澤東圈閱同意后作為中央(1971)43號文件於1971年8月13日下發到各地執行。文件明確要求:“要把出版馬恩列斯著作、毛主席著作放在首位。”1972年,全國出版工作逐步恢復,此前中央編譯局編譯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正式出版。

《共產黨宣言》這一版本的單行本印次多,發行量巨大,幾乎各省市人民出版社都組織印刷過,如1971年2月至1976年1月《共產黨宣言》單行本由上海市印刷四廠印制16次﹔在北京,由北京市新華新華印刷廠、體育報社印刷廠、中國青年出版社印刷廠、北京市印刷廠一廠等8家印刷廠印制近50次,其中,中國青年出版社印刷廠從1967年3月至1974年1月共印制25次。在四川,從1971年4月至1973年7月,由四川新華印刷廠印制10次,共276萬冊。在湖南,從1971年12月至1975年3月印制8次,共191萬冊。此外,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出版社也曾在北京、江蘇、遼寧、吉林等地多次翻譯《共產黨宣言》。

《共產黨宣言》中一些耳熟能詳的經典譯詞、譯句,在這一版本中被確定下來,並沿用至今。如用“共產主義的幽靈”代替此前版本的“共產主義的怪影”,用“消滅階級對立”代替“消滅階級矛盾”,用“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代替此前版本的“代替那存在著各種階級以及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一個以各個人自由發展發展為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的聯合體”。

三、中央編譯局修訂的第三個《共產黨宣言》中譯本

第三次修訂是在文化大革命結束,中央黨校復校、組建科學社會主義教研室,開設科學社會主義課程的背景下產生的。1977年5月,中共中央同意中央黨校成立科學社會主義教研室等機構。在復校籌備過程中,中央黨校把教材建設放在重要地位,組建了選編教材小組。當時主持中央黨校工作的胡耀邦親自指導編輯了一套《馬列著作毛澤東著作選讀》,共100多萬字,分四冊,分別為“哲學部分”“政治經濟學部分”“科學社會主義部分”“黨的學說部分”。其中,“科學社會主義部分”是中央黨校組建科學社會主義教研室后所編的第一本教材。

中央編譯局第3次修訂的中譯本,1992年3月版

中央編譯局承擔了《馬列著作毛澤東著作選讀》“科學社會主義部分”中《共產黨宣言》在內的大部分馬列著作譯文的重新校訂工作。該版《共產黨宣言》是在1964年9月版本,以及1972年《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收錄的《共產黨宣言》譯本的基礎上的重新審校的。首版於1978年10月,作為“內部發行”,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北京新華印刷廠印制,包括了精裝本和平裝本兩種。此外,該版本還在上海、沈陽等地的黨校機構同時內部出版。1986年,中央黨校附設函授學院翻印了該版本,制成16開大字本。此外,中央民族語文翻譯局以該版本為藍本,譯成了維吾爾文,由民族出版社印制成“內部發行”版。

1990年,人民出版社將該版本作為“青年文庫”之一出版,版權頁標注為“1990年8月第7版”,即1949年第一版以來的第7版。該版本1992年3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標注為“第2版”的單行本,印制5萬多冊,作為“國家教委圖書館工作委員會裝備用書”。此外,河南人民出版社於1991年9月重印該版本。

這一修訂版本的主要特征是:一是譯詞的變化。該版本用詞更加准確,更符合原文的最初意義。如在“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用“某些地方”替代“個別地方”﹔在“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用“著作界”代替“文壇上”,用“農場主的中小土地所有制”代替“農場主的中小型地產”﹔在“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用“公墓”代替“墳場”﹔在正文第四部分倒數第二段,用“民主黨派之間的團結和協議”代替“民主政黨之間的團結和協調”,等等﹔二是語式的變化。用更加符合現代表達方式的語句代替此前版本的語句,如在“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用“關於共產黨人對各種反對派的態度問題所提出的意見(第四章)雖然在原則上今天還是正確的,但是就其實際運用來說今天畢竟已經過時,因為政治形勢已經完全改變,當時所列舉的那些黨派大部分已被歷史的發展徹底掃除了”替代前一版本的“關於共產黨人對各種反對派的態度問題所提出的意見(第四章)雖然大體上至今還是正確的,但是由於政治形勢已經完全改變,而當時所列舉的那些黨派大部分已被歷史的發展所徹底掃除了,所以這些意見在時間方面畢竟是過時了”﹔在正文第一部分開篇的第一句,用“至今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斗爭的歷史”代替“到目前為止的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斗爭的歷史”,等等。三是注釋的變化。刪減了原來的第14條“新的丹麥文譯本”、第21條“1852年11月科倫共產黨人被判刑”、第26條“革命的遺囑執行人”;將第19條尾注,改為文中的“編者注”;尾注從29條增加到44條,並對此前的29條注釋內容進行了修訂,使指向更加明確。

四、中央編譯局修訂的第四個《共產黨宣言》中譯本

中央編譯局在1985年完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的編譯工作后,雖然還處於翻譯、修訂《列寧全集》中文第二版的關鍵階段,又開始積極推進《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的編譯工作。從1986年7月中央正式批准第2版的編譯方案至1995年,共有19個卷冊即第1、2、3、4、8、10、11、12、13、14、15、16、17、21、25、30、31、32、43,幾乎同時進行編輯、譯校工作,並在1995年出版了第1、11、32卷。

中央編譯局第4次修訂的中譯本,1997年8月版

在進行全集第二版編譯工作的同時,為適應社會市場經濟建設的理論需要,中央編譯局從1992年底開始,著手推進《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的重新校訂工作。此次修訂依據的版本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歷史考証版、德文版、英文版以及個別著作的單行本。該版本查考核實了原譯文所依據的舊版本中的訛誤,糾正了由此引起的誤譯之處以及由於理解不准確而造成的錯誤和疏漏。並對各卷注釋加以審核、訂正和增刪,給每一篇文獻加題注,對人名索引進行認真修訂,人物小傳的內容更加充實和准確。新修訂的《共產黨宣言》仍編入《選集》第1卷,新版譯文更加通順、流暢,修辭和表達更加規范、完善,各種重要概念和術語的譯名也更加准確、統一。

1997年8月,人民出版社出版單行本,標注為“第3版”,至2006年12月,共印12次。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譯詞的修訂。如在“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將《共產黨宣言》英譯本第一個譯者名稱譯為“海倫·麥克法林”,代替此前版本的“艾琳·麥克法林”,將尾注第18條“斯旺西代表大會”改譯為“斯溫西代表大會”,等等;二是根據現代編輯要求,將部分阿拉伯數字代替前版本的漢語數字,如用“25年來”代替“二十五年來”﹔“60年代初”代替“六十年代初”,“至少12個”代替“至少十二個”,等等﹔三是注釋的修訂。增加了第14條、第22條和第35條尾注,並對每條注釋內容進行了修訂,使之更加完善、豐富。四是書尾增加了人名索引,這是新版本增加的內容,涉及書中提到的共32名人物。

五、中央編譯局修訂的第五個《共產黨宣言》中譯本

2004年1月,中央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決定重新審核和修訂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等經典作家重點著作的譯文。中央編譯局參與了中央組織實施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承擔對經典作家重點著作的譯文進行審核和修訂工作。經過校訂的《共產黨宣言》譯文編入2009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的《馬克思恩格斯文集》10卷本第2卷,此后又編入2012年9月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版第1卷。

中央編譯局第5次修訂的中譯本,2014年12月版

黨的十八大后,由於廣大干部群眾對馬克思列寧主義著作單行本需求增大,中央編譯局還編輯出版了一套“馬克思列寧主義文庫”,《共產黨宣言》的首個單行本2014年12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標注為“第1版”,至2018年5月,該版本共印17次,發行量達130多萬冊。《共產黨宣言》中譯本的此次修訂,在形式、結構等方面的主要變化包括:一是附錄了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重要文獻,包括恩格斯的《共產主義信條草案》《共產主義原理》《關於共產主義者同盟的歷史》,以及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黨宣言》的重要論述摘編和《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二是增加了“編輯說明”和“編者引言”和注釋和人名索引﹔三是使用了多幅與《共產黨宣言》有關的插圖:《共產黨宣言》1848年德文第1版封面、馬克思恩格斯起草《共產黨宣言》為主題的油畫、《共產黨宣言》手稿以及1920年8月出版的《共產黨宣言》中譯本(書名錯印為《共黨產宣言》)。在內容方面,修訂了少量的譯詞以及標點符號,基本沒有對大段語句進行調整,如將“1872年德文序言”中的“把這個思想發揮得更加完備”改為“對這個思想作了更詳細的闡述”,將正文序言中的“佛拉芒文”改為“弗拉芒文”,將正文第四部分“小市民”改為“小資產階級”,等等。2018年在馬克思誕辰200周年之際,該版本還作為“馬克思誕辰200周年紀念版”系列圖書出版。

《共產黨宣言》中譯本修訂的歷史,濃縮了新中國馬列主義經典著作編譯工作的艱辛歷程。透過這項史無前例的工作,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翻譯家群體,他們不辱使命、創建功業,用心血筑就經典著作編譯事業,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提供系統、完整、堅實的文本基礎,為黨的理論創新提供不竭的思想源泉,在新中國思想史上留下了光輝的一頁。

(來源: 《傳記文學》2020年第7期(總第36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