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時期劉少奇對黨的政治建設的探索

作者:陳浩    發布時間:2022-07-01    來源:黨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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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要求。”黨的十九大強調,“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必須以政治建設統領黨的建設,“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黨的政治建設,形成了講政治的優良傳統。”延安時期是我們黨的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的重要階段,形成了有關黨的建設的豐富思想和做法。這一時期,劉少奇以高度的理論素養對黨的建設特別是政治建設進行了深入探索,對從政治上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團結作出了突出貢獻。

一、制定和執行正確的政治路線

“黨的政治路線是黨的政治主張的集中體現,是黨制定各項具體工作路線和政策的根本依據。”制定正確的政治路線是我們黨領導革命走向勝利的保障,正如毛澤東指出的那樣,“路線是‘王道’”,“一個政黨要引導革命到勝利,必須依靠自己政治路線的正確和組織上的鞏固”。能否根據客觀形勢的變化制定正確的政治路線,是檢驗一個政黨成熟與否的重要標志。而黨的建設,“同黨的政治路線密切地聯系著”。沒有正確的政治路線作為指引,黨的建設特別是政治建設必將舉步維艱。錯誤的政治路線不僅造成黨內思想上的分歧甚至混亂,而且往往帶來宗派主義的組織路線以及錯誤的黨內斗爭,從而引發不必要的黨內糾紛、妨礙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危害黨的事業。

劉少奇對正確政治路線之於黨的建設乃至黨的全部工作所具有的決定性意義,有著明確的認知。他強調,“我們必須首先注意不要在政治上犯錯誤,尤其是路線上的錯誤”,並且號召廣大黨員,“必須首先著重的為黨的正確的政治路線而進行斗爭”。在革命實踐中,劉少奇始終堅決地與黨內錯誤政治路線作斗爭。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他在白區工作中堅決抵制黨內“左”傾錯誤的影響,成為“正確路線在白區工作中的代表”。他更是在理論上比較早地對“左”傾錯誤進行了“系統而深刻地揭露和批評”,明確指出黨內存在著比較一貫的“左”傾機會主義思想,這種錯誤思想在黨的六屆四中全會以后伴隨著王明“左”傾教條主義在黨內取得統治地位而達到頂點,“在黨內影響最久、最深,給黨的損害也最大”。這種“左”傾錯誤路線誤判革命形勢、推行冒險主義政策﹔執行關門主義,不懂得團結最大多數、建立最廣泛的統一戰線﹔在黨內組織生活中奉行宗派主義,機械地、過火地開展黨內斗爭,大搞命令主義與懲辦主義,造成了黨內政治生活的不正常,嚴重妨礙了黨領導的革命事業。

1935年底召開的瓦窯堡會議提出建立最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批判了成為當時黨內主要危險的關門主義,同時也指出了在新的革命時期預防右傾機會主義復活的必要性。會議決議及毛澤東在會上的報告,“解決了黨的政治路線問題”。對於這條正確政治路線,劉少奇堅決貫徹執行。他在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期間,持續肅清黨內關門主義與冒險主義殘存,全面徹底地轉變黨的工作方式,打開了華北工作的新局面。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正式建立后,黨內右傾思想還是有所抬頭,特別是王明 1937年底自蘇聯回國后提出了一系列右傾觀點,過分強調統一戰線中的聯合,鼓吹所謂“一切經過統一戰線”“一切服從統一戰線”等錯誤觀點,影響了黨貫徹獨立自主的原則,對業已形成的黨的正確路線造成了不小沖擊和干擾。針對王明的這些錯誤觀點和主張,劉少奇進行了堅決斗爭,維護黨內來之不易的正確政治路線。他指出,“一切經過統一戰線的口號須要具體解釋”,不能發展成為一切經過蔣介石和閻錫山。他強調,要高度重視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黨的領導權問題,不僅在理論上堅持獨立自主原則,而且在實踐中積極貫徹落實這一原則,全面、正確地處理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從而維護了黨的正確政治路線的指導地位。正是由於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路線,堅定執行黨中央和毛澤東提出的開展獨立自主的敵后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方針,他才能在先后擔任中共中央北方局書記、中原局書記、華中局書記期間,放手發動群眾,領導在三大戰略區發展黨組織、開辟根據地、壯大黨領導的人民抗日武裝,出色完成了黨交付的重任。

二、維護黨中央權威與集中統一領導

在確立正確的政治路線之后,以何種方式將其貫徹落實在行動上,就成為最重要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關鍵是要保証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關於如何貫徹落實這一要求,延安時期的中國共產黨面臨著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於當時以小農為主的社會環境以及抗戰時期比較分散的、長期的游擊戰爭環境等因素,使得各種非無產階級意識容易滲透進黨內。隨著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建立,黨面臨著更為復雜的斗爭形勢,對廣大黨員開展教育的需要更為迫切。而此時黨內先后發生了張國燾分裂黨以至叛黨,王明在主持中共中央長江局工作時無視黨中央領導、破壞黨的組織程序等一系列事件。這些都表明,在新的歷史環境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與集中統一領導,在政治上將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尤為必要。

(一)批判黨內錯誤思想,通過制度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劉少奇敏銳地認識到全面抗戰爆發后黨在政治上開展自身建設所面臨的問題。他明確指出,“現在我們最大的缺點,就是各地不能完全正確的全部的執行中央的政策”,“在政治行為上的全黨的統一性與集中性完全不夠”,這是“我們在黨性上的極大的弱點”,“必須強調全黨的統一性,集中性,服從中央領導的重要性”。劉少奇對黨內存在的個人主義、本位主義、山頭主義等有違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思想和行為進行了批判。他批評個人主義,指出其忽視黨的偉大影響和作用,“一切的勝利與成功,都上在他個人的賬上”,自我膨脹、武斷專斷、獨霸一方甚至發展到反黨反中央的地步。他批評本位主義,“一切從他本位的利益出發”,“不照顧大局,不識大體”,隻管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忽視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如果任其發展必然會給黨的事業造成極大的損害。他批評山頭主義,指出其在黨內同志間劃分親疏關系,不能一視同仁,帶有嚴重的排外主義和保守主義傾向,“可能在黨內造成嚴重的糾紛”,必須堅決反對與消滅。他還批評了那種不尊重黨的組織的傾向,強調黨是“無產階級組織得最嚴密的一部分,是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黨員的一切思想、言論和行動都應該是有原則、有組織、有紀律的。為了更好地糾正錯誤,劉少奇從制度建設入手,保障黨中央權威與集中統一領導。在 1938年召開的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他主持起草《六中全會關於中央委員會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關於各級黨部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關於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三個文件,對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以及各級黨委的工作任務、職責范圍和相關紀律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劉少奇強調,制定這些黨規黨法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個別人破壞黨的團結與統一”,使“黨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

(二)維護毛澤東在黨中央的核心地位

在實踐中,劉少奇積極維護遵義會議后逐漸形成的、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特別是維護毛澤東在黨中央的核心地位。遵義會議上,他就堅決支持以毛澤東為代表的正確主張。在隨后傳達會議精神時,劉少奇明確指出,紅軍遭受的損失恰恰是由於“‘左’傾機會主義路線排斥毛澤東同志的領導”,而毛澤東回到中央后,“我們紅軍有希望了,我們黨有希望了,中國革命有希望了”。瓦窯堡會議后,黨中央逐漸形成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新路線,劉少奇對此堅決貫徹執行。在赴北方局主持工作時,他明確表示,“有了毛澤東同志關於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正確方針,一定能改變白區工作的局面”。對於毛澤東在黨中央核心地位的逐漸形成與確立,劉少奇衷心擁護。他多次強調,毛澤東是黨內正確路線的代表,並且是“精通馬列主義和中國實際情況為每一個黨員所擁護的黨的領袖”,號召全體黨員“鞏固地團結在以毛澤東同志為首的中央的周圍”。1943年初,就中央機構精簡問題,劉少奇建議將中央書記的職權“改為在政治局方針下有權處理和決定一切日常性質的問題”,而“書記處有一個主席,其他兩個書記是主席的助手,不是一個像過去那樣成為聯席會議的形式”。這些建議隨后被中央政治局會議所接受,使書記處成為在政治局領導下處理中央日常事務的工作機構,在這個機構中毛澤東作為書記處主席,對書記處所處理的中央日常工作有最后決定之權。1945年 6月,黨的七屆一中全會選舉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毛澤東為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書記處主席。8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毛澤東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等為副主席。這就使全黨在組織上達到了空前的團結和統一。

(三)推動確立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

正確的思想路線是形成正確的政治路線的前提,也是統一黨內思想的前提。劉少奇指出:“先有思想上的一致才能保証組織上的統一。”強化黨的政治建設、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需要以黨內思想上的統一為基礎。在延安時期,劉少奇推動確立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為保証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奠定了思想基礎。他指出:“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是存在著這樣兩條路線和兩種傳統的:一個是布爾什維克的路線和傳統,另一個是孟什維克的路線和傳統。前一個是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后一個是以黨內各派機會主義者為代表。”后者實際上是假的馬克思主義,沒有把握馬克思主義的實質,只是把馬克思主義變成公式教條,不能將其與中國實際相結合。與之形成鮮明對比,前者則“特別注意規定適合環境的實行馬克思主義的方法和手段以及這些方法和手段的變更”,注重調查研究,“拿實踐的經驗來做根據”。這條已被實踐所証明的正確思想路線就是“毛澤東同志的思想體系”。在1945年召開的黨的七大上,劉少奇進一步對毛澤東思想進行了完整概括和系統闡述。他指出,毛澤東思想“是我們黨和我國人民在長期奮斗中最大的收獲與最大的光榮,將造福於我國民族至遙遠的后代”。他說:“我們黨和許多黨員,曾經因為理論上的准備不夠,因而在工作中吃了不少的徘徊摸索的苦頭,走了不少的不必要的彎路。但現在已經由於毛澤東同志的艱巨工作和天才創造,為我們黨和中國人民在理論上作了充分准備,這就要極大地增強我們黨和中國人民的信心和戰斗力量,極大地加速中國革命勝利的進程。”劉少奇強調,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之統一的思想”,“是站在無產階級利益因而又正是站在全體人民利益的立場上,應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科學方法,概括中國歷史、社會及全部革命斗爭經驗而創造出來”,“是中國民族智慧的最高表現和理論上的最高概括”,也是“唯一正確的救中國的理論與政策”。他號召全體黨員學習和宣傳毛澤東思想,“用毛澤東思想來武裝我們的黨員和革命的人民,使毛澤東思想變為實際的不可抗御的力量”。

三、嚴肅黨內生活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保証黨的凝聚力、戰斗力、創造力的重要舉措,對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營造風清氣正的黨內政治生態具有重要意義。在延安時期,劉少奇著重從持續推進黨的民主集中制建設和正確開展黨內斗爭兩個方面詳細闡述了嚴肅黨內生活的原則與方法,對推動此一時期黨內生活逐步走上正軌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持續推進黨的民主集中制建設

“嚴肅黨內生活,最根本的是認真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也是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遵循。劉少奇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將黨內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內涵明確概括為“四個服從”,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一切領導集中於中央,此為黨的民主集中制”。在黨的七大上,他進一步闡述民主集中制原則,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一方面,“沒有真正的民主,也就沒有真正的集中”。黨的集中制建立在民主基礎上,而不是脫離民主,更不是個人專制。實行黨內民主就是要發揚黨員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使其參與黨內決策,激發其對黨的事業的責任心。另一方面,“黨內民主制,不是沒有領導的民主,不是極端民主化,不是黨內的無政府狀態”。黨內民主需要規范和領導,其目的是引導廣大黨員自覺接受黨的紀律從而加強黨的團結與統一,而不能妨礙集中。在劉少奇看來,黨內民主與集中是辯証統一的關系,“隻有實行高度的民主,才能達到領導上的高度集中﹔隻有在以民主為基礎的高度集中領導之下,才能實行高度的民主”。

劉少奇指出,正確執行民主集中制,“是保障黨內團結和統一最必要的條件”,意義重大。有鑒於此,劉少奇特別強調,必須“絕對的無條件的”執行民主集中制,“反對提出任何條件,反對任何借口”。他具體列舉和批判了四種錯誤的“條件論”,指出不能以政治上路線上正確與否、工作和領導能力的強弱、黨內資格深淺與地位高低、上級領導態度與有無成見等作為條件來決定自己是否服從黨的組織。劉少奇指出,這些錯誤的“條件論”都是違反黨的組織紀律的,也是有違黨性原則的。在他看來,共產黨員的黨性恰恰“表現在服從黨尊重組織的絕對性上”。當然這種組織服從上的絕對性並不否定政策決議形成前要實現黨內的充分討論以及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修改調整,這些都是民主集中制的題中之義。

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適用於所有黨員,但劉少奇也指出對於不同黨員其側重點是不一樣的。“對上級要多注意集中,對下級與同志要多注意民主。”劉少奇特別關注黨的各級領導干部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問題。他指出,由於多種原因,導致黨內還沒有養成一種民主生活的習慣,特別是在部分領導干部中還存在著一些錯誤思想和官僚主義作風。有鑒於此,劉少奇強調,作為領導者,“要採用盡可能的方式去實現黨內的民主生活,要有充分民主的工作精神”。要尊重下級組織、尊重黨員權利、傾聽黨員意見,善於用說服討論的方式來貫徹黨的政策決議,避免命令主義、懲辦主義的錯誤傾向。他特別強調,黨員領導包括中央負責同志,要“隨時接受干部和群眾的監督和批評”。在起草黨的七大黨章草案時,面對黨內的一些爭論,他堅持寫入“黨員有在一定的會議上可以批評黨的任何工作人員的權利”這一條款,突顯了他對黨內監督重要性的認知。

(二)正確開展黨內斗爭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劉少奇還特別強調要正確地開展黨內斗爭。他指出,“黨內斗爭是黨外階級斗爭的反映”,是要反對各種錯誤思想與不良傾向對廣大黨員的影響。這種斗爭對保持黨的純潔是不可缺少的。劉少奇強調:“這種黨內斗爭,主要的是思想斗爭,它的內容是思想原則上的分歧與對立。”雖然它可能會發展到政治上乃至組織上的分歧,“但是它的實質,它的內容,基本上還是一種思想斗爭”。

如何處理黨內斗爭,對於黨的團結統一來說至關重要。劉少奇總結了我們黨歷史上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存在的三種錯誤傾向:一種是自由主義或者調和主義的傾向,對黨內錯誤思想不聞不問或者妥協調和﹔一種是機械、過火地開展黨內斗爭﹔還有一種則是在黨內無原則地制造糾紛與斗爭。劉少奇指出,黨內對第一種傾向有著比較高的警惕,而對后兩種傾向“從來沒有人在黨內系統講過”,所以他更有針對性地剖析了這兩種錯誤傾向。

關於機械、過火的黨內斗爭,劉少奇指出,它實際上是“左”傾錯誤路線在黨內斗爭問題上的反映。這種錯誤傾向在進行黨內斗爭時往往對人不對事,把黨內斗爭簡單化、機械化、庸俗化,“不是從思想上去解決什麼問題”,而是採取命令主義的態度,以壓迫手段、打擊政策和懲辦制度來求得黨內統一,“不講求適當,不講求分寸,不講求適可而止”,甚至混淆黨內斗爭與黨外斗爭的方法,用對付敵人的辦法來對付黨內同志。劉少奇指出,這種錯誤的斗爭方式在黨內曾經佔據統治地位,帶來了一系列惡果,既打擊了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助長了黨內家長制作風,又從反面刺激了黨內極端民主化思想和自由主義傾向的發展,助長了宗派主義,從而嚴重影響了民主集中制的正確執行,給黨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關於無原則的斗爭和糾紛,劉少奇指出,這種現象當時在黨內“特別普遍與嚴重存在”,主要是在一些不涉及原則、具體的問題上進行無必要的爭論。這種爭論不是從黨的整體利益出發,而是站在個人利益或派別利益的立場上,不是從原則上而是從個人感情傾向上提出問題,往往是不擇手段、不以正當的組織手續來進行。這些無原則的斗爭對黨來說顯然也是有害的,削弱了黨的團結統一與戰斗力。

劉少奇指出,這樣一些機械過火或者無原則的黨內斗爭有其根源,與當時黨內理論水平有限、小資產階級意識濃厚、黨內民主生活不健全都有著密切聯系。而要解決這些問題、避免錯誤的黨內斗爭,就必須做到完全站在黨的立場上、本著對革命最高度負責的嚴肅態度進行斗爭,認識到黨內斗爭本質上是一種思想斗爭,要首先從思想上、原則上去解決問題。劉少奇強調,“在黨內一切要講道理,一切要講清楚道理,一切要有道理可講”,“黨內斗爭的目的,是為了教育黨與教育犯了錯誤的同志”,理應是一種比較溫和的斗爭,批評要適當、講究分寸﹔要允許被批評被處罰者申訴﹔要區分黨內斗爭與黨外斗爭,禁止一切違反黨章黨紀的斗爭方式。在劉少奇看來,隻有以這些正確的方式開展黨內斗爭,才能充分發揮其正面作用,使黨內生活更加健康完善。以上述正確思想為指導,劉少奇在實踐中妥善處理黨內斗爭問題,取得了良好效果。比如 1942年回延安途經山東根據地時,他幫助山東分局實事求是地糾正肅反鋤奸工作擴大化的錯誤,堅決反對刑訊逼供等過火斗爭手段,受到了廣大干部和群眾的熱烈擁護,對統一思想,凝聚力量,鞏固山東抗日根據地起了重要作用。

四、加強黨性修養與鍛煉

黨員個人黨性修養的提升與推進黨的政治建設密不可分。一方面,黨的政治建設最終要落實到每一個具體黨員身上,政治建設的成效通過黨員的思想與行動表現出來。另一方面,黨性修養的鍛煉與提升有助於廣大黨員站穩政治立場,堅持黨性和人民性相統一,是強化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保障。在我們黨的歷史上,以 1939年劉少奇在延安發表《論共產黨員的修養》講演為標志,第一次對黨員修養問題作出了系統論述,對黨的建設理論的豐富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劉少奇指出,“每個黨員都必須從各方面加強自己的鍛煉和修養”,之所以強調提升黨員修養,既與革命斗爭的需要有關,更重要的是由於廣大黨員復雜的社會出身,舊社會的思想意識和習慣在黨內還有留存,因此必須加強黨性鍛煉。他提出:“共產黨員的黨性,就是無產者階級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現,就是無產者本質的最高表現,就是無產階級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現。”而無產階級本質表現為團結性、互助性、組織性、紀律性、進步性以及對一切剝削者的反抗性等。黨員思想意識上修養的核心內容,就是要“用無產階級的思想意識去同自己的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意識進行斗爭﹔用共產主義的世界觀去同自己的各種非共產主義的世界觀進行斗爭﹔用無產階級的、人民的、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去同自己的個人主義思想進行斗爭”。

堅定理想信念是強化黨性修養的基礎。劉少奇強調,要“根據共產主義的世界觀,根據黨和無產階級的堅定立場,去檢查自己一切的思想行動,糾正一切不正確的思想意識”。他認為,隻有樹立了共產主義偉大理想和奮斗目標,堅定代表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立場,黨性修養才有了根基,否則黨性修養無從談起。

強化黨性修養尤其需要廣大黨員處理好個人利益與黨的利益之間的關系。劉少奇強調,“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這是我們黨員的思想和行動的最高原則”,“一個共產黨員,在任何情況下,能夠不能夠把自己個人的利益絕對地無條件地服從黨的利益,是考驗這個黨員是否忠於黨、忠於革命和共產主義事業的標准”。當黨員個人利益與黨的利益發生沖突時,“要求黨員無條件地服從黨的利益,犧牲個人利益,而不能在任何形式的掩蓋和借口之下,企圖犧牲黨的利益去堅持個人利益”,這是黨性原則的根本要求。在劉少奇看來,這樣的黨員“應該具有人類最偉大、最高尚的一切美德”,包括共產主義道德、最大的革命勇敢、最誠懇坦白的態度以及最高尚的自尊心和自愛心等。

以此為評判標准,劉少奇對黨內存在的各種有違黨性的錯誤思想觀念進行了批評。包括從個人利益出發加入黨的組織,入黨的動機與目標不純﹔無原則的糾紛、派別斗爭、宗派主義、本位主義並且不尊重和破壞黨的紀律的個人主義與自私自利的思想傾向﹔個人英雄主義、自高自大、風頭主義的傾向﹔計較小事、不識大體﹔毫無原則性,在黨內生活中態度不清楚不明確﹔甚至還有少數同志存在剝削階級的意識,不擇手段地對付黨內同志,玩弄陰謀詭計,等等。這些非無產階級的錯誤思想意識必然會給黨的事業帶來不利影響,必須在加強黨性修養的過程中予以克服。為了克服這些錯誤思想,需要在黨內開展必要的黨內斗爭,當然這種斗爭必須正確合理而不能機械過火。劉少奇還指出,黨員在個人思想觀念層面的修養是律己要嚴、待人要寬。“要用嚴格的立場和正確的原則來約束自己,除此以外,最好連許多‘小節’(個人生活和態度等)也注意到。但是,對其他同志的要求,除開原則問題和重大的政治問題以外,就不要過分嚴格,不要在‘小節’上去‘吹毛求疵’。”

在黨內日常生活中,劉少奇正是根據上述要求嚴格要求自己,他尤其重視批評與自我批評。整風運動期間,他曾致電黃克誠,指出在領導華中地區工作時總體上執行了中央正確路線,但“對各種具體問題的處理,則仍有不少錯誤”,他特別對 1940年底倉促發動曹甸戰役主動承擔了責任。正是這種對自身的嚴格要求,使劉少奇成為加強黨性修養的表率和模范,獲朱德贊譽“修養稱楷模,黨員作范儀”。

我們黨歷來重視從政治上建設黨,把黨的政治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題中之義和有機組成部分,在長期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歷史經驗。作為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理論家,劉少奇以其高度的黨性修養,堅守黨的原則,在延安時期對推進黨的政治建設進行了持續探索,對豐富黨的政治建設的思想、推進黨的政治建設的實踐作出了不朽的貢獻,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一筆寶貴財富。延安時期劉少奇在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方面所做的努力,不僅在當時促進了黨的團結統一,對於我們在新時代持續推進黨的政治建設仍可以提供啟示和借鑒。

(作者:陳浩,北京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來源:《黨的文獻》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