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個五年計劃的編制
為准備進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我國從1951年就著手編制第一個五年計劃(以下簡稱“一五”計劃),並從1953年起一面開始實施,一面繼續討論修改,直至1954年9月形成草案,1955年7月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正式審議並通過。作為中共中央編制的第一個中期發展計劃,雖然其制定過程極其艱難,但在反復論証中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原則,較好解決了我國經濟建設中的一些難題,從而在我國工業化起步階段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什麼要編制“一五”計劃
新中國成立時,面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孤立和封鎖。鑒於“沒有工業,便沒有鞏固的國防,便沒有人民的福利,便沒有國家的富強”的歷史教訓,如何在短時間內改變貧窮落后面貌,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工業化的富強的社會主義國家,是黨和國家領導人殫精竭慮思考和解決的主要問題。
1951年2月正值國民經濟恢復期間,中共中央已開始謀劃大規模經濟建設問題。2月18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了“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重要戰略思想,首次明確提出了編制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的設想。會議決定,自1953年起實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並要求立即開始編制五年計劃的准備工作。關於採取編制五年計劃這種做法的目的,中共中央在《關於編制一九五三年計劃及五年建設計劃綱要的指示》中指出:“為了加速國家建設,除應動員全國力量,集中全國人力和財力以赴外,必須加強國家建設的計劃工作,使大規模建設能在正確的計劃指導下進行,避免可能發生的盲目性。”
隨著國民經濟的全面恢復,特別是抗美援朝戰爭的基本結束,為我國提供了建設工業化的基本條件。1952年底,中央領導層通過細致分析國內外形勢作出了四項指示:一是要執行“邊打、邊穩、邊建”的方針﹔二是要把有限的資金用到國家重點建設中去﹔三是要合理利用現有工業基礎,充分發揮現有企業的潛力﹔四是要以科學求實的態度從事計劃工作,使計劃能夠反映出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中央的這些指示,在后來的計劃編制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貫徹。
“一五”計劃的艱難編制過程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指導下,1951年2月,中央決定成立由周恩來、陳雲、薄一波、李富春、聶榮臻、宋劭文組成的領導小組,組織領導“一五”計劃的編制工作。當年五六月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經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財委)開始對“一五”計劃進行試編。經過整整一年的努力,1952年7月,中財委試編出了《1953年至1957年計劃輪廓(草案)》,提出了五年計劃的指導方針、基本任務和主要指標。但由於當時缺乏經驗和心裡沒底,只能向最早實行計劃經濟並已取得顯著成績的蘇聯學習經驗。為此,1952年8月,中國政府派出以周恩來為團長的龐大代表團,帶著這個計劃草案前往莫斯科征求蘇聯政府的意見,並作為向蘇聯請求援助的基本依據。在蘇聯的一個多月時間裡,周恩來、陳雲兩次拜會斯大林並專門請教“一五”計劃制定問題,斯大林對中國“一五”計劃提出了一些中肯建議。9月下旬,周恩來和陳雲先期回國后,由李富春繼續帶領代表團留在莫斯科與蘇聯有關部門進行廣泛接觸、考察學習,並征詢意見和商談蘇聯援助的具體項目。
1953年初,根據中共中央的新指示,中財委會同國家計委、中央各部、各大區,又在廣泛搜集有關經濟資料和數據的基礎上,對原“一五”計劃輪廓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充實。4月,蘇共中央、蘇聯國家計委和經濟專家對我國“一五”計劃的詳細意見反饋回來,為修改“一五”計劃提供了重要參考。6月,毛澤東提出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這成為編制“一五”計劃的指導方針。國家計委根據中央“計劃指標應留有余地”的指示,並結合蘇方意見和援助情況,對五年計劃綱要再作修改,主要是下調了原計劃中的工業增長速度等指標,體現了在重點發展重工業的同時加快發展農業和交通運輸業等要求。這些重大修改,對后來計劃編制工作的順利完成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1954年初,毛澤東下達了盡快拿出計劃綱要草案的軍令狀。根據這一要求,中央成立了以陳雲為組長的編制五年計劃的八人工作小組,加快“一五”計劃的編制工作。1954年4月形成《五年計劃綱要草案(初稿)》后,立即送到毛澤東手裡。8月,八人小組接連舉行17次會議,對該草案逐章逐節地進行了討論修改,然后送給毛澤東審閱。10月,毛澤東和劉少奇、周恩來在廣州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對修改后的“一五”計劃草案進行審議。11月,由陳雲主持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用11天的時間仔細討論了“一五”計劃的方針任務、發展速度、投資規模、工農業關系、建設重點和地區布局等,又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隨后,中共中央將計劃草案發給中央各部委黨組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討論,並要求各省委應特別注意本省的農業發展計劃。
1955年3月,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對“一五”計劃草案進行了審議,決定原則通過這一草案。7月30日,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並正式通過了中共中央主持擬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至此,編制“一五”計劃的工作圓滿結束。
由於舊中國留下的統計資料很不齊全,國內缺乏編制經濟發展計劃的人才和經驗,加上抗美援朝戰爭的影響和蘇聯援助的重點工程項目難以確定,第一個五年計劃經歷了不斷修訂、調整、補充的編制過程,歷時4年、五易其稿。編制工作的謹慎從事、反復論証,說明當時要制定一個比較符合國情實際的五年計劃有多困難。
“一五”計劃制定和實施的經驗啟示
新中國成立后,為“努力改變我國在經濟上和科學文化上的落后狀況,迅速達到世界上的先進水平”這個奮斗目標,“一五”計劃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確定目標和方向。到1957年底,“一五”計劃全面提前超額完成。“一五”期間,我國工業發展速度遠遠超過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經濟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充分顯示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作為我國大規模現代經濟建設的開端,“一五”計劃為社會主義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一是注意從國情國力出發,確定工農業生產指標既積極又穩妥﹔二是充分發揮公有制經濟的優勢,集中力量辦大事﹔三是注意做好綜合平衡,在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同時,對國民經濟各個部門進行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四是在經濟發展布局上,努力改變歷史形成的我國工業大多集中在沿海地區的不合理狀況﹔五是注意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改變人民生活,積累和消費的比例關系比較協調﹔六是既積極爭取外援,又強調自力更生,努力形成鞏固與維護政治獨立的經濟前提。
從1953年開始,我們黨在推進強國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先后編制實施了十四個五年規劃(計劃)。它們相互銜接、有序推進,展現、見証和標識了中國式現代化的非凡歷程和輝煌成就。“一五”計劃雖已過去了70年,但其制定過程留下的重要啟示,仍然值得我們認真借鑒:一是筑牢理論根基,堅持運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成果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確保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符合實際﹔二是堅持價值導向,把“人民至上”作為黨治國理政實踐的首位,經濟建設必須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在現代化建設中確保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三是創新實踐路徑,通過不斷借鑒學習和消化創新,構建符合自己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四是統籌發展和安全,瞄准世情和國情的階段性特征,有效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全的良性互動﹔五是樹立全球視野,通過擴大對外交往交流,搶抓歷史機遇,營造有利於中國現代化建設的國際環境空間。
(來源:《學習時報》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