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陳雲同志抓黨風建設

作者:朱佳木    發布時間:2020-07-20    來源:百年潮
分享到 :

20 世紀 80 年代前期,陳雲同志除了擔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外,還兼任中央紀委第一書記。那幾年我正擔任他的秘書,親耳聆聽、親眼目睹了他抓黨風建設的一系列重要主張和實踐。結合后來的歷史檢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回過頭重溫陳雲同志當年那些主張和實踐,我有了更多的領悟和更深的體會。

“處理這場斗爭應該使我們黨今后若干代的所有共產黨人,在黨內斗爭中取得教訓”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全面撥亂反正的任務十分艱巨。身為中央紀委第一書記的陳雲同志,在負責審理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案件的同時,還領導中央紀委對一些重大冤假錯案進行復查和平反的工作。

1981 年 8 月,我到陳雲同志那裡工作時,正趕上“兩案”審理工作臨近尾聲。如何處理與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有牽連的人,成為擺在人們面前的一個棘手問題。在 11 月召開的第五次全國“兩案”審理工作座談會期間,陳雲同志經過深思熟慮,親筆寫了一個書面意見,我也參與了文字推敲。他在意見中寫道:“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內亂,雖然被若干陰謀家、野心家所利用了,“但從全局來說,終究是一場政治斗爭。因此,除了對於若干陰謀野心家必須另行處理以外,對於其他有牽連的人,必須以政治斗爭的辦法來處理……這種處理辦法,既必須看到這場斗爭的特定歷史條件,更必須看到處理這場斗爭應該使我們黨今后若干代的所有共產黨人,在黨內斗爭中取得教訓,從而對於黨內斗爭採取正確的辦法”。正是他的這一意見,為“兩案”工作提供了正確而及時的政策指導,使一大批與兩個反革命集團有過這樣或那樣牽連、做過這樣或那樣錯事的人,沒有再按司法程序處理。

即使對於兩個反革命集團的主犯和骨干,陳雲同志也主張嚴格掌握處理尺度。例如,他提出林彪集團中的人有過戰功,在處理上要同江青集團有所區別﹔江青集團的主犯盡管要判重刑,但也不應當用極刑。在我即將離開秘書崗位之前,他同我的談話中還提到過這件事情。他說:“審判‘四人幫’,政治局開會討論,許多同志主張江青判死刑。我說不能殺,同‘四人幫’的斗爭終究是一次黨內斗爭。有人說,黨內斗爭也可以殺。我說黨內斗爭不能開殺戒,否則后代不好辦。”他的這些意見,對於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充分注意黨的政策和策略,恢復和發揚黨的優良作風,鞏固和發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大好形勢,都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陳雲

對於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陳雲同志同樣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領導中央紀委堅定、扎實、有序地進行。他歷來主張對待和處理黨的歷史問題要實事求是、公道正派,粉碎“四人幫”后一度實行的“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是鄧小平同志首先提出反對的,是真理標准問題大討論從根本上動搖的,也是陳雲同志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作的那篇題為《堅持有錯必糾的方針》的著名發言之后被徹底打破的。會后,由他出任第一書記的中央紀委把很大精力投入到冤假錯案的平反工作中,由他領導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強調:“建國以來的冤案、假案、錯案,不管是哪一級組織、哪一個領導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一切不實之詞必須推倒。”

陳雲同志對黨員政治生命的關心是出了名的。早在延安時期兼任中央組織部部長時,他就提出過干部政策的十二字方針,即“了解人,氣量大,用得好,愛護人”。他說:當涉及一個干部政治生命問題時,處理起來要很鄭重很謹慎很細心,因為“一個參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對於肉體生命並不重視,對於政治生命非常重視,他寧願犧牲一切,卻不願被黨組織開除”。那時,他領導中組部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弄清了很多遭懷疑、被冤屈的同志的歷史問題,使他們丟掉了包袱,愉快地重新走上了工作崗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后,他或推動或領導了一系列重大冤假錯案的處理,其中包括新中國成立初期的歷史沉案潘漢年案。

對於潘漢年一案,陳雲同志一直抱有懷疑,認為如果潘真的投敵,他所知道的地下黨組織都應當被破壞,而實際上卻沒有一個組織遭到破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一結束,他就向黨中央建議復查此案。1979 年 10 月,他被檢查出患有結腸癌。手術前,時任中央副秘書長兼中央辦公廳主任的姚依林問他有什麼交代,他沒有說別的事,隻就潘漢年案重新審查一事給時任中央秘書長、中央紀委第三書記胡耀邦寫了一封短信。手術后,他又指示公安部整理了一份關於潘案處理過程的材料,然后給幾位中央常委寫信,說公安部的“這些材料,並無潘投敵的確証。現在,所有與潘案有關的人都已平反。因此,提議中央對潘漢年一案正式予以復查”。1981 年年底,他到人民大會堂接見“中央特科”黨史專題座談會的老同志。那次,他讓我隨他一起去,因此親耳聽到他講:中央紀委正在為潘漢年平反,“我相信他必將恢復名譽”。1982 年 8 月,黨中央根據中央紀委復查結果,終於發出了《關於為潘漢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的通知》。

1982 年 9 月,全黨經過三年多時間的努力,在各條戰線的實際工作中基本完成了撥亂反正的艱巨任務。在這個基礎上,黨召開了十二大,批准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使黨和國家從此進入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局面的新階段。

“隻有我們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黨的團結才有基礎,黨才有戰斗力”

陳雲同志一貫重視黨風問題。他擔任中央紀委第一書記期間提出的關於“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的論斷和“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的主張,早已為全黨所熟知。

中央紀委自恢復重建之始,陳雲同志就提出它的工作指導方針應當是“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問題”。黨的十二大之后,中央紀委要緊接著召開全會,陳雲同志讓我為他提前准備一個講話稿,並交代說:“中央紀委和各級紀委今后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協助中央和各級黨委切實抓緊抓好黨風的整頓。”

陳雲同志為了抓好黨風,首先提倡要樹立堅持原則的風氣。黨的十二大前夕,他在審閱中央委員會報告稿時讓我向正在組織起草報告的胡喬木同志轉達他的一個意見,說:“目前在我們的黨風中,以至在整個社會風氣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堅持原則的人受孤立。這種情況,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也有,但現在比那時要嚴重得多。過去受‘左’的指導思想影響,過分強調斗爭哲學,不該斗的也斗,動不動就上綱到路線是非。現在又出現了另一種傾向,即怕矛盾,怕斗爭,怕得罪人。對於這個問題,如果隻從維護黨紀提出來,我認為還不夠,應該把它提到全黨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的高度。要提倡堅持原則,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隻有我們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黨的團結才有基礎,黨才有戰斗力,整個社會風氣才會跟著好轉,才會使正氣上升,邪氣下降。”后來,黨的十二大報告吸收了他的這個意見。在那次大會上,當他在發言中談到既要大膽和加快提拔中青年干部又要嚴把政治標准關時,還特別著重強調指出:“德才相比,我們要更注重於德,就是說,要確實提拔那些黨性強,作風正派,敢於堅持原則的人。”

黨的十二大之后,陳雲同志在中央紀委一次全會上的講話中,進一步闡述了他的這一主張,而且在他管轄的工作范圍內要求首先落實。他提出:“做紀律檢查工作的干部,應當是有堅強的黨性,有一股正氣的人﹔應當是能夠堅持原則,敢於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斗爭的人﹔而不應當是在原則問題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

1983 年,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召開之前,陳雲同志要我在起草他的發言稿時,著重強調一下執政黨的黨風問題。當時,他從簡報上看到有些農村黨員集訓,除了給伙食補貼之外,還要發誤工費,甚至有的黨員不給錢就不去開會。對此,他要求提高到執政黨黨風的高度來看。他說:“這在黨執政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解放前,同樣在農村,支援戰爭,運送彈藥、傷兵,非但沒有誤工補貼,而且常常因此而受傷或死亡。相比之下,現在這些誤工補貼能算合理嗎?拿誤工補貼的共產黨員應該想一想,這樣做是不是合乎一個共產黨員的標准?共產黨員的標准是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為共產主義而奮斗終身。我看一切集訓、開會要錢的人,不能成為共產黨員。今后,全國不要再給集訓時的誤工補貼,凡屬要求誤工補貼的黨員應開除黨籍。”當時,有的同志向我反映,對他的這個要求想不通,認為過於嚴厲了。而在我看來,他的這個要求恰恰體現了從嚴治黨的精神。

朱佳木(右)與陳雲合影

那時,有的同志把抓黨風黨紀與改革開放對立起來,似乎強調黨風黨紀就是限制改革開放,就是束縛“改革者”的手腳,提出在執行紀律上要給干部“鬆綁”的口號。針對這種思想,陳雲同志在 1984 年中央紀委一份報告上明確批示:“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他還指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關鍵是執政黨要有好的黨風”。我統計了一下,《陳雲文選》中新時期的文稿總共有 26 篇96 頁,“黨風”一詞竟出現了 30 次之多。由此可見,陳雲同志關於黨的紀律檢查部門的主要任務是“抓黨風”的思想,是明確的和一貫的。

“紀委不能當‘老太婆紀委’,要做‘鐵紀委’”

一個人上了年紀,尤其到了晚年,銳氣往往會越來越少,但這個規律在信念堅定的共產黨人身上不發生作用。在我做陳雲同志秘書期間,他已是 80 歲上下的老人,然而他抓黨風、反腐敗的決心和勇氣依然不減當年。一個典型事例,就是關於打擊嚴重經濟犯罪這件事。

20 世紀 80 年代初,廣東、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不法之徒內外勾結,大搞走私活動,不少黨員干部不僅充當“保護傘”,而且參與其中,群眾對此意見很大。1982 年 1 月 5 日,陳雲同志要我去他辦公室,指著前一天送給他的中央紀委反映廣東一些黨員干部參與走私、貪污腐化的《信訪簡報》,情緒十分激動地說:“告訴王鶴壽(時任中央紀委副書記),要重辦,要殺掉幾個。殺幾個,可以挽救一大批。解放初期,貪污幾千元就殺。”說這話時,他臉憋得通紅,而且拍了桌子,我還從來沒見過他發這麼大的脾氣。我拿著簡報轉身剛走到門口,他又把我叫回來,說:“干脆,我來批一下。”於是,他把這份簡報批給了幾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寫道:“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幾位領導同志閱后都表示同意,鄧小平同志還在“殺幾個罪大惡極的”幾個字后面,加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六天后,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會議,研究貫徹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指示精神,並就此向全國各地發出緊急通知。一場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斗爭,由此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

過了一段時間,中央紀委在一份關於傳達學習《中央緊急通知》中若干思想反映的材料上說:有的同志認為,中央抓打擊嚴重經濟犯罪很必要,但抓晚了,問題已相當嚴重,積重難返了。陳雲同志在上面批示:“現在抓,時間雖晚了些,但必須抓到底。中央紀委必須全力以赴。”針對一些同志怕大張旗鼓地開展打擊經濟犯罪會妨礙改革開放的顧慮,他對我說:“怕這怕那,就是不怕亡黨亡國。”

對於這場斗爭的艱巨性復雜性,陳雲同志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備。他說:“抓這件事是我的責任,我不管誰管?我准備讓人打黑槍,損子折孫。”他還要我轉告他的子女,出門時要注意安全。他還把一份香港報紙上的有關評論批轉給黃克誠(時任中央紀委第二書記)、王鶴壽同志,指出:“對於經濟犯罪案件必須嚴辦。阻力再大也必須辦。”黨的十二大召開之后,一天,他把我叫去說,黨的十二大上有人提意見,認為中央紀委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上很果斷,但在處理現實的案子時軟弱。他讓我轉告黃克誠、王鶴壽同志,“對涉及領導干部的案子要大膽地搞,搞不動就由他提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總之,紀委不能當‘老太婆紀委’,要做‘鐵紀委’”。

在黨中央和陳雲同志的領導和督促下,打擊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斗爭取得了很大勝利。僅開展嚴打的第一年,在紀委系統立案的黨員經濟犯罪案件就有16 萬件之多,其中結案並開除黨籍的有5500 多人,移交司法部門判刑的有 3 萬多人,情節特別嚴重的,如汕頭地委政法委原副主任王仲還被判了死刑。這場斗爭震懾了黨內少數以權謀私的分子,遏制了經濟領域嚴重犯罪的勢頭,保証了改革開放的健康進行。

“做表率首先從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國務院的各位領導同志做起”

陳雲同志歷來主張,在黨紀面前必須一視同仁,涉及領導干部的違紀案件再難辦也要辦,否則黨紀勢必形同虛設。改革開放后,一度刮起黨政軍機關經商風,出現不少違法亂紀問題。對此,他明確指示:“無論是誰違反黨紀、政紀,都要堅決按黨紀、政紀處理﹔違反法律的,要建議依法處理。各級紀委必須按此原則辦事,否則就是失職。”

當時,有一個變相索賄受賄的案子,涉及一位副部級高級干部,中央紀委辦理起來阻力很大。幾經反復后,中央書記處開會決定給予當事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處理結果一經公布,引起黨內外強烈反響,普遍認為處理得太輕。在書記處會議要討論這個問題的前一天晚上,已經 11點多了,陳雲同志還要我通過內部電話找一位中央負責同志,對他說:“這個案子一定要辦,否則黨風搞不好,無法向幾百萬烈士和幾千萬犧牲的戰士交代。”他又要我轉告中央紀委的一位領導同志,對這件事一定要頂住,處分決定通不過,就拿到政治局會上,政治局通不過,就拿到中央委員會的會上。后來,中央書記處終於批准了中央紀委的處理意見,決定給予那位副部長留黨察看兩年和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並建議撤銷他在黨外的各種職務。國務院據此決定,撤銷了他的副部長一職。

有一陣子,在黨政軍領導干部中刮起向下屬單位要高級轎車的風,陳雲同志在情況反映上批示:“凡是別人(或單位)送的和個人調換的汽車(行政機關配備的不算),不論是誰,一律退回,坐原來配備的車。在這件事上,得罪點人,比不管而讓群眾在下面罵我們要好。”批示中還提到中央要求北京黨政軍機關在實現黨風和社會風氣根本好轉中做表率的事,他明確建議:“做表率首先從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國務院的各位領導同志做起。”

在端正黨風問題上,陳雲同志主張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要身體力行、作出榜樣。他指出:“端正黨風的關鍵是提高黨員素質,尤其是提高高中級黨員領導干部素質。”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言時,他再次強調,領導干部要嚴格約束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希望所有黨的高級領導人員,在教育好子女的問題上,給全黨帶好頭。決不允許他們倚仗親屬關系,謀權謀利,成為特殊人物”。那時,中央紀委提出不許領導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建議。陳雲同志批示:這件事“應由中央像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問題那樣,作出明確的決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話,發展下去,黨的肌體、黨群關系必將受到損害,有所好轉的黨風也會受到影響,改革也難以順利進行”。他還請有關領導同志考慮,“應退出的干部子女的范圍,是否可以再擴大一點”。那時,有群眾來信反映,一些領導干部子女出國留學,名為“自費”,實為外商贊助。對於這樣的信,他隻要看到,總是轉給有關領導同志,並附短信說:這樣做不好,因為我們“自費”不起,勸他們讓孩子回來。

1982 年9 月23 日,陳雲(右二)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上講話

陳雲同志這樣要求別人,也同樣這樣要求自己。1983 年,他在報上看到師范學校因為教師待遇低而招人難的反映后,對我說:“南南(指他的二女兒陳偉華)是師范大學畢業的,她今后也要歸隊。”我把這個話轉達給了陳偉華,她當即表示要辭去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工作,回到自己的母校做老師。后來,她果然去一所中學當了歷史老師,而且一干就是 20 年,直到退休。

“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

2015 年,在紀念陳雲同志誕辰 110周年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紀念陳雲同志,就要學習他堅守信仰的精神。”我認為,這個評價道出了陳雲同志所有品格中最突出、最鮮明的品格,同時也是陳雲同志留給我所有印象中最為深刻的印象。無論處於順境還是逆境,陳雲同志始終堅守對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的信仰不動搖。

記得我到陳雲同志那裡工作后,有一次談到有個別同志提出“共產主義遙遙無期”的觀點,他聽后當即說:“這個觀點是不對的,應當說,共產主義遙遙有期,社會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嘛!”這個話令我印象極深,因為“遙遙有期”和“遙遙無期”雖然隻有一字之差,卻在對待共產主義的態度上既劃清了同急於求成的界限,也准確劃分了與悲觀失望的區別。

針對當時海外有人要求我們黨改名的問題,陳雲同志還對我說:“共產黨的名字表明了她的奮斗目標,改名字怎麼能行!延安時期,就有人提過讓共產黨改名的建議,毛主席說:‘什麼名字好?我看國民黨的名字最好!可惜人家已經用了。’”

改革開放后,有些人出國轉了幾天,回來便鼓吹中國不如外國,社會主義不如資本主義。陳雲同志對此十分重視。他說:“對於這些人,我們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其中做意識形態工作的同志,經過教育不改的,要調動他們的工作。”1983 年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召開前,他囑咐我要在為他准備的發言稿最后寫上“社會主義萬歲!共產主義萬歲!”當我把擬好的稿子送給他審閱時,他又親筆加了一句:“資本主義必然要被社會主義所代替,這是無可改變的法則。”

20 世紀 80 年代初,黨員腐敗案件增多,有人主張紀檢工作應把重點放在辦案上。陳雲同志在和中央紀委領導同志談話時明確指出:“各級黨組織和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只是查處違法亂紀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教育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他還多次要我轉告中央紀委領導同志:“開放政策是對的,但越是在開放的地方,越是要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干部越是要‘金剛鑽’的。”在 1985年 9 月十二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他再次強調:“對外開放,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經營管理經驗,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所用,是完全正確的,要堅持。但同時要看到,對外開放,不可避免地會有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的侵入。這對我們社會主義事業,是直接的危害。如果我們各級黨委,我們的黨員特別是老干部,對此有清醒的認識,高度的警惕,有針對性地進行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教育,那麼資本主義思想的侵入並不可怕。我們相信,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的真理,一定會戰勝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的侵蝕。”他說,各級黨委“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時,嚴肅黨紀、政紀,黨風才能根本好轉”。因為,“現在有些人,包括一些共產黨員,忘記了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理想,丟掉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他們為了私利,‘一切向錢看’,不顧國家和群眾的利益,甚至違法亂紀。這些問題的發生,同我們放鬆思想政治工作、削弱思想政治工作部門的作用和權威有關,應引為教訓”。

歷史已經証明並將繼續証明,中華民族要完成偉大復興的任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而共產黨要擔負好自己的領導責任,必須不斷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切實從嚴治黨。黨的十八大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針對新形勢下出現的“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作出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並把它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向嚴緊硬轉變,使我們黨煥發出新的強大生機與活力,也使廣大黨員和群眾從中再次看到了希望,堅定了對黨和社會主義前途的信心。現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回顧陳雲同志當年抓黨風建設的主張和實踐,就是為了在新時代的大背景下,更深刻地認識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更認真地貫徹黨的十九大有關正風肅紀的一系列決定精神,更自覺地抵制商品交換原則對黨內生活的侵蝕,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確保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使改革開放的巨輪沿著正確的航向不斷前進。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

(原載《百年潮》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