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新修訂版《毛澤東年譜》的注釋問題

作者:熊華源    發布時間:2023-12-27    來源:理論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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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毛澤東同志誕辰130周年之際,由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逄先知等同志主編的九卷本《毛澤東年譜》修訂本出版發行,這是中國共產黨黨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研究和領袖人物著作出版中的一件大事。

△2010年主編逄先知與馮蕙、熊華源、張素華討論年譜相關問題

《毛澤東年譜》已經出過三卷本和六卷本兩個版本。《毛澤東年譜(1893-1949)》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撰,逄先知主編,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12月出版,2002年8月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分上、中、下3卷,全書139萬字。《毛澤東年譜(1949-1976)》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撰,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2013年12月22日起在全中國發行,全書共6卷,近300萬字。其間還出版過其他版本。這兩部年譜出版后,均獲得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尤其受到廣大的社會科學研究人員和喜好者的重視和青睞。據悉,這兩部年譜分別已累計發行愈13萬套。這對《毛澤東年譜》的編撰者來說,是莫大的鞭策和鼓舞。

△2023年,主編逄先知與參與《毛澤東年譜》《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修訂的部分同志在一起

這兩部年譜之所以獲得成功有多種原因,而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就是這兩部《毛澤東年譜》的編撰者在重視年譜條目撰寫的同時,同樣高度重視年譜(尤其建國后部分)的注釋,使其具有嚴密完整、自成一體的注釋體系。新修訂的《年譜》全書437萬字,注釋條目共4300多條、近30萬字,是全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為參與這項工作的一員,我僅以《毛澤東年譜》建國后部分(以下簡稱《年譜》)為例,談談自己對年譜注釋的幾點回顧與思考,也方便讀者在閱讀這本書時充分使用這部分寶貴資源。

01《年譜》人物職務的注釋問題

《年譜》的人物職務注釋,在本書注釋中佔據了主要位置。對於人物職務的注釋做法是:

第一,一般採用在一卷中隻注釋一次的“當時任”的表述方式,注釋其所任黨、政、軍等部門的主要職務。例如,在介紹朱德和彭德懷1949年10月所任職務時,即行文為:“朱德,當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彭德懷,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西北局第一書記、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

第二,在當時所任職務之后、本卷最后時限期之前,倘若又任新的主要職務時,應再注新任職務。例如,朱德在1949年11月、彭德懷1949年12月又有新任主要職務時,即又在當時所任職務后再注釋新任職務,這就是:朱德,“1949年11月,又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彭德懷,“1949年12月,又任西北軍政委員會主席”。

第三,根據正文內容需要,有時又以“原任”的表述方式,介紹其擔任的主要職務。例如,1949年10月,對已在新疆率部起義、還未就任新職務的國民黨將領趙錫光的注釋,就注釋為:“趙錫光,原任國民黨新疆警備副總司令兼南疆警備司令、整編第42師師長。1949年9月率部起義,同年1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22兵團副司令員兼第9軍軍長。”

第四,根據正文內容需要,有既注釋曾任職務又注釋當時任職務的。例如,對曾經在國民黨政府擔任過重要職務、后參與發起組織民主黨派或起義活動的李任仁、程星齡,就分別注釋為:“李任仁,曾任國民黨政府立法院委員、廣西省臨時參議會議長。1947年冬在香港參加發起成立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當時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程星齡,程潛的堂弟,曾任國民黨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參議。1948年12月至1949年8月在長沙參與程潛、陳明仁起義活動。當時任政務院參事、湖南省人民軍政委員會顧問。”

第五,對特殊時期的特殊人物的注釋,則需要交待其一生的簡歷。例如,在《年譜》正文內容講到要防止張國燾那樣的黨內個人野心家的非法活動時,對張國燾就注釋為:“張國燾,1931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鄂豫皖中央分局書記。1935年6月紅軍第一、第四方面軍會師后,任紅軍總政治委員。他反對中央關於紅軍北上抗日的決定,進行分裂黨和紅軍的活動,另立中央。1936年6月被迫取消第二中央,隨后與紅軍第二、四方面軍一起北上,12月到達陝北。1937年9月起,任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代主席。1938年4月,逃離陝甘寧邊區,投入國民黨特務集團,成為中國革命的叛徒,隨即被開除出黨。”

02《年譜》事件、會議和條約等的注釋問題

《年譜》對當年曾經發生的重要的、讀者現在不一定清楚的事件、會議和條約等,也都分別作了注釋。

第一,關於對事件的注釋問題。例如,對抗美援朝戰爭期間巨濟島事件,《年譜》作了如下注釋:“1952年2月18日6時,在巨濟島上美國第62號俘虜營中,美方人員把中方被俘人員5000余人包圍起來,進行所謂‘個別訊問’,強迫實行‘甄別’,遭到中方被俘人員的拒絕,雙方發生沖突,美軍開槍射擊,中方被俘人員死亡77人,受傷140多人。美軍死1名,傷20余名。對巨濟島事件,新華社23日播發消息,《人民日報》24日進行了報道。”又如,對“躍進號”事件,即注釋為:“‘躍進號’事件,指1963年5月1日中國第一艘載重15000余噸的國產遠洋貨輪‘躍進號’在由青島首航日本途中觸礁沉沒。”再如,對文革期間發生的“安亭事件”,即注釋為:“1966年11月初,以上海國棉十七廠造反派頭頭王洪文等為首的上海一些工廠的群眾組織,串連籌建‘上海工人革命造反司令部’(簡稱‘工總司’),沒有得到中共上海市委的承認,王洪文等指責為‘壓制革命造反’。11月10日,王洪文率領2000多名工人在上海北站強行登上火車,要去北京請願。列車行至安亭站被上海鐵路局下令停車,王洪文煽動工人臥軌攔車,造成滬寧鐵路交通中斷31個小時。‘安亭事件’發生后,中央確定的原則是不向‘工總司’妥協,並派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張春橋前往上海處理。張春橋到上海后擅自發表言論,表示支持‘工總司’,說‘工總司’可以存在下去。這個表態立刻得到中央文革小組的支持。”

第二,關於對會議的注釋問題。例如,對1970年12月召開的北京軍區黨委擴大會作了注釋,說明:“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軍區黨委擴大會議,於1970年12月22日至1971年1月24日在北京召開,參加會議的有北京軍區、華北各省軍區、北京衛戍區、天津警備區及華北地區有關單位負責人共499人。從1971年1月9日起,出席中央軍委座談會的143人也參加會議。會議分小會、中會、大會三種形式。小會是北京軍區、北京、天津、河北省負責人參加﹔中會是省市區和軍以上干部參加﹔大會是全體人員參加。會議前期由李雪峰、鄭維山主持,毛澤東認為批陳不痛不痒,提出重點在批陳,其次才是整風。會議隨即改組,由周恩來代表中央主持,同期召開的中央軍委座談會也被並入。會議結束時周恩來代表中央作了結論性講話。這次會議后,李德生被任命為北京軍區司令員,謝富治任第一政治委員,紀登奎任第二政治委員。免去了李雪峰、鄭維山的職務。此后,全國開展了批陳整風運動。1979年12月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所謂‘華北山頭主義’平反的通知》,為李雪峰、鄭維山平反。”

第三,關於對機構的注釋問題。例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即注釋為:“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在本書編者行文中簡稱‘中央軍委’。1954年9月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再設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1954年9月成立的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在本書編者行文中簡稱‘中共中央軍委’。”

03對《年譜》正文內容作補充和說明性的注釋問題

《年譜》還對於正文交待不了的,注釋后卻是對正文的有效補充和說明,有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正文的,也進行了注釋。

例如,1952年12月30日,毛澤東在轉發全國婦聯黨組報告的批語中對報告中“所提各項意見”的注釋就起到這樣的作用。注釋說明:“報告中提出各項意見主要是:要解決互助合作組織中男女同工同酬問題,批評輕視婦女的封建觀點﹔解決婦女參加農業生產與家務勞動的矛盾﹔通過精耕細作、興修水利、發展副業等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婦女勞動模范應發揮專長,減少兼職,少參加一般性會議等,以求鞏固。”

再如,1966年9月16日,康生在給毛澤東的信中利用1936年薄一波等61人經黨組織決定出獄一事誣陷劉少奇。對此,注釋對這件事情的原委作出說明:“薄一波等61人在1931年前后從事黨的地下工作時被捕。1936年經中共中央批准同意他們履行簡單手續后出獄。‘文化大革命’中因此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迫害。1978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同意中央組織部《關於‘六十一人案件’的調查報告》。中組部的報告指出:‘在文化大革命中提出的所謂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是不存在的,是一個大錯案。’他們履行的出獄手續是‘組織上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採取的特殊措施’。”

04《年譜》對譜主推薦著作、文章等的注釋問題

《年譜》還對譜主毛澤東讀過並推薦他人閱讀的著作、文章等作了必要的內容介紹。

例如,毛澤東1953年10月22日指示楊尚昆“將《聯共黨史》六條結束語印成單張”,發給出席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的同志閱讀,年譜就對“六條結束語”作了較為詳細的注釋:“指《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在結束語中對布爾什維克黨所經過的歷史道路作出的6條基本總結。主要內容為:(一)沒有一個革命的無產階級政黨,沒有一個消除了機會主義、對妥協主義者和投降主義者毫不調和、對資產階級及其國家政權採取革命態度的黨,無產階級革命的勝利、無產階級專政的勝利是不可能的。(二)工人階級的黨如果不掌握工人運動的先進理論,不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就當不了無產階級革命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三)如果不打垮那些在工人階級隊伍中進行活動、把工人階級的落后階層推進資產階級懷抱、從而破壞工人階級的統一的小資產階級黨派,那末無產階級革命就不能獲得勝利。(四)工人階級的黨不同自己隊伍中的機會主義者作不調和的斗爭,不打垮自己隊伍中的投降主義者,就不能保持自己隊伍的統一和紀律,就擔當不了無產階級革命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就擔當不了社會主義新社會的建設者。(五)如果黨陶醉於勝利而開始驕傲起來,如果它不再注意自己工作中的缺點,如果它害怕承認自己的錯誤,害怕公開地老實地及時改正這些錯誤,那它就當不了工人階級的領導者。(六)工人階級的黨如果不同群眾保持廣泛的聯系,不經常鞏固這種聯系,不善於傾聽群眾的呼聲和了解他們的疾苦,沒有不僅教導群眾而且向群眾學習的決心,那它就不能成為能夠領導千百萬工人階級群眾和全體勞動群眾的真正群眾性的黨。”

再如,對毛澤東1964年3月25日將他在1941年寫的一篇文章批送批送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人閱看,為便於讀者理解,年譜就對這篇文章作了如下注釋:“《關於一九三一年九月至一九三五年一月期間中央路線的批判》,是毛澤東1941年寫的一篇長達五萬多字的文章,共9個部分,也稱九篇文章。這篇長文章主要是針對中共六屆四中全會以后的中共中央發出的《中央關於爭取革命在一省與數省首先勝利的決議》、《在爭取中國革命在一省與數省首先勝利中中國共產黨內機會主義的動搖》等9個文件而寫的。這些文件大致反映了王明等人的指導思想和主要政策的內容,毛澤東寫的文章從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方面對其進行了激烈的批判。文章最初的題目是《關於和博古路線有關的主要文件》,后改為《關於和“左”傾機會主義路線有關的一些主要文件》,后又改為《關於一九三一年九月至一九三五年一月期間中央路線的批判》。這篇文章初稿寫出后,作過幾次修改,但沒有發表。”

05《年譜》對社會傳言和不實之事及質疑回應的注釋問題

年譜還對社會上流傳的一些難以查清的傳言在注釋中作了相應的說明,對一些不實之事及質疑則進行了澄清。

例如,社會上流傳這樣的說法:1976年6月,毛澤東在中南海游泳池住處同華國鋒、王洪文、張春橋、汪東興等談話時說:我一生做了兩件事情。一件是打倒了蔣介石,把蔣介石趕到台灣,戰勝了日本帝國主義,把日本帝國主義趕出中國﹔一件是勝利地進行了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這件事,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並有不同說法。這句話是怎麼來的?有沒有權威性?編寫者應該有明確意見。編寫者對這句話在注釋中作出這樣的說明:“毛澤東說的這段話,轉引自1977年3月22日葉劍英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的講話。”同時,解釋道:“關於毛澤東說他一生中做了兩件事情,在一些書刊中曾經流傳一種說法:人生七十古來稀,我八十多了,人老總想后事,中國有句古話叫蓋棺論定,我雖未蓋棺也快了,總可以論定了吧!我一生干了兩件事。一是與蔣介石斗了那麼幾十年,把他趕到那麼幾個海島上去了。抗戰八年,把日本人請回老家去了。打進北京,總算進了紫禁城。對這些事持異議的人不多,隻有那麼幾個人,在我耳邊嘰嘰喳喳,無非是讓我及早收回那幾個海島罷了。另一件事你們都知道,就是發動文化大革命。這事擁護的人不多,反對的人不少。這兩件事沒有完,這筆遺產得交給下一代。怎麼交?和平交不成就動蕩中交,搞得不好,后代怎麼辦,就得血雨腥風了。你們怎麼辦,隻有天知道。”並且明確地指出:“對上述說法,本書編者沒有查到檔案根據或其他第一手權威材料。”

又如,針對有學者對林彪1971年9月13日出逃事件所提出的飛機究竟是在空中還是著陸后著火的質疑, 2023年12月出版的九卷本《毛澤東年譜》在9月13日條目中,增加一條親歷者親歷現場目睹林彪機毀人亡情況的注釋,即:“當時中國駐蒙古人民共和國大使許文益在《歷史賦予我的一項特殊使命——視察林彪機毀人亡現場和對外交涉》一文中說:‘飛機著陸點以南約30米長的草皮被機腹擦光,西側平行處,是右機翼劃出的深約20厘米的一道槽溝。再往南,擦地痕跡消失了,進入燃燒區,飛機碎片越來越多,越來越大,面越來越廣。’又說:‘1972年5月,中央專案組邀請有關方面專家,對飛機墜毀原因作了系統分析研究,得出了如下結論:飛機是有操縱地進行野外降落沒有成功而破碎燒毀。’‘首先,降落場地是經過選擇的。’‘其次,飛行員作了野外降落的准備。’‘再次,機上人員似都做了降落的准備。每具尸體腕上都無表,腳上沒有鞋子,這是迫降前為避免沖撞扭傷而作的准備。’”這樣就用確鑿的事實,說明林彪等乘坐的三叉戟飛機是在著陸后燃燒的。

06關於《年譜》的注釋方法和特點

在《年譜》編寫中需要不斷完善注釋體例的思想的指導下,這部《年譜》的注釋體現了以下較為突出的注釋方法和特點:

(一)必須依據真實可靠的第一手權威書籍和材料。

第一,這些材料必須來自權威學術機構編輯、權威出版社出版的相關工具書。例如,我們需要放在身邊經常查閱的有:中央組織部和原中央黨史研究室主要是根據中央組織部掌握的第一手檔案資料來編纂的大開本13卷的《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在統一領導和規范下,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編撰的數十冊(套)各省、市、自治區《組織史資料》﹔由原解放軍總政治部編撰的大開本5卷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組織史資料》等。

第二,必須來自准確記錄和反映毛澤東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當時活動情況的報紙資料。例如,《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參考資料》《參考消息》等,尤其是《人民日報》。因為毛澤東的許多重要活動、會見的客人以及作陪的人等情況都會有報道,而且當時所擔任的職務也可以通過報紙的公開報道反映出來的。

第三,必須來自權威學術機構編輯、權威出版社出版的相關傳記年譜。例如,由原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寫以及審定的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任弼時、鄧小平、陳雲、葉劍英、李先念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傳記年譜系列﹔由中央黨史學會組織編寫的,到目前為止出版已達89冊的《中共黨史人物傳》、以《當代中國人物傳記》叢書為代表的數量眾多的老一輩革命家的傳記年譜,以及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撰寫的回憶錄等。第四,由原中央黨史研究室編寫的兩卷4冊的《中國共產黨歷史》、3冊的《中國共產黨的九十年》等﹔由中央宣傳部統一組織編撰的152卷、210冊涵蓋面極其廣泛的《當代中國》叢書系列。

(二)材料來源一般不應是孤証,還必須有一種、視具體情況甚至必須有兩三種的權威圖書和報刊資料加以印証。因為,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即便是權威的工具書、圖書和報刊資料,仍有其一定的局限性,仍然可能出現這樣那樣的差錯,因此使用這些材料時也要始終保持“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態,對這些材料嚴格加以核實與考訂,真正做到去偽存真。

(三)互聯網上的有關材料包羅萬象,能夠並且應該成為可資參考的重要資料,但網上經過隨意加工的非學術著作(不包括嚴肅的學術著作、研究文章和親歷者的口述史料等)材料,由於其內容真假雜糅、質量良莠不齊,因此隻能在注釋遇到難以克服的困難時作為線索使用,而絕不能成為考証難度較大的注釋條目的依據。隻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差錯。特別是,作人物的注釋尤其應查找到權威的文字依據,或通過已知的重要線索詢問知情者。

例如,對於姚文元“文革”前夕在上海市委理論刊物《內部文稿》所任職務,編寫組通過詢問當時同其一起工作過的原中央文獻研究室常務副主任金沖及同志了解到,姚文元在1965年11月時任《解放日報》編委兼文藝部主任、中共上海市委寫作組成員,並依此作了注釋。

又如,1950年8月23日,毛澤東復信陳叔同、陳澤同談到二人工作安排事。由於二人名不見經傳,剛開始注釋時頗費一番周折,始終沒有查找到二人的信息。后來經過在互聯網上查找,終於搜索到湖南茶陵縣人民政府官網有二人相關信息。據此,編寫組擴大查找范圍,通過查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與茶陵》一書等資料,終於查找到二人的准確信息,並作了如下注釋:“陳叔同,1927年夏畢業於湖南省立第一女子師范學校。1927年冬,和妹妹陳澤同在茶陵參加工農革命軍,並任茶陵縣工農兵政府婦女部部長。同年12月上井岡山,在工農革命軍第1師師部做文書。1928年6月被派遣回茶陵組織農民暴動,失敗后同黨組織失去聯系。”

說一千道一萬,對我們這些年譜的編寫者而言,對年譜進行注釋時,就應切實做到著眼全局、立足微觀,注意准確地把握年譜注釋的要求和特點,即全面、系統、完整、規范。注釋做好了,就可以進一步增加年譜全書所包含的信息量,進一步提升全書的質量和分量,從而增強其權威性和科學性,保証其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毛澤東年譜》副主編)

來源:理論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