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有規矩

原標題:黨內有規矩王均偉
作者:王均偉    發布時間:2021-04-1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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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有言,“矩不正,不可為方﹔規不正,不可為圓”。 “規矩”是中華傳承千年的重要文化之一,也是中國共產黨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法寶,更是中國共產黨人的政治基因。從上海初試啼聲,到井岡山星星之火,到延安、西柏坡篳路藍縷,再到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直到今天,每一段歷史性跨越,靠的都是規矩,靠的是全黨的統一意志、統一行動。

守紀律、講規矩,是我們黨一貫的優良傳統。在守規矩方面,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給我們作出了光輝榜樣。毛澤東曾向家鄉親友捎話:“我毛澤東是中國共產黨的主席,不是韶山毛家的主席,家鄉親友要勤耕守法,好自為之。”1927年7月,根據中央的決定,周恩來要從武漢趕到江西領導武裝起義,這是黨的機密,周恩來在分別前對鄧穎超說:“今晚吃完飯后要動身去九江。”去九江做什麼,什麼時候回來,一句話沒有多講。在那個白色恐怖的年代,每一次分別都可能是生離死別,但周恩來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沒有任何多余的交代,深知黨的紀律的鄧穎超也沒有多問。

守規矩,就要守住底線,決不越雷池一步。新中國成立之初,公安部原行政處長宋德貴是當時震驚全國的腐敗分子。他1935年參加紅軍,1936年入黨,1950年任公安部行政處長,手中掌握著一定權力,卻置黨的七屆二中全會的決議、黨的紀律和規矩於腦后。不法奸商利用他的嗜好,請吃喝,送錢送禮,把宋德貴迷惑得暈頭轉向,甘做奸商的“靠山”和“搖錢樹”。他假借公安部名義,伙同奸商利用購運木材的機會,大肆貪污、盜竊國家資財,最后罪行敗露,被判處死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注重明規矩、立規矩,做到有規在先,先后修訂和制定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一批重要黨內法規,讓大家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自覺按規矩辦事,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特點。

黨的規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線、紅線,每一個黨員干部都要心中明了,不管自己手中掌握著多大的權力,都是上下左右有邊界約束的,不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每一個黨員都要永遠銘記習近平總書記的告誡:“講規矩是對黨員、干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干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