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習近平經濟思想的金融篇

學習《習近平關於金融工作論述摘編》

作者:閆茂旭    發布時間: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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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金融事業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提出一系列原創性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把我們黨對金融工作本質規律和發展道路的認識提升到新高度,書寫了習近平經濟思想的金融篇,開拓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關於金融理論的新境界,實現了馬克思主義金融理論的與時俱進。近期,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出版了《習近平關於金融工作論述摘編》,分10個專題,集中收入習近平總書記相關重要論述324段,系統反映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重要論述的思想淵源、豐富內涵、精髓要義、實踐要求,為我們學習理解和研究把握習近平經濟思想的金融篇提供了權威讀本。

深化對金融發展規律的認識,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著經濟健康發展。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凝結著對金融重要性和發展規律的深入見解,蘊含著治國理政的深厚政治智慧和深遠戰略考量。

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是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體現。我國金融發展的重大成就,始終是在黨的領導下取得的﹔金融系統出現的許多問題,根源就在於金融領域不少單位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力,落實黨的領導弱化虛化,黨的政治建設薄弱,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証。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我們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金融治理效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黨領導的金融事業,歸根到底要造福人民。這與一些國家金融以資本為中心、為資本服務、追求資本利益最大化、為少數有錢人服務的本質截然不同。金融工作要站穩人民立場,增強服務的多樣性、普惠性、可及性,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在長期革命、建設、改革進程中,我們黨高度重視金融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領導金融工作的實踐中,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馬克思主義金融理論同當代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不斷加深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本質的認識,借鑒吸收各國金融發展經驗,努力把握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持續推進我國金融事業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奮力開拓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在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提出,要立足中國實際,走出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上,習近平總書記對這條道路的基本要義作出深刻闡發。其內涵包括: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堅持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為根本宗旨﹔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是一條前無古人的創新之路,既遵循現代金融發展的客觀規律,更具有適合中國國情的鮮明特色,與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質區別,標志著黨對金融發展道路的認識達到新境界。

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和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金融是大國博弈的必爭之地,對強國建設的作用日益凸顯。我國雖然已是金融大國,但總體上大而不強。為此,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什麼是金融強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是擁有強大的貨幣,在國際貿易投資和外匯市場廣泛使用,具有全球儲備貨幣地位。二是擁有強大的中央銀行,有能力做好貨幣政策調控和宏觀審慎管理、及時有效防范化解系統性風險。三是擁有強大的金融機構,運營效率高,抗風險能力強,門類齊全,具有全球布局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四是擁有強大的國際金融中心,能夠吸引全球投資者,影響國際定價體系。五是擁有強大的金融監管,金融法治健全,在國際金融規則制定中擁有強大話語權和影響力。六是擁有強大的金融人才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金融強國,必須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建立健全科學穩健的金融調控體系、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完備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多樣化專業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

積極培育和弘揚中國特色金融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著豐富的金融思想道德資源和文化傳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放任資本逐利,缺乏道德的市場,難以撐起繁榮發展的大廈。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建設金融強國,要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積極培育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守好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的根和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誠實守信,不逾越底線﹔要以義取利,不唯利是圖﹔要穩健審慎,不急功近利﹔要守正創新,不脫實向虛﹔要依法合規,不胡作非為。“五要五不”既吸收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髓,又彰顯了現代金融元素、金融理念、金融精神,對於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塑造價值觀、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素養,具有重要作用。

深化對金融本質的認識,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服務

經濟興,金融興﹔經濟強,金融強。經濟是肌體,金融是血脈,兩者共生共榮,缺少強健的實體經濟支撐,金融繁榮隻會是“虛胖”。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揭示了金融作為國家經濟主權和國家經濟職能的本質,指明了新時代新征程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和路徑。

正確把握金融本質。實體經濟是金融的根基,為實體經濟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是金融的本分和天職,也是金融的宗旨和立業之本,更是防范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金融要為實體經濟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金融隻有在為實體經濟服務中才能實現自身持續健康發展。如果熱衷於自我循環、自我膨脹,金融就會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遲早釀成危機。古今中外,因金融脫離實體經濟帶來危機的實例不勝枚舉,我國元代“楮幣之患”、國民黨時期的“金圓券”風潮、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等都是典型例証。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金融要回歸本源,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改變不顧風險片面追求規模和利潤的傾向,專注主業,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水平。金融創新不能搞偏離實體經濟需要、規避監管的“創新”,不能盲目擴張金融機構,不能大搞資金體內循環和脫實向虛,更不能搞龐氏騙局,而是要扎根於為實體經濟服務、適應消費者和投資者需要進行金融創新。

著力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切實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發行貨幣和創造國家信用是國家經濟主權的表現,穩定貨幣是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去杠杆,千招萬招,管不住貨幣都是無用之招。隨著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貨幣信貸要從外延式擴張轉向內涵式發展,總量上保持合理充裕,結構上有增有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始終保持貨幣政策的穩健性,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要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和機制。要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箱,優化資金供給結構,在一些領域從緊配置金融資源,把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科技創新、先進制造、綠色發展和中小微企業,大力支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確保國家糧食和能源安全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著力打造現代金融機構和市場體系,疏通資金進入實體經濟的渠道。我國金融體系規模已經很大,但資金配置不均衡,融資結構不合理,可以說不缺資金缺本金,關鍵是提高融資效率,重點解決資金“苦樂不均”和“錢多本少”、“耐心資本”不足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金融結構不合理是服務實體經濟不到位的重要根源,合理健康的金融結構是金融持續健康發展並有效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前提。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的結構要同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能夠促進融資便利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風險可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順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的關系,優化金融體系結構,完善金融基礎設施,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要保障金融機構和金融體系自身健康,以金融自身高質量發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著力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為了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上,對金融系統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金融要迎難而上、聚焦重點﹔綠色金融要乘勢而上、先立后破﹔普惠金融要雪中送炭、服務民生﹔養老金融要健全體系、增進福祉﹔數字金融要把握機遇、重視安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的支持。

深化對金融監管和金融安全的認識,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金融既有管理和分散風險的功能,又自帶風險基因﹔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金融是最需要監管的領域,反復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是關系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關於金融監管和金融安全的論述,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中有著特別重要的分量,明確了金融監管和金融安全的極端重要性,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高瞻遠矚、運籌帷幄。

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系統性風險的典型就是金融危機。一個國家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現代化進程往往就被遲滯甚至中斷,發展成果被洗劫,還可能帶來廣泛國際影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金融體量和復雜程度今非昔比,風險的系統性關聯性大大增強。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人民財產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是一場輸不起的戰役。要堅持系統觀念,堅持標本兼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要堅持“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准拆彈”方針,把握好三個關系。一是權和責的關系,堅持金融事權在中央的基本原則,明確中央和地方職責分工,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二是快和穩的關系,提高緊急狀態下風險研判的准確性,完善系統性風險認定機制﹔三是防和滅的關系,主動防火,治未病、抓前端,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要以穩妥有效風險防控守護金融安全。

金融監管要“長牙帶刺”。近年來金融亂象和風險產生的原因同金融監管體制性問題有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金融監管體制和能力要適應我國金融體系發展要求,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下大氣力整治金融亂象、規范金融秩序。黨中央大力推動金融管理體制改革,就是要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扭轉重發展、弱監管和風險擊鼓傳花、捂蓋子的積弊,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既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健全監管兜底機制,在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股權穿透、消費者保護、防止過度杠杆、打擊犯罪等環節,要嚴格執法、敢於亮劍。要依法打擊會計造假、審計造假,確保金融數據真實性。要加強央地監管協同,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嚴禁“無照駕駛”、“有照違章”。要加強監管協調,堅持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行為監管兩手抓、兩手都硬、兩手協調配合,形成強監管、防風險的銅牆鐵壁。對監管不到位的,要嚴格監督問責。風險處置過程中要堅決懲治腐敗,嚴防道德風險。

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金融市場隨著經濟周期起伏波動是正常的,但要防止市場大起大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場、秩序靠法治。金融交易涉及復雜多樣的權利義務關系,具有信息不對稱特征,對信用的要求非常高,必須有健全的監管制度、完善的金融法律和市場規則體系,有禁必止、違法必究,保障金融市場健康運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合理引導預期,規范金融市場發行和交易行為,強化上市公司減持、分紅、關聯交易等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要統籌化解房地產、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科學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債務規模,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要有序推進資本項目開放,穩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在這個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兩句話,第一句是積極有為、扎實推進﹔第二句是順勢而為、水到渠成,強調穩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越是開放越要重視安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但金融對外開放必須確保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既要防范開放本身帶來的風險,還要防范博弈對手蓄意制造的風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以我為主,把握好開放的節奏和力度,切實提升金融監管能力,以更高水平風險防控保障更高水平金融開放。要結合我國實際,學習和借鑒國際上成熟的金融監管做法,補齊制度短板,完善資本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方式,確保監管能力和對外開放水平相適應。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加強全過程風險防控,更好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切實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黨的建設搞得好不好,事關金融系統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決定金融事業成敗。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切實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黨的各方面建設,並融入到公司治理、經營管理全過程。推動形成全面從嚴治黨的氛圍,監督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牢固樹立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堅定不移正風肅紀反腐,以高質量黨建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要鍛造忠誠干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金融干部人才隊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太缺乏能夠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金融人才了。對金融干部人才隊伍必須高標准、嚴要求。要堅持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三個過硬”標准,發現、培養、使用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強化對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嚴管金融資源和權力運行的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點人員,堅決抵制各種“圍獵”、“誘惑”。我們要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同關於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有機結合起來,持續縱深推進金融領域全面從嚴治黨。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科學回答了新時代新征程金融工作怎麼看、怎麼干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新時代新征程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要從習近平經濟思想金融篇中領悟思想偉力、汲取真理力量,切實轉化為建設金融強國的強大動力。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