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若干認識之辨析

原標題:一些史實混淆、存在偏見甚至謬誤的說法,會影響人們對抗日戰爭的認識和經驗總結——抗日戰爭若干認識之辨析
作者:中央黨校    發布時間:2020-09-11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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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抗日戰爭深刻地影響了中國和世界的歷史進程,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的一座豐碑,因此是一個令人關注的重要話題。當下,在對抗日戰爭歷史的回顧和討論中,不時聽到一些史實混淆、存在偏見甚至謬誤的說法,它會影響人們對抗日戰爭的認識和經驗總結,這裡,僅就其中幾個問題提出討論。

敵后軍民給日本侵略軍造成重大的傷亡,使其消耗巨大,成為抗戰的中堅力量,對抗戰勝利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新華社資料圖

將抗日戰爭延伸為14年是為了突出中共抗戰的作用嗎

過去普遍稱“八年抗戰”,2017年教育部要求中小學教材全面落實“十四年抗戰”概念后,14年抗戰逐漸成為共識。但也有人對此有疑慮,甚至認為如此之改是為了突出中共抗戰的作用。實際上,把中國抗日戰爭由8年延伸為14年,是還原歷史原貌。

眾所周知,中國抗日戰爭經歷了一個復雜的過程。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國民黨當局實行不抵抗主義,其后堅持“攘外必先安內”方針,直至七七事變后才決策抗日。而在此期間,中國發生了多次由民眾也包括國民黨正規軍反對日本侵略的戰爭,如東北義勇軍的抗戰、一二八淞滬抗戰、熱河長城抗戰、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抗戰、東北抗日聯軍抗戰、熱河抗日救國軍抗戰、綏遠抗戰等,全國各地的抗日斗爭、救亡運動持續不斷。即中國抗日戰爭經歷了由“局部抗戰”發展到“全國抗戰”的過程,經歷了由民眾、政黨和社會力量抗戰到中央政府實行抗戰的過程。因而也就出現了“抗戰8年”和“抗日戰爭14年”兩個概念。但有一點必須明確:6年的“局部抗戰”和8年的“全國抗戰”,都是中國人民反抗日本侵略的戰爭,二者組成了中國抗日戰爭的完整歷史,中國的抗日戰爭歷時14年。

實際上,國際上此種認識和表述也很多。如日本學者所主張的“十五年戰爭”說(他們把戰爭爆發之年記作第一年,以此計算,至戰爭結束之年即是第十五年),他們關於中國抗日戰爭是“持續15年的中國抗日民族解放運動”的觀點,都體現了其“十四年抗戰”的研究視角和歷史認識。美國學者戴維·M·戈登在《歷史文獻:中日戰爭,1931-1945》一文中,直接將中日戰爭界定在1931年至1945年。2015年4月,由法國著名國際關系史專家羅伯特·弗蘭克教授、抵抗運動史專家阿麗亞·阿格蘭教授聯袂主編,集聚法、英、德、意、加、奧等國50余位學者撰寫的《1937-1947:戰爭——世界》,明確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敘事從1931年“九一八”事變開始,也是將中國抗日戰爭計算為14年。總之,以14年抗戰來反映中華民族在九一八事變后的抗日斗爭,是對史實的還原,是對抗日先烈的尊重,是對待歷史的科學態度,而沒有夾雜其他因素。

蔣介石和九一八事變時的不抵抗主義無關嗎

近年隨著張學良在口述歷史時明確承認“不抵抗命令”是他下的,於是蔣介石與不抵抗主義無關,甚至蔣介石為張學良“背鍋”的說法開始流行。考諸史實,此說不確。九一八事變時的不抵抗命令出自張學良,但其所以下此令,卻是和蔣介石密切相關。

1928年東北易幟后,張學良服從南京國民政府,並與之約定:東北外交完全歸中央辦理。因此當1931年7月日本當局操控朝鮮移民制造萬寶山事件后,面對日本咄咄逼人的挑舋和進逼,張學良兩次密電蔣介石:“由萬寶山事件及韓人排華風潮以觀,日本推展其大陸政策,有急侵滿蒙之意,……吾人自應早為之計。”而蔣介石的答復是,東北“官民須協力抑制排日運動,宜隱忍自重”,向張學良強調:“此非對日作戰之時”。同時,蔣介石7月23日公開宣示的“攘外必先安內”方針,8月4日要求國民黨中央對民眾反對日本暴行的運動“應取慎重態度,免為日方借口”的電報,9月南京陸海空軍總司令部給東北邊防軍司令長官公署的“此時應以鎮靜態度相待,萬不可輕率行事,致啟戰端”的密令,都應該深刻影響了張學良九一八事變時的決策。

簡言之,蔣介石和國民黨中央此時的對日方略和張學良服從蔣介石、東北外交完全歸國民黨中央辦理的約定,是張學良下達不抵抗命令的真正原因。因此,雖然九一八事變時,蔣介石沒有下達過不抵抗指示,但張學良的不抵抗命令,卻是對蔣介石相關指示的實施。所謂蔣介石和不抵抗主義沒有關聯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攘外必先安內”有其合理性嗎

九一八事變后,面對日本對東北的侵佔和向關內的大規模侵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中央的應對方針是“攘外必先安內”。近年出現一種觀點,認為國民黨實行“攘外必先安內”方針,有延緩中日戰爭、為中國爭取抗日准備時間的一面,因此有其合理性。然而歷史的基本事實是,其實行“攘外必先安內”方針,對入侵外敵不斷妥協退讓、對內嚴酷鎮壓,嚴重背離了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其結果,一是,簽訂《淞滬協定》《塘沽協定》《何梅協定》《秦土協定》等,日本大規模侵略的陰謀得逞,民族危機加深,喪權辱國,誤國誤民(實際也誤己)。二是,其集中力量“剿共”和剪除其他異己,不僅不能“安內”,而且極大地破壞了抗日所需的民族凝聚力。三是,1933年的福建事變、1936年的兩廣事變和西安事變,証明“攘外必先安內”方針是錯誤的、行不通的。最終蔣介石在日本侵略和全國人民抗日要求的壓力之下,接受中共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主張,與中共合作,在“攘外”條件下共御外侮方才實現了國內的團結。事實清楚地表明了“攘外必先安內”方針的破產。四是,“攘外必先安內”方針的實行,形成了日本當局“輕侮中國的觀念”,膨脹了其侵略野心。七七事變前后日本“對華一擊”論的泛濫,“三個月滅亡中國”的叫囂,與國民黨在九一八事變對日妥協退讓、日本侵略陰謀逐一得逞密切相關。不能否認國民黨在這期間也做了一些抗日准備,但它與嚴重損害全國抗日局面形成的負面作用相比,微不足道,所謂“攘外必先安內”的合理性是荒謬的。

敵后戰場戰略作用認識清楚了嗎

不時有一種議論,說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游擊戰小打小鬧,大仗是國民黨打的,言下之意是忽略甚至否定中共抗日游擊戰對全國抗戰的作用。這是一個誤解。

雖然中共抗日游擊戰因其戰術特點,不如大戰役那樣引人矚目,但在全國抗戰中具有重大的戰略地位和作用。它以非常有效的方式打擊敵人,保持和壯大自己﹔它通過游擊戰,廣泛發動群眾,使日本侵略軍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它開辟和形成地域廣闊的敵后戰場,牽制、消耗和消滅數量龐大的日軍,有力形成對正面戰場的戰略配合﹔它的普遍實施和持續不斷,給予日軍支撐戰爭的“以戰養戰”戰略沉重的打擊。

絕不能因其規模小而忽視其發揮的巨大戰略作用。比如八路軍在華北的大規模游擊戰,迫使日軍集中重兵防堵。1940年日本軍方報告稱:“日軍在華北有九個師團和十二個旅團的強大兵力被釘死在那裡。”“華北治安的症結所在,並非國民黨政府,而是中共”。據統計,中共開辟的敵后戰場抗擊侵華日軍的比例,1938年是58.8%,1939年是62%,1940年是58%,1941年是75%,1942年是63%。這5年中,還一直抗擊著全部偽軍。1943年抗擊侵華日軍的58%,偽軍的90%﹔1944年抗擊侵華日軍的64%,偽軍的95%﹔1945年則抗擊侵華日軍的69%,偽軍的95%。雖然戰時軍隊流動性很大,戰略意圖也很復雜,這些統計中也可能存在誤差,但相持階段之后,經常有超過半數的侵華日軍被牽制和消耗在敵后戰場,是確定無疑的。特別是,敵后抗日游擊戰非常活躍,日軍稱:“中共游擊戰和地下工作非常巧妙”,日軍被迫打“不分晝夜、連續不斷,永無中止的戰爭”。由於遭受敵后軍民的頻繁打擊和巨大威脅,日軍就頻繁動用重兵瘋狂“掃蕩”敵后抗日根據地。比如日軍對華北抗日根據地的“掃蕩”,在1939年至1940年的兩年中,出動主力千人以上的大規模“掃蕩”達109次,使用總兵力在50萬人以上﹔1941年和1942年的“掃蕩”更甚,一次使用兵力在千人以上至萬人的達132次,萬人以上至7萬人的27次,總計使用兵力達83.9萬余人﹔1943和1944年的“掃蕩”,千人以上者177次,使用兵力66萬多人,其中萬人以上的大“掃蕩”22次,使用兵力29.7萬余人。這些情況充分說明,敵后軍民在與日軍的不斷斗爭中,在承受了巨大的危險、犧牲和損失的同時,給日本侵略軍造成重大的傷亡,使其消耗巨大,成為抗戰的中堅力量,對抗戰勝利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中共抗日游擊戰和敵后戰場的戰略地位和巨大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一些國民黨將領戰績描述有惑眾之嫌

中國的抗日戰場由國民黨進行的正面戰場和中共領導的敵后戰場組成,對於國民黨正面戰場的作用和抗日將士的抗日行動,應給予充分的肯定。但近年在論及國民黨抗戰時,杜撰、夸大國民黨將領戰績的現象時有所聞。

如關於張靈甫抗戰的功績,有著述說:在淞滬會戰的羅店、嘉定戰場,時任第51師305團長的張靈甫,“身先士卒帶領100多名敢死隊員迎頭痛擊,殺得日寇丟盔卸甲,抱頭鼠竄。后他率領該團又連續打退敵人七次沖鋒,打死打傷日寇800多人”。實際上該團沒有參加作戰,其師長王耀武在當時就說得很清楚:“惟305團無槍,派往前線構筑工事”。又說南京保衛戰中張靈甫帶著三口棺材與敵死拼,激戰受傷而固守雨花台,繼而使“第305團成為南京中華門前的一道堅強屏障。”但在南京保衛戰的部署中,該團隸屬的第74軍根本不在雨花台:“第74軍固守牛首山一帶據點至河定橋之線”。在南京城門的戰斗中,張靈甫305團和302團“扼守賽公橋至關帝廟以東之線”,並沒有參加中華門附近的戰斗,等等。

夸大孫立人戰績的說法也很多,如“孫立人率第三十八師在仁安羌一戰中以少勝多,靠自己一支部隊消滅了數十倍於自己的日軍”﹔在“第二次緬甸戰役中,孫立人帶領自己的38師共擊斃日軍3個聯隊長以及以下3.3萬余人,擊傷日軍7.5萬余人”。“兩次入緬甸作戰,殲敵五萬有余。”所謂“孫立人活埋1200日軍俘虜”更是流傳,甚至有的電視台予以播放,但卻是虛構的。因為中國駐印軍全部捕獲的日俘,也不夠1200人。傳播者稱“此事被美國報紙披露,震驚了世界”,但1943-1945年間的《紐約時報》,均無孫立人殺俘之事。戰后日本防衛廳編寫的《緬甸作戰》、生田惇的《日本陸軍史》、服部卓四郎的《大東亞戰爭全史》,均無記載。這些現象,集中說明一點,此事沒有發生過。

另如關於薛岳的戰績:其指揮的第一次長沙會戰,使得日軍傷亡十萬余人,第二次長沙會戰中,日軍傷亡五萬余人,萬家嶺戰役中,全殲日軍一個師團,日軍106師遭受滅頂之災。還如戴安瀾1941年率部在緬甸冬瓜保衛戰中,面對數倍於自己的日軍,擊斃日軍五千余人,等等,都是夸大之詞。如果當時中國軍隊有如此的戰斗力,那麼緣何全國抗戰非常艱難、持續8年之久?這些不實之說,嚴重敗壞人們對抗日戰爭歷史的認識,有惑眾之嫌。

一些國際援助是無私的嗎

近年,關於“飛虎隊”的傳頌很多,還有美國“租借法”無私援助中國的說法。毫無疑問,國際社會對中國抗日戰爭的援助,應該肯定和感謝。但超出史實的說法,卻會產生誤解。

全國抗戰期間,國際上對中國的援助,來自德國、蘇聯和美國的都有,其情況也很復雜。而它們的援助,都有其國家戰略意圖。就美國而言,在1940年9月日本與德意簽訂同盟條約之前,美國雖然在道義上曾有過支持中國的表示,但基本上是在中日之間保持中立,並不斷把廢鋼鐵與石油賣給日本,從中日戰爭中獲得商業利益。只是因為日本與德意同盟危害它的國家戰略,特別是1941年7月日軍進駐越南南部,威脅到它在太平洋的戰略安全,於是從中立立場轉向對中國抗戰的支持。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41年3月美國與中國簽訂租借法案,8月,“中國空軍美國志願隊”(即“飛虎隊”)組建。其美國戰略利益的目標非常明確,如美國總統羅斯福所說:支持和維護中國戰場以“拖住日本人”。租借法的指向是“對於美國防務至關重要”並且“能給美國人帶來好處”的國家。還需要說明的是,中國需要向飛虎隊的美國隊員支付高額佣金,如飛行員月薪600美元(當時在美國的工資約是210美元),中隊長750美元,地勤人員不低於250美元,外加每月30美元津貼、差旅費和每年30天帶薪休假,免費住宿﹔擊毀一架日本飛機獎勵500美元。“租借法”是戰時軍火貿易法,獲得美國物資是要付費的(國民政府亦然)。說明這些事實,是想澄清一個問題,所謂美國對中國抗戰的“無私”援助是不存在的。我們在感謝國際社會對中國抗戰援助的同時,對相關史實必須具體分析,恰如其分地評價。

如何認識抗日“雷劇”現象

這些年,對抗日“雷劇”的批評不斷,但“雷劇”現象仍存在或變相存在。不少作品把日軍描述得呆笨、弱智,不堪一擊,而抗日將士(人員)智勇無敵,化腐朽為神奇,總能使強大的敵人灰飛煙滅。為什麼屢屢出現這種現象,可能源於對抗日戰爭艱巨性、復雜性認識的缺乏。把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簡單化,把抗日先烈們浴血奮戰奪取的勝利,描述成唾手可得,背離抗日戰爭艱苦卓絕的形勢,忽略日本帝國主義是強大而凶惡敵人的基本史實,是對歷史的歪曲,而且是對浴血捍衛家國的先烈們的不敬,是對他們冒險犯難、英勇拼搏的褻瀆。

道理非常清楚:打倒傻子絕不值得夸耀,隻有戰勝強敵才是英雄。任何作品,都不宜背離歷史背景,不能背離邏輯。假如如有的作品描述的那樣,日軍那麼好打,那為什麼中國抗日戰爭經歷了十四年的艱苦奮斗?背離歷史,也就無法讓人從歷史中獲得教育和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