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章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檢查機關重要要求

作者: 鐘紀言    發布時間: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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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是黨的總章程,是黨的根本大法,集中體現了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對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具有重要指導作用。從一大黨綱體現對紀律問題的高度重視,到二大以后多次對黨章紀律有關內容進行重要修改,黨章的發展歷程體現了黨的百年自我革命偉大歷程,展現了黨勇於自我革命的鮮明品格。黨的二十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充實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部分的相關內容,為堅決貫徹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深入推進新時代新征程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1 新時代黨的紀律建設豐富實踐為修改黨章奠定了堅實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政治保障的戰略高度,針對黨的紀律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與時俱進推進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紀律建設成為新時代黨的建設總體布局的突出亮點和常態化工作內容,成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戰略部署的重要支撐,為修改黨章奠定了堅實基礎。

把黨的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擺在更加突出位置。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督促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嚴於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對違反黨紀的問題,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推進自我革命,全面從嚴治黨,重在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把加強紀律建設作為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基礎工程,不斷完善黨的紀律體系,持續強化紀律剛性執行。黨的十九大第一次把紀律建設與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制度等黨的各方面建設並列,納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充分彰顯了紀律建設在黨的建設中的基礎地位和重要作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推動健全黨規黨紀制度體系,推動形成全黨動手一起抓紀律、管紀律、執行紀律的良好工作局面,與時俱進深化黨的紀律建設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實踐創新。

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紀律是六項紀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必須首先從政治上看,永遠把講政治、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極端重要性,持續深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內涵和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七個有之”,十九大后把“兩個維護”作為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作出“兩個確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重大歷史結論。堅持查辦案件從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查起,嚴肅查處阻礙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嚴重損害黨的執政根基的腐敗問題,堅決清除對黨陽奉陰違的兩面人,及時消除黨內嚴重政治隱患,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更加嚴明,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引領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發揮。

持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六項紀律體系。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形成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機制。紀律規矩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紀律和規矩、紀律和法律的內在關系,強調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明確黨內法規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把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持續扎緊防治腐敗的制度籠子,制定、修訂《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等一系列具有標志性、關鍵性、引領性的黨內法規制度。對紀律處分條例進行了兩次修訂,為黨組織和黨員劃出行為底線、列出“負面清單”,為開展紀律監督、實施紀律處分提供基本依據。加強各項黨內法規之間的銜接協調,注重實體性、程序性、保障性規范的對接配套,不斷構建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

更加突出嚴格執行紀律,打造完善制度、強化教育、從嚴執紀、養成自覺的完整鏈條。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治、要害在嚴,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准確把握懲、治、防辯証統一關系,統籌推進政治監督、思想教育、組織管理、作風整治、紀律執行、制度完善。既注重解決思想問題、擰緊“總開關”,用理想信念強基固本,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全黨,用優秀傳統文化正心明德,培育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又注重解決制度問題,強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匯編嚴重違紀違法中管干部懺悔錄,嚴格職責權限,規范工作程序,扎緊制度籠子,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構建常態化、長效化的正風肅紀反腐機制。堅持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增強制度剛性,防止“破窗效應”,用鐵的紀律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嚴肅處理違反黨章黨規的行為,同時堅持紀法協同,依法監督公職人員嚴守紀法底線。

深化運用“四種形態”,推動紀法情理貫通融合。二十大黨章第四十條第二款增寫“責令檢查、誡勉”的內容,這是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成功實踐的經驗總結。紀律建設必須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並重,把執紀執法、政策策略、思想引導統一起來,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總結自我革命經驗規律,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這一新時代管黨治黨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四種形態”適用領域從監督執紀不斷拓展到監察執法,基本理念和形態元素納入監察法和政務處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成為反腐敗斗爭重要策略和全面從嚴治黨基本政策。黨的十九大以來的五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933.6萬人次,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認識不斷深化,實踐持續深入,運用逐步規范,成效更加凸顯,實現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充分體現我們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

2 黨章對黨的紀律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作出新規定

紀律嚴明是我們黨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保障,必須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黨的二十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吸收近幾年黨的紀律建設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新成果,總體上沿用了十九大黨章有關規定,在總綱第六項基本要求中增寫修改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內容,對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兩章進行了必要充實。主要包括:

完善了紀律檢查機關的主要任務。十九大黨章在紀律檢查機關主要任務中增寫“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內容。順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新要求,二十大黨章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在主要任務中增寫“推動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內容,這是對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職能使命的進一步豐富,深化拓展了紀委的使命和作用,體現了黨中央對紀律檢查工作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視。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推進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從理論突破到實踐創制、從重點監督到全面覆蓋、從做強單體到系統集成,已由前期的夯基壘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進、積厚成勢,進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新階段。紀檢監察機關作為監督專責機關,處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主干位置上,要堅決落實黨中央賦予的這一重大政治責任,准確把握自身職能定位,不僅要繼續抓好正風肅紀反腐工作,更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強化監督職責,更加有力有效推動黨和國家戰略部署目標任務落實。要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主導引領作用,推進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同向發力﹔要推動提升監督全覆蓋質量,推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構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監督機制﹔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效貫通協同,發揮審計監督、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形成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

豐富了監督執紀問責的方式手段。十九大黨章加入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內容,明確了執行黨的紀律原則。在實踐總結基礎上,二十大黨章第四十條第二款對監督執紀問責的處理方式進行了補充完善,從“批評教育”擴展至“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給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多的抓手,體現了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強化日常管理監督的重要要求。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的創新舉措,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在監督執紀實踐中,“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屬於“四種形態”的第一種形態,是黨內監督的基礎工作,針對的是破紀前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輕微違紀違法問題,是黨組織教育挽救違紀黨員干部的重要手段。用好用足第一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防病於未發,治病於初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查處、早糾正,有助於幫助違紀的黨員干部糾錯改過、回歸正道,充分體現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紀律原則。黨的十九大以來,“四種形態”的內涵不斷豐富和發展,監督執紀執法由“懲治極少數”不斷向“管住大多數”拓展。黨的十九大以來的五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第一種形態以教育幫助為主談話函詢、提醒批評627.8萬人次,佔總人次的67.2%。要堅持關口前移、防患未然,綜合精准利用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等處理措施,發揮好“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使黨員干部既感受到紀律規矩的剛性約束,又體會到組織的關心和關愛,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落到實處。

體現了派駐監督的范圍拓展。十九大黨章明確“黨的中央和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規定了全面派駐機制,完善了派駐監督。二十大黨章第四十五條第四款增寫“按照規定向有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這是派駐機構范圍的進一步拓展,增強了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有利於進一步強化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的監督。黨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間,中央紀委設置了47家派駐機構,實現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黨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間,按照黨中央部署,分類施策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在國有金融企業、國有企業和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必須加強黨的領導。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社會組織,很多屬於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然而當前有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內設紀檢機構權威性和獨立性不強,作用發揮不夠有力,一定程度上存在監督執紀寬鬆軟的問題。黨章的這一修改,充分汲取派駐監督改革歷史經驗,有效運用黨的十九大以來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創新成果,有利於推動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切實提升監督實效。把派駐機構改革的最新成果以黨的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來,體現了對派駐監督的高度重視,彰顯了將派駐向更寬領域拓展、將監督更加有力有效地延伸到各領域的堅定決心。

強調了一體推進“三不腐”的方針方略。十九大黨章在總綱部分新增“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二十大黨章總綱部分將“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修改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現了黨中央對新時代懲治腐敗規律的進一步科學把握,豐富拓展了我們黨反腐敗工作的理念思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我們黨在管黨治黨實踐中形成的基本經驗、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是管黨治黨的科學思路和有效方法。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正式提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強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個有機整體,不是三個階段的劃分,也不是三個環節的割裂”,要求“打通三者內在聯系”,這是對反腐敗規律認識的提升和飛躍。黨的十九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續深化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推動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蘊含著“懲、治、防”的辯証統一關系,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一體推進“三不腐”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和系統工程,蘊含著重大理論貢獻和實踐意義,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把一體推進“三不腐”方針全面貫徹到正風肅紀反腐全過程各方面,實現三者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使嚴厲懲治、規范權力、教育引導緊密結合、協調聯動,不斷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強化了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十九大黨章在總綱部分明確提出“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不斷完善黨內監督體系”,這是“兩個責任”首次寫入黨章總綱。二十大黨章總綱部分將“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修改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明確了黨委和紀委在全面從嚴治黨這一偉大實踐中的責任分工。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兩個重要方面,是黨章賦予的法定職責。黨委主體責任是“主角”,是領導者、決策者和實踐者﹔紀委監督責任也是“主角”,是監督的“主角”,是監督者、協調者和推動者。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二者是有機整體,不能相互替代,必須做到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貫通融合、一體落實、相互促進。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2020年3月,黨中央出台《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對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擔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質量發揮協助職責與監督專責,正確處理好協助與監督的關系,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的同時,協助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全面覆蓋、層層傳導,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

3 堅決把黨章關於黨的紀律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要求落到實處

二十大黨章的修改充分體現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充分體現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新鮮經驗,凝結著全黨的智慧和心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學習黨章、尊崇黨章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任務,認真遵守黨章的相關要求,加強對執行黨章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牢固樹立黨章意識,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貢獻。

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保障黨的二十大戰略部署落實見效。“兩個確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建設最重大的政治成果,也是新時代引領黨和國家事業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的政治保証。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學深悟透力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更加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戰略新舉措,既帶頭貫徹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制度規定,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又聚焦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使命任務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黨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動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改革的先導、突破、創立作用,通過深化改革彌補制度空白、破解制度障礙、打通制度堵點,促進制度建設和治理效能更好轉化融合,推動解決實際問題。要按照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要求,推動完善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體系,促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常態化制度化﹔推動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健全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工作格局﹔推動完善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發揮黨內監督主導作用,促進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機貫通、形成合力﹔推動完善基層監督體系,健全基層監督網絡。把日常監督做細做實,使監督常在、形成常態,推動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要堅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全面從嚴、一嚴到底,必須永遠吹沖鋒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保持反對和懲治腐敗的強大力量常在,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將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要堅決清除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分子,堅決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堅決防止領導干部成為利益集團和權勢團體的代言人、代理人,決不姑息。要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堅定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持續糾治“四風”問題,堅決破除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要深化標本兼治、系統治理,在不敢腐上持續加壓,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鞏固提升,把不敢腐的震懾力、不能腐的約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結合起來,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淨淨做事。

堅持實事求是生命線,精准運用政策策略,不斷提升精准監督執紀執法能力。實事求是,是我們黨思想路線的核心要義,也是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生命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守實事求是生命線,一是一、二是二,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紀法為准繩,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讓各項工作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的檢驗。要堅持嚴的基調和實的要求相統一,把嚴管嚴治與治病救人結合起來,把紀法和情理融合起來,既講原則性,又有靈活性,做到嚴有嚴的標准、寬有寬的尺度,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要分類精准運用政策策略,深化運用“四種形態”,統籌運用從談話提醒到移送司法機關等各種方式,特別要以治未病、抓早抓小的理念用足用好第一種形態。要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看清“為公”和“謀私”的根本差異,激勵廣大干部更好地干事、干真事、真干事,樹立正確的政治導向。

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鍛造忠誠干淨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始終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以貫之對紀檢監察隊伍寄予的殷切期望。打鐵的人必須成為鐵打的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踐行“三個務必”,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要強化黨的政治建設,打造對黨絕對忠誠的紀檢監察鐵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能力建設,打造敢於善於斗爭的紀檢監察鐵軍,發揚斗爭精神,練就斗爭本領﹔強化廉潔建設,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紀檢監察鐵軍,加強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結合主題教育扎實開展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干部隊伍教育整頓,純潔思想、純潔組織,強化內部監督和制約,健全自身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體系,確保執紀執法權正確行使,堅決防止和糾治“燈下黑”,主動接受黨內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以實際行動踐行忠誠干淨擔當。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