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予以有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總體格局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聚焦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也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確定為“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隻有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錨定方向、破解難題、夯實根基,方能推動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航船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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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法治理念、法治體系、法治實踐的全方位升級,需要科學理論提供堅實支撐。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麼實行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根基。
首先,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中國國情,開辟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為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錨定了目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立足中國式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將法治提升到國家發展戰略全局的高度,是對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發展,也為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明確了目標。
其次,習近平法治思想承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賦予了中華法治文明新的時代內涵,在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融入了中國智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積極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賦予中華法治文明新的時代內涵,激發起蓬勃生機”。中華法系源遠流長,“民惟邦本”“法平如水”“明德慎罰”等理念蘊含著豐富的治理智慧。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挖掘傳統法治文化的時代價值,實現了古今法治智慧的貫通融合。例如,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重要論述,就是對“為政以德”的傳統德治文化的創新性發展。
再次,習近平法治思想具有與時俱進的鮮明特征,為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習近平法治思想誕生於時代浪潮中,不斷被現實所驗証、為經驗所豐富、因實踐而發展,反映出與時俱進的重要品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已經踏上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新征程,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促進共同富裕,都對法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這正是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前進方向。
最后,習近平法治思想構建了系統完備的法治建設理論體系,為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提供了系統性的方法論指引。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構建了涵蓋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環節,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完整理論框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這為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了系統全面和清晰明確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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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總體格局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建設,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社會公平正義保障更為堅實,法治中國建設開創新局面”。回望法治中國建設取得偉大成就的歷程,正是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才得以實現的。在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征程中,必須更加注重和充分發揮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行動指南和引領作用。
首先,不斷加強科學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通過科學立法促進良法善治。一方面,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以人民為中心的科學立法,不僅要求法律體系完備,更要求法律內容科學合理、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另一方面,科學立法要求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價值統一、規范協調,需要堅持依憲立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堅持依憲立法,堅決把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貫徹到立法中,體現到各項法律法規中”。此外,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的重要論述,對於科學立法同樣具有重大指導意義,應當在遵循憲法和民法典精神、原則、規則的基礎之上,對相關立法進行立改廢釋工作。
其次,不斷規范和完善嚴格執法標准,建設法治政府。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推進政府治理的法治化轉型。一方面,全面推進政府職能、權限、程序、責任的法定化,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另一方面,在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征程中,各級行政機關應積極主動作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
再次,不斷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讓人民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進一步規范司法權力運行,完善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穩定性、權威性。一方面,需持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司法責任制,通過司法公開等手段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另一方面,加強司法為民舉措,優化訴訟服務,降低訴訟成本,讓人民群眾能夠便捷高效地獲得司法救濟,真正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最后,不斷增強全民守法意識,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需要通過廣泛普法宣傳、培育法治信仰,讓人民群眾既成為法治的受益者,也成為法治建設的參與者。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夯實依法治國社會基礎”。2025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正式施行,這對於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應當以此為契機,持續推動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帶頭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久久為功增強全民守法意識,使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培育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
(作者:譚啟平,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副會長)
來源:《光明日報》(2026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