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國家治理思想智慧

作者:高長武    發布時間: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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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31 日在北京舉行。中央政治局主持會議 申宏攝 / 本刊

在幾千年的歷史演進中,中華民族形成了關於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的豐富思想,學習這些思想智慧,可以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借鑒

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的大同理想,是中國古人對理想社會狀態和國家治理最高目標的描繪,圍繞實現這一目標,中國古人提出了許多具體的治理理念和舉措

以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鑒別和分析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的關於國家治理的豐富思想智慧,並結合時代條件和現實需要,對其中的思想精華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以古人之規矩,開自己之生面”

2019年10月3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在幾千年的歷史演進中,中華民族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明,形成了關於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的豐富思想,包括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風、四海一家的大一統傳統,德主刑輔、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張,民貴君輕、政在養民的民本思想,等貴賤均貧富、損有余補不足的平等觀念,法不阿貴、繩不撓曲的正義追求,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道德操守,任人唯賢、選賢與能的用人標准,周雖舊邦、其命維新的改革精神,親仁善鄰、協和萬邦的外交之道,以和為貴、好戰必亡的和平理念,等等。這些思想中的精華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華民族精神的重要內容。”

習近平總書記的這段論述,深刻提煉和高度概括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的關於國家治理的11條思想智慧。可以說,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后,科學社會主義的主張受到中國人民熱烈歡迎,並最終扎根中國大地、開花結果,決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國傳承了幾千年的優秀歷史文化和廣大人民日用而不覺的價值觀念融通的。深刻理解和研究這些思想智慧,可以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借鑒。

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的大同理想

這一條是中國古人對理想社會狀態和國家治理最高目標的描繪,其他10條都是圍繞實現這一目標而提出的治理理念和舉措。

關於大同理想,最早的比較系統的論述出自《禮記》:“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按照這一論述,謀閉不興、盜賊不作、夜不閉戶等社會穩定有序、人們安居樂業的狀況,是大同社會的具體表現,而要達到這種大同的局面,則必須行大道、公天下。這其中的關鍵詞是“公”。

“以天下論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天下不是一人一家一族一國之私物,而是不同人、不同家庭、不同民族、不同國家所共有。天下為公,是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大道,是實現大同的必然要求。

為了實現大同理想,一代又一代中國知識分子孜孜以求、不懈探索,深刻塑造了中華文化的價值追求,深刻影響了中華文明的發展進程,為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后扎根、成長、開花、結果提供了適宜的思想文化土壤。

六合同風、四海一家的大一統傳統

這一條是關於處理中央與地方、民族與民族關系的思想智慧。

“大一統”的思想正式提出和形成於戰國時期,但究其思想淵源,則至少可上溯至西周時期。自西周末年到整個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群雄並起,戰亂頻仍,人們普遍祈望太平與統一。因此,春秋時期孔子修訂《春秋》,其中就包含了不少能夠體現“大一統”的思想因素。到了戰國時期,《荀子》中出現了“四海一家”的表述:“四海之內若一家。”同期的典籍《公羊傳》中則首次出現了“大一統”的表述:“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此后,《漢書》中說:“《春秋》所以大一統者,六合同風,九州共貫也。”這話是西漢名臣王吉在上疏漢宣帝時所說。在王吉看來,《春秋》之所以推崇西周的統一局面,是因為西周在全國推行統一的教化,實現了全國上下政令貫通。再往后,秦始皇統一中國,廢除分封制,代以郡縣制,實行“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統一錢幣、度量衡,結束了自春秋戰國后諸侯長期割據的局面,開創了大一統局面。

自秦以來,中國歷史發展中雖然也出現過割據和分裂局面,但追求大一統始終是主流和方向,而且大一統的思想內涵也不斷豐富和發展,其所注重和追求的既包括九州同貫的政治統一、華夷一家的民族認同,也包括利出一孔的經濟統一、六合同風的文化認同。

大一統的思想傳統,強調國家和社會在思想文化、政令舉措、疆域民族方面的多元一體、和合統一,對中華文明形成並綿延發展幾千年而從未中斷,對形成和鞏固中國多民族和合一體的大家庭,對形成和豐富中華民族精神、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生命力,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

德主刑輔、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張

這一條是關於處理德治與法治關系的思想智慧。

這一主張源自於西周時期周公提出的“明德慎罰”的思想。所謂“明德”,就是提倡和崇尚德性﹔所謂“慎罰”,就是刑法適中、“罪止其身”,不濫殺無辜。此后,經過孔子、孟子、荀子、賈誼、董仲舒等人的注解與闡釋、豐富與發展,形成了德主刑輔、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張。

這一主張核心意思有三層:一是德法共治、隆禮重法。荀子提出,“明禮儀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法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董仲舒說,“慶賞刑罰之不可不具也,猶春夏秋冬不可不備也”。對於國家治理而言,道德和法律都不可或缺,為政者需要把德治與法治結合起來,發揮“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的作用。

二是德主刑輔、先禮后法。賈誼認為,“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后”。《唐律疏議》載:“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在國家治理中,雖然道德和法律都不可或缺,但二者實行的先后和其發揮的作用是有差別的。“不教而殺謂之虐”,必須先禮后法、先教后誅,德可以防患於未然,而刑隻能懲辦於犯罪之后。“不知恥者,無所不為”,道德和德治是治理之本和基礎性要求,法律和法治是輔助之用和補充性要求。

三是為政以德、以德化人。孔子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管子》中說,“愛民無私曰德”。孟子說,“善教得民心”。為政者立德政、行德治、施德教,就會得到人民擁護和支持,國家治理就會呈現成風化人、明德至善的良好局面。

民貴君輕、政在養民的民本思想

這一條是關於處理君與民、國與民關系的思想智慧。

這一思想發端於商周更替之際。周朝統治者從商朝覆滅中不僅認識到“天命縻常”,更是通過牧野之戰等事件認識到人民的力量,提出“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思想。此后,民本思想逐漸形成並不斷豐富和發展,“流貫中國五千年之政治”。

這一思想核心意思有三層:一是在君與民關系上,強調立君為民、民貴君輕。荀子認為,“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孟子進一步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二是在國與民關系上,強調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管子》中指出,“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因此,人民是國家的根本,有了人民擁護,國家才能穩定。

三是在政與民關系上,強調德惟善政、政在養民。賈誼認為,為政者,要“以富樂民為功,以貧苦民為罪”。為政者最大的德行和功勞是實行善政,而善政之要在於讓人民過上好日子,富裕而幸福。

等貴賤均貧富、損有余補不足的平等觀念

這一條是關於處理人們之間社會地位和社會財富關系的思想智慧。

這種平等觀念早在先秦諸子百家的言論中就已普遍存在。比如,老子認為,“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孔子提出,“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韓非子主張,“適其時事以致財物,論其稅賦以均貧富”﹔《管子》中說,“貧富無度則失”﹔吳起在楚國推行變法時提出,“均楚國之爵而平其祿,損其有余而繼其不足,厲甲兵以時爭於天下”。這些論述從不同側面反映了等貴賤均貧富、損有余補不足的平等觀念。

所謂“等貴賤均貧富”,就是無論是否有爵祿,人與人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下之分,社會財富應該公平分配,使貧富有度、“各得其分、上下相安”﹔所謂“損有余補不足”,就是減損有余、增補不足,這是保持社會關系平衡,實現穩定可持續發展的自然之道。

經過歷史的積澱,等貴賤均貧富、損有余補不足的平等觀念,已經內化到中華民族的文化基因中,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個鮮明特征。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的正義追求

這一條是關於法律執行和實施的思想智慧。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出自《韓非子》。意思是說,法律不偏袒有權有勢的人,墨線不向彎曲的地方傾斜。也就是說,法律必須成為人人遵守的衡量是非曲直的基本標准,不能偏袒權貴,不能有例外、搞特殊。

中國古人早就認識到立法對於國家治理的重要性,提出“法者,治之端也”的論斷,同時也認識到執行和實施法律的重要性,強調“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治強生於法,弱亂生於阿”。這實際上在立法基礎上提出了“奉法”也就是法律執行和實施的問題。在法律執行和實施中,隻有堅持“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做到“言無二貴,法不兩適”,“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視同仁,體現社會公平正義,才能樹立法律的權威,發揮法律的作用,為善治提供保障。

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道德操守

這一條是關於重視個人道德修養和社會道德教育的思想智慧。

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素稱“八德”,是對中華傳統美德精髓要義的凝練概括。這八項道德要求,可分為兩個層次。

孝悌忠信側重個人的道德修養,追求內在的道德自覺和自律。孝,指對父母長輩孝順、尊敬,“百善孝為先”,孝乃人倫之本、眾善之始。悌,指與兄長和睦相處,泛指對同輩和朋友愛護、友善。《論語》中說,“入則孝,出則弟(悌)”,“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忠,指盡職盡責,“盡己之心為忠”。中華文化注重家國同構,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忠是孝的延伸和擴展,對自己的國家忠貞不貳、盡忠報國,即為忠。信,指講信用,就是在社會交往中誠實不欺、守信踐諾。

禮義廉恥側重對社會成員的道德教育,強調外在的道德約束和規范。《管子》中說,“國有四維”,“四維絕則滅”,“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禮不逾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這裡不僅把禮義廉恥的重要性上升為“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的高度看待,更是明確指出了禮義廉恥的核心要求:“禮”,就是為人處事懂禮節、講規矩,不僭越禮節和規矩﹔義,就是做事情符合公義和法則,不自己抬高自己﹔廉,就是廉潔公正,不掩飾錯誤,不包庇惡行﹔恥,就是自尊自重,有羞恥之心,不枉從邪曲,不做違背正道、人所不齒之事。

“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孝悌忠信個人內在德性的修養與禮義廉恥外在道德規范的約束相互結合,明確了社會成員應該遵循的基本道德操守,可以為國家治理提供堅實的道德基礎。

任人唯賢、選賢與能的用人標准

這一條是關於選人用人標准的思想智慧。

中國古人很早就從國家和社會治理實踐中認識到人才的重要性,並總結出任人唯賢、選賢與能的用人標准。《尚書》中說,“任官惟賢材,左右惟其人”,強調任人唯賢的重要性﹔《禮記》中說,“選賢與能,講信修睦”,《詩經》中也說,“任賢使能”,則強調選人用人應注重從賢和能兩方面看。

這一用人標准包含四層意思:一是為政之要、惟在得人。人才是進行國家治理的第一資源,“材之用,國之棟梁也,得之則安以榮,失之則亡以辱”。

二是既賢且能、德才兼備。衡量人才,既要看其賢德,又要看其才能。

三是任人唯賢、以德為先。在人才選用方面,賢與能、德與才不是等量齊觀而是有先后輕重之別的。正如司馬光所闡述的:“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因此,“取士之道,當以德行為先”。

四是各任其能、人盡其才。選出人才后,還有一個通過合理任用使人盡其才的問題。“用人如器,取其所長”“用非其才,必難致治”,要依據人才的德行和才能,把其放到適合其能力、能夠發揮其專長的崗位上,形成“各因其才而盡其力”的生動局面。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的改革精神

這一條是關於處理守正與創新、繼承與發展關系的思想智慧。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語出《詩經》。大意是說,周雖然是古老的邦國,但承擔著革新的使命,簡言之就是“舊邦新命”。

可以從三個層面理解這一改革精神:一是新舊更替是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老子說,“物壯則老”﹔《周易》中又說,“終則有始,天行也”。世間萬物都要經歷一個產生、發展、興盛、衰亡的基本過程,舊事物滅亡了,新事物產生了,世界就是在新陳代謝、新舊更替中發展前進的,這是世界發展的客觀規律。

二是為政者要順天應人、與時偕行、革故鼎新。《周易》中說,“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凡益之道,與時偕行”﹔《禮記》中說,“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管子》中說,“不慕古,不留今,與時變,與俗化”﹔《呂氏春秋》中說,“世易時移,變法宜矣,譬之若良醫,病萬變藥亦萬變”。所有這些論述都說明了一個共同道理:世界在變化,社會在發展,這就決定了人們在實踐中不能因循守舊、一仍舊貫,而必須因時而變、與時俱進。

三是要把守正與創新、繼承與發展統一起來。《太玄經》中說:“夫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與道神之。革而化之,與時宜之”。這段話深刻揭示了“因循”“革化”“時宜”之間的辯証統一關系,啟示我們在追求變革維新時,不能簡單化、一刀切,而是要結合實際情況的變化,對舊事物進行鑒別分析,揚棄其中不合時宜的落后成分,吸取其中仍有價值的積極因素,在守正中創新,在繼承中發展。

幾千年來,在周雖舊邦、其命維新的改革精神指引下,中華大地上發生了無數次變革圖強運動,這些運動有力地推動了中華民族發展進步的進程。

親仁善鄰、協和萬邦的外交之道

這一條是關於處理國與國關系的思想智慧。

“親仁善鄰”,出自《左傳》,意思是說,親近仁者、與鄰為善。這裡的關鍵詞是“仁”。孔子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謂“仁者”,就是自己要站得住,同時也使別人站得住﹔自己要事事通達,同時也使別人事事通達﹔自己不喜愛之事,不要強加於人。做人如此,治國更是這樣。處理好與鄰國的關系,必須堅持親仁善鄰的原則,做到與鄰為善、以鄰為伴、講信修睦、守望相助。

“協和萬邦”出自《尚書》,意思是說,以求團結、尚和合的原則處理與世界各國的關系。這裡的關鍵詞是“和”。史伯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孟子說,“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管子》中說,“和合故能諧”。這些論述深刻揭示了世間萬物相處共存的基本狀態和內在規律。協和萬邦之“和”,不是一無二致、無視差別的絕對同一,而是求同存異、和而不同、和合一體、共同發展的和諧相處。

親仁善鄰與協和萬邦相輔相成、前后相因,親仁善鄰是協和萬邦的前提和基礎,協和萬邦是親仁善鄰的拓展和升華,把二者統一起來綜合運用到處理國與國關系的實踐中,是我國古人外交智慧的生動體現。

以和為貴、好戰必亡的和平理念

這一條是關於處理戰爭與和平關系的思想智慧。

“以和為貴”,語出《論語》:“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好戰必亡”,語出《司馬法》:“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這兩段文字反映了中華文化對和平理念的推崇,也體現出中國傳統和平理念所蘊含的深刻思想智慧。

一方面,主張以和為貴,追求不戰而屈人之兵。古代先賢很早就通過對自然規律的深刻體認和對戰爭危害的深切感受提出了和平和慎戰的思想,認為“兵者,不祥之器”,“戰者,逆德也”,“戰者危事,兵者凶器”,對戰爭持謹慎態度,並提出“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的目標追求。

另一方面,認為忘戰必危,反對偃戰廢戰。先賢們還深刻認識到,崇尚和平、主張慎戰不戰,並非一味求和、荒廢軍事,而是把“兵者”的重要性放到“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的高度上認識,主張“兵者”可以“不得已而用之”,針對非正義的戰爭,則應“以戰去戰,雖戰可也”。這兩個方面辯証統一、不可分割,共同詮釋了戰爭與和平的辯証法,揭示了中國傳統和平理念的精髓。

對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的關於國家治理的豐富思想智慧,我們不能復古照搬,而必須以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進行鑒別和分析,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繼而結合時代條件和現實需要,對其中的思想精華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並廣泛應用到當今國家和社會的治理實踐中。唯其如此,才能切實收到“以古人之規矩,開自己之生面”的效果,才能真正把中華傳統治理智慧傳承下去、弘揚開來。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黨的文獻》副主編兼編輯部主任)

(來源: 《瞭望》 2022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