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作者:王成國    發布時間: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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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強調,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這一重要論斷,科學闡明了領導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戰略性、指導性。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對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法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內在邏輯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這一重要論斷,作為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植於中華法治文明深厚土壤,來源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偉大實踐,是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升華,具有堅實深刻的內在邏輯。

馬克思主義政黨學說的豐富發展。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強調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同時也承認杰出人物對歷史發展的推動作用。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產黨人是各國工人政黨中最堅決的、始終起推動作用的部分”。毛澤東指出,“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重要論斷,深刻把握並創造性發展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強調領導干部這一群體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關鍵作用和示范效應,是對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豐富和發展。首先,這一重要論斷進一步標注了黨的初心使命。無產階級政黨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肩負著領導無產階級革命和實現共產主義的歷史使命。中國共產黨的初心就是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是黨的初心使命的承載者、實踐者、引領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隻有“關鍵少數”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才能引領全體人民共同信仰法治、踐行法治,最終實現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宏偉目標。其次,這一重要論斷揭示了黨的組織體系的鮮明特征。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一個鮮明特征,就在於其具有堅強的組織體系。這是黨的力量所在,是實現黨的政治目標和執政方略的根本保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中央怎麼做,上層怎麼做,領導干部怎麼做,全黨都在看”的清醒和自覺,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引領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全面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鍛造黨的堅強組織體系的應時之舉、必然之措。領導干部處於黨的組織體系中的關鍵位置,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就能驅動黨的組織體系在法治軌道上協同高效運轉,不斷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最后,這一重要論斷揭示了黨百余年奮斗的歷史經驗。中國共產黨百余年的奮斗歷程充分証明,黨之所以能夠闖過浴血奮戰的槍林彈雨、走過艱苦創業的篳路藍縷、跨過改革開放的千難萬險,創造出引領民族實現自立自強、國家實現發展進步、黨自身永葆青春活力的歷史偉業,靠的正是無數黨員領導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埋頭苦干。在全面依法治國過程中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是黨百余年奮斗歷程得出的歷史結論,科學回答了“關鍵少數”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和作用這一時代之問,彰顯了鮮明時代價值。

傳承弘揚中華法治文明的光輝典范。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深刻體現了我們黨立足中國現實、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法治創新的高度政治智慧。首先,這是文化自信、法治自信的鮮明彰顯。中華法系所承載的中華法治文明源遠流長、輝煌燦爛,其中蘊含的“以上率下”“治國先治吏”等治理智慧,為人類法治文明發展作出獨特貢獻。全面依法治國在賡續中華法治文明的基礎上賦予中華法治文明新的時代內涵。領導干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承擔著關鍵示范作用,這個“關鍵少數”堅定文化自信、法治自信,能夠更好推進、影響和帶動全社會堅定文化自信、增強法治自信。其次,這是植根本土、成風化俗的鮮明表征。中華法治文明歷來有日新又新、變法圖強的傳統。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一場制度變革,更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是否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直接影響全社會能否形成崇尚法治、敬畏法治、踐行法治的良好風尚。最后,這是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鮮明體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歷來重視“知行合一”,強調為官者要關心“民間疾苦聲”。領導干部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者和弘揚者。隻有堅持古為今用、推陳出新,著力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歷史內涵與時代需求相融通、傳統基因與現實國情相契合,才能在落實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生動實踐中,更好體現社會主義法治的中國特色、時代特征和實踐要求。

對法治現代化內在規律的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重要論斷的提出,標志著我們黨對領導干部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充分體現了對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規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人類社會法治文明發展規律的深刻把握。首先,這是維護法治權威的必然要求。法治文明的進步本質,就在於“法”相對於“權”的地位提升並在此過程中確立了權威地位。抓住領導干部這個掌握公共權力的“關鍵少數”,教育引導他們在法律范圍內正確運用權力,是樹立和維護法治權威的重要與有效方式。因此,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關鍵少數”發揮關鍵作用,成為守法模范、護法先鋒。其次,這是保障法治實施的必然要求。法治是現代化的基本特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核心和實質,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管理國家、治理社會、配置資源、保障人權、管住權力。“關鍵少數”肩負著推進法治建設的重大政治責任,理應恪守法治精神、帶頭厲行法治,更好發揮對建設法治社會的表率和引導作用。最后,這是培育法治文化的必然要求。現代法治生態不只是法律條文體系,更是社會生活狀態和文化形態。隻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上,領導干部是法治風尚的引領者,應當在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進程中發揮對全黨全社會的風向標作用,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動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准則作出突出貢獻,推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的文化氛圍,帶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具有關鍵推動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領導干部尊不尊法、學不學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眾看在眼裡、記在心上,並且會在自己的行動中效法”。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領導干部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既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也是著力破解法治建設難題的現實需要。

領導干部帶頭尊法是引領推動全社會尊崇法治的“定星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應該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為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隻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尊崇法治是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也意味著尊重人民意志、維護法治權威。這是實現“法之普遍服從”的首要條件,也是促進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提出一系列重要舉措,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不斷開辟新局面、邁向新境界,極大推動各級領導干部自覺把黨規國法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尊崇法治、厲行法治。尤其是憲法宣誓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強化了領導干部對憲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增強了領導干部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同時應看到,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仍個別存在,也有個別領導干部目無法紀、知法犯法。這些行為影響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威信,會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領域的正常秩序造成損害。領導干部一舉一動皆是導向,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分量很重、影響很大。隻有這個“關鍵少數”把尊法作為履職的先決條件,時刻對照高懸的法律明鏡,才能以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模范行動引領帶動全社會敬法之權威、明法之作用、強法之素養。

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是引領推動全社會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導航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的黨政領導干部都應該成為復合型干部,不管在什麼崗位工作都要具備基本的知識體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組成部分”。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上有所率、下有所進﹔上有所行、下有所仿。領導干部隻有學習法律、掌握法律,才能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把握履行職責的分寸,才能引領推動全社會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諄諄告誡領導干部“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強調“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干、什麼事不能干”。各地各部門普遍把學習黨規國法作為必修課,不斷健全完善常態化、長效化學習制度機制,有力促進各級領導干部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打牢依法用權、依法辦事的理論根基和知識基礎。與此同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對領導干部學習掌握法律的全面性、系統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領導干部唯有把學法作為履職的必修課,自覺增強法治意識、培育法治思維、養成法治習慣,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跟進學習與履職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才能更好地履職盡責,以“關鍵少數”的“頭雁效應”帶動全社會形成學法的濃厚氛圍。

領導干部帶頭守法是引領推動全社會遵紀守法、捍衛法治的“風向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遵守法律是領導干部的基本行為准則。領導干部帶頭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是落實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紀法權威、推動形成良好社會風氣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領導干部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始終牢記“奉法者強則國強”的道理,不斷強化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觀念,知敬畏、遵法紀、重程序、守底線,運用法治思維謀劃工作、運用法治方式處理問題逐漸成為行為習慣。但也存在個別基層領導干部不依法辦事、不依法行政的現象。領導干部既是權力正確行使的關鍵主體,也是權力監督的重點對象。隻有“關鍵少數”把守法作為履職的底線要求,始終保持對憲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時刻做到行使權力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才能引領全體人民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堅守法治。

領導干部帶頭用法是引領推動全社會厲行法治、依法辦事的“推進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強化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治理的基本手段。領導干部帶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是實現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斷增強,“凡屬重大改革要於法有據”“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等觀念深入人心、付諸實踐。同時也要看到,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習慣於單純靠行政命令等方式進行管理、採取陳舊方式完成任務等現象在一些領導干部身上依然存在。當前,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權利意識普遍增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這對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領導干部要樹立用法的履職自覺,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真正把法治作為最優方式、把依法治理作為最穩定最可靠的治理,引領推動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讓尊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的法治精神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在全面依法治國實踐中彰顯“關鍵少數”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站在決勝“十四五”、謀劃“十五五”的歷史關口,我們更能深刻感受到習近平法治思想所蘊含的真理力量和實踐偉力。“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我們要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將其作為法治中國建設的靈魂和旗幟、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時時處處用“十一個堅持”對照、審視工作,真正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在全面依法治國實踐中彰顯“關鍵少數”作用。

增強法治自信,推動“關鍵少數”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深信篤行者。增強法治自信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著力建設扎根中國文化、立足中國國情、解決中國問題的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應有貢獻。增強理論自覺,從歷史脈絡、思想根源、理論基礎等維度深刻理解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等,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點任務、重大關系、重要保障,推動法治成為內化於心的思維方式和外化於行的行為准則。堅持“兩個結合”,深入了解、全面掌握中國法制史,進一步總結、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徹底破除法治領域的歷史虛無主義和西方中心主義迷思,以歷史自信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寫好“第二個結合”的法治篇,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在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相適應、相融合的過程中煥發新的勃勃生機。建構自主知識體系,堅持根植我國國情和當下實踐,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正確解讀中國現實、回答中國問題,用自主創新理論回答法治現代化的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用自主性、原創性理論指導自主性、原創性實踐,推動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和國際視野的話語體系和知識體系。

筑牢法治信念,推動“關鍵少數”成為尊崇法治、弘揚法治的示范引領者。法治信念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強大力量。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踐行者,推動法治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核心價值,成為國家和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成為支撐和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的強大力量。維護法治權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把法律規范內化為內心認同,將法律的權威建立在對法律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之上,堅決同各種危害法治的行為作斗爭。營造法治環境,健全落實憲法宣誓、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有關領導干部年終述法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等,推行“日常學法、年度測法、提職考法”,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忠於憲法、維護憲法,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強化法治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嚴格依照“三定”規定履職、依照法制辦事、依照崗位責任落實,讓“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真正成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條,依法辦事、依法用權、依法治理成為“關鍵少數”的自覺行動。

堅定法治決心,推動“關鍵少數”成為厲行法治、捍衛法治的不懈奮斗者。法治決心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之“要”。各級領導干部要堅定不移厲行法治、捍衛法治,大力推動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保持法治定力,時刻做到在法治軌道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主動運用法治思維謀劃各類工作,堅決防止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堅持守正創新,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將法治作為引領改革方向的“坐標系”、護航改革進程的“壓艙石”、增強改革效能的“放大器”,圍繞實現良法善治、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協同推進各環節改革,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提高法治能力,健全落實領導干部法治能力評價標准,在考核各級領導干部工作實績中綜合考量法治建設成效和依法決策、依法履職情況,建立和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為領導干部提高法治能力提供明確指引。

深化法治實踐,推動“關鍵少數”成為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模范踐行者。法治實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的最佳途徑。各級領導干部要積極投身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在以法治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進程中錘煉自己、提升自己。回應法治需求,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社會實際情況和群眾法治需求,更好地把握法治建設的方向和重點﹔堅持在實踐中培養鍛煉干部,提高他們在處理復雜矛盾問題中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能力。加強相關法律規范體系建設,把健全科學民主決策、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等機制作為提高領導干部法治能力的關鍵環節,引導領導干部真用法律、善用法律、用好法律,遇事多從法律角度分析和思考,搞清楚相關的法律依據、法定程序、法律責任,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維、法治的程序、法治的方式開展工作。提升法治質效,堅持將法治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一招,善於運用法治軌道上的各類工作方法,推動矛盾糾紛和信訪在法治化路線圖中流轉化解,以法律關系的確定維護社會的穩定﹔特別是推動政法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執法司法的實質貴在修復社會關系的理念,既堅守法律底線、依法辦案,又深刻體察案件背后的各種復雜因素和特殊情況,實現罪責刑相當、法理情相融,在執法司法中真正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作者系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來源:《學習時報》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