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給損害英烈權益行為任何機會

原標題:【中工網評】絕不給損害英烈權益行為任何機會
作者:郭振綱    發布時間:2021-03-19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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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公布了《關於依法駁回“清澈的愛”等17件商標注冊申請的通告》。通告稱,2月20日以來,“清澈的愛”被個別企業和自然人當做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了注冊申請,圖謀不當利益,代理機構提供不法服務。此舉褻瀆了英烈的精神,背離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極易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

“清澈的愛,隻為中國”是陳祥榕烈士生前寫下的戰斗口號,這質朴的文字表達了他守護邊疆深切、純真的愛國情懷,令許多人刻骨銘心。然而,個別企業卻將其當成牟利工具,妄圖通過注冊商標獲取不當利益,這是一種赤裸裸的無底線行為,極端惡劣,令人不齒。該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彰顯了《商標法》中商標“不得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法律原則和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對不法行為的嚴重打擊,有利於引導全社會緬懷烈士、尊重烈士,營造熱愛祖國、保家衛國的家國情懷。

一段時間以來,損害英烈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比如,個別人打著歷史研究的旗號,質疑革命先烈人物的歷史貢獻﹔個別不法分子故意編造一些子虛烏有的事實,通過互聯網進行傳播,惡意詆毀英烈的形象。這些行為,不僅給革命先烈抹了黑,而且給其親朋好友造成了精神傷害。更為嚴重的是,容易讓一些新生代青年人對英烈事跡產生認知混亂,其后果十分嚴重。為了遏制類似行為,我國頒布實施了《英雄烈士保護法》,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對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各項人格權的保護。

不過,“清澈的愛”被個別企業和自然人當做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了注冊申請事件的發生,讓我們再次認識到保護英烈合法權益還應該進一步加強。客觀而言,一些不法分子濫用烈士的口號進行商標注冊,與一段時間以來注冊商標領域出現的一些不當行為有關。

比如,蹭熱點搶注商標,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社會上新近發生的熱點事件、熱點人物產生的熱點效應,不加選擇地申請注冊商標,然后通過轉讓獲利﹔搶時間搶注商標,有些企業和個別自然人打時間差、玩“擦邊球”,利用技術手段,故意搶先將其他企業和個人發明創造的有發展前景的新技術新方案新思路在沒有形成新產品前注冊商標,然后迫使發明人、所有者回購商標謀取不法利益﹔違背社會公德,將社會上出現的一些低俗現象加以演繹,申請注冊商標實現非法目的等。正是因為商標注冊領域存在的上述不當行為,讓一些不法分子罔顧法律,不顧行為性質鋌而走險,將罪惡之手伸向了英烈。

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行為不可饒恕,損害不容低估。有關部門應大力宣傳《英雄烈士保護法》,讓公眾知法守法,形成尊崇英烈的社會氛圍﹔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應加大對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行為的打擊力度,既要對直接侵害英烈權益的行為進行懲治,還應對通過其他形式、渠道間接侵害英烈權益的行為進行阻斷,讓違法人承擔更大的違法成本。隻有全社會形成合力,不給損害英烈權益行為任何機會,才能徹底禁絕這種無底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