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研究

作者:王永貴    發布時間:2022-09-06    來源:馬克思主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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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堅定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是新時代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重要內容,事關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安全,事關國家安危和民族存亡。從系統性、整體性和全局性角度對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進行層級分析,可分為“領導組織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法治保障體系”“資源保障體系”,四者之間緊密聯系、功能互補。在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分層系統建構”的基礎上,系統探討新時代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總體能力的提升路徑,才能將體系優勢轉化為治理能力,堅定捍衛國家意識形態安全。

【關鍵詞】新時代 國家意識形態安全 意識形態安全體系 能力建設

意識形態領域是國家政治安全的前沿陣地,意識形態安全是新時代總體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意識形態領域斗爭依然復雜,國家安全面臨新情況”。維護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需要依靠制度化的有效保障、體系化的力量支撐,既需要理論上的科學分析框架,也需要具備堅實的實踐基礎,要在“戰略審視—戰略布局—戰略能力”的總體脈絡中,深刻闡釋建構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理論支撐與時代境遇,系統揭示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要素系統,全面論証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分層系統建構”,科學闡明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領導組織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資源保障體系的基本結構和內在邏輯,深入探討體系建構轉化為治理能力的實踐方案,從而有效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和國家安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一、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的立論基礎

“意識形態工作是為國家立心、為民族立魂的工作”,必須“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因此,在新時代新征程上,要努力推進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體系化進程,形成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當然,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關涉眾多要素、關系和領域,因此要認清構建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立論基礎,為實現強國目標保駕護航。

1.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的理論考量和時代觀照

意識形態安全是關乎民族和國家存續發展的重大問題,特別是在時代之變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的特殊歷史時期,其意義更加凸顯。“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強,經受住了來自政治、經濟、意識形態、自然界等方面的風險挑戰考驗,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証。”但是,面對意識形態領域深刻變化、復雜多樣的發展態勢,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亟須在體系化思維的指導下作出科學擘畫和戰略謀劃。在《國家安全戰略(2021—2025年)》的總體框架下,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家治理現代化和意識形態安全的重要論述,深刻闡述了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重要意義、影響因素、維護路徑,強調保証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等諸多領域和方面,要求全黨增強斗爭精神、提高斗爭本領,落實防范化解各種風險的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等。這些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構成了內容豐富且邏輯嚴密的新時代意識形態安全觀,為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提供了思想引領、價值目標、重點方向和行動指南。

體系建構是趨向於一定目的的,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基於維護我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安全的現實性問題而展開。首先,科學把脈新時代意識形態問題的新特征和新變化。進入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問題呈現出多樣性、互動性、廣域性的新特征,面臨著非傳統安全威脅壓力上升、外部勢力挑動意識形態對立等新問題,黨和國家意識形態工作的對象、環境、范圍、方式發生很大變化,增加了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難度。其次,充分考量新時代意識形態風險的突發性和聯動性。新時代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安全與發展的風險系數增大,意識形態安全風險凸顯。伴隨著網絡信息化和新興媒體的快速發展,信息與輿論傳播界限愈益模糊,構成復雜輿論場,使得意識形態風險更具自發性、突發性、多樣性等特征,而且聯動效應更為明顯。最后,要重視新時代意識形態挑戰的復雜性和嚴峻性。新時代意識形態領域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因素明顯增多,斗爭日趨復雜,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普世價值”論、“中國威脅論”等論調的蔓延,國際上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權主義的威脅,形成了對我國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思想沖擊、理論沖擊、政治沖擊與文化沖擊,威脅著國家政治安全。

2.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的要素系統

從整體上看,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是系統要素的集合,而體系建構是系統的各要素依循一定原則有邏輯地組織起來並使之具有內在一致性的動態過程,是要素關聯、結構合理和功能有效的有機統一。在主流意識形態的構成要素與意識形態建設工作的支持要素的分析框架下,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要實現支持性因素、動力性要素、層級性結構的互動統一,使其邏輯性和結構性得到進一步彰顯。

首先,對包括指導思想、輿論環境、文化精神等在內的共同構成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的支持性因素進行考量。在指導思想層面,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籌國家安全工作,全面把握我國意識形態安全的內涵、時空場域以及多種影響因素。在輿論環境層面,重視輿論傳播中的媒體融合趨向,即“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落實誰主管誰主辦和屬地管理,防止給錯誤思想觀點傳播提供渠道”,營造意識形態領域風清氣正的輿論氛圍。在文化精神層面,遵循“雙百”“二為”“雙創”等文化方針,注重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等多種文化樣態的整合與淬煉,豐富和充盈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文化涵養,借此擴大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文化閾值。

其次,涉及具體工作中的資源動員力、執行創新力、國際影響力等動力性要素。資源動員力指新時代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工作中的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多種有形和無形的資源,以此為基礎構建起適應於“大宣傳”工作格局的新時代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執行創新力主要體現在思維理念、功能定位、話語體系、傳播媒介四個方面,要分別從思維“如何引領”、功能“如何發揮”、話語“如何表達”、理念“如何傳播”等方面著手,以回應新時代意識形態工作的新訴求。國際影響力是新時代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工作中致力於構建起能夠講好中國故事和傳播好中國聲音的話語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尤其在“兩個大局”的時代語境下,國內外社會思潮相互影響和相互轉化的特點愈發明顯。為此,“科學把握社會思潮新的發展態勢,切實增強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對當代中國多樣化社會思潮的凝聚力與引領力,從而保障國家意識形態安全”,更是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的題中之義。

最后,聚焦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層級性結構,要緊緊抓住領導組織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資源保障體系四個最核心的子體系,並建設好子體系內部的附屬系統,確立起體系建構的“四梁八柱”,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索促進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有效運行的能力提升舉措。其中,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領導組織體系居於統領地位,重在力量和隊伍等方面的工作統領,包括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領導體系、組織體系、隊伍體系、責任體系等。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風險防控體系居於核心地位,聚焦當前國內外意識形態領域的突出風險和熱點難點紛爭,樹立起兜底線、保安全的國家發展大局意識,在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反饋、風險評估等方面重點發力。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法治保障體系居於主導地位,旨在圍繞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的安全目標建構起一整套能夠保障總體國家安全的意識形態法治保障體系。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資源保障體系居於基礎地位,關鍵在於夯實意識形態安全的資源支撐。基於此,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分層系統建構”漸次呈現,在各項意識形態工作中不斷錘煉安全能力,從而建構起具有全面性、體系化和立體式特征的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戰略布局,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加筑意識形態安全屏障。

二、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分層系統建構”

無論是應對和破解傳統領域的國家安全風險抑或是非傳統領域的安全風險,都必須依賴於特定的制度性體系。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戰略布局既是基於宏觀審視的結構化呈現,同時也是中觀層面“分層系統建構”的具象化展現。由此觀之,從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來看,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由領導組織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資源保障體系等組成,並且每一個子系統內部又由四個附屬系統構成,彼此之間緊密聯系、功能互補,進而不斷提升我國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功效。

1.建構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領導組織體系

“堅持黨的領導”是在黨的百年奮斗史中積累的寶貴經驗,也是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根本保証。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領導組織體系的構建,主要是在意識形態安全的總體分析框架內,探討如何在意識形態安全工作中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和堅強領導,並且充分調動全黨全社會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力量。

一是強化領導力量,將黨的領導貫穿於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全過程和全方面。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指出:“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之所以能夠扭轉近代以后的歷史命運、取得今天的偉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因此,強化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領導體系,必須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國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安全的系列重要講話總攬全局、視野高遠,是新形勢下開展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指導性綱領。必須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上來,進而明確新時代做好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基本方向。在實際工作中,各級領導干部作為“關鍵少數”,是推進和做好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中堅力量。為此,領導干部應強化黨性修養,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在治國理政中的作用,並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保持清醒認識,不斷加強思想文化陣地建設,重點抓好網上輿論場,積極運用現代傳媒開展意識形態工作,通過走好網上群眾路線了解社會輿情熱點,為謀劃戰略部署和尋求社會價值共識提供參照,將全社會的共識落到黨的領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目標上來。

二是健全組織體系,聚合上下一致、緊密配合的行動力量。嚴密的組織體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優勢所在、力量所在,也是維護和塑造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重要基礎和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多次強調要抓好黨的組織體系建設,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再次要求“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特別是“設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和政策體系,建立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和應急管理機制”。同時,要健全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組織體系,突出表現在發揮各階層、各部門、各群體的主體責任並付諸行動。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服從黨中央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和地方黨委工作條例,將意識形態安全作為重點工作常抓不懈,充分發揮“堅持全國一盤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和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指引方向、規范行為、提高效率、維護穩定、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也要抓好“最后一公裡”,把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堅強戰斗堡壘,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三是筑牢責任體系,推動各級黨委把國家安全責任制落到實處。意識形態安全領導組織體系的建構,離不開責任體系的筑牢。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首要前提是明確“責任清單”,對“該干什麼”“該怎麼干”等問題作出精細化規定。各條戰線、各個部門也要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形成推動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聯動機制,做到“全覆蓋”“無死角”“無盲區”。意識形態安全工作責任制是保証責任落實到位的關鍵,落實意識形態安全工作責任制要求著眼於意識形態責任的劃分、執行、監督、評估等環節,增強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協同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各條戰線、各個部門要提高認識、壓實責任,自覺把意識形態安全工作作為極端重要的工作來開展,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做好意識形態風險預防和治理工作。與此同時,也要用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激發各主體的責任意識,在干部考評機制中增加意識形態安全工作方面的評價因素,將黨員干部對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推進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內容,做到對意識形態安全工作主體的監督、考核、獎懲規范化和一體化,充分激發出相關主體的責任意識。

2.建構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風險防控體系

當前,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面臨著極為復雜的勢態。西方發達國家加強了對我國意識形態領域的風險滲透,特別是在網絡領域利用技術優勢試圖加強意識形態控制。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全面加強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維護我國意識形態安全,對其進行風險評估並進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是我國意識形態建設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和時代課題。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的根本指向和價值旨歸是“防患於未然”,即將國家意識形態安全所面臨的風險與挑戰控制在萌芽狀態。

就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風險防控體系而言,必須把監測體系建設作為加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監管防控的基礎所在,切實提高對意識形態風險挑戰的判斷能力。其一,要加強網絡輿情和社會輿情的實時性、動態性監測與研判。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等多種信息技術手段,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強化數據敏感度,實現對網絡意識形態輿情、社會輿情等發展和變遷勢態的實時性和動態性監測與研判,並展開有針對性的監管。其二,進一步完善已有監測指標體系,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對既有監測指標體系作出適時的動態性調整。要對意識形態安全問題進行全面動態的監測,並且對於不同領域、不同形式和不同范圍的信息傳播平台制定與之對應的指標體系,以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社會思想文化趨勢。其三,建立健全關於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監測平台,打造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防控的專業性監測團隊,進而實現對相關熱點問題、公共事件的動態性和持續性跟蹤和監測。其四,實現網絡陣地輿情的動態化監測,充分整合傳統安全領域和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既有資源,實現兩種資源的正向合作和深度融合,不斷加強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鍛造動態化的良性運行機制,進而促進傳統安全領域和非傳統安全領域有關部門的協同推進。

要掌握打贏意識形態安全斗爭的主動權,需要把優化預警體系作為重要先手,做到及早發現、及早預防、及早應對,在強化應急能力的基礎上有效保障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其一,要建構以“預警安全觀”為核心的輿情危機管理周期及其預防模型,通過相應指標進行科學預測和防范。預警模型既是建構預警體系的核心,也是建構預警體系的基礎工程。必須始終緊扣“預警安全觀”,對預警事件進行合理劃分,確証風險事件發生的周期規律,以此通過技術手段建立關於預警防控的認知模型,對預警事件發展進行全程跟蹤與分析。其二,建構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預警體系的重點在於因地制宜建立預警信息網絡機制,以現有網絡綜合治理平台為載體,建立預警機制網絡,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努力形成針對不同群體、不同陣地、不同場域的監測預警機制。其三,優化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預警的實施標准,及時通報和解答廣大民眾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如通過建立主流媒體通報制度等,第一時間做到預警信息的公開透明,從而提升政府治理的公信力和夯實社會治理共享共建的共識性基礎。其四,建立和優化預警人員的組織機構,尤其是建立安全預警的“第一智庫”,要囊括意識形態研究專家、社會學研究專家、大數據應用和分析專家、經濟學領域專家、傳播學專家等在內,充分發揮他們的專業能力,著力提高預警體系的科學性。預警體系具有極強的延展性,對學科、從業以及技術等方面具有較高要求,因此需要統籌全局構建預警體系,充分發揮智庫作用,夯實預警體系的智力基礎。

對於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監測和預警是風險防控環節的必備條件,對提高風險防控的主動、及時和連續反應能力,強化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過程管理具有積極意義。要充分發揮反饋體系的抓手作用,必須不斷強化監測體系、預警體系與反饋體系的有效銜接。建立完整暢通的信息分享機制,使得風險防控體系的全過程全領域做到信息共享、方案共商,進而形成關於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問題研究的閉環系統,從而保障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布局的完整性、全面性。與此同時,也需要加強硬件建設,依憑先進的網絡、通信和計算機技術實現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問題的實時採集和反饋,制定和完善關於信息反饋的規章制度,加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和監管人員的規范化管理,以創新有效的實時反饋工作機制,努力提高關於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風險防控的採集反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和實時化水平。

及時反饋和科學評估是作出正確決策的重要支撐,尤其是評估體系的精准與否直接影響到決策的科學性。在增強評估體系核心作用的過程中,必須堅持系統性原則、典型性原則、動態性原則和可操作化原則,要從不同的側面反映出評估體系針對對象、問題和結構設計的主要特征和狀態,同時反映體系內部之間的聯系。尤其是對於相關指標設置而言,每一個子系統由一組指標構成,各指標之間既相互獨立,又彼此聯系,共同構成一個有機統一體。指標體系的構建具有層次性,自上而下,從宏觀到微觀層層深入,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評價體系。評估體系得以建立的關鍵在於確定明確的評價指標,即根據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等級差異,針對不同層次的不同問題賦予不同權重,圍繞著維護政治安全的根本功能,抓住重點標准,科學設計子指標的層次體系,在科學完整的指標體系中評估意識形態安全風險和化解重大風險的效力。

3.建構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法治保障體系

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風險與挑戰早已由“傳統領域”拓展到許多“非傳統領域”,從而帶來意識形態安全挑戰的多樣化和復雜性。進入新時代以來,黨更加清醒地認識到,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不僅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關鍵作用,而且在國家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建設中同樣具有重要價值。應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斷強化國家安全的頂層設計,完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為核心的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標准體系,初步構筑起意識形態安全法治保障體系的“四梁八柱”。當前,應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普法等角度探討,進一步塑造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法治屏障。

從立法角度看,要堅持立足實際和著眼未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協調統一的法律規范體系,作出現實性和前瞻性良好結合的立法布局。一方面,要關注現實問題,既要開展政策法規清理,對現行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部門規章中不適應形勢變化與現實需要的部分進行集中清理,也要積極關注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通過確權、護權、限權來破解意識形態安全職權交織、涉及部門繁多等諸多難題,用法律的權威來維護我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安全。另一方面,要著眼於長遠發展,積極推動立法進程,從立法內容和重點領域等層面研究制定意識形態安全的立法體系。從立法內容看,要不斷鞏固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立法體系,形成全方位的意識形態安全法治屏障。與此同時,要提高意識形態安全的立法層級,彌補立法的空白,尤其是在網絡領域,“要抓緊制定立法規劃,完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法律法規,依法治理網絡空間”。當然,意識形態安全的立法必須要把握好尺度,處理好思想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的關系,如果在立法過程中沒有劃定清楚界限,反而會削減法律權威,並且影響意識形態的認同基礎。

法治體系不是靜態的存在,而是動態的過程,涵蓋了立法、實施、監督等接續進行的過程。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立法也需要依靠執法來落實和保障。為此,要構建意識形態安全的執法體系,加大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執行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指導性、規范性作用。從廣義來看,執法體系包含行政執法體系和司法體系,因此在執法實踐中應合理配置意識形態安全執法權,形成執法合力。在行政執法方面,要厘清執法體制,配置好執法資源,使意識形態安全的執法常態化、專業化和高效化。此外,由於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特殊性,某些情況下需要建立專門的司法體系,如建立在現有司法機關基礎上的網絡社會司法體系。在意識形態安全問題上,除了法律規定予以保密的案件之外,所有案件的辦理過程都應鼓勵公開,使司法權的行使“暴露在陽光下”。

黨的任何一項工作都要緊密聯系群眾、依靠群眾,國家安全工作也是如此。公民作為意識形態安全治理的參與者、推動者和受益者,是意識形態安全法治意識培育的主要對象。構建意識形態安全治理的法治意識培育制度,一方面,要加快制定保障愛國主義教育的綜合性法律。“愛國立法與意識形態安全立法二者若璧合珠聯、深度融合,不僅有助於提振元氣、凝結力量,還有助於建構牢固思想防線、鞏固主流意識形態,對增強國家實力、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另一方面,通過意識形態安全法治的社會宣傳,讓公民知曉意識形態領域並非法外之地,某些言行舉止可能會危及國家意識形態安全並因此承擔法律責任,從而樹立法治規矩,促進公民守法意識的提升。

4.建構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資源保障體系

在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中,資源保障體系具有基礎性的效力,與領導組織體系、風險防范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共同構成了相互聯系、內在統一的有機整體。其中,隊伍力量保障、社會力量保障和物力資源保障等人力、物力資源在相互關聯中助推意識形態安全保障體系的架構與完善。

做好意識形態安全工作,歸根到底靠隊伍、靠人才。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求實創新、能打勝仗的宣傳思想工作隊伍。”因此,選拔人才、培養人才,優化意識形態安全人才隊伍建設的頂層設計和任務落實是建構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資源保障體系的必然要求。隊伍力量的壯大必須聚焦新聞出版、教育科技、文學藝術、廣播影視、社科理論等關鍵領域,探討不同領域意識形態安全工作隊伍能力建設和素質提升路徑。在實際工作中,需要著力探討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相鉚接、把好“入口關”和守好“培養關”相銜接,明確新時代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隊伍構成、建設目標、建設任務、考核評價和條件保障,找准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存在的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不斷加強人才隊伍的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一方面,要加強思想教育和實踐鍛煉,採取多種途徑增強意識形態安全工作隊伍的理論定力、政治定力和實踐定力,使其真正做到“敢於亮劍”,並且要在實踐中增強工作隊伍的操作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使其真正做到“善於亮劍”。另一方面,要聚焦主陣地,完善網絡意識形態安全人才隊伍建設,過好互聯網這一關。按照分領域、分類型、分層次原則,建好網宣、網管、應急和網評等團隊,下力氣打造一支業務精湛、熟悉現代傳媒技術的專兼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工作隊伍。

鑒於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覆蓋面愈加寬廣,影響力愈加擴大,單一的管理模式已無法有效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因此,覆蓋政府部門、各類組織、不同群體等主體在內的社會協同力量是保障意識形態安全的必要保証。其一,完善社會協同制度的結構機制。結構分為正式結構和非正式結構。其中,正式結構主要是指正式的組織結構,如各級政府部門﹔非正式結構是指公民自發形成的各類組織以及在網絡場域形成的各類群體。在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過程中,正式結構扮演著“基石”的角色,非正式結構則在道德引導、價值培育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補充作用。在謀劃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協同機制的過程中,通過完善組織架構、確定領導角色、明確部門關系、合理劃分職能等舉措構建權威充分、統一協調、整體運作的意識形態安全協同結構。其二,優化社會協同的程序機制。社會協同的程序機制包括跨部門運行過程中多樣的程序性安排和技術工具。首當其沖的是完善激勵機制,增強參與動力。激勵機制一方面體現為正向激勵方法,如榜樣激勵、榮譽激勵等,另一方面體現為反向激勵方法,如約束、懲罰等,雙管齊下才能增強參與動力。

國家財政保障是推進意識形態安全治理的重要物質保障,能夠確保意識形態安全治理的有序推進。首先,探索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融資新模式。積極探索多元融資模式,不斷加強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資金保障。其次,健全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經費保障機制。應將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相關經費納入我國公共財政經費保障范圍,不斷健全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治理經費保障機制。最后,創新統籌不同地域間意識形態安全維護的財政供給機制,建立與當地意識形態安全維護相適應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明確財政支出責任、確保財政投入與當地的意識形態安全維護態勢相適應。與此同時,也要健全意識形態安全的物質保障制度。經濟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命脈,經濟實力是維護一個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根本力量。要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牢牢堅持我國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斷彰顯我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優越性,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此外,物質支撐也要發揮技術硬件設備的有形物質支撐作用。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革新,各種技術應用設備層出不窮,為意識形態安全維護提供了重要的有形場域和載體。“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要維護國家數據安全”,要發揮虛擬信息資源的無形物質支撐作用,把握時代發展契機,把握信息革新紅利,從而充分發揮多元化、專業化、數字化的信息資源在意識形態安全維護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新時代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能力提升

新時代,按照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根本要求,“黨著力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因為能力顯現是意識形態安全體系構建的實踐回答和必然推演。新時代推進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設,其邏輯目標必然指涉能力的提升,進而實現主體和制度體系的力量真正作用於實踐之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可以預見,在今后的前進道路上,來自各方面的困難、風險、挑戰肯定還會不斷出現,關鍵看我們有沒有克服它們、戰勝它們、駕馭它們的本領。”面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安全態勢,必須充分凸顯“能力本位”的發展思路,發揮出能力在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和構建意識形態安全體系中的方向性、科學性、協調性和創造性作用,把握好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和能力提升的內在邏輯,最大程度上增強實踐主體力量和體系結構優勢,在動靜結合中同向發力,打造強大的意識形態安全系統。

1.提升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政治能力

意識形態安全涉及道路和方向等重大問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因此,方向問題是建構強大的意識形態安全維護系統的核心和首要問題,反映出政治能力的強大功能。切實發揮這一能力舉旗定向的引導作用,善於以政治邏輯把握形勢和處理問題,在事關“舉什麼旗、走什麼路”的根本性問題上保持清醒認識,為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和體系建構把准正確航向。

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首先要增強政治能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特別是把握方向、把握大勢、把握全局的能力和保持政治定力、駕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風險的能力。”這一論斷從現實性的角度指出了政治能力的重要價值。從政治能力的內涵來看,辨別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風險是這一能力在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層面上的具體體現,所強調和凸顯的是國家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的方向性問題。從政治能力的強化方法來看,需要從體系機制和實踐主體入手,既強調制度力量的強化,又重視干部隊伍“意義世界”的建構。一方面,在體系機制的構建上,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價值取向、政策導向和治理方向都要遵守政治原則,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從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出發,擘畫了意識形態建設的根本制度,這是新時代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制度遵循。另一方面,在實踐主體的建設上,政治能力是意識形態能力的本真體現,隻有澄明實踐主體的責任和使命,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領悟力以及執行力,才能有效規避意識形態領域的風險和挑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講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提高政治能力,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必須堅定不移堅持這些制度,想問題、作決策、抓落實都要自覺對標對表。”在這一過程中,必須把握好體系機制建構和實踐主體建設之間的互動邏輯,在提高制度執行中增強政治能力,增強舉旗定向的力量。

2.提升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思維能力

以科學思維指導實踐工作是中國共產黨一以貫之的科學領導方法,也是新時代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內在要求、顯著特點和獨特優勢。在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實踐中,需要運用科學思維方法有效增強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保証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善作善成。

一是要提高戰略思維,牢牢掌握工作主導權。戰略思維在意識形態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價值在於其指導性和前瞻性意義。在新時代意識形態安全建設中,戰略思維具體體現在意識形態工作的戰略定位、意識形態安全形勢的戰略把握、意識形態安全內容的戰略謀劃等方面,要求充分認識“兩個大局”背景下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意義,將意識形態安全形勢置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研機析理,並且堅持立足於防、攻防兼備、攻防有術的基本建設思路,有力將意識形態安全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增強底線思維,打有准備、有把握之仗。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重點在於樹立邊界意識,清晰劃定意識形態安全底線,在實踐中積極主動、有所作為。堅持以底線思維維護意識形態安全,並不意味著消極對待,而是要防患於未然,增強戰略定力,有力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穩定秩序。要守好意識形態安全底線,並達至意識形態安全狀態,核心要求是必須把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時候都不能旁落。三是增強歷史思維,發揚歷史主動精神,增強歷史自覺,在學習歷史中汲取走向未來的思想智慧。《決議》指出,總結黨的百年奮斗寶貴經驗,“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提高全黨斗爭本領和應對風險挑戰能力、永葆黨的生機活力、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繼續奮斗的需要”。運用歷史思維指導新時代意識形態安全建設,不僅要在歷史發展中提煉出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制勝密碼,也要在世界歷史的宏闊視野中警示意識形態的至關重要性,牢牢守好意識形態安全防線。

3.提升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協同能力

從系統科學的視角分析,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是一個復雜的大系統,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堅持宏觀思考和頂層設計,在統一指揮下,對系統的各層次、各要素進行科學布局,提升密切配合和協調一致的整體作戰能力。

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協同能力的實踐目標主要指向主體協同、要素協同和過程協同。主體協同是協同能力在實踐主體維度的具體目標,要求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團組織、政府、社會、企業和家庭等多方力量,實現實踐主體間的縱向協調、橫向聯動與群眾參與,以期形成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強大合力。在實踐中,意識形態安全工作的主體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尤其要破除單向思維和零散思維,增強主體間的互動性,優化反饋渠道,特別是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調動人民的主體精神和參與意識,在全社會參與的基礎上,整體提升意識形態安全防范工作的實際成效。意識形態安全建設涉及多重要素,協同能力不是將要素簡單疊加,要素協同機理在於促進隊伍建設、技術應用、機制構建、資源配置等要素的交互協同和優化整合,驅動意識形態安全系統的有效運行,不斷提升意識形態安全能力。過程協同則要求將意識形態安全與總體國家安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整體事業的各方面相關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把國家安全貫穿到黨和國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同經濟社會發展一起謀劃、一起部署”。新征程上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准確認識到國家安全特別是意識形態安全與國家發展穩定之間的良性互動、相互促進的辯証關系,將意識形態安全置於時代大局中加以謀劃布局,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各種現實因素,不斷鞏固意識形態安全。

4.提升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創新能力

“創新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展進步的不竭動力。越是偉大的事業,越充滿艱難險阻,越需要艱苦奮斗,越需要開拓創新。”創新能力是衡量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發展前景的重要標准。在新發展階段,意識形態領域的斗爭越復雜多變,越需要突破思維定勢,強化創新能力,以准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之姿推進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開辟新局面。

事物的發展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現實條件的改變而變化。習近平總書記在謀劃安全工作時曾指出,構建大安全格局,必須要深入推進國家安全思路、體制、手段創新。提升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創新能力要從理念、制度和實踐等多方面深化拓展,包括建設理念、制度機制、實踐路徑等方面的變革提升。在建設理念層面,創新意味著要使思想認識符合客觀實際的發展變化,摒棄一切不符合時代發展規律的思想觀念,以與時俱進的思維模式和思想觀念推動思想理論和行為方式的變革發展,從而引領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沿著正確軌道前進。在制度機制層面,不僅要觀照意識形態安全制度的頂層設計,對制度體系建構的全局性、關鍵性問題進行科學判斷,全面激發意識形態安全體系的內在生機活力,提升系統性和整體性,同時也要不斷探索並遵循體系機制構建的內在規律,形成運行有序、銜接順暢的工作機制,統籌考量重點任務、關鍵領域和先后順序,著力解決好意識形態安全制度體系的銜接問題,使各種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進,給予意識形態安全堅實支撐。在實踐路徑層面,圍繞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的核心內容和主要任務,統籌謀劃各項事業,創新實踐方法和工作手段,突出效果導向和能力本位,提高運用科學技術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的能力,創造性地解決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中的各種矛盾和挑戰,真正推動意識形態安全能力彰顯和壯大。

作為國之大者,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的戰略意義,不僅在於聚焦意識形態領域的復雜問題,而且在於從意識形態安全入手考量維護總體國家安全的現實布局,更注重從體系化建構、常態化執行、長效化落實中提升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凝聚力和引領力。在新征程中,國內外形勢呈現出許多新特征,新時代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建設任務更加繁重,著重推進國家意識形態安全體系建構和能力提升大有可為。必須以強而有力的領導組織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資源保障體系等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疏通體系和能力之間傳導的轉化點,筑牢國家安全堤壩,充分發揮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定海神針”作用,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航船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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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南京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文章來源:《馬克思主義研究》202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