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歷史意義和現實啟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作者:劉建超    發布時間:2021-11-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分享到 :

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習近平主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50周年紀念會議上指出:“這是中國人民的勝利,也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勝利!”“這標志著佔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國人民從此重新走上聯合國舞台。這對中國、對世界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中國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建立在中國人民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浴血奮戰、作出重大貢獻並付出巨大犧牲基礎上的。新中國和其他廣大亞非拉發展中國家的加入,使聯合國真正成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權威性的國際組織。中國重返聯合國后,為維護世界和平、推動共同發展、促進保護人權作出重要貢獻,有力維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權威地位和核心作用。

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偉大勝利。1971年11月1日,五星紅旗第一次在聯合國總部升起。11月15日,中國代表團正式出席第二十六屆聯大會議,標志著“聯合國邁入了新時期”。習近平主席強調:“新中國恢復在聯合國合法席位,是世界上的一個大事件,也是聯合國的一個大事件。這是世界上一切愛好和平和主持正義的國家共同努力的結果。”這是中國和許多發展中國家經過長期斗爭取得的偉大勝利,是中國外交的重大突破,是國際反華勢力阻撓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圖謀的徹底破產,是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歷史性轉折。從此,中國全面深入參與聯合國事務,改變了聯合國內的力量對比,增強了發展中國家作為一個整體的代表性和發言權。回顧歷史、展望未來,中國始終堅定同廣大發展中國家站在一起,反對一切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捍衛國際公平正義,推動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中國始終同其他會員國一道,為維護世界和平穩定、促進共同繁榮發展、加強各國友好合作、促進人類進步事業作出不懈努力和重要貢獻。

一個中國原則不容動搖。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新中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的進程中,個別西方國家一直企圖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但中國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堅定不移。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為聯合國系統及機構妥善處理涉台問題提供了權威法律依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通過后,國際上一些反華勢力仍企圖以各種名號推動台灣所謂“重返”和“加入”聯合國,這些鬧劇無不以失敗告終。近來,西方一些政客炒作所謂“台灣參與聯合國系統”及其他國際組織問題,這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台灣地區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必須按照一個中國原則處理。聯合國系統、各專門機構和聯合國秘書處任何涉及台灣的事務,均應遵循一個中國原則和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回顧歷史、展望未來,中方在聯合國涉台問題上的立場堅定不移。我們堅決反對在聯合國出現“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地位未定”或其他類似情況,堅決反對任何干涉中國內部事務的行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50年前我們解決了聯合國涉台問題,50年后我們更有信心和能力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任何人、任何勢力挑戰歷史定論的圖謀都將注定失敗。

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貢獻中國力量。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始終以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為己任。中國捍衛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原則,倡導通過對話協商尋求熱點問題的政治解決方案,堅決反對在國際事務中動輒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堅決反對制裁施壓和“長臂管轄”。歷史一再証明,脫離國情、違背民意、由外部強加或復制移植的政治制度和發展模式得不到這個國家人民的支持,終將以失敗收場,隻有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的發展道路才是人間正道。中國積極參與朝鮮半島核、伊朗核、阿富汗、敘利亞等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的解決,積極支持聯合國依據授權開展斡旋努力。中國已向近30項聯合國維和行動派出維和人員5萬余人次,在5個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人員數量名列第一。中國堅定維護多邊軍控條約權威性和有效性。回顧歷史、展望未來,中國始終堅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倡導以和平方式化解國際爭端,不斷探索和實踐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問題之道,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作出重要貢獻。

以中國發展促進全球共同發展。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為我國對外合作贏得新平台、新機遇,我國經濟社會實現快速發展。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世界的發展需要中國。中國積極參與制定並帶頭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出全球發展倡議,推動構建全球發展命運共同體。中國積極支持國際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合作,習近平主席在世界衛生大會等多個國際場合提出中國倡議、貢獻中國力量,呼吁國際社會團結一致戰勝疫情,共同採取行動提高新冠疫苗在發展中國家的可及性和可負擔性。中國致力於推進社會、衛生、環境、人文等領域國際合作。中國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成功主辦《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第二屆聯合國全球可持續交通大會。實踐証明,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參與全球合作打開了寬闊的雙向通道。中國既從聯合國合作中受益,又為聯合國事業作出貢獻。回顧歷史、展望未來,中國堅持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同各國攜手開辟互利共贏、合作發展的光明前景,為世界各國共同發展帶來更多更大的機遇。

以中國理念和實踐推進國際人權事業。中國始終遵循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精神,堅持把人權普遍性同中國實際相結合,走出了一條符合時代潮流、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權發展道路。中國積極促進和保護人權,深入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加入或批准26項國際人權文書,為《發展權利宣言》等重要國際人權文書的制定發揮了建設性作用。推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發展對享有所有人權的貢獻”“在人權領域促進合作共贏”等決議,多次代表發展中國家就“落實發展權”“減貧促人權”等作共同發言,為全球人權治理貢獻智慧和力量。中國堅決反對人權政治化和借人權干涉內政,在多邊人權平台連續挫敗西方一些國家的反華行動,積極主動提出中國倡議,堅持為發展中國家仗義執言。回顧歷史、展望未來,中國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把人權普遍性同本國實際相結合,堅定維護國家利益和尊嚴,加強國際人權對話與合作,積極推動中國人權進步和國際人權事業發展。

以中國主張堅定維護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聯合國憲章載明“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各國友好關系”“促成國際合作”“協調各國行動”四大宗旨,確立“主權平等”“履行國際義務”“和平解決爭端”“不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協力採取行動”“非會員國遵行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義務”“不干涉內政”七項原則,確定了當代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但在實踐中,聯合國作用的發揮有時受到單邊主義、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阻撓,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難以得到全面有效執行。少數國家鼓吹所謂“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實質上是企圖維護其主導的“小集團秩序”、奉行其制定的“小圈子規則”,架空聯合國會員國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治理的制度性權力,對聯合國的效能和權威造成嚴重損害。中國堅定維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權威地位和核心作用。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世界隻有一個體系,就是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隻有一個秩序,就是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隻有一套規則,就是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回顧歷史、展望未來,中國始終維護和踐行多邊主義,捍衛聯合國權威,積極推動世界多極化和國際關系民主化、法治化。中國始終主張堅守聯合國理想,致力於為世界謀和平、為人類謀發展,共同維護世界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

攜手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不斷深化拓展同聯合國各領域合作。2015年9月28日,習近平主席出席第七十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並發表重要講話,提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倡議。2021年10月25日,習近平主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50周年紀念會議上強調,讓我們攜起手來,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站在人類進步的一邊,為實現世界永續和平發展,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而不懈奮斗!習近平總書記洞悉人類前途命運和時代發展趨勢,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重要理念,確立了我國對外工作的崇高目標,為多邊主義理論和實踐發展開辟了新境界,為新時代中國同聯合國的合作指明前行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多次寫入聯合國文件,充分証明這一重要理念契合世界各國人民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圖共贏的共同心聲,順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潮流,在聯合國這一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權威性的國際組織中得到廣泛認可。回顧歷史、展望未來,中國始終以人類前途命運和各國共同利益為念,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推動將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轉化為更多國際共識和具體倡議,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新中國同聯合國合作走過的50年成就卓著。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無論國際風雲如何變幻,中國將堅持走和平發展之路,始終做世界和平的建設者﹔堅持走改革開放之路,始終做全球發展的貢獻者﹔堅持走多邊主義之路,始終做國際秩序的維護者。中國始終是聯合國事業的堅定支持者和重要貢獻者,始終致力於同全體會員國一道,推動全球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走深走實,共同創造世界更加美好的未來。

(作者為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 人民日報 》( 2021年11月15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