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的大聯合》對惲代英的影響

原標題:《民眾的大聯合》對惲代英的影響
作者:李良明    發布時間:2024-09-02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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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時期,毛澤東與惲代英分別是湘鄂兩省的學生運動領袖。1919年7月,湖南學生聯合會會刊《湘江評論》創刊,毛澤東擔任主編。他曾在該刊發表《民眾的大聯合》。這篇文章深刻論述了“民眾的大聯合”的可能性、必要性后,又深刻指出了進行大聯合的辦法,即先實現“民眾的小聯合”,以小聯合為“始基”,進而實現“吾國民的大聯合”,在當時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新文化運動倡導者之一的胡適,在1919年8月出版的《每周評論》第36號的“新書評介”中說:“《湘江評論》的長處在議論的一方面。《湘江評論》第二、三、四期的《民眾的大聯合》一篇大文章,眼光很遠大,議論也很痛快,確是現今的很重要的文字……武人統治之下,能產生出我們這樣的一個好兄弟,真是我們意外的歡喜。”李大釗對《民眾的大聯合》也是贊譽有加。1919年12月,他在《新生活》第19期發表《大聯合》,與毛澤東的《民眾的大聯合》相呼應,認為自“五四”“六三”以來,“全國學生已成了一個大聯合。最近北京各校教職員也發起了一個大聯合,對於全國教育的根本和個人的生存權,有所運動。我很盼望全國的教職員,也能組織一個大聯合。更與學生聯合聯絡起來,造成一個教育界的大聯合。我很盼望全國各種職業、各種團體,都有小組織,又有大聯合,立下真正民治的基礎”(《李大釗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81頁)。

惲代英的學生、互助社社員李伯剛、鄭南宣回憶說,五四時期,惲代英受到毛澤東《民眾的大聯合》思想的影響,在武漢也主張“小組織大聯合”。李伯剛說,“代英同志在五四運動后曾同毛澤東同志通信聯系,‘利群’的同志也曾受《湘江評論》所提‘大聯合’的啟示,趨向大聯合”(《回憶惲代英》,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38頁)。鄭南宣指出,五四時期,“以代英同志為核心,以互助社社員為酵母,在校外發起成立了仁社、誠社、黃社等進步組織,這就是他在后來主張‘小組織大聯合’的基礎”(《回憶惲代英》,第111頁)。由於這僅是李伯剛、鄭南宣的回憶,沒有找到歷史文獻根據,所以筆者在研究惲代英五四時期的思想與實踐時,一直不敢輕易採信。

前不久,筆者在收集整理研究惲代英遺著時,終於有了新的發現。在1920年10月9日的《京報》第6版“緊要新聞”欄目中,刊載有記者人言寫的新聞報道《武昌青年之大聯合》。該報道說,10月3日,武昌利群書社、啟明化工工業社、武昌人社(啟黃中學)、日新社、互助社(中華大學)、健學會等團體的社員共約60余人,在利群書社召開會議,討論“小組織大聯合”,准備成立一個新的組織“改造聯盟”。會議首先由惲代英報告“小組織大聯合”的主旨:“我們覺得現在武昌有許多同志的團體,而各個團體的人彼此少有認識的機會,即能認識又不得彼此了解來共同作事。再還似乎有好些肯向上的朋友,沒得到團體幫助的機會,因之讓他輕自菲薄流入歧途,似乎都是一樣的不應該,都是我們的錯誤,而且我們想多的社會做一點事,也非有大一點的強有力的團體不為功,所以我們很相信我們有組織大聯合的必要……再我以為大家還有幾件事應當注意:(一)我們處群眾的生活要從群眾視野中練習尤應注重動的修養。(二)大家宜相互通信交換思想,求個人與個人的了解。這是‘德謨克拉西’的團體組織的要素。(三)我們每月須有一種印刷物(單張或訂冊),載各社員的言論問題,公諸大家討論,使各團體的精神集中得的結果即為實行的標准……再這個同盟規約是用很寬的約束求一個大聯合,因為各社還另有嚴密戒約,所以不必限制太緊,各人今天或是他日有不滿意的地方,務須提出,等大家盡情考慮。”

這段史料闡明了“小組織大聯合”的三條理由,與毛澤東的思想大體是一致的,從文中用詞和闡發來看,當時惲代英受到毛澤東《民眾的大聯合》思想的影響是確定無疑的,也印証了李伯剛、鄭南宣的回憶是准確的。這裡,我們不妨再進行一些分析。

第一,1917年10月,惲代英在中華大學創辦了武漢第一個進步團體——互助社,並建立了書報閱覽室。五四運動后,在書報閱覽室的基礎之上,建立了書報販賣部。書報販賣部是《湘江評論》在湖北的銷售點之一,這能夠說明惲代英是讀過《湘江評論》的。

第二,1919年,湖北督軍王佔元鎮壓武漢的五四運動,制造了震驚全國的“六一”“六三”兩次血案,並釜底抽薪,勒令武漢各大中學校提前放暑假,限學生三天內全部離校,強留者取消伙食,並諭令各旅館不准接納學生,妄圖從根本上瓦解愛國學生隊伍。惲代英於6月5日寫了《武昌中等以上學生放假留言》(以下簡稱《留言》),揭露了軍閥王佔元殘酷鎮壓學生的罪行。該文於6月7日在《大漢報》發表。但由於軍閥的壓迫封鎖,文章遠遠沒有起到震懾敵人的作用。惲代英見《湘江評論》反帝反封建不遺余力,富有戰斗性,便決定借《湘江評論》的影響,進一步打擊王佔元的囂張氣焰。他將《留言》寄給毛澤東,毛澤東收到后,立即將其刊登在7月21日出版的《湘江評論》臨時增刊第一期上。這反映出惲代英特別信賴毛澤東,兩人之間有了解和交流。

第三,1919年12月,毛澤東攜《驅張宣言》,率領驅張(敬堯)代表團前往北京,在路過武漢時停留了十天左右(《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48頁),並拜訪了正在籌建利群書社的惲代英,這是毛澤東與惲代英在武漢的首次見面,但兩人志同道合,以文會友,早已是神交了。當時,毛澤東就住在利群書社裡,他們常徹夜相互談理想、談人生、談社會改造,惺惺相惜,相互影響。從當時的情形來看,他們的交流應該包括民眾的組織等內容,而惲代英提倡“小組織大聯合”也應該是受到毛澤東《民眾的大聯合》相關思想的啟發。

此外,記者人言在這篇報道中,還附錄有新成立的“改造聯盟”規約,其中第二條規定,“凡加入同盟,均須嚴守[以]下之戒約:一、不嫖。二、不賭。三、不吸煙。四、不納妾。五、不入有害社會的團體。六、不營有害社會的生活。七、不存悲觀失望的態度。八、不違犯本規約”。第六條規定,“每月刊行《互助》一期,搜[收]載本同盟的報告及個人有價值的討論文字:即未加入本同盟的團體或個人,隻[要]宗旨相合,其有價值之言論問題亦願代為發表”。惲代英1917年10月與梁少文、冼伯言、黃負生議定創建互助社時便制定了八條戒約:一、不談人過失﹔二、不失信﹔三、不惡待人﹔四、不做無益事﹔五、不浪費﹔六、不輕狂﹔七、不染惡嗜好﹔八、不驕矜(《惲代英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14頁)。

不難看出,“改造聯盟”的戒約與互助社的戒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既反映了五四時期“小組織大聯合”是先進知識分子的共同目標,又表明五四時期的進步知識分子在沒有找到馬克思主義真理前,也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營養,加強道德修養,積極向上,是“道德救國”的歷史見証。這一時期的“道德救國”“科學救國”“教育救國”等是當時先進知識分子在走向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歷經的一段探索過程,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並加強研究。

(作者:李良明,系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華中師范大學分中心研究員、華中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