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三本“伙食賬”

作者:葛長銀 楊彤    發布時間:2023-02-13    來源:中共黨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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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與賬本的淵源已久。1936年9月,毛澤東在保安窯洞接受美國記者斯諾採訪時說:“我剛識了幾個字,父親就讓我開始給家裡記賬。”還說到他父親脾氣暴躁,常常打他和兩個弟弟。“他的嚴厲態度大概對我也有好處。這使我干活非常勤快,使我仔細記賬,免得他有把柄來批評我。”從9歲到17歲,毛澤東一直給家裡記賬。1910年秋毛澤東留下一首“孩兒立志出鄉關”的詩,夾在父親每天都看的賬簿裡,離開韶山從此走上了求學、革命的道路。1920年毛澤東參與創辦長沙文化書社時,嘗試將“年度結賬”會計制度改為“半年算”,還率先向社會披露會計信息﹔1926年12月下旬他入戶佃農張連初家進行試點調查,又用算賬的方式寫出《中國佃農生活舉例》,用數據揭示中國佃農的貧苦生活,尋找中國革命的動力之源。之后,他在三個不同歷史時期又留下了三本重要的“伙食賬”。

一、三灣改編時的“伙食尾子賬”

“伙食尾子”指伙食費用的節余,是人民軍隊最早的津貼形式,最早出現在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代表中共紅四軍前委給中央寫的報告(報告編入《毛澤東選集》時題為《井岡山的斗爭》)中:“士兵管理伙食,仍能從每日五分的油鹽柴菜錢中節余一點作零用,名曰‘伙食尾子’。每人每日約得六七十文。這些辦法,士兵很滿意。”從報告中可以看出,此時“伙食尾子”津貼制度已替代了軍餉制度,且這種分配制度是有效的。

“伙食尾子”平均分配的基礎是規范的賬簿,這本伙食賬是毛澤東在三灣改編時親自創建的。

秋收起義的部隊受挫后,悲觀情緒彌漫其中。毛澤東曾對斯諾說,部隊撤退到三灣后,“當時部隊的紀律差,政治訓練水平低,指戰員中有許多動搖分子。開小差的很多。”如何收拾這個局面,毛澤東想到的方法之一是:縮編人員,先淘汰“當兵吃糧”的動搖分子,既純潔革命隊伍,又減輕經濟壓力。

三灣改編的其中一項是建立士兵委員會制度。毛澤東當時給士兵委員會設計了兩條職責,第一條職責是“參與軍隊的經濟管理,派人到伙房監廚,與司務長結算伙食”。

從伙食和經濟平等入手改革是受一件事的直接觸動:9月29日晚上,何長工給毛澤東匯報工作,言及三團有個連隊的“司務長帶著兩個伙夫半路上開小差跑了,鍋子也丟進山溝裡,五六十號人隻得東一伙、西一伙地到處找飯吃,被蘇團長一頓好罵。那些人也回罵說:當兵的也是革命,連飯都吃不上,你們做官的偏要吃幾菜一湯,這是哪裡來的道理。蘇團長不曉得有多氣,要用皮帶揍這說話的人,被大伙勸住了”。有過半年當兵經歷,對舊軍隊中的官兵不平等和伙食差異深有體會的毛澤東,決定先從伙食入手,廢除軍官“四菜一湯”待遇,在部隊中推廣官兵平等的民主制度。

士兵委員會參與連隊經濟管理,也是由當時連隊的主要經濟支出是伙食支出所決定的。監管伙食必須在伙食單位—連隊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伙食賬。這既是士兵委員會監管伙食必須配套的核算工具,也是讓制度落地的方法。毛澤東創造性地在舊軍隊賬簿“記賬、算賬”的后面加上一個分配功能,創建出具有“記賬、算賬、分賬”核算功能齊全的“伙食尾子賬”:伙食費按人頭撥到連隊,伙食支出全部入賬,結余的伙食費(伙食尾子)平均分配給官兵,替代軍餉,滿足官兵們的日常生活需求。這就為解決當時面臨的軍費短缺、吃飯、津貼發放以及官兵平等、經濟民主等系列問題,提供了公平、准確的賬簿核算數據。

1927年10月1日,“從這天的晚餐起,工農革命軍實行了一項重大的管理制度變革—廢除軍官小灶,官兵同吃伙食。從前委書記、團長到士兵,無人例外。”

三灣改編時做出的決定,很多“是在部隊離開三灣后才逐步貫徹執行的,團的首屆士兵委員會也是在離開三灣以后才選舉產生的”。但賬簿記錄必須依據“日清月結”的規則及時記賬,不然就不能保証記賬的准確性。1號開始記賬,也便於結清舊賬,設立新賬。由此推斷,“伙食尾子賬”應在10月1號當天開始記錄收支。

“伙食尾子賬”是一本相對簡單的收支賬。方強在《我在連隊當政治委員》一文中回憶:“那時,紅軍的伙食錢都是按十天或一個月發下來,銀圓用米袋裝著,由連長背。”這背回來的銀圓就記在“伙食尾子賬”收入方。核定的伙食費數額也跟打土豪的成效有關—打的土豪多,伙食費就高些﹔經濟困難,伙食費就核定得低些,甚至是每天三五分錢。士兵委員會的監管重點是伙食支出、月底結賬和節余分配。

工農革命軍走上井岡山后,“伙食尾子賬”很快推廣到袁文才、王佐的隊伍。朱德的部隊上井岡山后,也開記“伙食尾子賬”。彭儒在《從湘南到井岡山》一文中証實:“毛黨代表規定無論官兵每人每天隻有五分錢的菜金······工農紅軍裡根本無餉可發的,只是每個月,每人可以分上三五分或毛把錢的‘伙食尾子’作為零用錢。”

1929年1月12日,滕代遠給湖南省委的報告中介紹:“紅軍官兵待遇一律平等:自平江暴動以后無論官兵每月發給光洋12元,繼續發都是一樣,穿衣吃飯亦都是一樣。······現在的生活力求勞動化,每月的伙食決定一元五角,廢除餉銀制度,變為發零用錢。”証實彭德懷的部隊在1928年12月10日上井岡山后,也立即推行了“伙食尾子賬”核算制度,官兵伙食費每天核定為五分錢,用節余發零用錢。

黃連秋在《憶畢佔雲起義》一文中還証實,從國民黨部隊起義的畢佔雲也“取消了干部小廚房”,執行“伙食尾子”津貼制度,建立“伙食尾子賬”。

方志敏的《在獄致全體同志書》記述:“每天要站八小時的崗,一個月連伙食尾子隻得兩元,每站一小時的崗,隻得兩個半銅圓······”証明“伙食尾子賬”已推廣到了紅軍各個部隊。

這本簡單的收支賬,除了分配“伙食尾子”,配合政治工作,在當時還起到了試金石的作用。方強到七團十一連當政治委員時,了解到“連長結了小團體,和他的幾個親信天天到菜館裡去吃喝”。就通過算“伙食尾子賬”,搞清了連長貪污,讓連長退賠后,“把‘伙食尾子’分給大家做零用錢”。方強說:“連隊在算伙食賬后,又加上整個紅軍的政治影響,連隊情況起了根本的變化。戰士們覺得政治工作不是講空話,心裡有底了。”

士兵委員會取消后,紅軍隊伍依然保留著“伙食尾子賬”。據曾志在《回憶在井岡山的戰斗生活》一文中記述:“后來明確了士兵委員會隻管紅軍戰士生活。以后又取消了士兵委員會,隻成立伙食委員會,專門監督管理紅軍伙食,算伙食賬,分伙食尾子等,這已是后來的事了。”由此可見,“伙食尾子”津貼制度是經過實踐檢驗后保留的有效制度。

上井岡山后,在“伙食尾子賬”的基礎上,紅軍部隊也逐步建立了越來越規范的會計制度。據范樹德回憶:“湘南部隊上山后,我們部隊擴大了,就規定過會計制度,有‘銀錢換算簿’,主要是因為貨幣不統一。”他還詳細記述了他的管賬工作:“當時有少數現款是由我們供給機關掌握的。我們供給機關便根據現存的款子和部隊人數算出維持一天要多少錢,休整一個禮拜總需要多少錢。確實算出我們的存款可維持一個禮拜,再將真實數字報告給毛澤東同志。他是很關心這個問題的,不能光注意敵情,而不注意吃飯問題。”

“伙食尾子賬”作為毛澤東的創新,為廢除雇佣性質的薪餉制,改革舊軍隊后勤供應制度,創建具有軍事共產主義性質的供給制度,奠定了重要的會計核算基礎。

二、延安時期的“菜金賬”

毛澤東創造的“伙食尾子”津貼制度一直延續到長征途中。成仿吾在《長征回憶錄》一書中記述:“每個伙食單位都按人數領取伙食費,由於自己動手生產,每月伙食費常有結余,這種結余分給每人自用,叫作‘伙食尾子’,從幾角到幾元不等。突圍以來,又由於沒收豪紳的糧食、家畜等,‘伙食尾子’更多。很多人長期以來積累了不少紙幣,紅軍佔領遵義后,全市商店顧客盈門。”“伙食尾子”津貼制度經過長征后,得到了延續,逐步對接了后來延安的供給制。很多回憶錄把延安時期發放的伙食費之外的生活津貼,還稱為“伙食尾子”,足見這個平均分配的津貼制度深入人心。

限於延安的自然條件和反動派的經濟封鎖,毛澤東初到保安的伙食水平可從邵華《毛澤東之路》的一段文字中大致得知:“父親平時的伙食十分簡單,加上陝北本來就缺少蔬菜,所以他的菜常是一盤辣椒,一盤青菜,偶有警衛員費盡心機弄來一點兒肉,主食是小米、饅頭,有時前方會捎來一點兒繳獲的火腿、罐頭等。來了斯諾這個客人,他們的飯菜也只是加了一份子珍媽媽用野果自制的甜食。有一次,斯諾吃飯時,看到餐碟裡有西紅柿炒辣椒,‘感到很奇怪’,由此可想見他們平日飯桌上的內容。”

也是在這個艱難的時期,“伙食尾子”平均津貼制度逐步過渡到略有差別的供給制。1939年中央頒布《各機關津貼標准》,規定各機關部隊的供給制標准為:糧食標准分兩種:每人每日1.5斤,1.4斤﹔菜金標准,按人員類別分四種:每人每日4分、5分、7分、1角。毛澤東的級別應該享受每天“1角”的標准,即每月3元菜金。

對於這3元菜金的管理,從1936年4月就開始擔任毛澤東警衛員的賀清華在《回憶毛主席在延安》一文中記述:“主席的伙食標准和我們的伙食標准是一樣的,都按供給部的規定,每月3塊錢。標准低,稍不注意,就容易超支。”賀清華說的伙食標准,就是菜金標准。

可當時毛澤東的客人太多了。前線回延安的部隊首長,都想見見毛主席,毛澤東也需要跟他們了解前線的情況﹔各部門的干部也經常來家跟他匯報工作﹔各界人士甚或普通民眾,也常到主席家串門。為了詳細地了解情況,毛澤東一談起來就廢寢忘食。隻要趕上吃飯時間,毛澤東都熱情地留他們吃飯。“每月3元的伙食費本來就少,最怕的是招待客人,往往到了月底,主席就沒錢買菜吃,有時隻好燒點辣椒,蘸鹽面當菜吃。”

為了管理3元菜金,嚴防超支,毛澤東讓炊事員老周學著記賬,精打細算,計劃開支。毛澤東交代:“老周,你不要每個月才結算一次,這樣一超支,就沒辦法了,以后你每十天一小結,每月一大結,如果前十天超支了,以后十天還可以想辦法節省出來,最后十天超支了,也超不多,下月還可以節約出來。”

這本“菜金賬”開記之后,賬面也總是入不敷出。王濤的《在延安的艱苦歲月中》一文記述:“主席還經常過問自己的伙食標准。如果有一個月吃超了,就要問為什麼?如果我們說不上理由,主席就批評我們,並且一定要從下個月的伙食費扣回來補上。”

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寫出了大量指導中國革命的著作,經常熬夜寫作,身邊工作人員總想為毛澤東改善伙食,但毛澤東不同意:“伙食標准是供給部門統一規定的,大家都一樣,我怎麼能特殊呢?現在雖然邊區的情況好了些,可是河南還鬧災荒,蔣管區的人民生活更苦啊!我們每月3元錢的伙食費也就不算少了,井岡山時期,每天才5分錢呢!”他始終遵循3元菜金標准的規定,並“不斷檢查老周記的賬目”。

三、新中國成立后的“共和國第一家庭賬”

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展示了賀清華的一段話:“毛澤東一生反對特殊化,堅持與全國人民同甘共苦。為規范生活管理、杜絕特權行為,毛澤東一家從1952年開始設立生活賬簿,包括日常雜費開支賬、生活費收支報表、物品分類賬,等等。”

這就是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讓身邊工作人員記錄的伙食賬,這本伙食賬不僅僅是簡單的流水賬,還有報表。據《毛澤東生活檔案》一書記載:1962年“毛澤東建議,對自己一家的收支認真填寫報表。”在韶山毛澤東紀念館保存的“生活費收支報表共42本。內容為1962年到1975年(缺1974年)的月度報表、季度報表或年度報表。”從此,毛澤東家庭生活賬從單純的記賬活動升級為報表管理。因為有文物在此,使我們得以了解毛澤東這套伙食賬的全貌。

(一)明細賬。韶山毛澤東紀念館展示了一頁明細賬,這頁明細賬可以據實反映出毛澤東家庭生活支出的原貌,十分珍貴。明細賬採用印制的收入、付出和結余三欄式賬頁格式,記錄了1967年7月和8月的部分生活支出業務,跟單位的明細賬一致,記錄得十分詳細、規范。比如7月13日“供應科購食品7.72元”,7月31日“主席洗衣費1.6元”,8月8日“做睡衣手工費1.38元”,8月10號“首長八月黨費20元”,等等﹔還包括為了出差買7把箱鎖、修理吹風機的支出。事無巨細。

1967 年 7 月 13 日— 8 月 11 日明細賬

(二)月報表。在1963年4月的生活費月報表裡匯總了毛澤東一家當月的生活收支數字:上月結余8579.39元。收入兩項:主席工資404.80元,單據1張﹔江青工資243.00元,無單據。支出8項,其中:伙食費400.81元,單據36張﹔副食品115.94元,單據14張﹔黨費20.00元(這黨費應是毛澤東和江青兩個人的),單據1張﹔雜費26.55元,單據3張﹔家屬雜費(表中“尸”字下面放個“示”,是“屬”的第三批簡化字)252.77元,單據20張﹔澡費1.50元,單據1張﹔汽車費2.50元,無單據﹔月租費86.82元,無單據(應為毛澤東住在中南海的房租)。期末結余8320.30元,比期初減少259.09元,當月入不敷出。這張月報表的制表人是劉文德,負責人是許心誠,編報十分規范,可以清晰反映毛澤東一家當月的生活收支結構及其詳細金額。

(三)季報表。1966年第一季度的季報表匯總了毛澤東一家的季度生活收支數據。上期結余:13367.03元。收入兩項:主席工資1212.4元,並注明是3個月工資404.8元的合計數﹔江青工資729元,也注明是3個月工資243元的合計數。支出4項:家屬雜費30元﹔澡費6元,並注明每月2元﹔暖氣費111.24元,每月37.08元﹔月租費254.79元,每月84.93元。季度支出合計402.03元,期末結余15208.4元,比期初增加1541.37元。這張季度報表的制表人還是劉文德,但負責人變成了徐吉夢。這張季度報表可以反映毛澤東一家當季的生活收支結構及其金額。

但1969年3—6月的季報表,卻包括了4個月的收支內容。上期結余:2066.56元。收入隻有一項,即毛澤東的工資還是1212.4元,並注明是4、5、6三個月的工資合計數,江青的工資已不在此列。據《毛澤東生活檔案》一書記述:“‘文化大革命’爆發后,毛澤東與江青······在生活上的矛盾已難以調和,以致從1968年開始在生活收支上互相獨立,互不干涉。”1974年11月16日,毛澤東在長沙九所六號樓同李先念談話,提到江青時曾說:“我三年來隻同她吃了一頓飯,現在是第四年了,一頓飯都沒同她吃。”証實從1970年開始,他們不僅分賬,還分開吃飯。這張季度報表中的支出有6項:月租費259.05元,並注明是4、5、6三個月的﹔煤氣費11.1元,也注明是4、5、6三個月的﹔另外4項支出是:日用品支出67.58元、伙食支出578.35元、茶葉支出15.7元、水果支出16.26元,但注明是3、4月的支出,而非4、5、6三個月的開支,時間和歸類沒有統一。制表人是劉元祥,沒有負責人簽章。報表的潦草也折射出當時的時局,嚴謹的會計人員也不專心工作了。

1969 年 3— 6 月生活費收支報表

(四)年報表。1974年6月至1975年5月的年報表顯示上年結轉:3985.47元。1975年1—5月主席的工資收入2024元,每月還是404.8元。月租費228.2元,黨費160元,生活開支分為伙食費3221.15元、水果費243.67元、茶葉費104.76元、生活用煤氣費18.5元、日用品開支63元。期末結余1970.19元,當年的開支大於收入2015.28元。但這張年報表是1975年5月后編報的,並不是按年度編報的,隨機性強,應是毛澤東要看生活費年度報表或有其他需要,臨時編制的。制表人和負責人也都沒有簽章,報表的編制有點潦草。

1974 年 6 月— 1975 年 5 月生活收支報表

《毛澤東生活檔案》還進行了補充說明:“應當說明的是,毛澤東生活費報表中的開支,並不完全是他一家的開支,其中還包括招待一些客人特別是民主人士的費用,以及身邊工作人員的夜餐費、部分醫藥費和出差補助費。生活賬反映,毛澤東身邊許多工作人員在毛澤東的收入中報銷過醫藥費和出差補助費。根據日常雜費開支表1965年2月24日到6月30日的統計,毛澤東付工作人員醫藥費72.8元,出差補助費280.35元。”當錢不夠用時毛澤東會“翻翻生活賬,並叮囑工作人員注意節約”,也會動用稿費,補貼家用。

這套生活賬從1952年一直記到1977年元月,記錄了25年﹔報表從1962年編到1975年,也編了13年,從中不僅可以看到毛澤東的住房、煤氣甚至洗澡都要付費﹔還証實毛澤東降過三次工資,從最初預定的每月600元降到510元,再在1960年從一級降到三級每月404.8元,直到去世也沒長一分錢。這套“共和國第一家庭賬”,既有明細賬,還有生活費用收支報表,報表還分月報、季報和年報,其中還有根據隨時需要編制的報表,既詳細,也全面,還十分規范。他讓身邊的工作人員記錄家庭生活賬,是嚴於律己、艱苦朴素的一個生動寫照。

(作者:楊彤,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20級會計專碩研究生﹔葛長銀,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海南大學會計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紅色會計首席專家)

來源:《百年潮》2022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