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關於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五個重要論斷

作者:黃壽鬆 賀冬冬    發布時間:2022-05-17    來源:黨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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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的百年奮斗歷程表明,保障人民民主,既是中國共產黨人踐行初心和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確保黨長期執政的重要根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歷史和時代的寬廣視野,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把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認識和實踐推進到新高度。2014 年9 月21 日,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 周年大會的講話中,習近平從全局視角提出“民主政治全過程”的概念,指出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2019 年11 月2日,習近平在上海考察時又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2021 年7 月1 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 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在上述提法的基礎上明確提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2021 年10 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對全過程人民民主作了系統闡述。在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中,明確強調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學習和把握習近平關於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對於我們准確理解和深刻領會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

2019 年11 月2 日,習近平在上海考察時強調:“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這一重要論斷為我們認識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論和實踐來源提供了指引。我們黨在深刻把握馬克思主義關於民主的重要思想和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政治思想智慧的基礎上,不斷總結和升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探索經驗,深刻洞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規律,從而提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第一,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提出源於中國共產黨對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民民主的思想的深刻把握。馬克思主義是我們立黨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它批判並揚棄了資本主義民主,主張探索和建設社會主義民主。習近平指出,“學習馬克思,就要學習和實踐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民民主的思想。”馬克思認為,戰斗的無產階級的首要任務之一就是“爭取民主”,民主的意思就是“人民當權的”。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無產階級實現共產主義就意味著國家制度“被設定為人民自己的作品”,“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列寧也認為,“沒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會主義”,“勝利了的社會主義如果不實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勝利”,主張無產階級政黨應該“爭取一個最能保証經濟發展和人民權利”的國家制度。中國共產黨人學習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人民民主及其實現制度的設想,深刻地認識資本主義民主的局限以及探索社會主義民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科學的理論源泉。

第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提出源於中國共產黨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政治思想智慧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以什麼樣的思路來謀劃和推進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長遠的作用。”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的有機統一。習近平指出,每個國家的政治制度“都是在這個國家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隻有扎根本國社會土壤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華民族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政治文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的“敬天保民”“政在養民”“民惟邦本”“民貴君輕”等民本理念,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提供了豐厚的傳統文化滋養。習近平指出:“要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以時代精神激活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命力”。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中國共產黨立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土壤,對其中的政治思想智慧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第三,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提出源於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經驗的深刻總結。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的旗幟”,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1921年中國共產黨的成立,“點亮了中國的民主之光”。100年來,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行了不懈探索。毛澤東指出,中國民主革命的目的在於“建立一個人民民主的共和國”。1949年,黨帶領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新中國,“實現了中國從幾千年封建專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新中國成立后,黨領導人民正式走上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之路,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架構、經濟基礎、法律原則、制度框架得以確立並不斷發展。改革開放新時期,鄧小平提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要求“切實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制度,從制度上保証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這一時期,我們黨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和法律法規,建立了多種聯系群眾的民意表達渠道,人民主體地位進一步鞏固和凸顯。改革開放之后,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成功開辟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為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新的歷史方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至上,積極回應人民對民主的新要求新期盼,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實現民主的偉大創造,是黨不斷推進中國民主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的經驗結晶。

二、“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鮮明特點,充分展示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特質和優勢。習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強調:“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這一論斷從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兩個層面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特點和優勢作了高度概括,為我們全面認識全過程人民民主及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優勢提供了重要指引。

第一,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習近平擲地有聲地指出:“民主不是一種定制的產品,全世界都一個模式、一個規格。”實現民主的形式是多樣的,各國民眾可以根據自身國情,採取適合本國的民主形式,探索具有本國特點的民主道路。中國既有選舉民主,保障人民通過選舉自己的代表參與國家生活管理,又有協商民主,保障人民內部各階層各群體就國家方針政策及與自己利益相關的事進行充分協商。中國既堅持間接選舉縣以上的人大代表、鄉以及鄉以上的政府領導人這樣的間接民主的形式,也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中國既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參政議政,又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民主和集中的統一”。全過程人民民主,適應了我國復雜的國情,能夠充分保障決策的民主和科學,體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的統一﹔既使得人民能夠通過民主渠道積極反映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又能夠使得人民的需求和願景上升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目標,實現了人民民主與國家意志的統一。

第二,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馬克思指出:“在民主制中,任何一個環節都不具有與它本身的意義不同的意義。每一個環節實際上都只是整體人民的環節。”全過程人民民主貫通於民主的各環節、國家治理的各方面以及國家生活的各領域。在民主的具體環節上,全過程人民民主既保証人民參與民主選舉,通過民主協商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也保証人民依法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習近平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他強調:“要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貫通起來,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証人民當家作主。”這充分體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全鏈條”特點。在民主的實現上,全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各項事務,人民群眾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各類人才通過公開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國家領導層依法有序更替,執政黨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國家權力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這鮮明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全方位”特點。在民主的輻射范圍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通於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等諸多領域,成為人們生產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突出體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全覆蓋”特點。

第三,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眾人的事眾人商量的最廣泛的民主。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這就保障國家權力不是為少數人服務,而是為佔大多數的人民的利益服務﹔保障全體人民平等享有各項民主權利,體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廣泛性。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真正的民主,是最真實的民主。習近平指出,“人民隻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的”,人民隻有在競選投票時受重視、競選結束后就被冷落、毫無發言權,“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保障人民依法享有民主選舉和民主協商,還保障人民從多層次、多渠道參與國家治理。這樣,人民的參與貫穿始終,人民參與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黨和國家最大程度尊重人民訴求,切切實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事。習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如果一個國家人民的問題得不到解決或解決的“低效”,而民主卻是世界的“樣板”,那是十分荒誕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不斷戰勝各類困難挑戰,中國的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不斷提升,社會長期穩定,各族人民團結繁榮,人民享有的權利不斷拓展豐富。“這些事實充分証明,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強大生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符合中國國情、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正確道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意義就在於能夠真正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的歷史性變革充分証明,“中國式民主在中國行得通、很管用”。

三、“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習近平指出,我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站穩人民立場,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尊重人民首創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論斷對於我們深刻理解和把握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提供了思想指導,也為我們在實踐中踐行黨的根本宗旨、進一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遵循。

第一,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領域的重要體現。習近平指出:“我們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中國共產黨始終念人民所憂,行人民所盼,不斷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願望日益強烈,“人民群眾的需要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現在,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延展。面對這些新變化,我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這與中國共產黨人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的初心使命一脈相承,與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契合,是黨的根本宗旨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領域的必然要求與體現。

第二,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價值導向。當今不少西方國家遭遇民主治理困境,甚至出現政府信任危機,極化政治和民粹主義抬頭。相關調查顯示,近年來中國民眾對黨和政府的滿意度高達 95%。“黨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沒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從來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團、任何權勢團體、任何特權階層的利益,這是黨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所在。”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堅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標准”。這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價值導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也是把人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作為衡量民主質量高低的標尺,正如習近平所指出的,“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要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以黨的根本宗旨為遵循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彰顯社會主義國家性質,充分彰顯人民主體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體現、人民權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創造活力進一步激發”。

第三,全過程人民民主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提供了重要保障。踐行黨的根本宗旨涉及國家所有領域,具有政治、經濟等諸多實現機制,其中,政治領域和政治機制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習近平指出,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在政治上必須“健全民主制度、拓寬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確保人民依法享有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民主權利”。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既能夠通過科學規范的民主程序和多樣化的民主實現形式,使人民能夠依法有效行使權力、表達訴求,又通過保障人民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使黨和國家的政策能夠精准代表人民利益,充分實現人民意志。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是一種全新的民主價值和理念,還是一種不斷完善和發展的民主實踐形態,深刻回答了新時代如何踐行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這一重大課題,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指明了明確的方向,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路徑。

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

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習近平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新時代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論斷明確了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基礎和主要渠道,為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出了明確目標要求。

第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自從近代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應該建立何種先進的政治制度,就成為中國人民“面臨的一個歷史性課題”。中國人民和無數仁人志士為拯救將傾之國家,將亡之民族,孜孜不倦探尋新的政治道路和新的政治制度模式,嘗試了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多黨制和總統制等多種方案,各路政治勢力及其代表人物輪番登場,但是都無力改變中國山河破碎、人民受辱受窮的困頓局面。“在中國人民頑強前行的偉大斗爭中,中國共產黨誕生了。”中國共產黨一經誕生,就擔負著探索實現民族獨立、國家富強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道路和政治制度的使命。1921年 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聲明中指出,“承認蘇維埃管理制度”,開啟了中國共產黨探索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權建設序幕。1940年 1月,毛澤東在談到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時指出,要尋求適當形式的政權機關代表國家,主張中國可以採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到鄉人民代表大會的系統,並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1949年 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中鄭重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54年 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明確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自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成為“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政權的“基本的組織形式”,經由人民選舉產生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能夠充分代表人民的意志,能很好發動和組織人民,“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習近平指出,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

第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習近平指出:“我們國家的名稱,我們各級國家機關的名稱,都冠以‘人民’的稱號,這是我們對中國社會主義政權的基本定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是因為植根於人民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卓著的優越性。與西方民主重程序、形式,不重結果、實質不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設計覆蓋了民主的“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環節,既保証了在決策前能通過民主咨詢和聽証制度傾聽民意,也保証了決策中和決策后的監督、評估、問責環節都有民眾的廣泛參與。同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通過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專家咨詢和評估制度、立法聽証會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等加強各級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推動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化規范化﹔通過立法調研、立法建議、議題征集、議題協商、議題專家評估、議案專家咨詢等形式強化人民當家作主的科學化。習近平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效保証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為改革開放以來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的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第三,“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新時代面臨新形勢和新任務,要更有效發揮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優勢,就要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關於如何具體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載體作用,習近平指出,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要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要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要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加強人大自身建設﹔要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的根本制度安排,“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五、“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出來

為了保障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習近平明確要求,“我們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這為我們更好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進一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指明了努力方向。

第一,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具體地、現實地體現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包括各民主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及各界人士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願和選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是支持和保証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爭取和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是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的重要課題,也是黨帶領人民進行國家建設的重要動力。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要具體地、現實地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真正把14億多人民的意願表達好、協同好、實現好並不容易。“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經驗表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之制”和“中國之治”的最大優勢,也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最大優勢。“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增加和擴大我們的優勢和特點,而不是要削弱和縮小我們的優勢和特點。我們要堅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証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切實防止出現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現象”。隻有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持正確的政治發展方向,走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全過程人民民主才能臻於完善,民主政治建設才能不斷取得新成就。

第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具體地、現實地體現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人民民主,就是保証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制度競爭是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方面,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贏得戰略主動的重要優勢。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經過長期奮斗,形成了一系列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習近平強調,為了保障並不斷擴大人民群眾有序政治參與,我們要“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堅持並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要堅持並不斷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完善民主黨派中央對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實施監督、直接向中央提出建議等制度,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有效避免一黨缺乏監督或者多黨惡性競爭的弊端﹔要堅持並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效維護國家完整統一,確保各族人民共同享有當家作主權利﹔要鞏固和堅持發展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通過不斷推動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更加成熟完善,從而切實提升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質量,充分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第三,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具體地、現實地體現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人類探索民主的經驗表明,民主價值和民主原則的實現,離不開與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體系。習近平指出,依法治國是我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的堅實保障,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確立、貫徹和發展都離不開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人民民主正是經由憲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安排,將民主運作各環節依次貫通起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利於“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從法律上保障國家權力為人民服務,增進人民福祉。同時,人民在參與全過程人民民主時也要遵守法律約束,群眾意願的表達必須符合法定程序,這是全過程人民民主順利實現的客觀要求。習近平參加北京市基層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時指出:“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要加強選舉全過程監督,堅決查處選舉中的不正之風,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確保選舉結果人民滿意”。總之,堅持依法治國,確保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必要保障和重要途徑。

習近平關於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上述五個重要論斷,對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充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也為人類探索民主的有效實現形式貢獻了中國經驗和中國智慧。在新征程上,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展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強大生命力和旺盛活力,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筑牢民主基石。

(作者:黃壽鬆,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賀冬冬,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生)

(來源:《黨的文獻》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