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百年黨史中汲取法治力量

作者:古娜    發布時間: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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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建黨百年,既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偉大飛躍的一百年,也是我們黨領導人民不斷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設法治、推進法治、厲行法治,迎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百年。站在建黨百年的偉大歷史節點上,深入回顧和總結黨領導法治建設的光輝歷程和歷史經驗,對開啟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理論和實踐價值。

一、黨領導法治建設的歷史回顧

黨歷來重視法治建設。建黨以來,我們黨推進法治建設的決心意志堅如磐石,在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歷程中接力推進、矢志不渝,成功開辟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贏得人民擁護、具有顯著優勢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進行法治探索,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性文件及有關土地、婚姻、契約、刑罰等方面的法律法令。1922年,黨中央在《中國共產黨對於時局的主張》中提出改良司法制度,廢止肉刑,承認婦女在法律上與男子有同等的權利等主張。 1928年,我們黨頒布的第一部土地法《井岡山土地法》實施。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后,陸續制定頒布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以及刑法、民法、婚姻法、經濟法等方面的法律法令120多部。其中,《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是第一部真正屬於勞動人民的憲法性文件。1937年9月,黨領導建立陝甘寧邊區政府,先后制定關於土地、婚姻、水利、墾荒等方面的法令以及打擊金融犯罪、懲治貪污腐敗等一系列刑事法律,並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司法機構和制度體系。1941年,黨中央正式發布《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確立了黨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衛生等方面的基本綱領,為邊區實行民主政治和其他方針政策提供了根本依據和准則。1947年10月,黨中央批准發布《中國土地法大綱》,明確規定“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這是一個徹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綱領,也是抗日戰爭勝利后黨頒布的第一個關於土地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1948年9月,華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下設司法部、華北人民法院、華北人民監察院等機構,為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在組織上作了准備,並先后制定頒布了200多項關於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規。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政體是實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這一時期,我們黨在開展革命、浴血奮戰的同時,圍繞鞏固革命成果、建立統一戰線、促進革命斗爭等方面開展了豐富的法制理論和實踐探索,為新中國成立后開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懲治反革命條例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令,對鞏固新生的共和國政權、維護社會秩序和恢復國民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1954年9月,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在《共同綱領》基礎上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新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體制,規定了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確立了國家法制的基本原則,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這一時期,我們黨高度重視發揮法治在推進社會主義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國家制度體系和法律制度體系,構筑起較為完整的立法、行政、司法體系,為鞏固革命勝利成果,建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政治、經濟、社會與法律秩序,為各項社會民主改革運動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中國共產黨人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提到新的高度。1978年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成為我們黨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在這一方針指導下,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選舉法、國家機關組織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一大批保障人民民主、規范國家政權組織機構和經濟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推進改革開放的法律法規先后制定實施,從根本上改變了許多重要領域長期以來“無法可依”的局面。1982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就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一系列規定,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在本世紀末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1997年,黨的十五大將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把“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載入憲法。2002年,黨的十六大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要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高依法執政水平。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黨的領導是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強調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04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頒布實施,明確了此后10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務和措施﹔立法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行政許可法、政府採購法、反壟斷法、物權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等一大批規范政府行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法律法規陸續出台。2011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這一時期,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經驗和教訓,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把依法行政確定為政府運行的基本准則,有力保障和推動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時期,黨的十八大以來,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其核心要義集中體現為“十一個堅持”,為建設法治中國指明了方向。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專題研究、專門部署全面依法治國的中央全會。

2017年,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確立了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路線圖、時間表。2018年2月,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設立這樣的機構。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召開,首次提出並系統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這是第一次以黨中央工作會議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重要會議。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關於法治中國建設的專門規劃, 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創新發展,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二、黨領導法治建設的經驗與啟示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長期以來,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第一,始終堅持黨對法治建設的全面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

第二,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第三,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推進法治建設,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立足中國國情,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借鑒國外法治有益成果,但決不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

第四,始終堅持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我們黨堅持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法治實踐相結合,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有力指引法治建設。

第五,始終堅持法治服務保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法治不僅是開展革命和建設、鞏固革命和建設成果的有力武器,也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

三、不斷把法治建設推向前進

總結歷史,是為了更好地開創未來。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的趕考路上,仍然存在可以預料和難以預料的各種風險挑戰。戰勝前進道路上的風險和挑戰,不能忽視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善於從黨的百年法治強國夢的重大成就和彌足珍貴的經驗中感悟初心使命,汲取智慧力量,深刻認識“兩個確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行動指南,始終把做到“兩個維護”作為第一標准,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上來。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切實做到“深學之、篤信之、踐行之”。

二要踐行法治為民。牢牢堅持人民至上理念,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法治工作的基本目標,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要求新期待,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

三要始終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不動搖,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注釋從略) 

(作者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來源:《新疆黨史》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