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鐵的紀律,加強黨的紀律性

——重溫朱德《加強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作者:周書羽    發布時間: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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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成立了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並由朱德擔任第一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1950年5月6日,在中央直屬系統黨、政、軍、群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聯席會議上,朱德作了題為《加強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講話,指出紀律的重要性和紀律檢查工作的重大意義,列舉當時黨內違反黨的政策和黨的紀律情況,對如何克服這些錯誤提出針對性意見。講話特別強調“堅持鐵的紀律,加強黨的紀律性”在黨的建設方面的重要意義,是系統論述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經典文獻。這篇文獻收錄在《朱德選集》中。

“堅持鐵的紀律是十分必要的”

從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到1955年5月中央決定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改組為監察委員會,朱德兼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前后共5年7個月時間。在這期間,朱德主持黨的紀檢工作,處理了近30萬起案件,為加強黨的組織紀律建設、保持黨的優良作風進行了不懈努力,傾注了大量心血。

中國共產黨成為全國執政黨后,如何能夠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如何繼續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朱德指出,“我們的黨已經有了二十八年的歷史,二十八年來黨的斗爭經驗,証明了在黨內堅持鐵的紀律是十分必要的”。

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証。朱德強調:“如果黨內沒有紀律,或者不堅持執行黨內紀律,那我們的黨就會成為一盤散沙,也就無法率領千百萬群眾去進行勝利的斗爭,取得象今天這樣巨大規模的勝利。”從長期革命斗爭實踐中,朱德深刻認識到嚴格的紀律對於保証黨的路線、政策順利執行具有的重大意義,因此他指出,“繼續在黨內堅持鐵的紀律,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性,以保証全黨的統一與集中”,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在黨外,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得以貫徹落實,黨和黨外人士合作的范圍也一天天廣泛起來,合作的事務一天天增多起來。朱德指出:“黨的一言一行,對於全國人民的影響就很大。如果有一部分甚至即使是很少數的黨員有不好的言行,那就會破壞黨的戰斗力,降低黨在群眾中的威望。”因此,加強黨在非黨群眾中的威望以保証全黨的統一與集中,必須“堅持鐵的紀律,加強黨的紀律性”。

“我們必須克服這些缺點,把黨和人民的事業大大地推進一步”

當時,朱德發現黨員干部中有一些違反政策和紀律的情況,他指出,強迫命令、脫離群眾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官僚主義作風進一步滋長,擺老資格、恃功挾賞的落后思想在某些黨員干部中表現得特別突出。此外,還有一些同志看不起黨外人士、看不起群眾﹔輕視黨的組織和紀律,輕視政府和法律﹔等等。這些問題如果不妥善解決,會使黨和國家受到嚴重的損失。朱德嚴肅批評了那些以功臣自居、不願再過艱苦生活的同志,他指出:“如果哪一個同志以為自己有了不起的功勞,要黨和人民給予他以很高的地位和待遇,這是完全不應該的。”“要謙虛一點,老實一點,把精力集中在革命事業上。”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朱德認為有客觀、主觀兩方面原因。客觀上,一方面由於革命的勝利,容易產生政治麻痺、思想鬆懈、驕傲自大等許多“壞東西”﹔另一方面是由於周圍環境的包圍與影響,如與其他階級合作、與留用人員共事所產生的一些問題等。朱德舉例說,“我們有一部分同志在進入城市之后,看到那個花花綠綠的世界,便眼花繚亂,學起樣來,把衣、食、住、行樣樣都弄得很闊綽。就以住房子來說吧:有些同志總說房子擠、房子不好,其實我們過去在山溝裡的時候,成千成百人住在一個小村子裡,也還覺得不算擠,可是到了北京這樣大的城市,卻說房子不夠住了。這看來好象是個小問題,其實卻反映了一種嚴重的思想狀況,應引起我們的嚴重注意,否則,發展下去就有蛻化的危險!”

主觀上,朱德認為當時黨內的教育、黨內的生活、黨內的制度,特別是黨內紀律的執行等方面還存在缺點。具體表現為“黨內的教育往往不夠認真經常,不完全切合實際﹔黨內的生活也不夠正常和健全,特別在政府部門,在下級組織中,表現得較為顯著﹔黨內的制度有些組織和單位執行得不夠嚴格”等,這些導致黨員干部違反黨紀和違法事件變得普遍。朱德還提及了當時紀檢工作所面臨的困難,如人員和機構不大充實,人員兼職多、工作忙等。朱德強調,這些問題必須得到解決,“我們必須克服這些缺點,把黨和人民的事業大大地推進一步”。

“以思想教育為主,同時以執行紀律為輔”

為克服這些違反政策和紀律的錯誤,朱德提出“要以思想教育為主,同時以執行紀律為輔”。

朱德進一步強調,每個同志都應做到自覺地檢查和反省自己,他認為,“一定要把官僚主義、自由主義、不願與黨外人士團結合作的情緒,對革命工作和國家財產的不負責態度,以及擺老資格、鬧地位、鬧享受的個人主義等等壞東西加以克服。這是一個十分艱巨的任務”。如何完成這個任務?朱德給出了三個方法:一是“領導上自上而下逐級地、經常地抓緊紀律檢查工作,同發揚黨內外的民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相結合”。二是“黨內的教育工作同執行紀律相結合”,其中,黨內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必須以黨內教育為主,但對犯錯不肯改正的同志必須執行紀律,以執行紀律為輔。三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隨時總結經驗,在黨刊或報紙上公布,以教育全黨和人民”。朱德十分重視黨刊和報紙發揮的作用,他認為選擇有重大教育意義的事件進行登報不僅可以教育全黨和人民,而且真正有效地教育了犯錯誤的黨員干部,但注意不要小題大做、事事亂登。

最后,朱德對擔任紀檢工作的同志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他指出,全體黨的紀檢干部首先“要認識這個工作的重要”,按照中央規定和自己機關的具體情況開展經常的工作。其次,“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則,使自己成為遵守紀律、服從組織、團結群眾的模范”。再次,“要認清是非,堅持原則”,堅持不怕得罪人,提出和處理別人的問題時,一定要有根據,要慎重,遵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最后,“在黨委、總支或支部的領導下,依靠黨員中的積極分子,並注意取得廣大群眾的幫助,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此外,針對紀檢工作面臨的困難,朱德提出了一些解決對策,並在1952年給毛澤東的報告中具體概括為三點內容:一是“責成各級黨委加強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黨委會議上應定期討論紀律檢查工作,對於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黨委應給予及時的指示,在檢查處理案件時,黨委應給予紀檢干部以有力的支持”。二是“健全辦事機構,充實專職干部”。三是“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各級人民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分工合作,互相輔助”。

作為黨的第一任中央紀委書記,朱德為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做了大量奠基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針對黨的建設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任務,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打虎”“拍蠅”“獵狐”多管齊下,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黨規黨紀的籠子越扎越緊。習近平總書記始終把紀律教育作為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礎性、經常性工作加以強調,深刻指出加強紀律教育的重要性。重溫黨的第一任中央紀委書記朱德對於紀檢工作的認識和意見,以史為鑒,對於更好認識並落實新時代黨的紀檢工作,明晰加強紀律教育的必要性,更好學紀知紀、嚴守紀律規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來源:《學習時報》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