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安排

——讀習近平總書記《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作者:趙洲洋    發布時間: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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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應我國國體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形式。《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收錄在《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這篇重要文獻深刻總結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定位,系統提出“六個必須堅持”的重大原則,科學部署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遵循。

闡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在這篇重要文獻中,習近平總書記用“三個有效保証”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優勢和巨大功效作出深刻論述。

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深刻總結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既不同於西方的總統制、議會制等政治制度,也不同於蘇聯的蘇維埃制度,是在“兩個結合”中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全新政治制度形式。正是因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效保証了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正是因為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效保証了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正是因為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系,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效保証了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在人口規模巨大的國家要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保証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在人類政治文明發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獨立探索的,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已70年,為黨領導人民保証億萬人民當家作主、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為實現民主這一全人類共同價值提供了制度方案與生動實踐。

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規律性認識達到新的高度

民主的價值理念轉化為民主實踐,需要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予以保証。我國的各項制度都是圍繞人民當家作主構建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結合新的歷史條件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在這篇重要文獻中,習近平總書記以“六個必須堅持”作出集中概括。

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必須深刻認識到:隻有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才能保証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隻有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才能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隻有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才能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隻有堅持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証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隻有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才能保証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隻有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才能更好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六個必須堅持”的重要論述深刻闡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特征,體現了從制度層面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頂層設計,標志著我們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規律性認識達到新的高度。

指明新時代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路徑

“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在這篇重要文獻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新的歷史條件下,隻有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才能更好將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更善於運用制度優勢應對風險挑戰。

首先,必須自覺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將黨的領導在各方面各環節落實和體現。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各國家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既充分發揚民主又有效進行集中,在黨中央統一指揮下形成合奏,保証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其次,必須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行使人大法定職權。提高憲法實施和監督水平,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到憲法實施和監督、憲法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的全過程,推動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提高立法質量,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增強人大監督剛性和實效,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統籌運用法定監督方式,堅持寓支持於監督之中,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再次,必須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來自人民、代表人民,要更加密切聯系群眾,發揮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點優勢,深入了解民情,真實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當好黨和國家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要及時反映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各項工作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最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離不開一支具有豐富知識的人才隊伍,必須按照“四個機關”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人大機關工作隊伍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治理念,不斷提升服務保障人大及其常委會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各項職責的能力水平,切實當好“四個機關”的參謀助手,推動新時代人大工作實現更高質量發展。

(來源:《學習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