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五個必由之路”與“規律性認識”

作者:楊明偉    發布時間:2023-01-30    來源:馬克思主義與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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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綱領性文件,閃耀著馬克思主義的真理光輝。報告回答了馬克思主義過去為什麼“行”、將來如何進一步“行”的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凝練了新時代中國共產黨人對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創新認識和對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的創新發展。其中,把“五個必由之路”的重大判斷明確歸結為“至關緊要的規律性認識”,就是黨的二十大作出的一個重大論斷,需要我們全面理解和深入把握。

有關“五個必由之路”的論斷,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3月5日參加所在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首次作出的。而把“五個必由之路”寫入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並上升到“至關緊要的規律性認識”層面,這是黨的二十大報告的首創。這充分反映了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大問題的深刻認識和哲學總結,具有極為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規律性認識,是“在長期實踐中得出的至關緊要的”認識結晶

“五個必由之路”的規律性認識,既是黨和人民在新時代奮進歷程中得出的重要結論,也是黨領導人民在長期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基礎上形成的思想結晶。因此,這些認識絕不是臨時性的、隨意作出的,而是一種經過長期思考得出的重大判斷結論。正如習近平所強調的,回顧新時代黨和人民的奮進歷程,我們更加堅定了“五個必由之路”的重要認識。這些重要認識告訴我們:正因為我們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所以能夠確保全黨全國擁有團結奮斗的強大政治凝聚力、發展自信心,集聚起守正創新、共克時艱的強大力量,形成了風雨來襲時全體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正因為我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所以能夠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體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展現出可靠的前景﹔正因為全國各族人民在黨的領導下團結一心、眾志成城,敢於斗爭、善於斗爭,所以能夠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困難挑戰,創造出令人刮目相看的奇跡﹔正因為提出並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步伐,所以能夠推動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發展的競爭力和持續力﹔正因為我們牢記“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全面從嚴治黨”,不忘初心使命,勇於自我革命,才能不斷清除一切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有害因素,不斷清除一切侵蝕黨的健康肌體的病原體,時刻確保黨不變質、不變色、不變味。這些認識結論是經過實踐充分檢驗過的。

改革開放以來,在建設什麼樣的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問題上,我們黨從各方面得出過許多規律性的認識,但集中總結、重點闡發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規律性認識,這還是第一次。這充分說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總結和提煉規律性認識的高度重視。習近平不斷要求人們善於發現並及時總結實踐探索中的創新經驗,“從特殊到一般,從個性到共性,從感性到理性,不斷上升為規律性認識,使其能夠長久發揮作用”。

在“五個必由之路”的規律性認識中,有一些是全面積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產生的認識成果,有一些是改革開放新時期的開創性成果,有一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后獨特的創新認識成果。總之,這些規律都凝聚了黨和人民長期奮斗共同創新的新鮮經驗和思想智慧。

二、規律性認識,是上升到最高層面且“必須倍加珍惜、始終堅持”的思想原則

“五個必由之路”的規律性認識,已經清晰地反映在新時代以來我們黨形成的創新思想理論體系中,明確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豐富內涵裡。因此,這些認識絕不是局部的或隻針對具體領域的,而是一種全局性、系統性的結論。正如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的,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勇於進行理論探索和創新,以全新的視野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取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集中體現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報告特別提到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六中全會提出的“十個明確”“十四個堅持”“十三個方面成就”對這一思想主要內容的概括,強調“必須長期堅持並不斷豐富發展”。

仔細分析“五個必由之路”的規律性認識可以看出,作為系統總結的基本結論,體現了“十個明確”“十四個堅持”和“十三個方面成就”的思想內涵。

先從“十個明確”和“十四個堅持”看,以第一條為例,講的都是黨的領導的極端重要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特別是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我們取得一切勝利的最根本的政治保証。因此,無論“十個明確”還是“十四個堅持”,都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作為第一位的政治准則,要求全黨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而在“十個明確”和“十四個堅持”中,最后一條,講的又都是全面從嚴治黨問題。管黨治黨,是任何一個政黨都面臨的難題,特別是對於我們這樣一個擁有9600多萬名黨員、領導著14億多人口和駕馭著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大黨來說,解決自身存在的組織、紀律、作風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更不容易。我們黨高度重視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強調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們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提出了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的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提出了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的內在要求,有效地解決了世界政黨包括馬克思主義政黨在內的一直存在的自我革命不夠、自我監督不足的世界性難題。從“十個明確”“十四個堅持”和“五個必由之路”的理論結構來看,它們都貫穿著相互呼應的內在邏輯,特別強調了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全面從嚴治黨問題的辯証統一。

再看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十三個方面成就”,其中前兩個方面講的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核心作用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明顯成效,彰顯的是“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以及“黨在革命性鍛造中更加堅強”。另外,有關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團結奮斗、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等其他幾個“必由之路”的規律性認識,也以一定的內在邏輯聯系和辯証統一關系,蘊含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理論內涵中。

由此可見,“五個必由之路”的認識結論,已經成為我們黨、國家和人民共同積累的寶貴思想財富,既體現了規律性認識發展的內在邏輯,也反映了黨領導治國理政歷史進程的基本經驗。我們黨在領導人民進行艱辛探索的過程中,始終善於把取得的重要經驗總結上升為規律性認識,充實進黨的思想理論體系。這就是習近平為什麼特別強調對“至關緊要的規律性認識,必須倍加珍惜、始終堅持”的道理。這些最高層面的理論原則,凝聚了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智慧,凝結了人民領袖的高瞻遠矚。

三、規律性認識,是繼續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行動指南

“五個必由之路”的規律性認識,已經寫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行動綱領和戰略舉措中,是引領我們在新征程上繼續奮斗的行動指針。因此,這些認識不是臨時性的或短期內的,而是戰略性的、管長遠的行為准則和實踐要求。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指出的,“時代呼喚著我們,人民期待著我們,唯有矢志不渝、篤行不怠,方能不負時代、不負人民”。他要求全黨必須牢記“五個必由之路”,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定力,“引領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巍巍巨輪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展望未來五年、甚至十年,以及進一步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勝利,我們應該怎麼做?從“五個必由之路”中,我們可以找到共同遵循的明確答案。

第一個“必由之路”,講的是政治力量和根本政治保証。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我們面臨著並仍將面臨極大的風險挑戰,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必須擰成一股繩,形成強大政治凝聚力和共克時艱的強大力量,這就需要主心骨。歷史和現實反復証明,這個可靠的主心骨,就是中國共產黨,特別是黨中央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第二個“必由之路”,講的是道路方向和根本路徑選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唯一正確道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隻能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沒有別的路可走,必須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

第三個“必由之路”,講的是成事之基和根本力量來源。團結奮斗始終是我們的成事之基。中國人民要創造出歷史偉業,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凝聚起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一心、眾志成城,敢於斗爭、善於斗爭,隻有團結奮斗才能夠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一切困難挑戰。

第四個“必由之路”,講的是理念引領和高質量發展之道。實踐是創造理念的基礎,而理念又是引領發展的路標。新時代的中國要進一步實現發展壯大、自立自強,從而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把握主動、贏得未來,就必須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

第五個“必由之路”,講的是強黨之本和肌體健康之源。進入第二個百年歷史新征程,我們黨面臨的挑戰和機遇並存、榮耀與艱辛同在,要領導人民走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絕不是輕輕鬆鬆、敲鑼打鼓就能做成的,新的“趕考之路”要求我們以“永遠在路上”的堅定和執著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健康的肌體。歷史和現實都充分証明,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全面從嚴治黨,要想取得成功,關鍵是確保黨不變質、不變色、不變味,始終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

總之,“五個必由之路”的論斷,作為規律性認識,豐富和發展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僅反映了中國共產黨人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揭示了我們過去為什麼成功的核心密碼,而且指明了未來我們奮進新征程、再創新輝煌的清晰方向。

(楊明偉: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對外合作交流局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