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如何進一步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

作者: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機關黨委課題組    發布時間:2022-02-23    來源:馬克思主義與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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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落實黨建責任制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是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之舉。隨著機關黨建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機關黨建責任制的落實面臨著諸多機遇和挑戰。新時代機關黨建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以習近平關於機關黨建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對全面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提出的明確要求,著力構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協同發力的黨建工作新格局,為新時代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証。

[關鍵詞]新時代﹔機關黨建責任制﹔高質量發展

機關黨的建設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取得了歷史性、開創性成就,機關黨的建設也取得了顯著成績。當前,機關黨建工作“抓不抓”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還需要解決的是抓得“實不實”、效果“好不好”的問題。習近平多次強調要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新時代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實現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的使命任務,必須堅持以習近平關於機關黨建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以全面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為重要抓手,以高質量黨建引領保障高質量發展,為新時代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証。

一、習近平關於機關黨建重要論述為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提供了根本遵循

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領導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實踐中,圍繞長期執政條件下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黨、怎樣建設黨這一黨的建設根本問題,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體現了鮮明的問題意識和問題導向,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標志著我們黨對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的規律性認識達到了一個嶄新高度,為繼續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繼續推進黨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進方向。習近平關於機關黨建重要論述,尤其是其中對全面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提出的明確要求,深刻闡述了新時代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實踐要求,具有豐富的時代內涵,是對新時代黨的建設規律的深刻總結和深刻洞察,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具體路徑和實踐方略。

(一)深刻闡釋了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多次用“牛鼻子”來形象比喻推動落實黨建責任制的重大意義。在2015年1月13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強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能不能擔當起來,關鍵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 ’抓沒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現象,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 在2019年7月9日召開的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強調:“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必須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現在,有的部門黨建工作沙灘流水不到頭,主要是責任沒落實到位、搞‘高空作業’。”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還深刻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六條重要經驗,其中一條就是要落實黨建責任制。他指出:“隻有全面落實黨建責任制,堅持黨組(黨委)班子帶頭、以上率下、以機關帶系統,機關黨建工作才能形成強大合力。”此外,習近平還多次就解決中央和國家機關“燈下黑”問題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強調強化黨內監督必須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他指出,一些部門和單位存在政治意識、黨的領導、黨建工作、責任落實等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實質就是“燈下黑”,問題的主要根源在於責任不落實。習近平從正反兩個方面, 全面論述了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的重大意義,既有對產生問題的原因的深刻分析,又有對經驗做法的系統總結。這些重要論述直擊要害、振聾發聵,為各級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深刻揭示了黨的全面領導是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根本保証

習近平深刻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從根本上說,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最終要落腳到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上去。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領導的地位和作用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堅決改變管黨治黨寬鬆軟狀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統籌推進黨的各項建設”要繼續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在總結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的多方面顯著優勢時,首先強調的便是“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習近平系統闡述以史為鑒、開創未來必須牢牢把握的“九個必須”經驗啟示和根本要求,其中第一條就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堅強領導”,強調在新的征程上,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牢記“國之大者”,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2021年11月11日,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從13個方面系統總結了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的歷史性變革和積累的新鮮經驗,其中前兩個方面就是對“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上”和 “在全面從嚴治黨上”的總結。在此基礎上,《決議》還深刻總結了我們黨百年奮斗的十條歷史經驗,第一條就是“堅持黨的領導”,提出隻要我們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動搖,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政治優勢,把黨的領導落實到黨和國家事業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就一定能夠確保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團結一致向前進。可見,毫不動搖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就是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根本保証。因此,隻有建立一套標准明確、內容具體、行之有效、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責任機制,把機關黨建工作的目標任務逐級分解、精准落實到位,才能真正實現加強對機關黨的建設的領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根本要求。

(三)深刻指明了各級黨委(黨組)是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主體

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落地落實,需要各級黨組織明晰責任邊界,種好各自“責任田”。習近平在不同場合對黨委(黨組)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強調黨委(黨組)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是責任主體。在2013年1月22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強調:“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必須全黨動手。各級黨委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在2014年1月14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他指出:“黨委的主體責任是什麼?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二是強調黨委(黨組)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責任主體,真正把擔子擔起來。在2015年1月13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指出:“各級黨委(黨組)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在2016年1月12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他強調:“黨章總綱明確提出‘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是黨的建設的根本方針。黨章第三十七條規定‘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這是對主體責任的具體要求。各級黨委要在思想認識、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把紀律挺在前面,發現問題就要提提領子、扯扯袖子,使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三是強調黨委(黨組)要加強領導和督促,把責任落到實處。在2018年7月3日召開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黨的建設的領導,扛起主責、抓好主業、當好主角,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在2019年7月9日召開的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他指出:“各部門黨組(黨委)要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在2020年1月13日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他指出:“要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切實解決基層黨的領導和監督虛化、弱化問題,把負責、守責、盡責體現在每個黨組織、每個崗位上。”各級黨委(黨組)要以習近平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切實負起本地區本部門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將其納入黨委(黨組)工作總體布局,擺在首要位置,認真研究部署,大力推進落實。

(四)深刻指出了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要發揮“關鍵少數”示范引領作用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要堅持抓“關鍵少數”和管“絕大多數”相結合,重點抓住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這是我們黨管黨治黨的一條重要經驗。對此,習近平多次從不同角度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強調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在2015年1月13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指出:“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既要挂帥又要出征,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在2016年1月12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他強調:“黨委書記要做管黨治黨的書記,當好第一責任人,對黨負責,對本地區本單位的政治生態負責,對干部健康成長負責。要把責任傳導給所有班子成員,壓給下面的書記,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在2018年7月3日召開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他指出:“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推動黨建責任層層落實落地,把黨建工作抓實、抓細、抓到位。”二是強調黨委(黨組)書記要擔當盡責。習近平指出:“各部門黨組(黨委)要牢固樹立抓機關黨建是本職、不抓機關黨建是失職、抓不好機關黨建是瀆職的理念,堅持‘書記抓、抓書記’。”三是強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履行“一崗雙責”。習近平強調:“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級領導干部要履行‘一崗雙責’,不能認為自己是搞業務的就對黨建工作不使勁,要明責、履責、盡責。”在2021年1月22日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他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必須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始終保持‘趕考’的清醒,保持對‘腐蝕’、‘圍獵’的警覺,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的理念正風肅紀反腐,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引領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巍巍巨輪行穩致遠。”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到自己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中的重要性和肩負的重大責任,職務越高越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扛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習近平對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提出的明確要求,系統闡述了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重大意義、根本保証、責任主體、關鍵力量等重大問題,為各級明責履職、狠抓落實,實現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落地落實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二、當前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存在的突出問題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機關各級黨組織緊緊牽住機關黨建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推動機關黨建工作形成強大合力,為黨的建設和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証。但是,如何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續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實現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是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面臨的嶄新課題。對於這一課題,我們需要從“兩個大局”的時代高度加以審視,從毫不動搖堅持和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的政治高度加以把握,認真總結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責任落實還不夠堅決有力

在重視程度方面,有的黨委(黨組)政治站位不夠高、思想認識還有偏差,把主要精力用在抓業務工作上,對機關黨組織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活動經費重視不夠、解決不力。有的黨委(黨組)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干部向業務部門傾斜,視黨務工作崗位為清閑的“養老”部門,不重視輪崗和交流﹔或者認為機關黨委等黨務工作部門只是單位的內設機構,安排其承擔職責范圍以外的其他一些事務性工作,出現“黨建是個筐,什麼都往裡裝”的現象,由此使機關黨建主責主業受到影響。在認識深度方面,有的黨委(黨組)書記沒有把抓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來對待,對業務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對黨建工作謀劃少、抓得少,甚至把抓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下放”“下壓”,自己當“甩手掌櫃”。個別班子成員不能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習慣了當機關黨建工作的“局外人”“旁觀者”。在工作力度方面,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平衡,建設質量整體不高,壓力層層遞減、被動消極應付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目標導向還不夠明確具體

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內容很多,有些指標可以具體量化,如“黨委(黨組)研究部署黨建工作的次數”“新發展黨員數量”等﹔但有些工作無法用量化指標衡量,如“創新黨的理論武裝”“黨員領導干部作用發揮”等。將定性的內容用量化的方式在一套相對統一的考核指標內體現,本身是不科學的,甚至會造成負面影響,導致機關基層黨組織不注重實際效果,隻在乎規定動作,熱衷於材料堆積、“數字留痕”,滋生和助長形式主義。有的黨委(黨組)對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考核,既缺乏有效的激勵,也缺乏必要的懲戒,導致考核作用難以發揮。比如,根據一個考核結果就對全年的機關黨建責任制落實情況作“蓋棺定論”,並沒有認真地梳理和分析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也沒有針對性地進行查缺補漏和整改落實。如此簡單的循環重復,使機關黨建責任制的剛性約束得不到有力體現,自然就出現了機關黨建責任落實“軟化”的現象。

(三)制度體系還不夠科學健全

能否有一個科學及健全的制度體系,事關機關黨建責任制落實的質量。目前,各地制定的機關黨建責任制主要依據《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作為“上位法”,這兩份文件的規定很全面。但是,從各地自行制定的機關黨建責任制文本來看,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上下一般粗”的問題,口號式、原則性的條文規定較多,缺少具體任務清單,不便於實際執行﹔有的雖然明確了責任主體,但各責任主體之間的分工不夠清晰明確,對各級黨組織責任強調得比較多,對黨委(黨組)職能部門責任強調得少,對“一把手”責任強調得多,對班子其他成員責任強調得少,責任傳導不到位﹔機關黨委抓機關黨建的責任大,但行使權力的范圍小、力度弱,存在權責不對等問題,等等。

三、新時代進一步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實踐路徑

推動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既是全面提高機關黨建質量的關鍵所在,也是提高機關治理能力、推進各項事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在實踐中必須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從職責定位、督查考核、制度機制等方面入手,綜合施策、精准發力、久久為功,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完善責任體系,明確責任主體

責任主體是指在機關黨建責任制中處於不同位置的黨組織,其責任關系連接起來形成機關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全面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需要各級責任主體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任務,形成抓機關黨建工作的強大合力。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推動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其他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黨的建設工作。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構,要指導督促各部門黨委(黨組)落實好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的專責機構,要協助部門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組織推動本部門機關黨建任務落實。黨支部作為黨在機關中的基層組織,對機關黨建工作負具體責任,要統籌抓好機關黨建各項工作落實和黨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

(二)列明責任清單,嚴格考核問責

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自身重點工作,將責任細化、具體化,列出清單,讓各層級責任主體明確黨建工作應該抓什麼,做到責任界限清晰、責任內容有機銜接,從根本上解決職責不清、界限不明、難以量化考核等問題。考核評價是壓實機關黨建責任,推動各項任務落實的重要手段。要聚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科學設置考核內容。要加強和改進述職評議工作,黨委(黨組)每年要報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機關黨委書記和黨支部書記每年要述職抓黨建工作情況,並接受評議考核。要把抓機關黨建工作情況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要與黨員干部的選拔任用相聯系。要嚴格責任追究,通過嚴肅問責,把黨建“軟指標”變成“硬約束”,倒逼黨建責任落實。

(三)完善制度機制,創新工作方法

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明晰后,建立一套科學完善的機關黨建工作機制,形成環環相扣、緊密銜接、相互促進的工作鏈條,對於保障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至關重要。要健全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統籌各方資源力量,進一步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指導。開展機關黨建督查是落實機關黨建責任的重要利器。要建立健全督促檢查機制,定期對各單位黨委(黨組)、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機關黨建重點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加強督促整改,確保督查實效。要建立健全協同協調機制,統籌發揮黨委(黨組)、有關職能部門、機關黨組織的作用,統籌推進機關、企事業單位及行業系統黨的建設,統籌抓好機關黨的各項建設,切實增強機關黨建的整體性和協同性。

(執筆人:樊得智、王海潮、楊世伏、張法娟 、蔡治廷)

(來源:《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