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族抗戰時期陳雲對“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思考和貢獻
黨員是黨的基礎,是構成黨組織的細胞。陳雲指出:“提高共產黨員的素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黨的建設上的一個根本問題。”全民族抗戰時期,陳雲長期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他圍繞黨員發展和黨的建設進行了深入思考,從理論和實踐上深刻回答了“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問題,在全黨產生了廣泛深遠的影響。學界圍繞陳雲的《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已有一定的研究,相關成果主要探討其中提出的黨員標准的內涵、特點以及影響等,對這一著述特別是其中蘊含的黨建思想產生的歷史背景、發展過程以及鮮明特色等仍有繼續探究的空間。本文擬對此作一嘗試。
一、歷史背景:全民族抗戰初期黨員隊伍的迅速發展
全民族抗戰爆發時,中國共產黨的組織主要集中在紅軍和陝甘寧邊區及其他一些小塊根據地,在全國范圍內,黨的力量還是很弱小的。特別是在國民黨統治區,大多數黨組織遭到破壞,一些地區隻剩下零散的黨員。這種狀況,很難適應急劇變化的形勢和抗日斗爭的需要。1937年12月陳雲接手中央組織部工作后,對如何發展壯大黨的組織,更好擔負起領導抗日戰爭的使命和責任,進行了深入思考。1938年2月,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出要大大發展中共黨員,並建議中央對這個問題作出新的決議。根據這一建議,3月中上旬,陳雲主持起草了《中共中央關於大量發展黨員的決議》﹔3月15日,中共中央通過這一決議。決議指出:“為了擔負起擴大與鞏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以徹底戰勝日本帝國主義的神聖的任務,強大的黨的組織是必要的。”“大量的十百倍的發展黨員,成為黨目前迫切與嚴重的任務。”決議強調,要打破黨內關門主義和在統一戰線中忽視黨的發展的錯誤傾向,“把發展黨員成為每一個黨員及各級黨部的經常的重要工作之一”。這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
在中共中央及以陳雲為部長的中央組織部領導和推動下,各地黨的組織和黨員隊伍得到迅速發展。比如,在部隊中,截至1938年冬,黨員比例已超過20%,連以上干部幾乎都是黨員﹔到1940年,八路軍老部隊中的黨員佔部隊總人數的30%-40%,新部隊也達到 25%30%﹔新四軍剛集結時,黨員數量佔全軍總人數的25%,到1939年2月,已佔到40%。各根據地積極恢復黨組織和發展黨員,如晉冀豫區初創時黨員不及30人,經過大發展,到1939年9月中共晉冀豫區第一次代表大會召開時,已有黨員30150人。全民族抗戰初期,豫西特委、豫東特委、豫鄂邊特委黨員很少,許多縣區沒有黨組織,到1938年八九月,黨員由100多人發展至8000多人,大多數縣、區建立了黨組織。到1938年底,全國黨員人數已發展到50多萬人,是全民族抗戰爆發時的10余倍。
黨組織和黨員隊伍的迅速發展與壯大,為黨的政治任務的完成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1939年1月,陳雲從“大量地發展了黨”“迅速地發展了黨”“黨的發展幫助了八路軍,開展了群運”三個方面充分肯定了發展黨員取得的成績。同年11月,時任中共中央北方局書記的楊尚昆指出,全民族抗戰以來經過大發展的華北黨“由過去一般局限在大城市和某些地區的黨,變成了今天深入農村與相當普遍的黨”,“黨的作用已經日益顯示出在堅持華北抗戰中的決定意義”。1941年9月,時任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書記的彭真也指出,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如果沒有大刀闊斧地大量發展黨的正確方針,“今日即不會有鞏固的根據地”。
為了較快發展黨員隊伍,一些地方出現片面追求黨員數量、任意降低接收黨員條件的問題,造成“拉夫現象產生與壞分子混入一些到黨內”。同時,隨著黨員隊伍的擴大,黨員的成分和思想狀況也比過去更為復雜。陳雲指出:“這些新黨員極大部分是散漫的小資產階級的成分。他們為追求真理,願意為共產主義奮斗,加入共產黨,我們歡迎他們。但是,他們之中的許多人還帶著濃厚的非無產階級的思想和習慣。”為此,陳雲對“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這一核心問題進行了不斷思考與探索。
二、思考歷程:從《中共中央關於大量發展黨員的決議》到《共產黨的基本組織原則》
1938年3月,陳雲在主持起草《中共中央關於大量發展黨員的決議》時,就要求對新黨員做好初步的馬列主義和黨的建設的教育,“使他們了解共產主義與其他黨派的理論思想的基本區別”。當月,他同中共中央黨校青年學員宋平進行交談。對此次交談,宋平后來回憶說:“大批青年懷著抗日救亡的激情來到延安,他們向往共產黨,但對黨的性質、綱領並不甚了解。我當時已經入黨,但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在一些問題上也若明若暗,還不能說思想上完全入黨了。”由此,陳雲感到“加強對新黨員的思想意識的教育”十分重要。
1938年4月,陳雲到延安抗日軍政大學作報告,題目為《怎樣做一個革命者》。他指出,做一個革命者,第一要了解革命道理﹔第二要做好長期苦干的准備﹔第三要有犧牲精神,不怕鐵窗、殺頭,也不為名利和升官發財。他強調,革命者要准備為革命奮斗到底。什麼叫到底?就是到人死的時候。他還對學員有針對性地指出,當個人利益與革命利益產生矛盾時,要服從革命利益。陳雲對革命者提出的要求,換言之,也是對黨員的最低要求。他關於黨員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的論述,后來被作為共產黨員六條標准中的第二條,在他的《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著述中得到體現。
1938年6月,陳雲在瞿秋白紀念會上發表講話。從保存下來的提綱看,這次講話的核心觀點就是黨員要樹立對共產主義的信仰,並為之奮斗到底。陳雲指出,追悼烈士的意義在於繼承他們的未竟事業,學習他們的精神。首要的就是學習“為共產主義奮斗到底——到死了為止”的犧牲精神。他從“共產主義”“為共產主義奮斗”“為共產主義奮斗到底”三個層面深刻闡釋了這句話的內涵,即“把握客觀的真理”﹔“為客觀真理而奮斗”﹔“奮斗要有決心,一往直前”。因此,陳雲認為,是否堅定信仰共產主義,是否將革命干到底,是否願意為共產主義而犧牲,“這些問題是試金石”。堅定信仰共產主義並為之矢志奮斗,既是共產黨員的立身之本,也是共產黨員應有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根本體現。故此,陳雲后來將“終身為共產主義奮斗”列為共產黨員六條標准之首。
陳雲始終關注著發展新黨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1939年1月,他在關於發展黨員問題的講話提綱中,在充分肯定不同地區發展黨員成績的同時,指出存在的問題以及要吸取的教訓,並提出了一系列發展黨組織的具體辦法。比如,要發揮支部在發展黨員中的責任,認真考察發展對象的歷史、環境以及對黨的認識﹔新黨員不僅要抗日,而且要信仰共產主義、積極參加支部工作、遵守紀律、繳納黨費,新黨員一定要有上級批准,經過候補期,等等。他非常重視入黨儀式,規定入黨儀式的內容有三項:其一,報告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其二,報告入黨的感想以及如何為黨工作﹔其三,在黨旗前宣誓,以此彰顯黨員加入黨組織的嚴肅性和神聖性。難能可貴的是,陳雲從黨員的信念、精神、品格等方面列出了入黨誓詞的八條內容:一是為共產主義奮斗到底﹔二是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經常地積極工作﹔三是遵守黨的紀律,永遠不叛黨﹔四是不怕困難,永遠為黨工作﹔五是要做群眾的模范﹔六是保守黨的秘密﹔七是對黨有信心﹔八是百折不撓,永不叛黨。陳雲的這個講話,從對新黨員的要求到誓詞內容,基本上已呈現出《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雛形。
陳雲把調查研究當作做好任何一項工作的基礎。在指導各地黨組織恢復和發展的過程中,他作了大量調查研究,針對不同地區黨的組織如何開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導意見,在此過程中,他對共產黨員標准的認識也進一步深化。比如,他在《晉西北問題之意見》中明確提出了“共產黨員必須具備共產黨員的條件”,包括四個方面,即為共產主義而奮斗﹔黨的利益高於一切﹔守紀律,尊重組織﹔有共產黨員之階級的道德,強調“合者為黨員,不合者原則上不能為黨員”。在這次講話中,陳雲對共產黨員的條件進行了初步歸納。
1939年四五月間,因為要給中共中央黨校學員上課,陳雲撰寫了《共產黨的基本組織原則》。他在提綱中指出:“共產黨的基本組織原則——是黨章的中心問題。”圍繞這個中心問題,陳雲指出,“黨員是第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他深刻認識到黨員的質量對於黨的建設的重要性,提出“黨員是最基本物質基礎,基礎之好壞就直接影響於黨”。同時,他認為,“紀律是黨的生存和斗爭勝利的一個根本條件”,沒有鐵的紀律,黨就沒有統一的意志和行動。因此,遵守紀律是“所有黨員及各級黨部之最高責任”。這些觀點都在陳雲的《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中得到體現。
這一時期,發生了劉力功拒不執行黨的決定被開除黨籍的事件。1939年4月,劉力功在抗大畢業后,黨組織安排他去基層鍛煉,他卻堅持要進馬列學院或回原籍工作,否則就退黨。組織上找他談過 7次話,耐心說服教育,他依然不服從黨的分配,拒絕執行黨的決定。4月19日,中央黨務委員會決定開除他的黨籍,並向全黨公布,指出“劉力功採取個人主義的態度,違反黨的組織原則,不服從黨的分配,完全沒有黨員服從黨的立場,決定開除其黨籍”。圍繞“為什麼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問題,陳雲組織延安各機關、學校開展了一場討論,並在5月23日寫了《為什麼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一文,通過剖析這個典型案例,著重闡述了個人與組織的關系,以及黨員加強黨性鍛煉和遵守紀律的重要性。陳雲的這篇文章,在延安各機關和學校引起很大震動。“干部學生紛紛從劉力功事件中檢查自己的小資產階級自由主義思想,檢查是否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是否遵守黨的紀律,是否言行一致地執行黨的決議。”延安由此出現了“三多三少”的現象,講個人要求的少了,服從組織分配的多了﹔圖安逸比享受的人少了,要求到前線和艱苦地方鍛煉的人多了﹔自由主義現象少了,嚴守紀律的人多了。開除劉力功黨籍這一典型案例,促使陳雲進一步思考共產黨員應具備的標准問題。
三、理論總結:撰寫《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
作為中央組織部部長,陳雲一方面要思考如何切實落實“在組織上擴大和鞏固黨”的任務,另一方面要考慮如何“使黨變為一個共產主義的熔爐,把許多願意為共產黨主張而奮斗的新黨員,鍛煉成為有最高階級覺悟的布爾什維克的戰士”。尤其當黨的組織工作由延安走向全國時,毛澤東要求中央組織部注意總結經驗,“使黨有一個正確的組織路線”。為此,在前期深入思考的基礎上,結合一年多來的組織工作實際,1939年5月30日,陳雲對“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問題進行了理論總結,發表《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一文,成為指導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文獻。
文章一開始,陳雲就表達了一個明確的觀點:“在黨的建設中黨員的意義和作用這一問題,佔有頭等重要的位置。”這就充分肯定了提高黨員的質量和素養在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圍繞這個核心觀點,陳雲從入黨資格,黨員的成分,入黨手續、恢復黨籍或重新入黨,候補黨員以及共產黨員的標准五個部分進行了詳細闡述。其中,第一至四部分是在規則上為各地發展黨員提供指導,解決黨員入口的問題,而第五部分是對黨員的價值標准與行為准則提出要求,解決的是黨員加入黨以后如何配得上“共產黨員”這個光榮稱號的問題。
第一部分為“入黨資格”,陳雲從三個方面進行了闡述:第一點是明確回答“什麼人可以加入共產黨”。這是黨組織在發展積極分子時需要搞清楚的首要問題。依照黨章第二條規定,黨員要承認黨綱及黨章,加入黨的組織之一,在其中積極工作。陳雲著重強調,“參加黨的一定組織,為黨積極工作,是每個黨員最低限度的義務”,這也是“克服我們黨內還存在著的個別黨員不經黨的允許任意離開原來所屬的組織,任意離開工作的傾向”的需要。第二點是提出“每個入黨者必須承認黨綱,但這不等於要求精通黨綱”。鑒於黨員大多為工人、農民的實際情況,陳雲認為,如果必須精通黨章、黨綱之后才能入黨,則會將許多要求入黨的革命的優秀分子拒之門外,不利於黨的組織的發展,也是否認了黨對於黨員的教育的責任。第三點是強調共產黨員不僅要積極參加抗日,而且要為共產主義奮斗。這是針對各地在發展黨員時,由於認識的模糊,以及盲目追求黨員數量,使許多普通抗日分子或黨的暫時同路人加入了黨,模糊了黨的組織與群眾抗日團體的區別,使黨的無產階級先鋒隊的作用受到損害。是否“願意獻身於解放無產階級和全人類的共產主義事業”,既是黨區別於其他政治派別和群眾團體的顯著標志,也是共產黨員政治立場的根本體現。
第二部分是“黨員的成分”。為適應大量發展黨員的需要,黨中央要求打破發展黨員中的關門主義傾向,吸收工人、農民、青年學生、知識分子、下級官兵等不同成分的人加入黨。針對各地黨組織發展的具體情況,陳雲提出要注意調劑黨員的成分。為凸顯黨的無產階級先鋒隊的性質,強調多吸收優秀的工人加入黨,同時也要注意發展貧苦的農民、知識分子以及婦女。為了既落實黨的組織路線,又應對不同黨員成分對黨的組織建設帶來的挑戰,陳雲強調,一切黨員不管什麼出身和成分,都要牢固樹立“為無產階級的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思想”,不能“使黨降為各階級的‘民族革命聯盟’”,從而通過思想、信仰的認同而實現黨員身份認同,以保持黨的先進性。
第三和第四部分分別為“入黨手續,恢復黨籍或重新入黨”和“候補黨員”。針對各地在發展黨員中出現的拉夫現象、突擊運動、集體加入等不嚴格執行入黨手續問題,陳雲要求嚴格執行黨章的規定,規范入黨手續,並重申新黨員入黨的介紹人要求及審批程序等。抗戰初期由於遭到國民黨反動派的破壞等原因,一些黨員與黨組織失去了聯系,或脫離了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建立以后,一部分人與黨組織取得了聯系,希望恢復黨籍或重新入黨。針對這一實際情況,陳雲根據中央的決定,按具體情況提出了四條原則,同時明確規定“政治上變節的分子,則不得重新入黨”。關於候補黨員,陳雲特別強調:“轉黨條件不在於候補期限已滿與否,而決定於候補黨員對黨的認識程度如何。”對入黨手續、候補黨員等的嚴格規定,不僅使各地在發展黨員時有明確遵循的原則,也從入口上保障了黨的純潔性。正如列寧所說,“徒有其名的共產黨員,就是白給,我們也不要”。
第五部分為“共產黨員的標准”。陳雲著眼於黨員的信念、宗旨、紀律、模范作用、學習等方面的要求,提出了具有普遍意義的黨員的六條標准。這一部分是全篇的閃光之處。
第一條標准是“終身為共產主義奮斗”,陳雲將其列為六條標准之首。在前述陳雲所作的報告和撰寫的提綱中,他一直強調共產主義信仰對於共產黨員的重要性。陳雲在此文中從樹立革命的人生觀的高度作了進一步闡釋。他認為,共產黨員必須首先認識到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規律和堅信共產主義社會必然實現的前途,同時還應深刻知道中國革命是一個長期的艱苦的斗爭過程,隻有這樣,才能建立並堅定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斗到底的革命的人生觀,才能在彎曲險峻的革命道路上有不怕犧牲、不怕困難和奮斗到底的決心。這就從理論上說明了共產主義信仰對於黨員的激勵、引導作用,也反映了“思想上入黨”的深刻內涵。正是對共產主義事業的共同追求,才使不同成分的黨員有了共同的歸屬,使黨成為信仰的共同體和共產主義的熔爐。
第二至第五條標准分別為“革命的利益高於一切”﹔“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百折不撓地執行決議”﹔“群眾模范”。概括起來就是要求共產黨員樹立正確的利益觀和組織觀念。從黨員的利益觀來看,陳雲強調,共產黨員是在黨的領導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的戰士,黨員的利益同民族的、人民的和黨的利益是一致的,當黨員個人的利益與黨的利益產生矛盾時,黨員必須堅決犧牲個人利益,服從革命的和黨的整個利益。鑒於劉力功事件的教訓,陳雲強調,每個黨員要在實際行動和日常生活的每個具體問題上,“堅決地毫不疑惑動搖地執行這一條”。
從黨員的組織觀念來看,陳雲就劉立功事件對為什麼要遵守紀律、怎樣才是真正遵守紀律作出了深刻回答。他指出,劉力功接受過黨的教育,也表示過“擁護”黨的紀律,但行動上卻不執行黨的決議。由此告誡全黨:“遵守紀律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實際行動上。”又鑒於張國燾背叛革命對黨帶來的影響,陳雲進一步指出,不管是中央委員,還是一般黨員,不管是老黨員,還是新黨員,都要遵守紀律,“黨內不准有不遵守紀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組織’”。那麼,怎樣才是真正遵守紀律?陳雲言簡意賅地指出:“一句話:迅速確切地執行黨的決議。”在《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一文中,陳雲把“百折不撓地執行決議”從“紀律”中單拎出來作為一條標准,以凸顯其重要性。“群眾模范”的標准,強調的是共產黨員“無論在何時何地的一舉一動,都必須給非黨群眾一種好的影響,使他們更加信仰我黨,更加敬重我黨”。
第六條是“學習”。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專門論述了黨員加強學習的問題,號召“來一個全黨的學習競賽”,“普遍地深入地研究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毛澤東曾三次與陳雲交談學習哲學的體會,這使陳雲深受啟發。陳雲不僅帶領中央組織部積極響應,定期開展學習活動,而且率先垂范,注重理論學習,總結學習方法。他后來回憶說,在延安那段學習對他幫助很大,自從學習哲學以后,講話做事才有了唯物論、辯証法,可以說終身受用。正因為深切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他將“學習”規定為共產黨員的標准之一,把學習理論和文化看作是增進革命知識、培養政治遠見的必經之路。他指出:“共產黨員有了革命的理論,才能從復雜萬分的事情中弄出一個頭緒,從不斷變化的運動中找出一個方向來,才能把革命的工作做好。”為此,共產黨員就要“學習,學習,再學習”。關於學習的內容,陳雲認為,不僅要學習馬列主義理論、中國歷史、時事政治、軍事知識和文化知識,還要把“一切實際工作中的和群眾斗爭中的經驗教訓”作為“學習的課本”。
在文章的最后,陳雲總結道:“隻有具備以上的六個條件,才不愧稱為一個良好的共產黨員,才不致玷污了這偉大而光榮的黨員的稱號。”
這篇文章最初刊登在中共中央機關刊物《解放》第 72期上,后來被印成單行本,在黨內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當時,陳雲經常到中央黨校和馬列學院講黨課,多次講到這個問題,給在延安工作或學習過的許多人留下了難忘的印象。宋平說:“我印象最深的是聽陳雲同志講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劉培植回憶說:“使我對如何做一名共產黨員的問題心中豁然開朗。我深深地認識到,一個共產黨員要把革命的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地位,個人的安危與榮辱任何時候都要服從這個大局。在順境時能出色工作,在逆境時要堅持原則。”韓光則從陳雲的文章中“得到很大教益”,使他“比較具體、比較完整地理解了做一個共產黨員應具備的素質和任務”。在延安整風運動中,陳雲的《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被中共中央列入 22篇必讀文獻,對黨員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鮮明特色:問題導向、政治性和系統性
陳雲圍繞黨員的信仰、言行等各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深刻思考,嚴謹、系統地回答了“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這一在黨員隊伍建設中具有普遍意義的重要問題,呈現出鮮明的特色。
第一,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進行理論探索。《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一文的問世與當時的形勢密切相關。全民族抗戰初期,特別是《中共中央關於大量發展黨員的決議》發出后,黨員隊伍在短時期內得到了迅速發展。同時,發展新黨員過程中不斷暴露出許多問題,促使陳雲對如何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進行了深入思考。在抗戰的艱苦環境下,他閱讀了大量馬列主義書籍,並利用一切機會與學員交流思想,向各根據地有關人員了解黨組織的發展情況,直面黨的建設面臨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先后撰寫出《怎樣做一個革命者》《紀念秋白同志》《發展黨員問題》《黨的組織工作開始由延安轉到全國》《晉西北問題之意見》《共產黨的基本組織原則》《為什麼要開除劉力功的黨籍》等一系列闡述黨員隊伍建設的文章或講話,歸納出入黨誓詞、共產黨員的條件以及共產黨的基本組織原則等理論觀點,為其撰寫理論名篇《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備。
第二,強調共產黨員的政治屬性。面對客觀形勢的需要和黨員成分的復雜性,陳雲緊緊抓住“共產主義”這個核心要素,把“終身為共產主義奮斗”列為黨員的首要標准,要求黨員把信念與行動統一於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到底的理想追求,不僅要樹立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還要做“不惜犧牲個人一切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的自覺的戰士”,也就是要做到思想上堅定,行動上自覺,強調了提高黨員政治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系統提出了發展黨員和規范黨員的條件和標准。什麼樣的人可以入黨,以及共產黨員應該是什麼樣子的,這是黨員隊伍建設的基本問題。陳雲提出的發展黨員和規范黨員的條件和標准,為把好黨員入口關和提高黨員素質提供了系統、全面的行為准則和價值標准。在陳雲看來,黨員不僅要在組織上入黨,更要在思想上入黨﹔既要注重黨員的身份,更要形成自覺的黨員意識,時刻按照黨員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既要為黨在各個時期的具體任務而奮斗,更要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斗終身。
全民族抗戰時期,陳雲作為中央組織部部長,在從事黨的組織工作實踐中,深刻認識到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共產黨員的普遍要求、毛澤東關於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與黨在這一時期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結合起來,形成了一系列重要觀點和認識,深刻回答了“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問題,為各地黨員隊伍的發展和鞏固提供了原則遵循和實踐指導。他提出的共產黨員六條標准,極具獨創性,是黨的歷史上對黨員標准作出的比較完整、准確的表述,極大豐富了毛澤東建黨學說,在黨內產生了深遠影響。這些標准在今天依然沒有過時。對於每一名共產黨員來說,如何做合格黨員,是一個永恆的課題。習近平指出:“黨的事業,人民的事業,是靠千千萬萬黨員的忠誠奉獻而不斷鑄就的。”因此,必須持之以恆抓好黨員隊伍建設,既要嚴守黨員發展的“入口關”,又要擰緊黨員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總開關”,培養造就忠誠干淨擔當的新時代合格黨員,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作者:熊秋良,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來源:《黨的文獻》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