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當代使命

學習《習近平文化思想學習綱要》

作者: 張喆銳    發布時間: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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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新時代文化建設的理論結晶與思想引領,習近平文化思想秉持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態的根本態度,闡明了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核心理念和當代使命,為守護好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6月14日是文化和自然遺產日。自2005年決定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文化遺產日”起,已整20年。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事關中華文明文化根脈和共同記憶的延續與發展。《習近平文化思想學習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正文中“守護好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部分,系統闡述了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意義、根本指南和踐行路徑,有助於我們全面把握、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論述,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一代一代傳下去。

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意義

中華民族歷史悠久,中華文明源遠流長,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文化遺產正是中華文明延續至今的有力見証。在文化遺產當中,我們能看到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能看到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記憶,能看到中華文明中連續性、創新性、統一性、包容性與和平性的各個面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歷史文化遺產是祖先留給我們的,我們一定要完整交給后人。”如果保管不好文化遺產,我們不僅愧對前人,也無顏面對后人。《綱要》強調,必須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文化遺產,守護好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人不是歷史虛無主義者、文化虛無主義者,不能數典忘祖、妄自菲薄。”歷史、文化對於我們來說意義非凡。如果不從源遠流長的歷史連續性來認識中國,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國,也不可能理解現代中國,更不可能理解未來中國。隻有立足波瀾壯闊的中華五千多年文明史,才能真正理解中國道路的歷史必然、文化內涵與獨特優勢。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文明的現實載體,保護好文化遺產就是保護好悠久璀璨的中華文明。發展經濟和保護文化遺產同等重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高揚中華民族文化主體性的高度出發,將文化遺產保護觀念銘記於心,增強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學習歷史知識、厚植文化底蘊、強化生態觀念,都要敬畏歷史、敬畏優秀傳統文化,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加強完善專門業務知識和國家文物法規政策的配套工作,從而實現對古建筑、傳統街區以及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保護點的保護。

在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上,應當著力推動文物古跡、古老建筑、名城名鎮、歷史街區、傳統村落、文化景觀、非遺民俗等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構建大保護格局,實現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差異化保護。對於物質文化遺產,應當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保護其免受建設性或惡意性破壞﹔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應當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加強頂層設計,按照保護第一、傳承優先的理念,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綻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加強文化遺產的整體性和系統性保護

對於文化遺產,應當秉持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將保護放在第一位的整體性和系統性保護理念。在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保護”是核心要義。歷史文化遺產承載著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不僅屬於我們這一代人,也屬於子孫萬代。如果保管不好,就是罪人,就會愧對后人。要實現文化遺產保護,必須秉持整體性和系統性保護理念。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事物與事物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制約,世界是普遍聯系的有機整體。在文化遺產保護當中,不僅應當尊重文化遺產存在、傳承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同時應當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改變和創造有利於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結構性生存空間。

在保護對象上,不僅要保護物質文化遺產,也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名城中的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區要有珍愛和尊崇之心,要像對待“老人”一樣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同時,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根源載體的鄉村文化遺產保護也必須得到重視。應當保護傳承具有農耕特質、民族特色和地域特點的鄉村文化遺產。既要保護古代建筑,也要保護近代建筑﹔既要保護單體建筑,也要保護街巷街區和城鎮格局﹔既要保護精品建筑,也要保護鄉土民居和地方民俗。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點在於培養好傳承人。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要保護好、傳承好這些文化瑰寶,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推進文化自信自強。此外,要進一步推進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來實現對文化遺產的系統性保護,嚴格保護文物古跡本體及環境,合理保存傳統文化生態。

在保護方式上,對文化遺產進行保護的同時,要有重點地進行系統考古發掘。考古工作是展示和構建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明瑰寶的重要工作。不僅要對歷史文化遺產和古代遺址做好保護工作,對考古成果做好挖掘、整理和闡釋工作,還要繼續探索未知、揭示本源。應當圍繞重大歷史問題作出系統性安排,集中力量有重點地進行考古發掘。

在保護監管上,應當建立體系性的全流程、全方位監管體制機制。不僅要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構,還應當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合理的監管體制機制為文物遺產保護傳承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這正是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在監管內容方面,應當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為根本目的,防止建設性破壞,防止針對文化遺產的違法犯罪行為。在監管主體方面,應當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在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和問責問效。應當建立起加強執法督察、規范舉報流程、嚴厲打擊文物犯罪和嚴肅問責失職瀆職行為的全流程、全方位監管制度。

正確處理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

在保護中守正傳承,在利用中煥發生機。文化遺產不僅僅具有歷史意義,其同樣具有當代價值。當代價值隻有在與人的互動當中才能得以彰顯。離開人的視角,文化遺產只是客觀孤立存在的物質材料。文化遺產之所以具有重大保護意義,很大原因在於,其能夠向人們彰顯居於其上連綿不絕的中華民族基因血脈、源遠流長的中華文明和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綱要》指出,正確處理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堅持保護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預原則。在把文化遺產保護放在第一位的同時,激活文化遺產的當代活力。充分挖掘文物和文化遺產的多重價值,讓收藏在博物館裡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裡的文字都活起來。讓人們通過文化遺產承載的歷史信息,記得起歷史滄桑、看得見歲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脈。讓這些歷史中的寶貴財富通過人們的深度參與而獲得當代的傳承與發展。成為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成為擴大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名片。

研究闡釋是讓文化遺產充分實現當代價值的重要路徑。加強研究闡釋工作,通過對文化遺產中所蘊含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進行准確提煉並形成精神標識,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根據不同文化遺產素材闡述不同價值內涵,根據不同身份群體構建不同話語體系,讓人們都能在歷史文化遺產中感受到其所承載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審美價值、科技價值和時代價值。對於博物館裡的歷史文物,要發揮好教育功能,讓人民群眾尤其是青少年在文化遺產中感受到中國智慧和中國精神。對於革命文物,要加強保護與利用,充分發揮好革命文物在黨史學習教育、革命傳統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對於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的歷史文物,要充分挖掘其中的歷史內涵,推動各民族文化傳承保護和創新交融,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在對文化遺產的研究闡釋中,需要特別注重對“冷門絕學”的傳承保護。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些學科看上去同現實距離較遠,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需要時也要拿得出來、用得上。”悠久綿延的中華文明注定我們要與古老的中華文化遺產進行跨越時空的古今對話。以甲骨文、敦煌文化、古文字文化以及出土文獻為代表的研究對象的特殊性,使得從事“冷門絕學”研究的專業人才不可或缺。不同於近現代文化遺產闡釋研究,在“冷門絕學”領域要更加重視人才的代際傳承培養。支持和鼓勵更多優秀專業人才從事冷門學科研究,為其開展研究、學習深造和研修交流創建環境,確保冷門學科代代有傳承。

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和在發展中保護

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同等重要,二者相輔相成,並非此消彼長的對立矛盾關系。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同時,對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能帶來不可估量的價值利益。不僅表現為直接性地促進旅游經濟增長,創造與文化遺產保護相關的就業崗位,帶動相關服務業和基礎設施建設,還能為歷史、藝術和科學研究帶來嶄新突破點,源源不斷創造綜合效益。在經濟發展了的時候,更有能力和責任加大保護名城、文物和古建筑的投入。2002年時任福建省省長的習近平在《福州古厝》一書的序言中寫道:“發展經濟是領導者的重要責任,保護好古建筑,保護好傳統街區,保護好文物,保護好名城,同樣也是領導者的重要責任,二者同等重要。”名城保護好了,城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就提升了。保護和發展同等重要,要不斷開拓保護與發展“雙贏”的新路子,努力實現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發展經濟社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保護文化遺產。

在對老城區改造提升過程當中,必須與歷史遺跡保護和歷史文脈保存統一起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城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城市工作必須緊緊圍繞人民生活加以展開,應當堅持廣大人民群眾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的主體性地位。對歷史文化城鎮的改造和修復同樣應當遵循“以人民為中心”這一根本理念,不能片面地為了保護而破壞人居環境。要兼顧人居環境改善與歷史文化底蘊保護相統一,讓歷史文化和現代生活融為一體。在保障人居環境的同時,讓人們記得住歷史,記得住鄉愁。在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中,不能為了改善居民生活條件而破壞村庄原始風貌。正確處理好保護與發展之間的關系問題。要更多採用“繡花”功夫,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進行微改造修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城市的歷史遺跡、文化古跡、人文底蘊,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蘊毀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要做到留人、留物、留生活,實現保護與發展的有機統一。

促進文化遺產保護同文旅融合發展相統一

堅持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是新時代文化建設理論在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領域的重要體現。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旅游出行的意願日益增強。旅游作為綜合性產業,對各地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密不可分,要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讓人們在領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靈之美。”如何讓旅游成為人們感悟中華文化、增強文化自信的過程變得極為重要。

實現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前提是文化遺產保護。生態資源和人文資源是旅游的動力與出發點。旅游產業發展高度依賴於文化遺產資源存續。過度的商業化和旅游開發可能對這一根基造成根本性破壞。一旦破壞,旅游經濟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不僅要處理好旅游開發與以古城鎮和生態環境為代表的文化遺產物質性保護之間的關系,還應當處理好與以人文資源為代表的文化遺產精神性保護之間的關系。相比於古城鎮保護,人文資源不僅容易受到忽視,同時相對更加脆弱,容易受到破壞。過度的商業化和旅游開發會在根本上改變本地居民的生活節奏和方式,嚴重影響當地的可持續發展。為此,在文化遺產保護當中,應當注重將生態環境保護提升、名城名鎮保護修復和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統一起來。不僅積極改善當地居民生活,同時也為旅游帶動經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統籌好旅游發展、特色經營、古城保護三者之間的關系,把歷史文化與現代文明融入旅游經濟發展之中,使旅游成為宣傳燦爛文明和現代化建設成就的窗口。

擔負起守護中華民族文化瑰寶的職責使命

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文化遺產的考古成果充分彰顯了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多元一體、家國一體的形成發展過程,揭示了中國社會賴以生存發展的價值觀、中華民族日用而不覺的文化基因和植根於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之上的中華文明。這樣一種文化環境一方面正是由智慧的中國人民建構而成﹔另一方面,這種環境也代代陶冶著中國人民的精神情操。承載於文化遺產之上的歷史、記憶和精神,正是中華民族的基因、血脈和“根與魂”。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如果沒有中華五千年文明,哪裡有什麼中國特色?如果不是中國特色,哪有我們今天這麼成功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為此,祖先留給我們的歷史文化遺產,一定要完整交給后人。

在保護好文化遺產的同時,要努力建設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考古學,深入實施中華文明探源工程,更好認識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中華文明。考古學具有重大意義。不僅人類起源史和人類史前文明史要依靠考古成果進行建構,有文字記載后的文明史也要依靠考古成果進行參考印証和豐富完善。在過去,經過幾代考古人接續奮斗,我國考古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要繼續探索未知、揭示本源,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闡釋工作,搞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加強考古能力建設和學科建設,同時也要用好考古和歷史研究成果。

對於考古發掘的歷史文化遺產,應當利用好其多元價值,教育引導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更好地認識認同、尊崇熱愛中華文明。要充分發揮好各類文化遺產展覽場所的教育功能,根據不同身份群體生活閱歷、興趣愛好以及知識理解接受程度上的不同,設計有針對性的文化遺產宣介方式。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認同感、文化自信心及做中國人的志氣、骨氣和底氣,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一代一代傳下去。同時,應當努力將文化遺產打造為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名片。文化遺產是中華文明連續性、創新性、統一性、包容性和和平性的有力見証。借助歷史文化遺產,弘揚中華文明蘊含的全人類共同價值,同世界各國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一道,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經驗交流,積極推動文化遺產領域的國際合作。支持世界遺產保護事業,共同守護好全人類的文化瑰寶和自然珍寶,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單位:習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協同研究基地)

(《中國紀檢監察報》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