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推進專門協商機構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作者:中共政協全國委員會機關黨組    發布時間:2021-11-2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分享到 :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得到更好發揮,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得到鞏固和發展。”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著眼堅持和拓展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不斷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和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等一系列重要會議上,就新時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出重大戰略部署。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實踐的重要力量。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把握政治內涵、理論內涵、實踐內涵,扎實推進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為更好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特色優勢作出應有貢獻。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闡明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特質和優勢,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新時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提供了科學指引和重要遵循。

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証。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自成立之日起,中國共產黨就以實現中國人民當家作主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的旗幟。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在黨的領導下形成、發展和實現的。必須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各方面各環節,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於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踐,切實保証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

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本質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全過程人民民主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生動實踐和必由之路,能夠更好凝聚人民力量。我們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我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的有機統一,把民主價值和理念轉化為更加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

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顯著優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在中國,這兩種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全過程人民民主植根於中華文化沃土,孕育形成於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實踐,充分反映中國人民意願,適應時代發展進步要求,展現出獨特優勢。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能夠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權利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避免了西方一些國家民主的弊端和局限,為人類政治文明進步作出了重大貢獻。

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是我國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開辟“中國之治”的重要制度設計和治理平台,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中具有獨特優勢、發揮著重要作用。

有利於實現全鏈條的人民民主。在我國,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在實現民主過程中形成環環相扣的完整鏈條,充分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人民政協堅持協商於民、協商為民,以憲法、政協章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於一體。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對明確規定需要協商的事項經協商后提交決策實施,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圍繞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解決落實情況等,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開展民主監督等。長期以來,人民政協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各環節、各鏈條的完整有序運轉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彰顯了中國式民主的獨特優勢。

有利於實現全方位的人民民主。專門協商機構在協商中促進廣泛團結、推進多黨合作、實踐人民民主,充分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點和優勢。協商領域廣泛,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促進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為工作重點,瞄准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問題,深入協商、集中議政。協商形式豐富,全國政協已經形成了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對口協商會、提案辦理協商會等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並適應新形勢創設網絡議政、遠程協商、專家協商會等平台。協商文化深厚,傳承兼容並蓄、求同存異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理念,弘揚人民政協“團結——批評——團結”的優良傳統,形成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

有利於實現全覆蓋的人民民主。人民政協具有代表性強、包容性大、聯系面廣的特色。人民政協設有全國委員會和省、市、縣(區)委員會四個層級的3200多個組織,各級政協委員有60多萬名﹔全國政協設34個界別,涵蓋8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團體、56個民族、5大宗教,全國政協委員有2100多名。政協委員作為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鄭重協商產生,代表各界群眾參與國是、履行職責。這樣的界別特點和委員構成,能夠有效保障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共商國是,推動實現廣泛有效的人民民主。人民政協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統一,對各民主黨派以本黨派名義在政協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作出機制性安排,健全同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溝通聯絡機制,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團結奮斗的強大力量。

提升專門協商機構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制度效能

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和廣闊發展空間,日益煥發強大生機活力。在新征程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們要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落實到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和凝聚共識各項工作中,深入推進專門協商機構建設,服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毫不動搖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必須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到政協全部工作之中,切實落實黨中央對人民政協工作的各項要求。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的督查機制,發揮政協黨組在政協工作中的領導作用,加強政協黨的建設,強化理論武裝。通過思想政治引領和制度有效運行,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對人民政協工作的要求轉化為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自覺與行動自覺,使人民政協更好成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用黨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

推進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以協商制度為主干,覆蓋專門協商機構黨的建設、履職工作、組織管理、內部運行等各方面的工作制度。強化協商功能,落實協商工作規則,推動完善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豐富協商內涵,探索政協協商制度化實踐的新經驗新做法,注重協商形式和協商內容相匹配、協商程序和協商效率相統一,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探索協商民主新的實現方式和實踐載體,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等手段,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拓展不同意見觀點互動交流、深入溝通的平台和渠道。發揮協商式監督優勢,引導政協委員秉持公心願監督、直言不諱真監督、有理有據善監督,助推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執行。

在政協協商中凝聚共識。把凝聚共識貫穿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全過程各方面,在視察考察、調查研究、協商議政、民主監督等工作中,緊扣國之大者、民生關切,引導委員認真履職,及時了解情況、分析問題,匯集民意、反映訴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廣集良策促進決策優化,廣聚共識推動決策實施。強化團結合作理念,以道交友、以情感人、以理服眾、以商求同,通過協商履職、界別聯誼、政協書院、重點關切問題情況通報會、委員活動日等平台,耐心細致地做好凝聚人心和力量的工作。面向社會廣泛傳播共識,通過委員講堂、重大專項工作委員宣講團、專委會媒體見面會等機制化平台,闡釋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傳播政協協商形成的共識,尋求最大公約數、取得最大共識。

提升政協委員協商能力。落實“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強政協委員能力建設。強化理論武裝,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斷夯實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深化專題調研,探索委員自主調研,深入實際摸清真實情況,集合眾智提出解決辦法,提高調研質量和成效。強化實踐鍛煉,提高同黨外代表人士協商的能力,善於做好思想政治引領工作﹔提高同部門協商的能力,善於把專業意見轉化為政策選項﹔提高同界別群眾協商的能力,善於當好反映訴求、匯聚民智、凝聚共識的橋梁紐帶,練好作為專門協商機構成員的基本功。

《 人民日報 》( 2021年11月25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