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毛澤東與韶山”若干史實問題的調研
毛澤東指出:“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調查就是解決問題”。對這些重要論述,筆者通過近20年“毛澤東與韶山”這一課題的調研實踐,體會尤深,感慨殊多。現將調研成果分為毛澤東的家庭(含人員、經濟與成分)、毛澤東回韶山、韶山革命紀念地(以下簡稱紀念地)建設三個方面,予以梳理、總結並展示給讀者。
一、關於毛澤東的家庭
(一)毛澤東的母親是否有名字
紀念地對毛澤東母親名字的介紹,有一個前后變化的過程。20世紀 50年代到 60年代中期宣傳的是,由於舊社會男尊女卑,毛澤東的母親沒名字,僅稱“文氏”。1966年10月的一天,一些來韶的參觀者手持《毛澤東自傳》油印件,其中文字出自斯諾《西行漫記》中“一個共產黨員的由來”一節,提出毛澤東的母親有名字,叫“文其美”。翌日,韶山毛澤東同志舊居陳列館(簡稱陳列館,1982年改名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簡稱紀念館,舊居改稱故居)即向相關部門報告此事,此后陳列館暫停關於毛澤東母親有無名字的內容展示,並由筆者同有關同志到湘鄉唐家圫毛澤東外婆家調查。文家老人們都說,沒有“文其美”此名,不過毛澤東的母親在堂姊妹中排行第七,大家叫她“七妹”。陳列館將這一情況向相關部門匯報時,大家分析,“文其美”可能系翻譯“文七妹”的音誤,決定此后就稱“文七妹”。
2006年秋,相關部門同意筆者改寫舊版《青年毛澤東》。不久,一位同志來電話說,毛澤東侄外孫曹耘山在查檔中,發現毛澤民 1939年在莫斯科應共產國際要求,代兄填寫的《履歷表》母親姓名欄中,寫了“文素勤”。於是,為了查証此事,筆者再赴唐家圫,訪問文家各位老人並座談。大家一致認為,毛澤民寫的沒錯,因為在毛澤東母親的堂姊妹中,有的叫“秀勤”“麗勤”。筆者將這一情況向相關部門作了匯報,並建議為毛澤東母親正名。經上級批准,從 2009年 7月起,紀念地正式啟用“文素勤”這一姓名,並保留“文七妹”的俗稱。
(二)趙先桂入黨時是否屬毛家成員
毛澤東的弟媳趙先桂(趙先桂,192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2年在山東濟南被國民黨特務殺害。)(毛澤覃之妻)1923年秋入黨時,是否屬毛澤東革命家庭成員,歷有爭議。為了查証此事,筆者於 2010年夏去紀念館文物部,查閱 1941年印制的《韶山毛氏四修族譜》,發現譜上沒有趙先桂的名字,再索閱 1911年的三修族譜,卻意外地發現譜上記載著“毛澤覃元配趙先桂”。
筆者重溫 1922年 7月毛澤東寫給舅父母的信。信中寫道:“甥今年住家讀書,沒有在外邊做事,幸喜身體還好,每天也還快活,澤民、澤覃、淑蘭、先桂、澤建、開慧都好,不勞挂念。”這說明毛澤東已將趙先桂算作了家庭成員。毛澤東一家,在黨的創建初期,即有毛澤東、毛澤民、毛澤覃、毛澤建、楊開慧、趙先桂6位共產黨員。這在中共和共產國際歷史上,都是少有的。
(三)毛岸青成年后首次回韶時間及活動
關於毛岸青這次回韶山的時間,省韶山管理局志曾記:1962年 5月,毛岸青回來看望鄉親,參觀故居。韶山市《韶山志》則無記載。2013年4月,筆者在開展“韶山毛澤東家庭經濟和成分問題”專題調研(以下簡稱專題調研)時,老人們看到毛澤東革命家庭賬簿“清抵簿”(原件存紀念館文物部,以下簡稱賬簿),都贊嘆不已,提議大家回家翻箱倒櫃,尋找和捐獻革命文物。次日,毛澤東房侄孫毛大年獻出原始照片兩張:一為毛岸青上身照,一為毛岸青與陪同人毛遠翔(毛大年父親)的合影,照片背面標注“1950年冬”。筆者問毛大年知否毛岸青在韶的活動,他說不知道,父親將毛岸青介紹給鄉負責人后就回家了,沒參加后續活動。在老人之間傳覽此照片時,毛澤東房叔、地下黨員毛耀輝深情地說:“這是 1950年隆冬,遠翔陪岸青回韶前,岸青在舅父楊開智家所攝,岸青離長返京前贈予遠翔。遠翔當時在省委交際處接待科任職,我在他家看過多次”。他還說:“岸青離韶的第三天,湘潭縣土改工作大隊召開會議。我當時任棋梅鄉工作隊副隊長,摯友張孝堯是韶山鄉工作隊隊長。我們一見面,他就對我說:主席在收到我們關於土改順利開展、請示‘家有幾口參加分田’的信后,極為高興,派岸青回韶傳達三條口信‘家人不參加分田,家產由政府處理﹔家庭成分,實事求是,該是什麼就是什麼﹔人民政府執法不徇私情,按政策辦事,人民會擁護政府’。我們如獲至寶,成為我們行動的指南。”此照、此說填補了 1950年毛岸青回韶的歷史空白。
(四)毛澤東家庭的經濟與成分
自 20世紀 50年代,紀念地展陳的相關內容是:毛澤東家庭的財產於 1921年春,由毛澤民按照毛澤東的意見,全部讓送於人。1929年初,國民黨湖南省政府宣布沒收毛澤東家的所有財產,責令湘潭縣地方政府執行。解放后,毛澤東家庭的財產由人民政府收回。土地改革時,沒有給毛澤東的家庭劃分成分。但是,改革開放后很長一段時間,社會上不時傳出相反的聲音,說毛澤東家有財產,屬於富裕家庭,與我們的宣傳產生沖突與矛盾。
20世紀80年代,歷史虛無主義盛行,社會上掀起一股反毛妖風。在其影響下,一些出版物稱,韶山鄉土改工作隊根據毛家的不動產在解放前近 30年中“不增不減”,和所謂毛澤東回信中的“劃為富農”等內容,將毛澤東的家庭成分劃定為了富農。
2012年 12月下旬,某電視台在播放的節目中,有一段模擬“韶山土改劃成分”的場景。其中有人稱:“當時有人提出,要給毛澤東家劃地主,因考慮到他是黨的領袖、國家政府主席,才沒給劃。”中央有關部門幾位同志看到后打電話給筆者詢問道:“土改法規定,劃分家庭成分,唯一根據是土改前三年家庭經濟和家人生活實況,程序是自報、公議、三榜定案,主席家當時的實際情況究竟如何?為什麼我們說主席家沒有財產,沒劃成分,而總有人說劃了富農,還要劃地主?”筆者沒回答,因不知其究竟。
這些問題給筆者強烈的思想觸動。筆者1963年、1964年在韶山公社參加社教工作,1965年調來管理局,在韶工作、生活50年,卻對毛澤東的家庭基本情況都沒弄清,深感愧疚,決心調研。
首先去紀念館文物部,查閱1973年的老人座談會記錄。1973年春,筆者同陳列館資料研究室(簡稱資料室)副主任吳大為,邀請 38位老人,在韶山區委(省直)主持下,圍繞毛澤東的家庭與毛澤東的少年時代、1925年毛澤東回韶開展農民運動、1927年毛澤東回韶考察農民運動等主題,舉行座談會。老人們的親歷、親見、親聞,讓我們獲得許多嶄新的珍貴口述資料。當時老人們談到的毛澤東家庭的經濟概況是:
屋宇:1917-1918年,由大小 9間半茅草房,改、擴建成13間半青瓦房,屋前屋后還有柴山、菜土。
水田:原 22畝,1915年賣給對面謝家屋場作菜土1畝 5分多,自家擴建佔去 4分多,隻剩下 20畝﹔解放前,15畝先后租給毛林森、彭桂禹、毛月迪、孫小春、張文峰 5位(既佃田,又租屋,要交押金)佃戶,另 5畝長期租給土地沖李文貴等人﹔張文峰住房直到 1952年秋,人民政府給他退押,撥給相等的不動產,他才離開上屋場。
收支:收入僅押金與租谷,支出則有完糧納稅、軍警勒索、家人生活及革命費用等多項,收支極度失衡,連年欠賬,1926年已欠 1600余銀圓。
但這些都只是提到而已,沒有討論與深談,更無文物佐証。這時筆者突然想起 45年前的賬簿,想看它所錄內容是否與老人們的所談有某些內在聯系。
那是 1968年 10月,筆者陪同省裡某部門領導在故居樓上尋找文物時發現了它,其封面標注“清抵簿”“義順堂”(毛澤東父親毛順生堂名)。筆者誤認為它是毛順生的賬目,而領導要求將其封存、藏於資料室,因而未及仔細翻閱。2004 年紀念館進行文物、資料大清理,將其編入內部資料。
這時筆者看了賬簿,驚奇地發現,原來它不屬毛順生時代,而是毛澤東革命家庭的經濟賬簿!它的封面上寫了“民國拾三年吉立”,簿內支付記錄中多次出現毛澤建、王淑蘭、周文楠、周外婆等人名字,記錄了 1927年至 1935年,佃戶毛月迪所交的押金和各年租谷。這就証實了 1973年老人們對毛澤東家庭財產回憶的准確性。這也為筆者的調研提供了意外的前提條件,大大增強了調研的決心和信心。
2013年3月初,筆者邀請韶山市、紀念館、管理局個別同志,一同開展了第一階段專題調研。我們緊緊圍繞為什麼毛澤民沒有按照毛澤東的意見,全部處理家中的不動產?為什麼國民黨湘潭縣政府沒有依從上級訓令,實施沒收?為什麼毛澤東老家會日益貧窮,到最后家產名存實亡、資不抵債?我們曾給毛澤東 1950年的老家算過賬,將新老賬目相加,債務達 4700余銀圓,即使把所有不動產按時價出售,也隻有3300余,尚差 1400余。
財產未能全部處理原因:毛澤東的堂弟毛澤榮、毛澤連,房叔毛耀輝,表弟文東仙等說,曾多次聽主席堂叔毛佑生、堂兄毛宇居、舅舅們講,“當毛澤民按照主席意見,處理完約 2000銀圓活動資產后,因急於去長沙上班,故將對不動產的處理,交托舅舅和毛震公祠族人代為處理”,“后經他們反復研究,認為不予處理為好,由毛震公祠派人代管,建賬立簿,找好佃戶,收取押金和租谷,負責家庭一切開支”。1921年春,首位佃戶“交了 500銀圓的押金,住進了上屋場”,“有關族人很緊張,擔心毛主席不會同意”,“但當毛主席知道時,生米煮成熟飯,加之他正忙於建黨、建團等革命活動,急需錢用,於是給毛佑生寫信,請他將所收押金,送往長沙,當面交接”。
未被國民黨沒收原因:毛澤東房叔、韶山特別支部早期黨員毛偉昂,老鄰居、革命烈屬毛愛桂等說:“蔣介石在井岡山吃了敗仗,密令國民黨湖南省省長魯滌平,於 1929年 1月 30日,在報紙上公布訓令,揚言沒收毛澤東家全部財產,命令湘潭縣政府執行。我們地下黨員,聯合毛氏族人、地方進步人士,利用國民黨唯利是圖、相互欺詐和上下級之間的矛盾,巧妙周旋,致使湘潭縣政府未能實施沒收。”
由富轉貧原因:南岸老鄰居鄒順福,毛澤東族叔、老鄰居毛潤民等說:“那時黨沒有經濟來源,革命者個人的生活費,靠家庭供給,所干的事業,靠家庭支援”,“一般都是現金,管賬人無奈,不是粜租谷換錢,就是向佃戶加收押金”,“當時稻谷不值錢,隻有 2銀圓 1擔”,“加收押金等於欠債,債有息,本息相加,息上加息,像滾雪球,越滾越大”,而且“押金增加的部分,佃戶可抵交租谷,收的租谷越來越少,最后完全沒有”,“主席家為何由富裕衰落到赤貧?主要是革命開銷驚人。賬簿 1924年的部分支付中,記錄有‘詠芝室(即楊開慧——引者注)洋(即銀圓,又稱大洋、光洋、花邊——引者注)捌元’‘文化書社(由毛澤東創辦——引者注)花邊三佰元’‘織機廠(即湖南支部地下聯絡站——引者注)花邊貳佰元’等內容。不到一年時間,即有如此巨額開支,還有什麼不貧窮?”
針對“劃富農”的論調,多位老人作了反駁。張文峰長孫張繼堯說:“我家 1941年啟佃時,交押金 600余銀圓,到 1949年加到 1800余,完全可以不交租,我家也窮得無谷可交。家有老少 10余人,三餐瓜菜代、吃不飽,周外婆隻好跟我們一起受苦。我上世紀 90年代初期,就看過導游書,其上還引用一段台詞:1950年冬,澤連九阿公等一批鄉親去到北京,主席在中南海接見,笑著問大家:家鄉土改給我家劃了什麼成分?大家回答說貧農。主席說,不對,應是富農。這書怎麼這樣寫?我當時就懷疑。”毛澤東堂侄毛岸平說:“老張(指張繼堯——引者注)懷疑得對,我爸(指毛澤連——引者注)頭次上北京,是在 1949年 11月,同去的隻有主席表侄李柯。不是 1950年冬,也不是一批人。”毛澤東故居對面鄰居、土改時鄉貧雇農團成員湯瑞仁氣憤地說:“我 14歲(1944年)嫁來上屋場,第二年一起送楚雄參加八路軍,一年后他為國壯烈犧牲,我幾乎每天陪著傷心流淚的周外婆。她在解放前后,經常在張文峰家小孩陪伴下,到屋前池塘撈小魚蝦,熏干換大米度日。她向女兒寫信訴苦,女兒將信轉給主席,主席回信同意她於 1950年 7月帶娘去東北,路費還是由主席籌措的。那些寫書和劇本、座談的人,說主席家是富農、地主,真是白天說黑話,胡說八道!”唐玉琨、毛素娥、毛遠德等老人爭相發言:“有人說,在土改中,群眾對主席家劃成分意見紛紜,這是對韶山人民的誣蔑與侮辱!”“誰都知道,主席為革命獻出了一切,包括一個富裕家庭的全部財產。”“我們都參加過土改,熟悉土改法,主席家劃什麼成分都不合適,也無任何人提出劃任何成分。”
2013年8月,中央有關部門審定了我們的調研報告《關於土地改革時毛澤東家庭劃分成分問題的歷史考証》,並發表於《黨的文獻》2013年第 6期。一些領導同志看到我們的文章和毛澤東家庭的賬簿、毛岸青 1950年的照片、老人名單和訪談記錄后,感慨地說:“這個科研成果,徹底解決了早應解決而無人解決,誰也解決不了的難題”,“應該從上到下來個鋪天蓋地的大宣傳”,以“撥亂反正,正本清源”。
2013年9月至 2016年8月,因工作變化等原因,第二階段的調研由筆者獨立完成。2014年后,筆者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從富裕到貧窮——毛澤東家庭經濟演變和成分問題的歷史真相》《讓文物與老人對話——韶山毛澤東家庭經濟演變和成分問題的歷史真相》等 8篇專題研究和宣傳文章,對毛澤東家庭經濟情況作了詳細考証和說明。
二、關於毛澤東回韶山
2006年 12月,筆者被聘為韶山市委黨史聯絡組顧問,有機會參與《韶山市志(1991-2011)》《讓歷史告訴未來》《中國共產黨湖南省湘潭市韶山歷史》等書的編審,參與或主持調研,解決了下列歷史問題。
(一)韶山首個黨組織名稱問題
1925年 2月至 8月,毛澤東回韶山開展農民運動,6月中旬建立黨組織。1959年 6月 26日,他參觀舊居,進入當年臥室時,工作人員指著閣樓說:“這是您 1925年建立韶山黨小組的地方”。毛澤東當即糾正:“不是小組,是黨支部。”此后,韶山長期宣傳的是“韶山黨支部”。
20世紀八九十年代,湖南、湘潭編撰組織史與黨史時,將 20年代凡未建縣委的地區、由中共湘區委直接領導或派人建立的黨支部,加上了“特別”二字。2005年 6月湖南省委舉行了紀念中共韶山特別支部成立 80周年大會。筆者在編審黨史書稿過程中,亦建議將“韶山黨支部”改為“中共韶山特別支部”。2018年 6月,經中央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中國共產黨湖南省湘潭市韶山歷史》第 1冊正式出版,其中採用了“中共韶山特別支部”的表述。
(二)幾次回韶山活動的時間問題
關於 1927年農民運動考察的天數。1927年初,毛澤東回韶考察農民運動。長期以來,紀念地陳列、宣傳稱此次考察的時間為“1927年1月 5日至 9日,共 5天”。但韶山市有同志向筆者提出,這與紀念館 1973年老人座談專題材料的“1月5日至1月10日6天”有矛盾。經過認真查閱座談記錄,筆者認定我們原先確實漏掉了毛澤東到韶山毗連湘鄉的坪裡沖(已由韶山市開辟為“毛澤東考察湖南農民運動舊址群”之一對外開放)考察的那一天。
關於 1959年參觀毛震公祠的時間順序。1959年 6月 26日下午,毛澤東參觀毛震公祠,是在他到韶山水庫游泳之前,但同志們發現2013年版的《毛澤東年譜》寫的是之后。筆者打電話給中央有關部門領導同志,匯報為什麼是在之前。2023年版的《毛澤東年譜》中,對這一天的記載已修改為:“下午,到韶山水庫游泳。乘車前往水庫途中到毛震公祠祠堂”。
關於 1966年在韶山水庫游泳的時間。1966年 6月 17日至 28日,毛澤東住在滴水洞。其間,他在韶山水庫游泳的時間,社會上長期流傳 21日、22日、24日上午三種說法,2013年版的《毛澤東年譜》採用的是 24日上午一說。同志們邊爭議,邊調查。筆者找到了當年陪護毛澤東游泳的親歷者譚伯雲,他拿出當年的日記,上面清楚地寫著“21日”,“下午 3時許”,“有幸跟在主席身邊游泳”。我們認為這個文字記錄真實可靠,於是向中央有關部門報告,他們亦表贊同。2023年版的《毛澤東年譜》中,對6月 21日的記載已修改為:“下午,在韶山水庫游泳”。
三、關於紀念地建設
(一)韶山招待所建成時間問題
1949年 8月后,前往毛澤東舊居參觀的軍民和外賓日益增多,食宿問題突出。1950年底,長沙地委決定由湘潭縣委、縣政府在離舊居不到 300米處,建立韶山招待所(1963年,由湘潭縣移交給管理局,1967年改為韶山賓館)。它究竟建於何時,《韶山志》無記載,管理局志記為“1951年 12月建成”。韶山市有同志持異議,因 1951年 8月 12日該所已接待了中國人民志願軍回國代表團。為此,筆者走訪了毛澤洲、劉秀華、何文華等 7位老人。何文華回憶說:“1951年正月十六(2月 21日)舉行開工儀式,湘潭縣委、縣政府派2 人駐工地指揮。我和老倌子都參加了施工。他們對我們要求很嚴,中午一律在工地就餐。但第二天,正是老倌子進 20歲,我倆隻好請假。工程進度很快,4月基建完工,5月到 6月裝修,7月初開始營業。”這一回憶為大家認可,韶山招待所應為 1951年7月建成。
(二)陳列館建館來由問題
2003年 9月,有位老同志給筆者寄來一封信和一本省級刊物,信裡指出刊中某文“錯得沒譜”,說什麼 20世紀 60年代湖南省委研究決定建設陳列館,並“報中南局和黨中央批准”,湖南省委某位領導首次提出建館建議,並親自主持“開工儀式”“開館典禮”,因而陳列館是由他“一手扶著站立起來”。這位老同志說:“我是省建館領導小組成員,了解實情,他寫的完全違背歷史”,“你要寫文章予以糾正”。2004年春,筆者拜訪了這位老同志,聽他介紹建館經過,隨即約見上述文章作者,獲悉了他的寫作根據。於是筆者決心通過調研弄清此事,便與紀念館相關同志一起,訪問了原省文化局有關負責人、原故居輔助陳列室負責人等老人,電話和函調陳列館首任館長等﹔尤其是查閱了從省檔案館復印來的 7份有關歷史文件,無不說明陳列館的建設是廣大群眾的迫切要求,由下而上,層層上報,最后由省委研究決定﹔隻上報了中南局,時任中南局、湖南省委領導同志都認為不報中央為好,以免毛澤東下令制止,所以也沒舉行開工儀式和開館典禮,沒作任何宣傳報道。
(三)詩詞碑林定位問題
2015年,筆者在審讀韶山市起草的黨史書稿時,發現其中對韶山毛澤東詩詞碑林的表述、認識上有問題,它和碑林的“前言”“后記”及《韶山市志》一樣,沒有載明是和毛澤東銅像、毛澤東圖書館同屬一級,都是由省委上報中央,經中央批准的國家級紀念工程,而是僅為省市級項目。筆者是碑林建設的親歷者。1991年 6月,筆者和韶山市委領導同志等人,為碑林內容方案事,帶著省委介紹信到北京,向中央有關部門匯報,到中央檔案館挑選毛澤東詩詞真跡精品。在中央有關部門舉辦的專題座談會上,主持會議的領導同志強調碑林的重大意義說:“韶山毛澤東詩詞碑林全中國、全世界唯一”,其內容方案“最后必須以省委名義,上報中央審批”。筆者還拿出省委和中央幾份文件給他們看。后來,“省委上報”“中央批准”等內容改入相關送審書稿。
以上“毛澤東與韶山”若干史實問題的調研,始終在中央有關部門的關懷、指導下推進,通過充分發揮文物和親歷者的作用,加上我們嚴肅、認真、周到、縝密的調研與考証,圓滿解決了長期存疑的 10余項關鍵歷史問題。這些科研成果不僅全部載入韶山黨史,而且有的研究成果還被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中央文獻出版社2023年12月出版的《毛澤東年譜》吸收採納,並深度融入紀念地的陳列、宣傳內容之中。調研成果既讓歷史真相得以彰顯,更促進了毛澤東的革命初心與偉人精神永續傳承,為我們在新時代進一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傳承紅色基因,凝聚民族奮進力量,提供堅實的歷史支撐。
作者:高菊村,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原副局長
來源:《黨的文獻》2025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