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財經工作方針的擬定和演變(下)

作者:遲愛萍    發布時間: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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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的堅持與政策要點的拓展

在1950年向1951年跨進的兩個多月中,朝鮮戰局發生重要變化。志願軍和人民軍進行的第二、三次戰役相繼勝利,第四次戰役正在激烈進行,朝戰局勢根本扭轉。據形勢變化,陳雲領導中財委一方面堅持全國第二次財政會議謀劃的財經方針,另一方面努力拓展1951年財經工作要點。

思謀從1951年元月開始。1月23日,陳雲在中財委第45次委務會議講話中說,最近,中財委幾位負責同志座談財經工作要點,認為1951年要做五件事:搞好城鄉交流,實現農業增產,實行經濟核算,嚴肅財政紀律,在兩年內進行經濟建設准備工作。

中共中央也在籌劃經濟建設新戰略。1月29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今后大計,應該是三年准備、十年建設。所謂三年准備,應當是從一九五○年算起。各級領導同志都應該心中有數,有一個計劃,有步驟地去進行工作。”2月18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毛澤東起草的黨內通報,要求全黨干部明白“‘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思想”,“准備時間,現在起,還有二十二個月,必須從各方面加緊進行工作。”陳雲出席了這兩次政治局會議。

中央新的工作部署,堅定了陳雲領導中財委將財經工作向經濟建設准備方面拓展的決心。2月21日,中財委在致華東局、西南局、中南局並報中央的電報中通報:“今年財經方針初步擬定:(一)大力促進城鄉地區間物資交流。(二)農業增產。(三)各企業中有重點地實行經濟核算制度。(四)實行財政紀律,即嚴格預決算制度、施工圖案、財務計劃等。(五)為計劃經濟建設作必要准備。”電報中說的財經方針,就是中財委年初開始謀劃的五個財經工作要點。

1950年9月25日,陳雲在全國戰斗英雄代表會議和全國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會議上致開幕詞

2月23日,陳雲在全國公路會議上講話,初步闡述他根據朝戰局勢變化和中央新的經濟發展戰略,對1951年財經工作方針和要點的考量。

陳雲首先明確,1951年國家的財經工作方針依然是“國防第一,穩定市場第二,其他第三”。但陳雲對財經工作方針側重點的論述,已與1950年11月完全不同。“國防第一”,一帶而過,不再作為重點闡述。繼續強調穩定市場重要,但對市場穩定已沒有憂慮,信心十足。因為1950年的糧棉收成好於1949年﹔工商界及人民與政府的合作比1949年進步了﹔戰爭區域擴大而引起市場變化的可能性已不大。基於這三個事實,陳雲有底氣地說,為彌補城鄉交流資金周轉不足可以發鈔。

陳雲著重論述了1951年經濟建設投資問題。他說這年的投資“超過清朝、北洋軍閥、蔣介石統治三個時期的任何一年”。投資重點是水利、鐵路、紡織,特別是目前紡織工業的生產能力與農民購買力不相適應,要努力增加紡織工業的生產能力。經濟建設投資要有准備,用錢要得當,不能浪費。投資要有全局觀念,某些事情從各地區、各部門看重要,但從全國看就不重要,故投資要將局部要求與全局情況作比較。1951年我們要做五件事:“第一是城鄉交流,第二是農業生產,第三是經濟核算,第四是財政紀律,第五是建設准備。”

為了推動1951年財經工作向經濟建設准備方向拓展,陳雲領導中財委及所屬部門在該年首季度,從金融、貿易、財政、基本建設等方面,謀劃了一系列思路和措施。

1951年4月4日,陳雲出席中共中央召開的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右為安子文,左為胡喬木

在貿易工作方面,1月5日,陳雲和薄一波向中共中央及各中央局遞交書面報告,分析外貿形勢,提出應對思路。(1)“在對美日出口被凍結、對歐洲繼續出口的可能性未澄清,以及向資本主義國家大量訂貨未運回國以前,我對資本主義各國的出口政策,必須適合於進口的情況。”(2)中央貿易部要將出口貨,按重要程度分成甲、乙、丙三類:甲類出口貨與重要進口貨交換,乙類出口貨與次要進口貨交換,丙類出口貨或換貨或買瑞幣、英鎊。(3)外貿方式,由結匯改易貨﹔“易貨方法以先進后出或分批的進出為原則”。(4)“我原由資本主義國家進口的大部物資,如鋼鐵、化工、電材有可能在兩三年內逐漸轉靠蘇聯、東歐供給”,“完全無需懼怕資本主義國家的封鎖。”(5)國外損失國內補,1951年要全力加強國內城鄉交流。按照中財委的思路,1月15日,中央貿易部召開全國對外貿易管理會議,通過《易貨貿易管理暫行辦法》和《易貨貿易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穩住了外貿局勢。3月22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召開土產會議加強推銷土產的指示》,要求各地在兩個月內召開一次土產會議,促成了1951年全國城鄉物資交流高潮。

在財政工作方面,(1)調整財政管理體制。2月,中財委主持召開全國財政會議,確定劃分中央、大行政區、省三級財政體制。3月29日,政務院頒發《關於1951年度財政收支系統劃分的決定》,對三級財政管理體制的實施作出規定。這項舉措,利於國家財政統一的鞏固,也利於地方因地制宜,適應了抗美援朝背景下的國內經濟建設需求。(2)努力完備城市稅收種類。從1950年12月至1951年4月,中財委指導財政部,先后擬定和頒行:屠宰稅、印花稅、利息所得稅、特種消費行為稅、使用牌照稅以及棉紗統銷稅、契稅,酒實行專賣等。城市稅種的增加,充裕了財政收入。(3)對合作社納稅作出優惠規定。1951年春,中財委指導財政部召開的第三次全國稅務會議決定:供銷、消費合作社的營業稅,一律按2%的稅率計征﹔合作社營業稅一律減征20%﹔新成立的合作社免納所得稅一年﹔經改造的舊合作社減半交納所得稅一年﹔過去不納稅的個人小生產依合作社法規,改為合作社組織,而以個人勞動力集體生產的合作社,免納工商業稅二年。這項規定有效地配合了城鄉物資交流的展開。

在金融工作方面,3月9日,陳雲在政務院第75次政務會議的講話中明確,1951年銀行工作的任務:“一是發行貨幣﹔二是現金管理﹔三是審查業務計劃,掌握存款取款”,“要在一年內摸索出鈔票流通的規律”,“把盲目的上海變成自覺的上海”。此前,中財委領導中國人民銀行召開第二次全國金融會議,確定1951年的工作方針和任務是:鞏固金融穩定,全面開展國家銀行工作﹔最大限度集中一切私人資金,扶助城鄉內外物資交流,促進工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等。

在建設准備工作方面,1月27日,中財委發出《關於一九五一年基本建設計劃的指示》,提出三項要求:擬訂基本建設計劃,由上而下的控制數字與由下而上的具體計劃要結合﹔必須嚴格按照先設計后施工的步驟進行﹔基本建設與生產管理要嚴格分開,不允許互相挪用經費。新中國基本建設的計劃制度,是從落實這三項指示起步的。3月6日,中財委副主任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國工業會議上作結論報告,確定了1951年工業生產控制數字和基本建設控制數字。確定了積極發展地方工業的方針。確定了生產競賽是發動與組織工人群眾推動企業不斷前進,貫徹經濟核算制的重要方式之一。確定了國營企業實施經濟核算制的五項辦法:計劃管理﹔給每個企業必要的固定資產與流動資金﹔實行獨立的會計制度﹔在完成國家平衡計劃的條件下,企業有權通過合同制自行銷售產品與收購原材料﹔實行工廠獎勵基金制。中央要求各地將李富春結論報告印發一切工業管理部門和工會黨組及國營工礦企業負責同志,組織學習和研究,改善工廠管理。

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與局部工作的推進,中財委對1951年財經工作的要點思謀成熟。4月4日,陳雲在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會議的講話中,仍堅持抗美援朝開始后確定的“國防第一,穩定市場第二,其他第三”的財經方針,但不再強調第一、第二、第三的排序。陳雲說:“國防開支,穩定市場,經濟建設,都是重要的,但錢是有限的,鈔票又不能濫發,所以錢的使用要妥善安排”,“今年投資的重點,集中在水利、鐵路和紡織這幾個主要部門。”

當時在朝鮮進行的第四次戰役仍僵持著,軍費負擔很重,由此帶來的金融市場穩定壓力依然存在,故陳雲在講話中,繼續提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是明智的。但陳雲已認清戰爭發展趨向,深刻理解中央提出“三年准備、十年建設”戰略的意義,堅定領導中財委拓展1951年財經工作要點,以保障財經工作在形勢發展中處於主動。

陳雲在講話中著重論述了1951年財經工作要點。年初謀劃的五個財經要點擴展為六個,第四個要點有新的變化,即:城鄉交流﹔農業增產﹔經濟核算﹔統一管理下的因地制宜,替換了“財政紀律”﹔做好經濟建設准備工作﹔整頓財經隊伍,是新增的第六個要點。六個財經要點中的重點是“城鄉交流”和“經濟建設的准備工作”。“城鄉交流”是活躍國民經濟,增加稅收的重要渠道,在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確定時就是重點。“經濟建設的准備工作”,2月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已提到全黨日程﹔且“經濟核算”“整頓財經隊伍”,都是經濟建設准備工作中的內容。“農業增產”是常態化工作,在1951年無特殊性。“統一管理下的因地制宜”,雖然緊迫,但僅涉及中央和地方的關系。

財經要點的重中之重是“城鄉交流”。中財委謀劃1951年財經要點,無論五個還是六個,城鄉交流都始終放在首位。朝戰形勢的發展,印証了中財委這樣布局的正確。4月22日,第五次戰役開始,這是抗美援朝期間規模最大的戰役,交戰雙方投入總兵力達100萬人,激戰50天,軍費開支巨大﹔6月上旬,已突破3月修改的財政概算,赤字由9萬余億增加到26萬億元。如此大的財政赤字,完全用銀行透支的辦法無法解決,必須增加收入、減少開支。搞好城鄉物資交流,是當時充盈財政的關鍵一招。

中財委指導各地財委全力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召開土產會議加強推銷土產的指示》。自1951年春至9月止,各地不僅召開從縣到行政大區的一系列土產產銷會議,還在若干中心城市舉行土產展覽交流大會。據中央貿易部統計,1951年在城鄉物資交流大會場內,共簽訂1.4萬余份的合同與協議,成交總額達人民幣10萬余億元,為國家財政收入的增加作出重大貢獻。

除此之外,中財委集中力量抓了棉糧的生產和儲備。棉花和糧食是最重要的軍需和民生物資,對支援前方,穩住市場,有著決定意義。陳雲還集中思考了財經管理體制問題,起草《政務院關於劃分中央與地方在財政經濟工作上管理職權的決定》,提出中央與地方行政管理職權劃分原則﹔確定財經專業會議的報告制度﹔規定中央管理地方央企的原則和方法﹔明確中央對地方央企干部的政治要求和財經分權后中央對地方政府工作態度的基本要求。這個《決定》對發揮好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產生積極作用,也使經濟管理體制更適宜靈活處理抗美援朝期間遇到的各種緊迫問題,更適宜日益鋪開的大規模經濟建設准備工作的客觀需求。

四、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的變化和中央新方針的提出

6月10日,第五次戰役的勝利,戰線穩定在三八線南北地區,奠定了抗美援朝戰爭勝利的基礎。7月10日,朝鮮停戰談判在開城舉行,曠日持久、邊打邊談的相持局面開始。中財委據此調整工作布局。7月1日中國共產黨成立30周年之際,陳雲在《人民日報》發表《中國共產黨領導著國家建設》一文,清晰闡述了大規模經濟建設的政治、經濟及文化基礎,以及現階段國情及歷史發展階段特點等重大問題。在陳雲帶領下,中財委從1951年下半年起,集中力量進入經濟建設准備工作。

指導與推進橡膠和石油工業的起步。橡膠與石油是國防和民生的重要物資。新中國成立初,天然石油的生產集中於西北,全國石油資源尚需勘探。中財委堅決支持中共西北局第二書記習仲勛主持的西北石油工業發展計劃的落實。6月27日,陳雲及李富春聯名致電習仲勛等,對西北石油工業的發展提出四點指示:抓緊檢查和督促,按計劃完成1951年探井工作﹔提前培養充足的干部及技術工人﹔鐵路修建要積極跟進﹔抽調必要數量適於企業工作的老干部,以保証有力量擔負西北石油工業的重大發展計劃。中財委的支持和指示,為促進西北石油工業快速發展,進而為國防與經濟建設准備石油資源起了重要作用。橡膠作為戰略物資,朝戰開始后,禁止進口,中國必須自力更生。毛澤東十分關心此事,托高崗、王稼祥轉告陳雲,中財委要研究橡膠樹種植事宜。6月,陳雲致信毛澤東,初步談了發展橡膠事業的想法。7月,陳雲及中財委積極與中南、華中大區領導溝通橡膠樹種植計劃,8月,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進行研究﹔隨后向毛澤東及中央匯報,贏得支持。從此,新中國大規模的橡膠種植事業拉開帷幕。

加強對輕工業發展的指導。8月,中財委指導輕工業部召開首屆輕工業會議,確定輕工業發展的任務是:保証軍需供應﹔根據民需對輕工業發展作適當擴充﹔降低成本,加速資金積累。生產方針是:從積極發展供銷來發展生產。建設方向和重點是:卷煙、火柴、面粉、油脂等行業根據產銷,充分發揮其生產力﹔橡膠、制革等行業,原料來源困難,暫不宜大量發展,側重恢復、調整和改建﹔造紙、制糖、橡膠工業發展的主要障礙是原材料缺乏,要大力獎勵推廣替代品。針對輕工業原料不足的廠等方面,謀劃了單位面積產量提高問題。會議還從加強生產計劃性、普遍發動和組織豐產競賽、注意推廣普及勞動模范和勞動互助組的經驗,充分運用好國家經濟援助、技資與貸款,改善農民生產資料,進行氣候、土壤、水利、作物和荒地等調查研究工基本弱點,確定地方發展輕工業,應立足各地資源、財力、技術等條件,主要發展原料工業、農產品和土特產品工業、文教和日用品工業。這次會議使新中國輕工業的發展,有了統籌全局的規劃,加強了行業領導,在企業管理、組織生產、原料替代、生產技術、基建工作方面都有新的進步。

1951年10月25日,陳雲在全國政協一屆三次會議上作財經工作報告

加強全國農業生產的計劃性及對老根據地建設的指導。10月,中財委領導農業部召開全國農業工作會議,要求1952年全國農業生產的恢復要超過戰前水平。要求老區在1952和1953兩年內,通過長期定型的合作互助或農業合作社把勞動力組織起來﹔新區在三五年內,通過互助合作把勞動力組織起來。會議從農田水利、防治病虫害、提高耕作技術、增補農具、增施肥料、培養地力、開展群眾性選種運動、科學理論和群眾經驗相結合、加強科學技術研究、爭取每省設立一個農業機械作,為制定合理的經濟區劃做好准備等方面,對加強農業生產領導提出要求。這次會議為新中國農業的發展及計劃生產提供了基礎思路。中央指示各地,根據會議確定的方向,規定自己的實施計劃。

會議的另一個重要成果是謀劃了山區生產方針。山區多是革命老區,有些是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狀況堪憂,毛澤東及中央、政務院十分關心,責成中財委進行研究。會議確定山區生產的方針是,全面恢復和發展農、林、畜牧及其它副業生產,吃山養山,長期建設﹔要以農副業生產為中心,大山峻嶺提倡培養山林,有牧草的坡地著重發展畜牧。同時必須發展交通、貿易公司和合作社,推銷山貨土產,供應農民油鹽等必需品。中財委代政務院起草了《關於恢復和發展老根據地生產建設的決定》,清晰和具體地提出老區經濟恢復與發展的路徑,並規定將老區建設工作列為有關省、專署考績項目,組織專門委員會,指定得力干部,經常注意、及時檢查和督促。這是共產黨執政后,對老區人民的首個承諾。

加強和改善基本建設領導工作。針對基本建設中存在的盲目施工,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現象,中財委6月20日在《人民日報》上刊發《關於嚴格檢查基本建設工程設計的通知》,通令全國各級企業及市政建設管理部門、各工廠、礦山和企業,對各部門基本建設工程狀況深入檢查,在普查中確立“任何基本建設必須有慎重的正確的設計然后施工”的思想,並貫徹於實踐。8月10日,中財委發出陳雲署名的《關於改進與加強基本建設計劃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強和改善對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包括:認真進行設計,嚴禁盲目施工,汲取經驗教訓,建立經常的檢查與監督制度,認真編制人民經濟計劃表,合理確定工作總量,及時正確修正年度計劃等。由此建立的基本建設檢查制度,促進了基本建設領導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增強了經濟建設准備工作的力度。

開展國營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清產核資是國營企業財政統一管理的開端。新中國成立后,經過接管、工業普查、清理倉庫,國營企業資產有初步登記,但管理上仍有供給制痕跡,阻礙企業發展。為此,陳雲反復強調,辦大工廠,一定要學會經濟核算。六、七兩月,中財委先后發布《關於國營企業清理資產核定資金的決定》《國營企業資產清理及估價暫行辦法》《國營企業資金核定暫行辦法》,對清產核資進行部署和提供方法指導。隨后,中財委成立全國清理資產核定資金委員會,主持召開全國清產核資會議,在清產核資目的和中心任務、核資和計劃的配合、清核范圍、儲存及供銷、固定資產的確定、流動資金的處理、估價標准、銀行和國營企業的關系、建立統一的管理制度、清產核資任務完成的要求等重大原則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央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各企業黨組織認真討論執行,以保証清產核資工作的完成。從此,國營企業有了初步統一的會計制度、統計制度和計劃制度,為實現經濟核算制、企業管理的正規化奠定基礎。

建立全國物資管理制度。為建立國家較完備的物資儲備與管理制度,並配合國營企業清產核資工作,6月,以陳雲為主任的全國倉庫物資清理調配委員會和中央財政部,共同主持召開全國物資管理會議,確定了中央和地方實行分工合作的物資管理辦法,強化了物資管理機構系統及專業干部的培養,對物資儲備及倉庫問題作出相關部署。會議各項任務的落實,使全國物資管理系統,由軍事和非軍事系統的管理,轉化為中央與地方系統的管理。這種轉換利於大規模經濟建設開始后,國家物資的統一供應與調配。同時會議在加強物資管理系統的領導、健全工作制度、儲備物資的准備、物資專業干部的培養等重大事宜方面都有所謀劃,使新中國物資管理制度的完善有了新的進步。

完善農業稅征收工作。新中國成立后,為休養農村民力,人民政府曾計劃減輕農業稅。1950年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頒布的《新解放區農業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業稅附加不得超過15%。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后,國家財政開支急劇增加,陳雲在全國第二次財政會議上,不得不考慮增加“公糧附加”。隨后,新區土改進行,農村情況又有新的變化。中財委一直關注農業稅問題,1951年5月6日主持召開第二屆全國農業稅法會議,認為中國地區廣大,農業經濟發展不平衡,新老區情況不同,農業稅法須有統一政策,也必須照顧到各地區不同情況。會議根據老區、新解放區已土改和未土改地區的實際情況,提出分別採取三種負擔辦法。6月21日,政務院發布的《關於一九五一年農業稅收工作的指示》,採納了中財委的意見,對老區、新區實行和未實行土改地區的農業稅,作出不同規定﹔同時農業附加稅由不得超過正稅的15%,增加到不得超過正稅的20%。7月8日,政務院發布的《關於追加農業稅征收概算的指示》,又決定本年農業稅照原概算增收1/10。農業稅的不斷增加,與當時國防和建設需求不斷增加緊密相聯。為了保証農業稅增加后,公糧征收任務順利完成,中財委提出,1951年農業稅工作要嚴格依率計征,開展查田定產,改進征收業務﹔7月5日,財政部公布《農業稅查田定產工作實施綱要》,提出具體方法和政策。中共中央充分支持中財委的意見,8月31日在給中南局的復電中強調:“隻有做好查田定產,依率計征,才能使農業稅負擔更加公平合理,才能克服畸輕畸重現象,才能要求干部依法辦事,才能使農民摸到稅收的底,敢於放手生產,而民主人士亦無話可說。”實際情況正是如此。

隨著經濟建設准備工作的深入,中財委內部對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的認識有了新變化。9月8日,中財委在給中央的全國輕工業會議報告中說:“今年財經工作的總方針是:鞏固國防,穩定物價,重點建設。”三項任務並列,體現了中財委對財經工作方向的新預見。

當時軍費支出並未減緩。停戰談判開始后,美國企圖以軍事壓力迫使中朝雙方在談判中接受無理要求,先后發起夏秋季攻勢。據11月的統計,1951年中央財政的實際支出將比預算支出增加50%,較1950年增加75%﹔其中軍費支出佔財政預算總支出的55%,是1950年的一倍以上,32%直接用於朝鮮戰場。戰爭未全部停止,國家財政支出不得不大量用於軍費。但按照中央“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戰略,1952年是國民經濟恢復的末年,1953年將開始大規模經濟建設,准備工作也是刻不容緩!故黨中央、政務院及中財委,對1952年財經工作方針的思謀都是“兩點論”。

朝戰和建設並舉的新形勢,使國家財政壓力十分沉重。10月3日,毛澤東主持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經濟問題。毛澤東要求,全力支持戰爭,克服財政困難。5日,毛澤東又主持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在聽取陳雲財政問題報告后堅定地說:“戰爭必須勝利,物價不許波動,生產仍須發展。”三項任務沒有層次區分,都必須完成。會議預計1952年將面臨嚴重的財政困難,故提出五項克服困難的辦法:節約兵力,整訓部隊,全國兵員從610萬人減至465萬﹔精簡機關,縮編人員﹔緊縮開支,清理資財,各地從11月起開展全面增產節約運動﹔提倡節約,嚴禁浪費﹔組訓民兵,准備推行義務兵役制。11月3日,周恩來在政務院擴大會議講話中進一步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既要保証抗美援朝戰爭的勝利,又要保証國內物價的穩定,同時還要照顧國家的重點建設。實現三項任務唯一正確有效的方針是增產節約和精兵簡政。

依照中央和政務院精神,中財委謀劃了財經工作的具體思路。10月25日,陳雲在政協一屆三次會議的財經工作報告中,明確了1952年財經工作努力方向:農業生產要“集中力量提高單位面積的產量”﹔經濟建設投資“首先用於與國防有關的生產事業,同時繼續興修水利”﹔全國市場“進一步促進城鄉、內外交流,力求金融、物價的繼續穩定”﹔“節約增產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財經政策之一”。11月全國計劃會議,提出的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總額控制數字,比1951年增加16%,其中工業投資增加了54%﹔基本建設投資的重點是重工業、鐵路和水利。12月全國財經會議,確定的1952年財經工作方針是:深入“三反”,增產節約,改進工作,迎接建設。工作重點是:不放鬆財經,逐漸轉向經濟,即轉向工業、農業和貿易﹔財政工作不放鬆收入,並逐漸轉向支出。

1953年1月11日,陳雲等在北京西郊機場迎接由劉少奇率領的出席蘇共十九大的中共代表團回國

經過充分醞釀和討論,1952年1月15日,陳雲起草了與薄一波、李富春聯名給中央的報告,明確了中財委對1952年財經工作方針及重點的思考,即:“財政概算方案,應該放在和談可能拖延並能繼續應付戰爭這個基點上。”“財經工作的重點,應在不放鬆收入的條件下,轉向管理支出﹔在不放鬆財政、金融和市場管理的條件下,轉向工業、農業、交通等方面。”

此時朝鮮戰局仍處於僵持狀態。1952年1月起,美軍在朝鮮戰場進行“絞殺戰”和“細菌戰”。這意味著戰爭還將拖延,仍需相當的軍費。中財委內部雖然多次醞釀了軍事與建設並重的財經方針,但戰局使得中央舉棋不定。4月19日,陳雲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5次會議的財經報告中說:“一九五二年,朝鮮戰爭究竟是和是戰還不一定。這就是我們國家所處的環境。和談快一年了,現在看來,還可能拖延下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財力要能夠繼續應付戰爭。這就是我們國家一九五二年的財政方針。”

5月初,朝戰局勢明朗化。停戰談判中的五項決議,除戰俘遣返一項未達成協議外,其他四項均解決。據此中央下了實施軍事與建設並重方針的決心。5月15日,周恩來在中央軍委會議上,傳達中共中央根據朝戰、停戰談判形勢和國內情況,提出的“邊打、邊穩、邊建”(簡稱“三邊”)的方針。5月19日,周恩來在國防工業會議的發言中進一步指出,在黨中央“三邊”方針的指導下,“建設費應高於軍費,軍費開支,能節省就要節省”。

依照中央“三邊”方針,中財委5月召開的全國財政會議確定,編制1952年財政預算,要建設第一位,軍事第二位,行政第三位。這一財政概算方向具體展現在8月6日,薄一波在中央人民政府第16次會議上《關於一九五一年度國家預算的執行情況及一九五二年度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中。1952年下半年至1953年上半年的財經工作,都是按照中央確定的“三邊”方針,抗美援朝和國家建設兼顧,重工業和國防工業建設並舉。

循著歷史的軌跡,我們清晰地看到,抗美援朝財經方針在整個抗美援朝戰爭中有一個發展過程,呈現為兩個階段。1950年11月,陳雲主持中財委在全國第二次財政會議上,確定了“國防第一,穩定市場第二,其他第三”的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1952年5月,根據朝戰局勢變化,中共中央擬定了“邊打、邊穩、邊建”的工作方針,替代了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這是一個根據戰局變化、根據國內財經和建設需要,實踐與認識不斷推進的客觀演進過程。1953年8月6日,陳雲在全國財經會議領導小組會上的發言中回憶說:“一九五○年三月全國統一財經工作,穩定市場,六月爆發朝鮮戰爭,十月志願軍出國。當時很緊張,前面要抗美援朝,后面要穩定市場,兩頭重擔,哪一頭發生問題都不行。既要能抗,又要能穩,這是高於一切的。以后毛澤東同志提出邊抗、邊穩、邊建的任務,又加了一個‘建’的擔子。我腦筋裡考慮的問題,重點常在這裡。”

實踐表明兩個階段的財經工作方針均有效。陳雲領導中財委謀劃的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引導全國財經工作近一年半,取得重大成績。1951年城鄉交流廣泛開展。工農業增產,生產總產值684億元,比1950年增長19%﹔除原煤外,主要工農業產品均接近或超過歷史最高水平。全國物價在抗美援朝戰爭條件下,上漲幅度較小,約18.3%。國家財政第一次出現收支平衡,並略有節余。周恩來對此高度評價說:“在抗美援朝戰爭仍在進行的情況下,我們依然使今年度的財政收支接近平衡,因而使物價沒有上漲。這個成績的偉大不亞於抗美援朝,不亞於鎮壓反革命,不亞於土地改革。掌握財經工作的同志,特別是陳雲同志,在這方面確實是兢兢業業的。”

1952年5月后,在中共中央確定的“三邊”工作方針引領下,陳雲領導中財委,成功進行了第二次工商業調整,使新中國的經濟格局有了新的進步。1952年城鄉交流比1951年進一步擴大、普及和深入,為國家建設資金的積累作出重要貢獻﹔市場進一步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陳雲領導中財委全力協助周恩來擬訂“一五”計劃,為國家大規模經濟建設的展開奠定基礎。與此同時,財經工作繼續有力支撐著抗美援朝前線的軍需。從10月14日起,志願軍與美軍開始上甘嶺戰役,歷時43天,英勇的志願軍堅守住了陣地,美軍戰敗的局勢不可逆轉。1952年底,國民經濟全面恢復,中國人民豪邁地拉開了新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建設的帷幕。1953年7月27日,美國在朝鮮停戰協定上簽字,新中國擁有了完全和平建設的環境!

歷史客觀地告訴我們,在抗美援朝戰爭造成的巨大財政壓力的倒逼下,在中共中央、政務院領導下,陳雲主政的中財委不辱使命,擬訂出抗美援朝開始后的財經工作方針,后又創造性地落實了中央擬定的“三邊”工作方針,使新中國僅有一年積累的薄弱經濟基礎,支撐了龐大的軍費支出,穩定了后方市場,恢復了國家經濟,為大規模經濟建設作了准備﹔並在國家經濟發展道路的探索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和寶貴經驗!

(來源:《世紀風採》202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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