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確把握“十五五”時期我國經濟增長的動力特征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高質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經濟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全要素生產率穩步提升,居民消費率明顯提高,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主動力作用持續增強,經濟增長潛力得到充分釋放”,這是“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為了實現經濟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十五五”時期,我國經濟增長在供給側要更多依賴於全要素生產率的貢獻,在需求側要持續增強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主動力作用,實現供給側與需求側的良性互動。
提升全要素生產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
經濟增長的源泉主要包括要素投入的增長和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兩部分,前一部分是由要素投入驅動的增長,后一部分是由創新驅動的增長。當前,以創新驅動提升全要素生產率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度日益重要。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帶來的歷史性機遇與挑戰,加快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成為我國重要戰略選擇。“十五五”時期,通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源泉。
以技術革命性突破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技術革命性突破能夠推動前沿技術邊界向外移動,拓展生產可能性邊界,大幅提升全要素生產率。《建議》對“加強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進行戰略部署。“十五五”時期,要發揮好新型舉國體制集中攻關的優勢,統籌好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協調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聚焦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進行有組織、全鏈條的協同攻關。原始創新需要加大基礎研發投入。我國基礎研究經費佔全國研發投入的比重偏低,應進一步健全基礎研究多元投入機制,提高基礎研究投入比重。
以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是構建與新質生產力發展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的重要內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能夠進一步激勵科學家和企業家從事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創新和應用的速度。建立健全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的協同機制,能夠暢通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人才交流渠道,支持科技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等組建創新聯合體,強化企業主導的產學研融通創新。健全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開放共享安全的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能夠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加快推動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積極發展股權、債券等直接融資,穩步發展期貨、衍生品和資產証券化,深化金融體制改革,能夠引導多業態金融資源精准賦能科技創新。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和投資,健全人力資本投資累積友好型的發展機制,能夠實現從數量型的人口紅利向質量型的人才紅利轉型。
以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是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催生因素。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基本路徑。通過高質量科技供給、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依托我國產業基礎優勢和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加快推動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應用,統籌推進優化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超前布局未來產業,推動產業深度轉型升級,促使技術水平高的企業和產業提升佔比,實現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產率。
增強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主動力作用
有效需求不足尤其是國內需求不足是當前經濟運行面臨的困難和挑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快補上內需特別是消費短板,使內需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十五五”時期,在堅持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同時,必須持續增強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主動力作用。
大力提振消費,夯實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作用。消費既是增長的動力也是增長的目的,居民消費需求的滿足程度直接影響居民的生活水平。《建議》將“居民消費率明顯提高”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充分表明我國經濟增長更多轉向惠民生和促消費,以消費升級引領產業升級。“十五五”時期,大力提振消費是擴大內需的主要動力,必須從提升消費能力、增強消費意願和改善消費條件等方面系統性建構提振消費的長效機制。其一,提高居民收入。“十五五”時期需要加快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落實“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通過構建就業友好型的發展方式、健全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機制、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提升勞動力素質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進工資性收入合理增長。通過穩定股市樓市、完善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豐富適合個人投資者投資的金融產品、健全農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和盤活農房利用方式等,拓展財產性收入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通過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質量、健全清欠長效機制等,增加居民經營性收入。通過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和消費補貼政策,加大對服務消費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加居民轉移性收入。其二,提高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我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高,“十五五”時期,需要通過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解決不敢消費的問題,通過創新消費場景和改善消費條件解決不便消費的問題,通過高品質的供給解決不想消費的問題。“十四五”時期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速持續快於城鎮。“十五五”時期,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能夠擴大整體消費支出,提升人均消費支出佔比。其三,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完善國家標准,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進一步健全經營者守法、行業自律、消費者參與、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共同治理體系,提高消費便利度、舒適度和滿意度。
擴大有效投資,發揮好投資對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作用。投資不僅是內需的重要組成部分,還能夠形成推動經濟增長和結構轉型的關鍵生產力。有效投資是指有收益和有效率的高質量投資。“十五五”時期,擴大有效投資需要保持投資規模的合理增長,著力提高投資收益和投資效率。其一,固定資本形成額要保持合理的增長速度。“十五五”時期,盡管要素投入的驅動力減弱,我國經濟增長仍需保持一定的投資增長速度,固定資本形成額總量擴張和質量提升對我國經濟增長和轉型升級依舊十分關鍵。固定資產投資結構需要進一步優化。加快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促進房地產投資降幅速度持續收窄,使房地產投資佔比保持在合理區間。通過構建以先進制造業為骨干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建立和完善制造業合理比重投入機制,促進制造業投資合理增長。通過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適度超前建設新型基礎設施、推進傳統基礎設施更新和數智化改造、完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和加快建設新型能源基礎設施等,使基礎設施投資保持合理增長。其二,著力提高投資收益。缺乏投資效益,提振消費難以維系,同樣,缺乏消費增長,提高投資效益也難以實現,消費是過去的投資,投資是未來的消費。“十五五”時期,需要著力提高投資收益,促進消費與投資的良性互動。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快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實現優質優價,提升高質量投資的回報率。引導資本投向滿足居民消費需求升級和人力資本提升等領域,推動投資於物與投資於人緊密結合,形成消費需求引領固定資產投資,增強供需適配性,實現有效益的投資。通過健全政府投資全過程管理和政府投資的效益評價機制,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核評價體系,提高政府公共投資效益和國有資本投資效益。其三,穩步提高投資效率。提高投資效率就是要提高資本產出率,促使新增每單位GDP所需的資本額減少。通過先進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集群發展,實現規模效應和知識溢出效應,提高投資效率。通過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實施“人工智能+”行動,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提高投資效率。
實現供給側與需求側的良性互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供給和需求是市場經濟內在關系的兩個基本方面,是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証關系,二者你離不開我、我離不開你,相互依存、互為條件。沒有需求,供給就無從實現,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給﹔沒有供給,需求就無法滿足,新的供給可以創造新的需求”,“縱觀世界經濟發展史,經濟政策是以供給側為重點還是以需求側為重點,要依據一國宏觀經濟形勢作出抉擇。放棄需求側談供給側或放棄供給側談需求側都是片面的,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一去一存的替代關系,而是要相互配合、協調推進”。“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要從供給側通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來提升全要素生產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從需求側通過大力提振消費和擴大有效投資來增強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主動力作用,實現供給側與需求側的良性互動。
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是增強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主動力作用的必然要求。提振消費需要提高居民消費率,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居民儲蓄率。投資是由儲蓄轉化而來的,儲蓄率長期下降會導致資本形成額增長率下降,這需要提高投資效率以生產更多商品和服務來滿足持續增長的消費需求。隨著人口結構變化,勞動人口增長率下降,這需要提高人力資本的投資效率,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因此,無論是投資於物還是投資於人都需要提高投資效率,進而必然要求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由於傳統資本和勞動等要素增長率下降,經濟增長必須從要素投入驅動轉向創新驅動,更多依靠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因此,隻有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才能夠提高投資效率,才能為消費的可持續增長提供支撐。需求側增長動力的變遷需要供給側增長動力變化與之相適應。同樣,增強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主動力作用為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提供重要支撐。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意味著同樣的要素投入會產出更多產品。無論是消費品還是投資品,產品需求應該更多依賴國內大市場,這樣才能更好發揮擴大內需作為經濟增長穩定錨的作用。提振消費和擴大有效投資能夠擴大有效需求,提升產能利用率,充分釋放提升全要素生產率帶來的經濟增長潛能。“十五五”時期,應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暢通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等環節的堵點,著力促進消費和投資、供給和需求的良性互動。
(作者:黃凱南,系山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共山東省委黨校〔山東行政學院〕副校〔院〕長)
(來源:《光明日報》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