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上召開過的三次全國代表會議

作者:吳榮生    發布時間:2022-10-21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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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是全黨的大事,幾乎人人皆知。而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雖然與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隻有一字之差,但知道的人卻不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必要時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必要”而又“及時”的全國代表會議是我們黨一項重要的組織制度,是對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有益補充。

1937年蘇區代表會議。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促成了第二次國共合作的新局面。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全國抗戰新形勢,確定黨在新形勢下的方針和任務,中國共產黨決定在延安召開蘇區代表會議。參加會議的共有200多人,代表著當時全國4萬多名黨員,其中不僅有蘇區代表,也有白區和紅軍代表。從參會代表的范圍上看,這次黨的蘇區代表會議,可以稱得上是名副其實的黨的全國代表會議。

1937年5月2日下午,會議在延安中央大禮堂正式開幕。首先,張聞天致開幕詞。接著,與會代表選舉通過了毛澤東等19人組成的大會主席團。這次會議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討論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的報告﹔二是討論關於蘇區黨的組織問題的報告。毛澤東代表黨中央作了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的報告,深刻分析了當時的政治形勢,提出了實行民主改革爭取民主和自由的任務,強調了黨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的領導權問題。會議認為,在新的政治形勢下,黨的工作方式及組織形式,毫無疑義的是要隨著環境變更而變更,而這一變更的關鍵,就是這次黨的代表會議所確定的正確路線、方針和政策。1937年5月14日大會勝利閉幕。

中國共產黨蘇區代表會議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召開的唯一一次黨的代表會議。這次會議批准了自遵義會議以來黨中央的正確路線、確定了新形勢下的方針和任務,為形成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加強陝甘寧邊區建設、加強黨的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為迎接即將到來的全民族抗日戰爭作了政治上和組織上的重要准備。

1955年全國代表會議。新中國成立后召開的第一次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於1955年3月21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出席這次代表會議的既有中央委員,也有全國黨的各級組織所選出的代表。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討論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綱要﹔為了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的高級干部的監督,決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的監察委員會。

毛澤東主持會議並致開幕詞。會上,陳雲作《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報告》。與會代表進行了深入討論,一致同意陳雲等所作的報告,認為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是一個偉大的、切實可行的計劃。3月31日,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了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的決議、關於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的決議等3個重要決議,選出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董必武為書記。最后,毛澤東作了結論,號召全黨為勝利地召開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和完成第一個五年計劃而斗爭。

關於這次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歷史地位,毛澤東在結論中給予高度評價:“這次會議開得很好,是從延安整風以來的又一次整風會議,發揚了民主,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使得我們互相了解更多了,思想更加統一了,使得我們有了共同的認識。”

1985年全國代表會議。黨的十二大以來,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取得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巨大成就。為持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完善黨的領導制度,根據黨的十二屆四中全會的決定,中國共產黨於1985年9月18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此次會議的議題是:審議和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增選中央委員會成員等組織事項。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該建議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建設經驗的總結,是十二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的具體化,體現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要求,完全符合中國的實際。為使黨的領導機構保持旺盛的活力和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連續性,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的新老交替,已成為關系全局的重要問題。為此,會議還專門討論了中央三個委員會的局部調整問題,高度評價了請求退出中央三個委員會的老同志的高尚風格。鄧小平和陳雲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李先念致閉幕詞。

作為改革開放后召開的一次黨的全國代表會議,這次會議確定了“七五”計劃的指導思想、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實施步驟,對於保証我國經濟的振興和繁榮,順利實現上世紀末的宏偉目標,具有重要歷史作用。同時,通過此次會議局部調整了中央領導機構成員,大大加快了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進程,對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

我黨歷史上的三次全國代表會議應急而開、因時而生、順勢而為,都是在重要歷史節點解決了重大歷史問題。時至今日,最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進一步明確了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由此,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作為一項常規性的組織制度和重要的中央組織予以繼承和保留,並逐步完善了會議的召集方式、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職權等具體事項。

(來源:《學習時報》2022年10月21日 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