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一條對《條例》 心裡“咯噔”好幾下

作者:許寶健    發布時間: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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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看著看著心裡就“咯噔”一下,再往下看,心裡又“咯噔”一下。一條一條看下來,心裡“咯噔”好幾下。

問周圍的黨員干部,心裡“咯噔”的不是個別情況,而是很多人的真實感受。細琢磨,這“咯噔”一下“咯噔”得好,說明在學習的過程中,《條例》的具體內容對黨員干部的內心世界真正有所觸動。就像走路遇到高壓線,即使沒有碰觸,心裡也會突然發緊一樣,由不得你不警醒。

還有的黨員干部講,雖然《條例》歷經三次修訂,但以前並沒有上心讀過,說不上真正了解和掌握,總覺得自己不會違紀犯錯,對守住紀律紅線心裡始終是有底氣的。甚至有的黨員這樣說,自己無權無勢,根本沒有條件、沒有資格違紀犯錯。

看了《條例》才知道,所謂“底氣說”“資格論”都是糊涂認識、都是危險思想。《條例》看與不看不一樣,學與不學大不同。看了學了,心裡“咯噔”過了,這正是《條例》制訂初衷的一個體現,正是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所要追求的效果。“咯噔”一下,“戒尺”長一寸,“堤壩”高一分。今天多幾下“咯噔”,正是為了長久的心定神定。

新版《條例》共3編11章158條,兩萬多字,認認真真讀下來,有三點深刻感受。

一是要求高,這主要體現在政治上。《條例》所針對的對象是黨員,黨員是政治身份,從政治上要求是《條例》的一條鮮明主線。這一點,既體現在總則的要求當中,也體現在具體條款的要求當中。我們黨有六大紀律,排在首位的就是政治紀律。《條例》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規定了28條,即從第49條到第76條。第49條規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這樣的要求,充分體現了全黨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時刻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最高政治原則。應該說,這些年在媒體、論壇等公開場合,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言論基本沒有了,但在自媒體、私下聚會等場合,仍有個別黨員干部口無遮攔,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殊不知這已在違紀的邊緣,甚至已觸碰紀律紅線。

二是要求嚴,這主要反映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趨勢。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制定紀律和執行紀律總的趨勢是越來越嚴、越往后越嚴。政治上的偏差源自思想上的動搖,而思想的變化也不是無跡可尋的。在一些違紀違法案例中,我們經常看到,個別黨員干部私自閱看、瀏覽、收聽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報刊、書籍、音像制品、電子讀物,以及網絡文本、圖片、音頻、視頻資料等,有的還熱衷私下分享和傳播,不信大道信小道,不信國內信國外。這些行為理所當然在嚴之列,理所當然要受到黨紀的處理。黨員干部必須明白,這樣的事情即使做得再私密,那也不是個人的私事,不能存僥幸心理。

三是要求細,這主要體現在針對性上。對著黨員干部的問題去,是《條例》的鮮明指向。我們既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也要把紀律的籠子扎得越來越密,百密而無一疏。這次新版《條例》新增了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雖然隻有8條,但針對性強、操作性強、警示作用大。我們講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這個“上”和“中心”可不是隻挂在嘴上,而必須體現在黨員干部的行為上。《條例》明確規定在群眾工作中哪些不能做,做了就是違反群眾紀律,就要受到紀律處分,是一種從反面入手的正向激勵。比如,超標准、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等等。在這幾條之后《條例》還特別加了一句話:在鄉村振興領域有上述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這種在一般條例中很少見的提示,不但不多余,而且十分必要。鄉村振興是當前我們黨的一項重要工作,而且是與群眾利益聯系最為密切的一項工作。

《條例》每條都像一個標明了座次的座位,黨員干部學習《條例》應逐條對號入座,對一對,坐一坐,看看心裡是什麼感覺。

對廣大黨員干部來講,紀律是約束,而且是硬約束,違反了就要受到處理。但紀律對我們也是幫助,當面臨外界誘惑的時候,當內心澎起欲望的時候,紀律就是我們手裡的武器,它加持我們戰勝誘惑和欲望,保持一個共產黨員的清廉之身。所以,我們不僅要學紀、知紀、明紀、守紀,而且還要感謝紀律。

通讀《條例》最多小半天時間,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4月到7月,也只是為期4個月,但遵紀守紀卻是一名共產黨員一輩子的事。

(來源:《學習時報》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