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

原標題:牢牢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
作者:樊得智 楊世伏 張法娟    發布時間:2021-01-29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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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科學擘畫“十四五”發展藍圖,著眼推進高質量發展,提出“提高黨的建設質量”要求,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明確了目標任務和前進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必須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中央和國家機關離黨中央最近,服務黨中央最直接,對機關黨建乃至其他領域黨建具有重要風向標作用。機關黨建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以落實責任制為有力抓手,著力構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協同發力的黨建工作新格局,推動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有效落實機關黨建各項任務,為新時代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証。
  強化責任意識,解決“為什麼抓”的問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於黨委(黨組)和機關各級黨組織能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歷史性成就。黨的十九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對黨組職責作了充實,提出了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黨中央重新修訂《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出台《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少數”,進一步細化明確黨委(黨組)管黨治黨責任。實踐充分証明,全面從嚴治黨必須“責”字當頭,堅持黨委(黨組)班子帶頭,以上率下,以機關帶系統,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任務,統籌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發展。落實黨建責任制是推動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和保障。機關黨建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要從落實黨建責任制上破題。要通過深入學習貫徹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建立健全落實黨建責任的工作機制,細化責任內容,壓實責任鏈條,在強化責任擔當中實現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
  健全責任體系,解決“誰來抓”的問題。機關黨建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隻有多方聯動、同向發力,才能有效聚集資源力量,形成抓機關黨建的強大合力。具體來說,分三個層級:第一個層級是黨委(黨組),履行本單位機關黨建工作主體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第二個層級是內設部門和黨支部,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黨支部書記對本部門和黨支部的黨建工作承擔全面領導責任。第三個層級是機關黨委,在機關工委和黨委(黨組)領導下,負責組織推動機關黨建任務落實。黨委(黨組)要牢固樹立抓機關黨建是本職、不抓機關黨建是失職、抓不好機關黨建是瀆職的理念,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推動黨建和業務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機關黨建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其他班子成員按分工抓好分管部門的黨建工作。常務(專職)副書記要聚精會神抓黨建,強化指導督促和跟蹤問效,把更大的精力放在強基固本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一崗雙責”,推動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相互促進。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要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明列責任清單,解決“抓什麼”的問題。黨的十九大提出新時代黨的建設“5+2”的總體布局,即“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這7個方面既是新時代機關黨建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務,也是落實黨建責任制的著力點和落腳點。要緊緊圍繞黨建核心任務,結合本單位重點工作,分層厘清黨委(黨組)、各部門、黨支部和機關黨委的黨建責任,將責任清單化、具體化,做到責任主體明確、責任界限清晰、責任內容有機銜接,從根本上解決責任模糊、難以量化考核的問題。當前,一些單位採取與黨員干部簽訂黨建責任書的方式,明確各責任主體在機關黨建工作中的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強化責任執行力,讓責任書發揮其應有作用。一方面要根據工作要求,充分調研,結合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責任書,讓責任落實體現具體化、個性化。另一方面要加強督查考核,建立年初簽訂、年中督查考核、年底兌現獎懲的工作機制,推動責任真正落實落地、到人到位。
  完善制度機制,解決“怎麼抓”的問題。各責任主體職責清晰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機制對推動機關黨建責任制落實十分關鍵。一是健全完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機制。建立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黨委(黨組)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研究本單位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要注重充分發揮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各方力量,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指導。二是建立定期匯報制度。黨委(黨組)要把機關黨建作為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至少每半年聽取一次全面情況的匯報。要結合中心工作,定期研究機關黨建重點事項,及時研究提出指導性意見。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每半年至少聽取一次本單位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的專題匯報。年底,機關黨委書記要向機關工委和黨委(黨組)述職,黨支部書記向機關黨委和黨員干部述職,並接受評議考核。機關黨委會議要及時通報有關情況、研究推進各項工作。三是建立基層黨建聯系點制度。機關黨委委員相對固定聯系一個黨支部或黨小組,經常參加聯系點的活動,全方面幫助和分類指導聯系點的黨建工作,以點上的經驗指導面上的工作,做到聯系一個點,抓好一個點,帶動一大片。
  嚴格考核問責,解決“抓得好不好”的問題。沒有考核問責就無法落實責任,考核問責是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最后一公裡”。一是加強對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黨委(黨組)每年要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機關黨建工作情況並接受評議。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對本單位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情況進行一次督查檢查,並通報有關情況。機關黨委要加強對基層黨組織履行黨建責任、落實機關黨建工作情況進行督查調研,及時發現典型問題。二是強化考核結果運用。人事部門在對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要加大抓黨建工作的考核權重,對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責任制情況形成評價意見,作為確定考核等級的重要依據。把黨建工作考核與干部任職挂鉤,在干部選拔任用前,征求機關黨委對抓黨建、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情況的意見,並將意見作為干部任職的重要考察因素。通過與年度考核和干部選任挂鉤,進一步加大黨建工作考核結果的含金量,使機關黨建工作“軟任務”變成“硬指標”。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充分發揮問責“利器”作用。對黨建工作履職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一般化的,採取誡勉談話等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導致發生嚴重后果的,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