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研究必須遵循的標准

——兼談展現領袖人物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精彩人生

作者:金沖及    發布時間:2023-07-21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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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夏,中央文獻研究室主任李琦同志為了編寫《周恩來傳》,要調我去中央文獻研究室工作。最初文化部不放,就先借調。1983年,中組部才正式下調令。從1984起擔任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直到2004年離休,我有幸轉行研究中共黨史二十余年。

撰寫領袖傳記必須把握好三個原則

我到中央文獻研究室工作后,有幸得到胡喬木、胡繩兩位黨史研究前輩長期、具體的指導。他們既是中國革命的親歷者,又是黨史研究大家,給予我大量無私的幫助。胡喬木曾反復告誡我們:“黨史要多講史實,因為歷史就是由事實構成的。觀點要通過敘述事實來表達。”胡繩也強調:“歷史不能脫離事實來發議論。”這些話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從事黨史研究遵循的核心價值觀。我個人理解,撰寫領袖傳記必須把握好三個原則:第一是真實性﹔第二是科學性﹔第三是不回避問題。

真實,永遠是歷史研究的生命。真實就是實事求是,這也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但歷史研究的對象畢竟早已時過境遷,無法百分之百的准確重現,加之許多檔案文獻對同一事件、同一人物的記載又時常會有差別。因此,作者在研讀史料時就要特別小心謹慎,不能輕易相信第二手材料,要反復比較原始檔案和當事人口述回憶的異同,尤其要善於鑒別那些獵奇性傳聞。隻有經過仔細閱讀,反復比較,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再動筆創作,才有可能給讀者呈現相對真實可靠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同時,我們也牢記,即使出於好意,刻意美化、不符合實際的描寫,也是不可取的。

科學性,是黨史研究必須遵循的標准。隻有堅持高度的科學性,撰寫的黨史著作才有生命力和說服力。領袖傳記要力求讓那些不了解他的讀者,能夠認識和理解他的內心思想和處世態度。我在撰寫《周恩來傳》時,中央文獻研究室還有一些同志在周總理身邊工作過,對周總理有著十分深厚的感情。當傳記中提到周總理也有過弱點和失誤時,他們就表示:“總理那麼偉大!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評價總理?”而周總理是特別看重自我批評的,從不回避問題。在領袖傳記的寫作中,如果我們對傳主一生中的性格弱點和個別失誤採取回避的態度,就等於放棄在這些問題上的發言權,最終隻能是聽任不了解真相的人隨便亂說。

撰寫人物傳記需要處理好幾個關系

人物傳記的主體是人,特別是領袖傳記,脈絡線索要清楚,有層次和發展邏輯,不能遺漏重要的經歷。傳記寫作的基本要求是不能寫成“千人一面”,同時還應突出重點,對於關鍵的地方要著重筆墨,有分析和細節,要展現領袖人物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精彩人生。這樣讀者閱讀時才會有整體感,覺得一目了然,又能對關鍵歷史時刻傳主的所作所為留下深刻印象。為了達到這一要求,我認為要處理好如下幾個關系。

第一,傳主和時代背景的關系。人的成長離不開環境的影響。隻有講明白了傳主成長的歷史背景,才能更好地幫助讀者理解他當時為什麼會這樣思考和行動,比同時代人的高明或不足之處,進而呈現傳主有說服力的貢獻和歷史作用。同時,描述歷史背景必須緊扣傳主來寫,才能令讀者明白傳主的所思所想,才能對傳主的刻畫產生一種烘雲托月的作用。這就要花大力氣研究歷史背景和傳主之間的關系。如果只是從其他書上抄述現成的背景材料,那就隻能是千篇一律、無的放矢,無法展現他與同時代人的異同,或思想發展變化的原因。當然,歷史背景也不能佔用太多篇幅,以免喧賓奪主。

第二,思想和行動的關系。一個人的思想往往會指導他的行動。寫人物傳記的時候,要認真分析他的所思所想。尤其是他的生活中重大改變或者需要作出關鍵抉擇的時候,更要弄清他的思考過程,畢竟人在面對這些事時內心總會存在困惑和矛盾。不弄清這些問題,寫出來的傳記會缺乏深度,讀者也難以理解他在關鍵時刻做出不同於常人行動的原因。還有,人的思想不能和行動分離,尤其是重要的政治人物。作者不能隻寫傳主的思考、發表的文章和私下的議論,還要寫他是如何行動的,如何在實踐中逐步形成和實現自己的主張,在行動時又會遇到哪些原本意想不到的問題,他又是怎樣應對的。事實上,一個人的思想通常不會是固定不變的,總是在實踐的探索中不斷調整或發展的。

第三,正確和失誤的關系。一個人不可能永遠沒有失誤。在遇到新問題、新情況的探索中,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都能給人留下刻骨銘心的記憶,這是書本不能教給你的。面對傳主曾經出現的失誤,作者應該用科學的態度尋找其主客觀原因,並合情合理地加以說明,而不是回避問題,這樣的傳記才會使人信服。

第四,個人和集體的關系。馬克思主義一直都承認個人在歷史中的作用,傳記自然也要寫出傳主在歷史變遷中的重大影響力。但人是離不開社會的動物,歷史人物都是從集體生存活動中汲取智慧的,從來沒有人僅靠單打獨斗就能改變社會。所以,要想寫好傳主,還要了解他周圍那些人,他們有什麼性格特點,在不同歷史階段對傳主和他所從事的事業有哪些影響。這樣的歷史才是鮮活和生動的。

第五,性格和事件的關系。寫活一個人,就得展現他與眾不同的個性特點,並通過生動、有感染力的細節刻畫出來。重要歷史人物的特別之處,就是他在重大關鍵時刻表現出常人難以企及的品質。同時,我們也需要盡可能講述一些他對待親人、朋友,甚至同敵對人物接觸中的一些故事,這樣能將人物個性刻畫得更為豐滿,令讀者對傳主產生親近感。

第六,敘述和議論的關系。人物傳記,主要是敘事。假如講述得當,讀者閱讀事件經過后,往往隻需要作者簡單而一針見血的幾句議論,就能自然而然得出結論。如果看完敘述后還不明白,必需借助作者的大段議論才能理解,這就說明文章寫得不成功。議論的文字要出現在關鍵處,篇幅不宜過長。長篇大段的議論適合運用於寫作“史論”這類書,並不適宜出現在一般人物傳記等歷史著作中。

寫好人物傳記,還會遇到其他的復雜問題,上述六個關系是較常見的,需要特別用心把握。

當代人寫當代史有后世人難以相及的地方

當代人寫當代史容易存在無法回避的時代局限性,因此有“當代人不寫當代史”之說。關於“時代局限性”的問題,這是客觀存在的,誰也無法完全克服。不過如果換個角度思考,當代人寫當代史有后世人難以相及的地方。

后世人終究沒有那個時代的生活經歷,研究的依據主要是冷冰冰的史料,對當時的時代氛圍、人際關系、民眾心理,以及各種影響事態發展的復雜因素都不可能有切身體會。這些當時大量存在而又習以為常的事物,容易被時人視為不言自明,因此沒有被記載下來,或只是被語焉不詳地提到,無法引人注意。在這種情況下,后世人往往會習慣於從自己所處的時代環境出發,用后世的經驗去理解或判斷先前的環境和事實。這是導致部分歷史敘述失真的原因之一。

可以說,當代人和后世人都有各自的時代局限性,誰也未必能代替誰。即便是同時代的人,經歷不同,對待事物的見解和認識也會相距甚遠。任何時代的個人都無法寫出一本誰都認可的歷史書。作為一名史學工作者,把自己親身經歷的時代、親眼看到或直接聽到的歷史,經過認真思考和嚴肅研究后寫下來,是我們無可推卸的歷史責任。不同時代的人撰寫的同一主題的作品,最終可以交給讀者去比較,讓他們得出自己的結論。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北京日報》2023年7月3日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