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大與黨的自身建設

作者:李穎    發布時間:2022-12-20    來源:黨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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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黨的二大召開 100周年。黨的二大在黨的自身建設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圍繞黨的自身建設,黨的二大進行了多項探索,作出了重要歷史貢獻,不僅在黨的一大基礎上圓滿完成了黨的創建任務,而且奠定了黨的自身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的堅實基礎。

一、黨的二大通過黨的歷史上第一個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和第一個組織章程決議案,明確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明確了黨的無產階級“急先鋒”的性質和黨的建設的兩個重大原則

黨的一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和決議,以鮮明的戰斗性和原則性,體現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建黨學說的一些重要原則。一大后,黨初步開展工農運動,大力加強宣傳出版工作等,迅速在各地建立和健全黨的組織,努力發展黨員,並積極組織工人運動。黨的一大及其后黨的建設的各項舉措,為黨的二大關於黨的建設一系列新原則的制定和新文件的出台奠定了基礎。

(一)黨的二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明確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

《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是一份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文件。宣言通過對“國際帝國主義宰制下之中國”和“中國政治經濟現狀與受壓迫的勞苦群眾”的分析,得出結論:“各種事實証明,加給中國人民(無論是資產階級、工人或農民)最大的痛苦的是資本帝國主義和軍閥官僚的封建勢力”,而“中國共產黨的任務及其目前的奮斗”,就是要“消除內亂,打倒軍閥,建設國內和平”,“推翻國際帝國主義的壓迫,達到中華民族完全獨立”,“統一中國本部(東三省在內)為真正民主共和國”。

一個政黨的綱領就是它的一面旗幟。黨的二大區分了最高綱領和最低綱領,第一次將黨在民主革命中要實現的近期目標同將來進行社會主義革命要實現的長遠目標結合起來,不僅明確提出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封建主義的民主革命任務,並指出要通過民主革命進一步創造條件,實現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這是中國共產黨人對中國國情和中國革命問題認識的一次深化,是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一個重要成果。

民主革命綱領的制定,使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社會性質和革命性質的認識有了大的進步。黨的二大改變了黨的一大綱領中關於“中國共產黨徹底斷絕同黃色知識分子階層及其他類似黨派的一切聯系”的規定,通過了《關於“民主的聯合戰線”的議決案》,主張聯合全國一切革命黨派,聯合資產階級民主派,組織民主的聯合戰線,並決定邀請國民黨等革命團體舉行聯席會議,共商具體辦法。

中國的民主主義革命,從鴉片戰爭開始到五四運動,經歷了無數次斗爭,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都沒能制定出科學的革命綱領。而中國共產黨成立僅一年后,就在黨的二大提出徹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綱領。這充分表明,隻有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武裝起來的中國工人階級及其政黨——中國共產黨,才能為中國革命指明方向,才能領導中國革命走向勝利。

(二)黨的二大通過的《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明確了黨的無產階級“急先鋒”的性質和黨的建設的兩個重大原則

黨的二大通過了黨的歷史上第一個組織問題決議案,即《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這個決議案規定了黨的建設的基本原則,實際上具有 1945年黨的七大黨章總綱的某些性質。

其一,首次明確黨的性質是“為無產階級做革命運動的急先鋒”。馬克思列寧主義政黨學說認為,任何政黨都是以一定的階級為基礎,在政治上代表著這個階級(或這個階級的某些階層)的利益,為這個階級的利益服務的。一個階級的政黨,大都是由本階級中政治上最積極的中堅分子所組成,都有一個反映本階級的利益和意志、為本階級的人們所擁護的政治綱領,並由此成為這個階級的核心力量。所以,一切政黨無不具有鮮明的階級性。1921年成立的中國共產黨,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建黨學說建立起來的中國工人階級政黨,但一大通過的綱領和決議,對黨的性質並沒有明確的表述。

從黨的性質和任務看,黨的一大對於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黨是存在不同意見的。據陳潭秋回憶,在黨的一大上,李漢俊就“不贊成組織嚴密的、戰斗的工人政黨,而主張團結先進知識分子,公開建立廣泛的和平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政黨。基於同樣的觀點,他提出黨員的條件是不論成分,學生也好,大學教授也好,隻要他信仰馬克思主義,了解馬克思主義與宣傳馬克思主義的即可入黨,至於是否實際參加黨的一定組織擔負黨的一定工作,他認為是不關重要的”。

建黨之初,黨員幾乎都是初步接受馬克思主義世界觀的知識分子,他們的主要精力還放在學習和傳播馬克思主義理論上,黨也還沒有真正意義上開展廣泛的群眾運動,因而有人支持將黨建設成為一個以研究為主的政黨也不足為奇。事實上,隨著黨成立后的迅速發展,黨內也逐步出現分化,一些早期共產黨人如李漢俊、李達等都先后脫離了黨組織。

《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明確指出:我們共產黨,不是“知識者所組織的馬克思學會”,也不是“少數共產主義者離開群眾之空想的革命團體”,而“應當是無產階級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眾組織起來為無產階級之利益而奮斗的政黨,為無產階級做革命運動的急先鋒”。這是黨的先鋒隊性質的最初表述,也是黨的建設的基礎和基石。

其二,首次提出黨的建設的兩個重大原則,即“群眾性”和“紀律性”。《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指出,我們既然要組成一個做革命運動的大的群眾黨,我們就不能忘了“兩個重大的律”:一是“黨的一切運動都必須深入到廣大的群眾裡面去”﹔二是“黨的內部必須有適應於革命的組織與訓練”。這樣,二大就實際上在黨的歷史上首次提出了黨的建設的兩個重大原則,即“群眾性”和“紀律性”。

首先,決議案指出,我們既然不是講學的知識者,也不是空想的革命家,我們既然是為無產群眾奮斗的政黨,我們便要“到群眾中去”,組成一個大的“群眾黨”。

從根本上看,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是否始終站在最廣大人民的立場上,是區分唯物史觀和唯心史觀的分水嶺,也是判斷是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試金石。《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提出的“組成一個大的‘群眾黨’”,宣示著一個政黨為什麼出發、為誰而奮斗,表明我們黨從成立之初,就把“人民”二字銘刻在心,把人民立場作為根本立場,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作為自己的初心使命。

其次,決議案在突出“群眾性”的同時,還特別強調“紀律性”問題,指出:“凡一個革命的黨,若是缺少嚴密的集權的有紀律的組織與訓練,那就隻有革命的願望便不能夠有力量去做革命的運動。”“要有集權精神與鐵似的紀律,才免得安那其的狀態。”

決議案對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作了嚴格明確的規定,提出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 7項基本原則,即:自中央機關以至小團體的基本組織要有嚴密系統才免得烏合的狀態﹔個個黨員都要在行動上受黨中軍隊式的訓練﹔個個黨員不應只是在言論上表示是共產主義者,重在行動上表現出來是共產主義者﹔個個黨員須犧牲個人的感情意見及利益關系以擁護黨的一致﹔個個黨員須記牢一日不為共產黨活動,在這一日便是破壞共產主義者﹔無論何時何地個個黨員的言論,必須是黨的言論,個個黨員的活動,必須是黨的活動,不可有離黨的個人的或地方的意味﹔個個黨員須了解共產黨施行集權與訓練時不應以資產階級的法律秩序等觀念施行之,乃應以共產革命在事實上所需要的觀念施行之。決議案明確要求每個黨員的一切言行都必須和黨保持一致,這也是黨至今都在強調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這樣,黨在成立初期就確立了無產階級革命政黨的定位,代表著中國無產階級和人民群眾的利益,肩負著打倒帝國主義,打倒軍閥,實現無產階級的利益,漸次達到一個共產主義社會的任務。那麼,黨靠什麼來管好自己的隊伍?靠什麼來戰勝風險挑戰?除了正確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外,還必須靠嚴明的組織紀律。加強組織紀律性是完成黨肩負任務的必然要求和有力保障。

二、黨的二大通過黨的歷史上第一部黨章,為黨的自身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黨成立后的第一部黨章。二大黨章採用條款式表述,共計 6章 29條,其中心是建立嚴密的各級組織,加強黨的紀律性。

(一)關於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有了更為詳細的規定

對黨員條件,二大黨章第 1條規定:“本黨黨員無國籍性別之分,凡承認本黨宣言及章程並願忠實為本黨服務者,均得為本黨黨員。”

對入黨手續,二大黨章第 2條規定:“黨員入黨時,須有黨員一人介紹於地方執行委員會,經地方執行委員會之許可,由地方執行委員會報告區執行委員會,由區執行委員會報告中央執行委員會,經區及中央執行委員會次第審查通過,始得為正式黨員。”與一大綱領相比,二大黨章取消了黨員的考查期限,但同時增加了黨員入黨的審查程序。從地方執行委員會直至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審查程序表明,當時處於秘密狀態的中國共產黨在發展黨員方面是很謹慎的,要求也是很嚴格的。

同時,二大黨章還規定,“工人隻須地方執行委員會承認報告區及中央執行委員會即為黨員”。這一方面體現了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階級性質,另一方面也為更好開展工人運動、加快吸收工人入黨、壯大黨的組織提供了方便。對於那些經中央執行委員會直接承認者,或已經加入第三國際所承認之各國共產黨者,二大黨章規定其可直接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二)初步建立起較為嚴密的黨的組織體系

列寧曾指出:“組織能使力量增加 10倍。 ”黨成立后,黨員隊伍逐漸擴大,迫切需要建立黨內政治關系,發展黨的組織,以保証黨的政治任務的實現,更大限度地發揮黨的效能。二大黨章第二章為“組織”,共 7條,對黨的組織結構、產生方式、任期、各級組織的職權作了詳細規定。

從黨的組織結構看,從基層到中央設立組、支部、地方執行委員會、區執行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會 5級組織架構。其中,“各組組織,為本黨組織系統,訓練黨員及黨員活動之基本單位,凡黨員皆必須加入”,而“各農村、各工廠、各鐵路、各礦山、各兵營、各學校等機關及附近,凡有黨員 3人至 5人均得成立一組”。二大時的“組”實際上是黨的基層組織,而區的范圍由中央執行委員會規定,並可以靈活變更。

關於各級組織的產生方式,考慮到建黨初期的實際,二大黨章規定較為靈活。各組組長由公推產生,“每一個機關或兩個機關聯合有二組織以上,即由地方執行委員會指定若干人為該機關各組之干部”。地方執行委員會由區執行委員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派員至該地方召集全體黨員大會或代表會推舉正式委員 3人、候補委員 3人組成。區執行委員會由中央執行委員會派員到該區召集代表會,推舉正式委員5人、候補委員 3人組成。“中央執行委員會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 5人組織之,並選舉候補委員 3人,如委員離職時,得以候補委員代理之。”

關於各級組織的任期,二大黨章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任期一年,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任期均半年,組長任期不定,但均得連選連任,干部人員由地方執行委員會隨時任免之。”可見,當時的任期規定是很短的,這與第三章“會議”規定的地方、區、中央執行委員會黨員或代表大會的召開時間一致。

關於各級組織間的職權劃分,二大黨章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大會的各種決議,審議及決定本黨政策及一切進行方法。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執行上級機關的決議並在其范圍及權限以內審議及決定一切進行方法”,“大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之各種議案及各地臨時發生之特別問題,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均得指定若干黨員組織各種特別委員會處理之”。關於各級組織內部組成人員之間的分工,二大黨章規定:“各委員會均互推委員長一人總理黨務及會計,其余委員協同委員長分掌政治、勞動、青年、婦女等運動。”

這樣,二大黨章構建了較為嚴密的組織體系,塑造了中國共產黨組織制度的雛形,具有重要的開拓意義。

(三)第一次設立“紀律”專章

馬克思曾指出:“必須絕對遵守黨的紀律,否則一切都將陷入困境。”二大黨章將“紀律”單設一章,共 9條,是整個黨章中條數最多、篇幅最大(與“組織”一章大致相當)的一部分內容,佔比近三分之一,明確了一系列具體的紀律要求,開辟了黨的紀律建設和黨內監督的新篇章。

首先,二大黨章特別對政治紀律作出明確具體規定。核心內容有二:一是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 19條規定:“下級機關須完全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不執行時,上級機關得取消或改組之。”第 21條規定:“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及各組均須執行及宣傳中央執行委員會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關系全國之重大政治問題發生,中央執行委員會未發表意見時,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均不得單獨發表意見。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所發表之一切言論倘與本黨宣言章程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觸時,中央執行委員會得令其改組之。”

二是加強對多重黨籍、兼任職務等行為的約束監管。第 22條規定:“凡黨員若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特許,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黨派。其前已隸屬一切政治的黨派者,加入本黨時,若不經特許,應正式宣告脫離。”同時,第 23條還規定:“凡黨員若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特許,不得為任何資本階級的國家之政務官。”

黨的紀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二大黨章的這些規定,証明黨在創建之初就格外重視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其次,二大黨章首次提出紀律處分的規定。第 25條明確了 6種應開除出黨的行為,分別為:“言論行動有違背本黨宣言、章程及大會各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案”﹔“無故連續二次不到會”﹔“欠繳黨費三個月”﹔“無故連續四個星期不為本黨服務”﹔“經中央執行委員會命令其停止出席、留黨察看期滿而不改悟”﹔“泄漏本黨秘密”。

這些有關紀律處分的規定,有兩個鮮明的特點:一是嚴格嚴厲。第 25條隻規定了一種紀律處分類型,即“開除”。對於一個政黨的黨員來說,“開除”是最嚴厲的處分,相當於被判處“政治死刑”。在黨的創立初期,面對嚴峻惡劣的國際國內環境,一個新生的政黨,要想立足和發展,嚴格的黨紀是十分必要的。二是簡明管用。第 25條雖然隻有 6項,但卻包含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作風紀律、保密紀律等諸多方面和內容,通俗易懂,便於操作。二大黨章的紀律規定,對於保証黨令行禁止、團結統一、高效運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設置了體系較為完備的會議制度和操作性較強的經費使用規定

嚴格會議制度是黨內組織生活的重要載體,也是嚴明黨的組織紀律的具體體現。二大黨章第三章為“會議”專章,對不同層級黨組織會議的召開頻率、召集方式等作出詳細規定,奠定了黨內會議制度的基石。

首先,確定常態化“六會制度”。第 11條規定:各組每星期由組長召集會議一次﹔各支部每月召集全體黨員或組長會議一次﹔各地方由執行委員會每月召集各干部會議一次﹔每半年召集本地方全體黨員或組長會議一次﹔各區每半年由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本區代表大會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每年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一次。其中,對不同層級黨組織的會議頻次以及干部會議和黨員會議作出區分,將組的會議定為一周一次,有助於研究解決黨內外存在的問題,發揮基層黨組織教育黨員作用,增強黨員意識。

其次,確定臨時性“三會制度”。即:中央執行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得召集全國代表臨時會議,有過半數區之請求,中央執行委員會亦必須召集臨時會議﹔凡一問題發生,上級執行委員會得臨時命令下級執行委員會召集各種形式的臨時會議﹔中央執行委員會得隨時派員到各處召集各種形式的臨時會議,此項會議應以中央特派員為主席。

另外,二大黨章重視對經費的管理,嚴肅財經紀律,並特設“經費”專章。其中,第 26條對黨費明確規定:黨員月薪在 50元以內者,月繳黨費 1元﹔在 50元以外者,月繳黨費按月薪十分之一計算﹔無月薪者及月薪不滿 20元之工人,每月繳費 2角﹔失業工人及在獄黨員均免繳黨費。對於黨的收入,黨章明確了“黨內派捐”和“黨外協助”兩項。加強財務管理和廉潔紀律,為防范貪污腐敗風險,提高黨的經費使用效能,提供了制度約束。

(五)明確闡釋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基本思想

黨成立前后,中國共產黨人便對黨的組織原則進行了積極探索。上海黨的早期組織創辦的《共產黨》月刊,其中有許多文章介紹了俄共(布)的組織原則。據李達回憶,1921年 2月,陳獨秀曾起草一個黨章,內中就主張黨的組織採取中央集權制。但是,一大通過的綱領和決議,都沒有關於黨的組織原則和民主集中制的相關表述。

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加入第三國際決議案》明確宣布,完全承認加入共產國際的 21項條件。這 21項條件中就有“凡屬於國際共產黨的黨,必須建筑於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權的原則之上”的要求。“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權”,實際指的就是“民主集中制”。二大雖然沒有像后來 1927年五大那樣,把民主集中制原則正式寫入黨章,但二大黨章卻闡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

二大黨章中的許多規定,諸如“全國代表大會為本黨最高機關。在全國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最高機關”,“全國大會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下級機關須完全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本黨一切會議均取決多數,少數絕對服從多數”等,都初步體現了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

總之,在黨的一大綱領基礎上,黨的二大黨章從總體內容到基本結構,都有質的變化和提升,初步完成了體系化、成型化黨章的基礎性工作。二大黨章雖然是中國共產黨第一部黨章,但已較為科學規范和系統完備,一直被作為早期黨章的藍本。黨的三大、四大、五大都是在其基礎上進行修正,分別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五大閉幕后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直至 1928年黨的六大,才制定了新的《中國共產黨黨章》。這個新黨章,也是以二大黨章為藍本的。

二大黨章既包含比較具體和完善的實體性內容,又含有一些較具操作性的程序性規定,對於指導黨員言行,健全黨內生活,特別是對於促進黨的組織發展與鞏固,提高黨的戰斗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二大黨章的通過,標志著我們黨從此有了自己的最高行為規范,體現了從嚴管黨治黨的要求,為加強黨的自身建設提供了制度支撐。

三、黨的二大選舉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完成了黨的中央領導機構從臨時向正式的過渡

黨章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歷史雄辯地証明,中國共產黨是領導中國各族人民進行革命斗爭的核心力量。而黨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又是通過中央領導機構對全黨堅強有力的領導得以實現的。

(一)決定加入共產國際對黨的建設產生了深遠影響

中國共產黨雖然是在共產國際幫助下建立的,但黨的一大並沒有作出加入共產國際的決定,只是規定了黨與共產國際的聯系。馬林也曾向共產國際報告,中國共產黨不同意共產國際的監護關系。1921年 10月,陳獨秀被捕,經過馬林多方營救方才獲釋。經過此事,陳獨秀深感中國革命需要外界支援,此后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對共產國際的態度。

黨的二大確認中國共產黨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這在當時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一種抉擇。因為無產階級的革命事業是國際性的事業,需要各國無產階級互相支持。但是,在中國完成這個事業,首先需要中國共產黨依靠本國無產階級和人民群眾,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找出適合中國情況的革命道路,而不能由別的國家或某一個國際中心來指揮。然而,中國共產黨加入共產國際后,必須執行共產國際代表大會及其執委會的一切決議,這不能不給黨的自身建設和中國革命事業帶來積極和消極兩方面的影響。

(二)選舉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

黨的二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相關規定,選舉產生了中央執行委員會。陳獨秀、張國燾、蔡和森、高君宇、鄧中夏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另選出三名候補執行委員。陳獨秀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蔡和森、張國燾分別負責黨的宣傳、組織工作。

關於黨的中央領導機構,黨的一大考慮到黨員數量少和地方組織尚不健全的情況,決定暫不成立中央執行委員會,隻設立中央局作為中央的臨時領導機構。二大選舉產生了中央執行委員會,從而完成了黨的中央領導機構從臨時向正式的過渡。

黨的二大選舉產生的中央領導機構主要進行了以下工作:一是黨務工作。到黨的三大召開時,又發展新黨員 225人,成立唐山、山東、長沙、成都、杭州、旅莫、旅歐等黨組織。上海、安源、唐山等產業工人集中地區,鐵路、礦山、紡織、鋼鐵、海員等工人集中的系統,均有了黨組織和以黨員為核心的工會組織,壯大了黨的力量,黨牢牢掌握了對工會的領導權。

二是進行政治宣傳。二大后又創辦了中央機關報《向導》周刊,向全黨全國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三是領導發動工人運動。二大前后,黨又領導掀起了中國工人運動第一次高潮。在此期間,鄧中夏起草《勞動法案大綱》,發起勞動立法運動。根據黨中央要求,先后成立了湖北省工團聯合會、湖南全省工團聯合會、漢冶萍總工會、正太鐵路總工會、京漢鐵路總工會籌委會等工會組織。領導發動了開灤五礦同盟大罷工、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京漢鐵路工人大罷工等。

但這一時期黨中央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中央領導機關力量不足,發揮作用不夠。二大雖然選舉產生了中央執行委員會,但“中央委員會裡並沒有組織,5個中央委員經常不能呆在一起”,並且經常改換中央所在地,“改善機構的計劃未能實現”。二是理論准備不足,對中國革命的具體情況還缺乏深入認識。盡管二大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決定中國革命分兩步走,但仍把關注點放在工人運動上,對農民和土地問題認識不足,沒有提出打倒地主階級、實行土地革命的要求。三是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貫徹執行還不夠自覺。這與陳獨秀的個人性格有較大關系。他在三大時曾自我批評說,“很容易激動”,這就使集體領導難以實現。

四、黨的二大在黨的自身建設史上的重大意義和現實啟示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毛澤東就將黨的建設稱為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的三大法寶之一,還將黨的建設稱為“偉大的工程”。黨的二大,在黨的建設“偉大的工程”中意義重大,同時具有很強的現實借鑒意義。

(一)奠定了黨的自身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的堅實基礎

作為一個完整形態的無產階級政黨,應當具備堅強的組織機構和一定數量的黨員等基本條件,還要有正確的革命綱領。然而,黨的一大的召開,盡管從組織上完成了建黨任務,但尚未制定革命綱領,因此還不能說是一個完整形態的無產階級政黨。黨的二大制定了黨的最低綱領,通過了宣言和各項決議,在黨的歷史上創造了諸個“第一”:一是在中國人民面前第一次提出了明確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二是第一次提出了關於統一戰線的思想和主張﹔三是以全國代表大會名義公開發表了黨的第一個宣言﹔四是第一次明確了中國共產黨與共產國際的組織關系﹔五是制定通過了黨的歷史上第一部正式的黨章﹔六是第一次明確地闡釋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基本思想﹔七是第一次比較完整地對工人運動、青年運動和婦女運動作出規定,特別是在中國婦女運動史上第一次以政黨名義作出關於婦女問題的決議﹔八是第一次喊出了“中國共產黨萬歲”的口號,等等。

所有這些,為中國共產黨的完備建成,從政治上、理論上和組織上奠定了基礎。正如蔡和森評價黨的發展狀況時所指出的:一大時的黨沒有政策的決議,“隻能說是宣傳機關,而說不上政黨”,到二大時,黨已“有政策的決議”,“有政治的策略”,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政黨”。同樣,陳獨秀在黨的三大閉幕詞中也表達了相似的意思。他說:“黨在第一次代表大會時還沒有綱領,甚至沒有規章,黨的要求——無產階級專政——懸在半空,到第二次代表大會時就腳踏實地了,有了規章,找到了與中國實際的聯系並決定了黨要走的道路。”

總之,黨的二大完成黨的政治綱領和首部黨章的制定等黨的建設的奠基性工作,標志著黨的創建任務已經圓滿完成。正因為如此,在黨的歷史分期中,一般將黨的創建時期延伸至黨的二大。換言之,中國共產黨的創建任務是黨的一大和二大共同完成的。

(二)對新時代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作為黨的最高領導機關,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在全面從嚴治黨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黨的二大的成功召開,對正確認識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在新時代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的重大意義,具有重要啟示作用。

其一,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對黨的建設提出新的目標要求,保証黨的政治路線的貫徹執行。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在制定和確立今后一個時期黨的大政方針和行動綱領的同時,專門對黨的建設提出要求、明確任務、作出部署。從形式載體上看,歷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或以專門的組織問題決議案,或在政治報告中開辟專門章節,以推動黨的自身建設,為政治路線的順利實現提供組織保証。黨的二大通過《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僅從形式載體上分析,就可以看出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對黨的建設的高度重視。

習近平指出:“一百年來,我們黨始終重視黨的政治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增強政治意識、堅定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政治路線,推動全黨始終保持統一的思想、堅定的意志、協調的行動、強大的戰斗力。”

總結歷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對黨的建設提出的任務、要求、舉措,可以發現,其中一條最為重要的規律是:黨的建設從來都是同黨的政治路線密切地聯系在一起的。一方面,黨的政治路線決定黨的建設的目標要求,黨的建設服務於黨的政治路線﹔另一方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為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定和貫徹執行提供了堅強組織保証。這一點,已為中國共產黨的自身建設史反復証明。

其二,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集體,堅決維護黨的核心和黨中央權威,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選舉產生中央領導機構,即中央委員會以及由中央委員會選出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作為全黨的領導機關,擔負著領導全黨貫徹和落實黨的綱領和任務的重任。

七大以前的歷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包括黨的二大,選舉產生的中央領導機構未能承擔起領導中國革命不斷走向勝利的重任。直到 1945年 6月黨的七屆一中全會選舉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毛澤東為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書記處主席。這是一個具有很高威信的、能夠團結全黨的堅強的領導機構,標志著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正式形成。

習近平深刻指出:“旗幟鮮明講政治、保証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是黨的生命,也是我們黨能成為百年大黨、創造世紀偉業的關鍵所在。”思想上的統一、政治上的團結、行動上的一致是黨的事業不斷發展壯大的根本所在。黨的歷史、新中國發展的歷史都告訴我們:要治理好我們這個大黨、治理好我們這個大國,保証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至關重要,維護黨的核心和黨中央權威至關重要。

新時代新征程,隻有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上下擰成一股繩,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才能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取得新勝利。

其三,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制定和修正黨章,確立完善管黨治黨的總章程、總規矩。黨章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總規矩,是中國共產黨最根本的黨內法規。二大黨章是中國共產黨制定的第一部黨章,創建了黨章的框架結構和基本體例,長期沿用,為以后黨章的制定和修改提供了基礎和母本。這是二大黨章的特殊歷史貢獻。

習近平指出,“建立健全黨內制度體系,要以黨章為根本依據”。黨章對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黨員義務和權利以及黨的紀律等作出根本規定。每一個共產黨員都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自覺用黨章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把學習黨章作為必修課,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做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的模范。

其四,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定嚴格的紀律規范,提高管黨治黨的自覺性。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黨的一大和黨的二大通過的系列文件,就規定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紀律。

正如劉少奇指出的,正因為“我們的黨從最初組織起就有自我批評和思想斗爭,就確定了民主集中制,就有嚴格的組織與紀律,就不允許派別的存在,就嚴厲地反對了自由主義、工會獨立主義、經濟主義等,因此在我們黨內公開提出系統的組織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的理論,是還沒有的”。“就這方面說,我們走了直路。”

習近平反復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就要靠嚴明紀律。”當前,我們正在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黨面臨的挑戰和考驗前所未有。隻有不斷提高管黨治黨自覺性,認真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把嚴的要求貫徹全過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才能進一步把黨建設好。

其五,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明確黨的組織原則,要求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為政之要,莫先於用人。”針對黨成立之初面臨的嚴峻形勢,隻有大力吸收工人、農民中的先進分子,盡快壯大自己的隊伍,不斷擴大和鞏固自身的組織,黨才能適應領導不斷發展的革命斗爭的需要。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偉大實踐中,努力吸收先進分子、不斷擴大自己的群眾基礎,在斗爭中不斷壯大,直至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

習近平指出,“黨的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的中堅力量。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性的因素。我們的事業要發展,關鍵是要有一大批忠誠干淨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讓各類人才的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涌流。

總之,1922年召開的黨的二大,在黨的自身建設史上具有開創性意義,使得黨以無產階級“急先鋒”的面貌,迅速從中國各政黨和團體中脫穎而出。當時黨雖然還比較弱小,卻已成為任何敵人無法壓倒的新生政治力量,獲得了中國工人階級和其他勞動群眾的信賴。這為黨發動和領導中國革命走向高潮直到取得最后的勝利,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証。我們有理由相信,有著光榮傳統、已走過百年征程的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性鍛造中將永遠堅定走在時代前列,始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主心骨!

作者:李穎,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黨的文獻》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