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時期陳雲推進黨的政治建設的探索

作者:劉棟    發布時間:2023-02-23    來源:黨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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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習近平強調,要“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以黨的政治建設統領黨的建設各項工作”。關於如何加強黨的政治建設,2019年1 月印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從堅定政治信仰、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淨化政治生態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回顧黨的奮斗歷程,“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黨的政治建設,形成了講政治的優良傳統”。延安時期,陳雲為推進黨的政治建設進行了艱辛探索,並結合實踐不斷加以總結,形成了內容豐富的關於黨的政治建設的思想,對新時代我們黨進一步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仍然具有重要啟示。

一、堅定政治信仰,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並終身為之奮斗

紅軍長征到達陝北以后,特別是全面抗戰爆發后,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得到很大發展,但是也存在黨員成分復雜、黨組織不夠鞏固、非無產階級思想廣泛存在、政治立場不夠堅定等問題,損害了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為此,陳雲突出強調黨員要堅定政治信仰,要求廣大黨員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

(一)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教育以堅定政治信仰

理論對實踐具有能動作用。馬克思主義作為科學的理論,通過掌握群眾能夠轉化為改造世界的強大物質力量,推動實踐不斷取得勝利。因此,在延安時期推進黨的政治建設的探索中,陳雲注意把理論學習作為一個重要抓手。1939年5 月,他在《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中闡明了一個合格共產黨員應具備的條件,其中“終身為共產主義奮斗”和“學習”是兩條重要標准。陳雲強調,隻有“深切了解到無產階級在社會上的歷史地位和作用,懂得無產階級的利益及其解放全人類的偉大事業”,才能建立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斗到底的革命的人生觀,才能真正獻身於共產主義事業,從而把提高思想政治覺悟、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作為一個共產黨員首先應具備的條件。關於如何堅定共產主義信仰,陳雲認為,“應該從他的階級覺悟,從他的實際革命鍛煉中,從他對於馬克思主義的修養中”下功夫。他特別強調提高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對堅定政治信仰的重要作用:“共產黨員有了革命的理論,才能從復雜萬分的事情中弄出一個頭緒,從不斷變化的運動中找出一個方向來,才能把革命的工作做好”,“所以每個共產黨員要隨時隨地在工作中學習理論和文化,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增進革命知識,培養政治遠見”。陳雲這裡所說的“革命的理論”,指的就是馬克思主義理論,隻有黨員經常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馬克思主義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立場觀點方法,“才能培養自己成為一個真正有能力的有堅強黨性的共產黨員”。陳雲把黨員的理論學習和提高政治水平緊密聯系在一起,體現了他對共產黨員如何堅定政治信仰的深入思考,即通過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教育以堅定政治信仰。

為適應當時革命和戰爭的需要,中國共產黨採取多種學習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教育。比如,在各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相繼恢復和創辦各類學校。在陝甘寧邊區,中共中央先后開辦了中共中央黨校、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陝北公學、馬列學院、魯迅藝術學院等,“僅延安及周邊地區創辦的干部學校就達 30余所”。這些學校的創立,為黨的政治理論學習教育開辟了重要陣地,陳雲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深入學校指導工作並授課,促進了黨員干部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的提高。又如,通過成立學習小組加強馬克思列寧主義教育。1938年,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強調,全黨必須自上而下地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發出了開展學習競賽的號召。當時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的陳雲,響應號召,在中央組織部建立了一個學習小組並親自擔任組長,學習內容根據毛澤東的建議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主,“先后參加的有鄧潔、武競天、王鶴壽、王德、陶鑄、陳正人等十余人,還有旁聽的干部三十余人。每天上午九點以前為自學時間,每周集體討論一次”。在陳雲的帶領和影響下,該小組成員均能做到把學習視為共產黨員的義務,將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作為堅定政治信仰的必修課,認真研讀馬克思列寧主義著作,注重培養運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去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學習效果。

(二)強調人民利益與黨的利益的一致性,堅持黨性和人民性相統一

中國共產黨的力量源泉在於人民群眾,“人民立場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延安時期,陳雲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強調黨的利益與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堅守中國共產黨人的根本政治立場,堅持黨性和人民性的有機統一。陳雲指出:“我黨是以徹底解放中國無產階級和全國人民、全中華民族,建立共產主義社會為職志的政黨,因此,民族的和人民的利益與黨的利益是一致的。”

比如,在抗戰進入相持階段后,日本侵略者逐漸將主要兵力用於打擊敵后戰場的八路軍和新四軍,同時國民黨頑固派推行積極反共的政策,打擊並破壞共產黨和其他進步組織,監禁共產黨員和愛國人士,甚至武裝進攻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和抗日根據地,致使國內團結抗戰的局面出現危機。因此,從鞏固黨自身入手,增強黨的力量,以便更有力地抗擊日軍,促進團結抗日,維護廣大人民的利益,就顯得非常迫切。對於應如何鞏固黨,陳雲提出,重點“要把整理黨的內部同加強群眾工作聯系起來”。他認為,鞏固黨組織必須加強群眾工作,落實黨提出的減租、減息、減稅等政策,解決群眾所急所盼,“歷來的經驗証明,沒有一個脫離群眾的黨組織是鞏固的。一切脫離群眾的黨部,都是最不鞏固的黨部”,“推動黨員到群眾工作中去鍛煉,加強黨與群眾之間的聯系,都可以幫助黨的組織的鞏固”。陳雲強調,黨的利益與人民利益是一致的,應將黨組織的鞏固和加強群眾工作、維護人民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

二、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加強黨的團結統一

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最鮮明的體現就是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維護黨的領導核心,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陳雲在延安時期艱苦的革命斗爭環境中,對加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進行了豐富的實踐探索,反映了他對加強黨的政治領導這一命題的關注和獨到見解。

(一)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關鍵在於維護黨的領導核心

回顧人類歷史,權威是人類社會關系發展的必然結果,任何需要將人們組織和聯合起來的實踐活動,都不能沒有權威。恩格斯對此指出:“沒有權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動。”維護黨中央權威是實現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証。在延安時期艱難的革命環境中,尤其需要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否則,中國共產黨就會一盤散沙,中國革命就難以取得成功。在嚴峻復雜的革命形勢下,陳雲意志堅定,堅決維護毛澤東的領導核心地位。1935年,陳雲在蘇聯向共產國際報告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和遵義會議情況時就指出:“我們撤換了‘靠鉛筆指揮的戰略家’,推選毛澤東同志擔任領導”,“我們黨真正成熟起來了,尤其是黨的領導人成熟了”。他還在《隨軍西行見聞錄》中稱贊,在紅軍中“毛澤東有諸葛亮之稱”,是“極有政治頭腦的政治家”。全面抗戰時期,陳雲旗幟鮮明地批評王明的右傾錯誤,同黨內許多同志一起支持毛澤東在黨內的領袖地位。1941年 10月,陳雲在中共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上發言說:“過去我認為毛澤東在軍事上很行,因為長征中遵義會議后的行動方針是毛澤東出的主意。毛澤東寫出《論持久戰》后,我了解到毛澤東在政治上也是很行的。”1942年 1月 1日,陳雲在出席中共中央在延安楊家嶺舉辦的新年團拜會時進一步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成立后歷經磨難考驗,其中取得的最大的成績就是,“我們黨培養出了一個領袖,我們選擇了這個領袖,他就是毛澤東同志”。1945年 6月,黨的七屆一中全會選舉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毛澤東為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書記處主席。8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毛澤東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等為副主席。這就使全黨在組織上達到了空前的團結和統一。

(二)以強有力的紀律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紀律嚴明是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的重要保障。延安時期,隨著黨員數量的快速增長,黨員成分發生了很大變化,“新黨員中的大多數是小資產階級成分”。要克服各行其是、自由散漫等非無產階級思想的侵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務,必須特別強調紀律的重要性。陳雲對此指出:“紀律是保証政治上組織上統一的武器”,“無產階級政黨如果沒有鐵的紀律,就不能鞏固自己,團結群眾,堅持斗爭,戰勝強敵”,“必須用紀律來約束黨組織和黨員的行動”。同時,陳雲還通過回顧黨的歷史,總結其中的經驗教訓,闡明了黨的紀律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重要意義。他指出:“紀律是執行黨的路線的保証。在過去,由於正確地開展了黨內斗爭,執行了黨的紀律,我們克服了陳獨秀等人的錯誤路線,制止和戰勝了張國燾的反革命破壞陰謀,保証了黨在各個時期的革命任務的實現,以及現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成立和抗日戰爭的進行。在今后,黨仍應堅持這種紀律。”

那麼,什麼是黨的紀律?陳雲指出,對黨的紀律進行高度概括,就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這是為了保障黨的意志和行動的統一,也是為了保障黨的組織的統一”。要加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必須嚴格落實“四個服從”,“個人對組織,少數對多數,下級對上級,全黨對中央,服從是無條件的”。“四個服從”一個也不能少,“這是我們黨的鐵的紀律,也是健全黨內生活、增強黨的戰斗力的有力武器”。對此,任何黨員和黨組織,都要嚴格執行,沒有例外,並且做到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其他黨員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視紀律為自由”。

(三)隻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才能建立“核心領導”

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由小到大、由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從勝利走向勝利,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也在於堅持和實行了民主集中制。”為保証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有效開展革命工作,陳雲強調,要通過實行黨內民主集中制為維護黨的領導核心提供保障,確保黨中央權威。延安時期,陳雲對民主與集中的辯証關系、民主集中制的具體表現等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探索,主張通過落實民主集中制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

1938年 11月,黨的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各級黨部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指出:“黨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是黨在組織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各級黨的委員會的委員必須無條件的執行,成為一切黨員與干部的模范。”黨員干部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是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重要體現。為更好落實民主集中制,陳雲提出要實行集體領導制度,“集體領導必須建立在分工的基礎上”,在向著奪取革命勝利的目標前進時,分工負責群眾、政權、軍隊等不同工作﹔“分工之后又能集體領導(討論)”,避免出現一人研究決策而得不到集體幫助的問題。陳雲強調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是對民主集中制原則在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中的具體運用。1947年 4月,陳雲在處理遼東黨內分歧時,結合如何健全黨內生活、加強黨的建設等問題進一步指出,黨內必須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核心領導隻有經過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並在實踐中經過考驗,才能建立起來”。

三、加強政治能力建設,提高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能力

政治能力建設是一個由多種要素構成的內容體系,從目標主體的角度來講,主要指提升黨的各級各類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政治能力。延安時期,我們黨在陝甘寧等根據地進行局部執政探索,環境相對穩定,為加強政治能力建設提供了重要契機。這一時期,陳雲抓住機遇,在發展和鞏固黨的組織、加強群眾工作、提高黨員干部政治本領等方面不懈努力,積累了豐富經驗。

(一)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核心堡壘作用

黨的力量來自組織,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屬性和政治功能,提高政治能力,有利於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有效實現黨的領導的堅強戰斗堡壘。陳雲針對黨的組織尤其是黨支部政治功能的發揮作過深刻說明。1939年 6月,陳雲在論述黨的支部工作時指出:“支部是黨的最下層的組織,也是黨的最基本的組織”,“是黨團結群眾的核心”。

為了使黨支部真正在實質上發揮“核心的堡壘的作用”,陳雲認為,黨支部應完成四個方面的基本任務:第一,要成為黨團結群眾的核心組織﹔第二,要成為征收黨員的機關﹔第三,要成為教育和訓練黨員最基本的學校﹔第四,要成為抗日根據地內政權機關、地方武裝、民眾團體的領導者。

陳雲闡明了黨支部作為黨的最基本組織的政治功能所在,並針對性地提出了提高政治能力、進行黨組織政治能力訓練的方式方法,其核心內容一方面在於教育和管理黨員,對黨員加強共產主義教育,監督黨員遵守黨的紀律,幫助黨員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教育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法,並嚴格落實入黨審查﹔另一方面在於充分發動和團結群眾,“推動黨員到群眾工作中去鍛煉,加強黨與群眾之間的聯系”,“幫助黨的組織的鞏固”。通過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有利於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團結凝聚廣大干部群眾,使黨中央的方針政策通過基層黨組織得以貫徹執行,推動全黨更加步調一致、團結有力,同時更好激發人民群眾中蘊含的創造偉力。

(二)充分發揮黨領導下的群眾團體的作用

群眾團體作為黨領導下的政治組織,最關鍵的政治職責就是要充分發揮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1939年,陳雲在談到鞏固黨和加強群眾工作之間的關系時指出:“鞏固黨首先是鞏固黨的內部,但同時應加強支部在群眾中的工作,這也可以幫助黨的組織鞏固。群眾工作的好壞,是測量黨組織鞏固程度的標准之一。”這就闡明了加強群眾工作能夠對鞏固黨的組織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在此基礎上,陳雲指出,群眾工作千頭萬緒,最重要的是“在黨的領導之下,從維護群眾自己的利益出發,從群眾內部去發動群眾斗爭,把群眾團體自下而上地建立起來”。這就是說,隻有在黨的領導下,團結和組織群眾為自身利益而斗爭,使群眾團體真正成為群眾自己的團體,才能有效發揮其聯系黨同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關於加強黨的領導以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作用的方法,陳雲認為,一是要“採取組織辦法,使黨和群眾團體接近群眾”,盡可能將黨的組織工作細化,使黨組織和群眾團體能夠深入到群眾當中去,這樣既可以密切黨群關系,還能夠鍛煉干部的能力。二是“要經常注意解決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隻有充分了解群眾情緒和呼聲,切實解決好群眾面臨的實際困難,我們黨才會越受群眾擁護,從而越有利於完成加強抗戰力量的工作。三是要求“各團體領導機關的人要多用些時間到民眾夜校或類似組織中去接近民眾”,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吸引並教育啟發群眾。陳雲批評了某些地方盲目擴大群眾團體數量以及召開會議過於頻繁的現象,指出“要使群眾工作活躍,不在於團體多,會議多”。四是“要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民眾組織於團體之內”,擴大黨的影響范圍。陳雲認為,通過以上方法,不僅可以使群眾團體成為我們黨做好群眾工作的有力依托,而且可以在實踐中檢驗和鍛煉黨員干部,從而有效促進黨的鞏固。

(三)注重加強黨員干部政治實踐歷練

加強政治實踐歷練,是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政治能力的重要路徑。陳雲對此指出:“要提高干部的政治水平,克服經驗主義,既要在思想方法上,在政治上和理論上,在黨的路線上和政策上加強教育,又要擴充他們各方面的革命斗爭經驗,並使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兩者結合起來。”延安時期,由於黨員數量的快速增長以及革命形勢的復雜變化,在黨內曾一度出現過部分黨員不重視實際工作的問題。比如,一些新黨員入黨后缺乏實際鍛煉,“不但不自告奮勇,反而從個人利益出發,用種種方式推諉拒絕,不願接受艱巨危險的工作”﹔一些老黨員片面理解政治學習,“不願意組織部分配他們到工作中去”,等等。

陳雲將黨員干部政治能力的提高看作是一個理論和實踐相互作用、相輔相成的有機統一過程。在為中共中央組織部起草的《關於延安幾種干部培養與使用的決定》中,陳雲詳細列舉了六種不同的情況,認為黨員干部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努力提升理論水平並增加工作經驗。他強調,必須正確認識提高政治素養與開展實際工作的關系,認識到“政治高明不表現在人身的別的部分,表現在人的思想上。而思想上的高明和發展,只是因為這個人豐富地接觸了並且理性地認識了革命運動中的許多客觀事物”,“沒有革命斗爭經驗的人,如果不到工作中取得實際經驗,單靠聽講看書,甚至飽讀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原理原則,想在政治上真正開展是不可能的”。對於黨員干部在實踐中如何提高政治能力,陳雲強調,黨員領導干部必須首先善於樹立大局意識,“識大體,顧大局”,如果在工作上僅考慮自己從事的部分,“就要發生本位主義,妨礙大局”。同時,他指出,做一個優秀的黨員干部是有標准的,應該特別注意忠誠於黨、聯系群眾、有獨立工作能力、服從紀律這四條干部標准。而這四條標准,也就是黨員干部必須具備的政治能力。這表明陳雲在想問題、做工作時首先從政治上考慮,注重對廣大黨員政治能力的培養和提高。

四、重視組織實施,把黨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

延安時期,陳雲結合中國革命的具體實際,在黨的建設方面特別強調政治標准和政治要求,高度重視組織實施,努力將黨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不斷增強廣大黨員旗幟鮮明講政治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為促進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方法規范黨內政治生活

延安時期,為了充分發揮全黨積極性,形成黨內良好的政治局面,陳雲注重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方法化解黨內矛盾沖突,糾正錯誤傾向,為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了科學思路,推動了黨內政治生活的順利開展。1939年,陳雲在陝甘寧邊區第二次代表大會上談到干部隊伍建設問題時,對黨內存在的思想斗爭問題作了分析,明確反對“怕斗爭的傾向”,指出“斗爭是為了教育全黨,並幫助一些同志克服他們的毛病,挽救一些人,以免他們的錯誤繼續發展,甚至跑到反革命的陣線去”。他明確批評在黨內實行“無原則的和平”乃至“相互包庇”,指出“有了錯誤不進行必要的斗爭是不對的。黨內斗爭主要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共產黨員隻有掌握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才可以不斷前進”。陳雲還特別強調,對領導著人民政權和軍隊的中國共產黨來說,如果有錯誤而不及時糾正,就會直接損害群眾利益,違背黨的宗旨,因而“自我批評更加重要”。

對如何正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原則和方法,陳雲進行了深入闡釋。第一,黨員干部要從自身做起,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他指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首先黨員干部應該先檢查和批評自己,“從維護黨的利益出發,要堅持原則,要實事求是”。比如,陳雲在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時,要求黨員干部在組織工作中,從反思自身的工作作風做起,樹立良好的態度,營造團結活潑的氣氛,使黨員敢說話,同時他還特別強調,上級對下級的批評“務必要適當和正確”,“要能善意地、誠懇地批評人,態度要好,還要指出犯錯誤的原因以及糾正錯誤的方法”。第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堅持全面的觀點。陳雲指出:“看問題要全面,要看本質,不要隻看局部,看現象。”他認為,“從大的方面看問題,才能把問題看得全面,看得遠”,從而協調處理好各方面關系。在考察干部的問題上,他提出應該反對兩種傾向:“一是用一隻眼睛看人,隻看人家一面,不看全面,不能面面都看到﹔二是隻看到這個人今天干了什麼,沒有看到他以前干些什麼,隻看到他本領的高低,沒有看到他本質的好壞。”黨員干部隻有以身作則,堅持全面的觀點,才能在落實批評與自我批評時有理有據,防止主觀性、片面性。陳雲的這些思考和主張,為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了科學指導,對促進黨的團結,壯大革命力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明確黨員責任,強化組織監督

在陳雲看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群眾爭取徹底的解放需要經過十分艱苦的斗爭,而奪取革命勝利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要使無產階級的黨成為有組織的統一的部隊”。因此,陳雲主張明確黨員責任,發揮黨組織的監督作用,強化黨的組織性與統一性。

一方面,黨員要明確自身義務,忠誠執行黨的決議。陳雲指出:“共產黨之所以能夠成為無產階級有組織的部隊,正是因為它的黨員都有著高度的政治覺悟,對革命有無限忠誠和責任心,是無產階級先進分子。”針對當時一些新黨員還帶有個人主義、地方主義等許多非無產階級的思想和習慣,出現拒絕接受黨分配的工作等現象,陳雲重申了黨章所規定的要求:“嚴格的遵守黨的紀律為所有黨員及各級黨部之最高責任”,並進一步作了解說,“怎樣才叫做真正遵守紀律呢?一句話:迅速確切地執行黨的決議”。之所以強調“執行黨的決議”,是因為黨的決議集中反映了黨的各項主張。執行黨的決議就是把黨的各項主張落到實際行動中,而非停留在口頭上。之所以強調“迅速確切”,是因為對黨的決議必須忠實執行,要堅決反對拖延、敷衍、歪曲等態度與行為。陳雲對忠誠執行黨的決議的高度重視,體現了對黨章的嚴格遵守,符合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的內在要求,有利於黨員和各級組織明確責任擔當,統一黨的意志和行動。

另一方面,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執行黨的決議的監督,促使黨員自覺履行責任。通過對革命經驗的深刻總結,陳雲在《共產黨的基本組織原則》中談到黨的領導作用時指出,黨依靠黨的組織將黨的領導落在實處,黨組織應“統一黨員的行動,監督黨員執行黨的決議”。也就是說,在執行黨的決議過程中,由黨組織加強對黨員的監督是重要一環。但是,監督只是為了促進黨員更好地執行黨的決議,更重要的是培養黨員積極履行責任的行動自覺。這也是陳雲強調的,一個黨員“不僅在有黨監督時,而且要在沒有黨監督時,忠實於革命和黨的決議”。隻有這樣,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

(三)以講政治作為首要標准選拔任用干部

旗幟鮮明講政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要求。1938年,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強調:“共產黨的干部政策,應是以能否堅決地執行黨的路線,服從黨的紀律,和群眾有密切的聯系,有獨立的工作能力,積極肯干,不謀私利為標准,這就是‘任人唯賢’的路線。”這清晰標識了我們黨在選人用人方面堅持政治標准和政治要求的正確導向。

陳雲堅決擁護並積極執行黨中央的決定和毛澤東的指示。關於如何選用干部,陳雲提出了四條標准:一是“忠實於無產階級事業,忠實於黨”﹔二是“與群眾有密切聯系”﹔三是“能獨立決定工作方向並負起責任”﹔四是“守紀律”。對這四條標准進一步進行概括,就是“一要講政治、二要講能力”,“兩者不能缺一,以政治為主”。也就是說,我們黨在選用干部時,把政治標准作為首要的標准。在此基礎上,陳雲認為,必須懂得干部政策,掌握“用人之道”。他提出的“了解人、氣量大、用得好、愛護人”,是對黨的干部政策的重要總結,對我們黨科學使用和培養干部作出了重要貢獻。在提拔干部方面,陳雲強調,原則是“德才並重,以德為主。反對隻顧才不顧德,也反對隻顧德不顧才。才和德應該是統一的”﹔方法是“要有准備,預先審慎考慮過的才提拔”,具體來講,“先從日常工作中認識之,証明能勝任較繁重的工作﹔尤須於斗爭中考驗之,証明政治堅定,主動得力,作風端正”。陳雲關於在選拔任用干部過程中重視政治標准的一系列思考和要求,為我們黨在復雜嚴峻的斗爭中挑選、提拔、任用以及教育培養干部指明了方向,為我們黨從政治上加強自身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

延安時期是中國共產黨由小到大、從弱到強的關鍵時期,也是中國共產黨自身建設歷史上的重要階段。陳雲在延安時期為推動黨的政治建設進行了艱辛探索,作出了彌足珍貴的努力,其中蘊含的不少見解和思想至今仍對我們黨加強自身政治建設具有指導和啟示意義,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新時代我們要學習和借鑒延安時期陳雲關於黨的政治建設的思想,從黨的歷史中深入汲取力量,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通過發揮黨的政治建設的統領性作用,把我們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確保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証。

(作者:劉棟,蘭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蘭州大學西北黨史黨建研究中心研究員)

(來源:《黨的文獻》202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