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有機統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作者:王浦劬 孫一平    發布時間:2026-03-0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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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對馬克思主義人民立場的當代詮釋,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價值根基。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黨的基本路線的要求,抓住了經濟建設這個“牛鼻子”。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其他工作就可以更好展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以人民為中心是我們的根本執政理念”“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興國之要”。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建議》在闡釋“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時提出:“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在社會矛盾發展運動中形成客觀規律與主觀目標、社會主體與歷史規定的有機統一,彰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高度一致性,共同服務於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宏偉藍圖。

基於社會基本矛盾理解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是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民是歷史主體、實踐主體和價值主體的哲學內涵的政治表達。

唯物史觀認為,人的實踐活動推動社會基本矛盾發展,人的實踐能力解決社會基本矛盾問題,人的實踐目的影響社會基本矛盾軌跡,而社會基本矛盾運動的根本指向在於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在物質生產、精神創造和社會活動中,社會基本矛盾運動通常是以作為實踐主體的人的能動性、社會性、歷史性體現出來的。社會基本矛盾運動規律的客觀規定性與人的主體性、實踐性和能動性有機統一,推動了社會發展,創造了人類文明。在社會主義社會,社會基本矛盾的主客觀有機統一性,典型地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人民作為社會歷史主體的內在規定性,為以人民為中心提供了經濟社會基礎。人民作為社會歷史主體,是社會歷史自身發展的固有屬性,社會歷史從根本上說是人民群眾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歷史。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運動,是人類歷史活動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動因。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今天,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的經濟主體成分,多種所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然存在的經濟成分。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這些經濟成分具有人民屬性。因此,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為人民成為社會主體奠定了經濟基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必須堅持尊重社會發展規律和尊重人民歷史主體地位的一致性”。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性通過人民的主體性實踐得以實現,而人民的主體活動也通過遵循社會發展客觀規律得以展開。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關系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基礎載體,它使得社會主義的社會基本矛盾現實地體現為人民作為社會主體的社會形態,從而為社會發展的根本方向和政治宗旨奠定了前提和基礎,決定了人民作為社會歷史發展主體的地位。

人民作為社會發展根本動力的內在邏輯,為以人民為中心確立了實踐主體地位。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的運動,是推動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過程中,社會基本矛盾形成的歷史發展根本動力,是通過人的主體實踐來體現和實現的。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波瀾壯闊的中華民族發展史是中國人民書寫的!博大精深的中華文明是中國人民創造的!歷久彌新的中華民族精神是中國人民培育的!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是中國人民奮斗出來的!”在社會主義社會,社會基本矛盾的根本動力作用,是通過人民主體的實踐來體現的。人民是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人民群眾的勞動實踐為物質生產發展創造前提條件。同時,人民的社會實踐活動也為精神財富的創造提供生產勞動和生活基礎。因此,人民群眾是社會變革的偉大推動力量和最終決定力量。生產力發展要求的生產關系調整、經濟基礎變革要求的上層建筑變化乃至更替,都是通過人民這一歷史主體來體現和實現的。人民群眾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推動生產力發展並改變社會關系,由此深刻體現出社會基本矛盾在歷史發展中的運動規律。

人民作為發展目的的價值特質,為以人民為中心確定了價值基礎。社會基本矛盾在不斷推動生產力發展、社會關系變革的過程中,為人的全面發展創造社會條件。在社會主義社會,人民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主體,而且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價值主體。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於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矛盾運動的全過程,實現了客觀的社會基本矛盾運動與人民主體和自主性在新時代偉大實踐中的有機結合,達成了社會發展的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有機統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我們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把握社會基本矛盾運動客觀規律,通過推動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更好相適應,不斷實現人民利益,引領社會主義事業不斷向前發展,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新時代以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鞏固了人民的主體地位,體現了社會基本矛盾的本質規定,凸顯了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運動的主體實踐特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等重要理念的系統闡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等重大戰略部署的實施﹔“最多跑一次”“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地方改革的成功實踐,這些從理念引領、戰略部署到實踐落地的全方位探索與系統性推進,讓人民主體地位在社會主義經濟關系、政治關系、社會關系中得到更充分、更全面的彰顯,不僅鞏固了人民作為歷史主體的中心地位,更讓人民的主體意識、主體能力、主體價值在新時代的偉大征程中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成為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的最深厚力量源泉。

基於社會主要矛盾理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

社會主要矛盾是在社會發展特定階段起支配性、決定性作用的矛盾,本質上是社會基本矛盾在社會發展不同歷史時期的具體呈現。社會主要矛盾是確定黨和國家在特定歷史階段的中心任務的依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和人民事業能不能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取決於我們能否准確認識和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確定中心任務。”社會基本矛盾在發展的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社會條件下,其表現形式、解決方法有所不同,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社會主要矛盾,決定了不同歷史階段社會發展的中心任務。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解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的核心內容、重要保障與關鍵路徑。馬克思主義認為,物質資料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生產力是社會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改造世界的首要對象是自然世界,而物質資料生產正是人類與自然發生聯系、改變自然形態的最直接實踐。在諸多人類實踐中,經濟建設是物質資料生產的核心載體和主要路徑。對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我國來說,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無疑是夯實國家發展根基、滿足人民物質文化需求的根本支撐。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復雜嚴峻的國內外形勢下,我國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從2012年約52萬億元攀升至2025年超過140萬億元,經濟增速在主要經濟體中名列前茅,連續多年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保持在30%左右,是世界經濟發展最穩定、最可靠的動力源。我國產業結構持續升級,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步伐加快,工業領域加速從要素驅動、投資規模驅動發展為主向以創新驅動發展為主轉變,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2025年我國規模以上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佔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提升至17.1%。我國不僅是全球唯一擁有聯合國產業分類中全部工業門類的國家,更成為全球制造業的“火車頭”。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載人航天、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等領域取得重大成果﹔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新三樣”跨越發展引領全球……這些成就充分証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新時代彰顯出更強大的實踐偉力。

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要求經濟建設更好發揮基礎作用、中心作用,為各領域建設提供堅實的物質支撐和動力牽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也突出強調了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這就是說,要把握住我國現階段社會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重點是發展。”這一重要論述為我們把握新時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展要求提供了科學指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引領發展全局,既能夠推動基礎設施完善、產業升級等硬實力提升,也能夠帶動公共服務優化、治理效能增強等軟實力發展。如我國通過政策引導、市場調節等多種方式,讓金融資本、民營資本等流向民生關鍵領域,在扶持小微經營主體、助力鄉村全面振興、保障重點群體需求、推動民生事業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黨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精准把握作出的戰略抉擇。經濟建設在滿足人民物質需求、催生更高層次社會需求、牽動各領域協同發展等方面都發揮著根本性作用。這首先是由社會主義社會主要矛盾決定的,也是由經濟建設在國家發展中的基礎性地位決定的。中國的社會發展實踐充分証明:牢牢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就能掌握和推動現代化全局﹔脫離這個中心,整個現代化事業都會受到損害。

遵循社會矛盾運動規律,深刻把握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有機統一

以人民為中心來源於社會基本矛盾運動規律,是貫穿社會主義建設全過程的價值內核,也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價值歸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性質、目的和方向的根本定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聚焦於社會主要矛盾的歷史階段性訴求。社會主要矛盾在不同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決定了經濟建設作為破解矛盾的基本途徑,具有鮮明的實踐屬性和階段性特點。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有機聯系表明,黨的中心任務和中心工作既遵循了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又回應了不同階段的發展訴求,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社會矛盾運動規律的准確把握和創造性運用。兩者之間的辯証關系主要體現如下:

兩者之間具有“主體—客體”相適應的有機統一關系。以人民為中心彰顯經濟建設的實踐主體,以人民為中心的主體導向確保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始終指向人民至上的價值旨歸。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以人民為中心的客觀支撐,其高質量發展是確保主體全面發展的物質前提,使主體需求能落地、能實現。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就要求將人的發展作為物的發展的根本尺度,既防止“人困於物”的匱乏,也要警惕“人役於物”的異化。遵循以人民為中心,就要在物的生產、提質與分配過程中精准回應人的需求、尊重人的價值、保障人的權益,確保物的發展始終服務於人,實現“人得其所、物盡其用”的良性循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路線方針和客觀內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動我國社會生產力不斷向前發展,推動實現物的不斷豐富和人的全面發展的統一。”通過經濟建設的實踐成果,豐富以人民為中心的內涵,不斷使以人民為中心的宗旨理念轉化為民眾可感知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比如,2025年底,隨著陝西西安至延安高鐵開通,我國高鐵營業裡程突破5萬公裡,是全球最大、最先進的高鐵網,營業裡程超過全球其他國家總和的兩倍。其意義不僅在於技術的迭代突破、營業裡程的規模等指標領先世界,更在於飛速發展的高鐵大幅縮短中西部與東部地區的通行時間,讓各類要素跨區域流動更順暢,推動地區間形成產業協作的新的發展格局﹔以優質服務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讓商務、旅游、探親出行更便利,直接提升了數億人的生活品質和效率。這正是以人民為中心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生動實踐。

兩者之間具有“動力—保障”相互支撐的有機統一聯系。以人民為中心是驅動發展的核心引擎。人民需求是最持久、最可靠的發展動力。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從滿足溫飽到期待高品質生活,不斷催生新的消費需求和市場空間,為經濟建設提供持續的需求動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內需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動力,也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使內需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深刻揭示了人民需求作為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核心邏輯。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蘊含在億萬群眾的生產生活需求之中。企業對營商環境優化的期待、農民對增產增收的渴望、群眾對民生配套完善的期盼,這些真實訴求正是經濟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為人民幸福提供經濟保障。它通過經濟發展筑牢經濟根基,為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目標提供不可缺少的物質前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無論是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的完善,還是生態環境的改善、社會治理的優化,都需要經濟發展提供財力、技術和資源支撐。脫離經濟建設的保障,以人民為中心就會失去現實基礎。經濟發展帶來的資源要素優化配置,也能讓人力、物力、技術等資源更高效地向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社會治理領域傾斜,破解發展中的資源瓶頸問題。因此,以人民為中心不斷為經濟建設注入價值動能、發展動能,推動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推動經濟模式轉換和產業結構升級過程中,為人民的美好生活構筑物質基礎與發展平台﹔人民需求在新平台上又呈現新的內容,為經濟建設賦予了新動力。兩者在“動力—保障”的辯証互動中,彼此賦能、相互促進,持續推動經濟社會的整體進步。

兩者之間具有“目的—手段”相輔相成的有機統一聯系。以人民為中心明確“實現什麼樣的發展”的核心目標,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則回答“如何發展”的關鍵路徑問題。一方面,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讓廣大勞動者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根本上是為了更好地實現全體人民的福祉,最終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這正是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目標追求上的高度統一與深度契合。這種統一與契合具象化為億萬民眾可感可知的生活變遷。比如,2012年至2025年期間,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6510元增加到43377元,2025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34降至2.31,城鄉居民收入相對差距持續縮小,充分體現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另一方面,經濟建設通過破解發展矛盾、賦能民生改善,為以人民為中心提供堅實的實踐支撐。比如,經濟總量的擴大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伴隨我國經濟總量的持續增長,“十四五”以來,每年城鎮新增就業穩定在1200萬人以上,在14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實現了比較充分的就業﹔區域協調發展、城鄉融合發展縮小了地區差距,中西部地區經濟增速快於東部,農村居民收入增速連續多年快於城鎮居民,“東數西算”“西電東送”等工程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保障人民平等享有發展機會﹔等等。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既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目標取向,又是實現人自身發展的實踐路徑。因此,以人民為中心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價值本位,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以人民為中心的路徑要求。

兩者之間具有“原則—路線”相貫通的有機統一聯系。在現代化進程中,有什麼樣的原則,就會有相應的路線。西方現代化中資本主導、個人主義、強權邏輯的原則帶來殖民擴張、霸權壟斷與掠奪的特征。中國式現代化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作為興國之要,創造了后發國家實現現代化的嶄新路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現代化道路最終能否走得通、行得穩,關鍵要看是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方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要求用人民主體地位和人民的全面發展統攝資本邏輯,同時積極發揮資本作為重要生產要素的生產力屬性,通過市場化改革激活資本活力,助力技術創新、產業升級與就業擴容,探索出一條利用資本服務於人民的現代化之路。比如,全國工商聯發布的《中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25)》顯示,截至2024年底,全國共有23.51萬家民營企業參與“萬企興萬村”行動,產業投資額達1.23萬億元,惠及16.19萬個鄉村,民營企業成為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要求以內生性發展推進本國現代化,摒棄西方殖民掠奪式的現代化老路,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中國式現代化以國內超大規模市場為戰略支點,通過內部產業升級與消費擴容驅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通過平等互惠的國際貿易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與產能合作,助力有關國家和地區實現產業升級和經濟振興。由此可見,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中國式現代化價值與規律相統一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國成功走出現代化新道路的重要法寶,為后發國家實現現代化提供了可借鑒的實踐范式。

立足中國式現代化的關鍵時期,實現好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有機統一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這充分體現了我國在世界動蕩加劇、國際經濟貿易秩序遭遇嚴峻挑戰、大國博弈更加復雜激烈的世情下,集中精力做強國內經濟的堅定決心﹔進一步明確了實現質的有效提升與量的合理增長相統一,把“蛋糕”做大做好的經濟發展導向﹔是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確保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取得決定性進展的戰略考量。在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時期,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被賦予更具時代性、創新性的內涵,使兩者的有機統一更加緊密、更富現實意義,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堅持人民至上與堅持高質量發展的有機統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作為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一點,我們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部署經濟工作、制定經濟政策、推動經濟發展都要牢牢堅持這個根本立場。”堅持人民至上與堅持高質量發展是“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其中,堅持人民至上是底色,推動高質量發展是主題。必須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十五五”時期發展全過程、各領域、各環節。同時,“十五五”時期繼續將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為主題,並以發展新質生產力為重要抓手,力求在科技創新、新動能培育、經濟結構優化上,取得實質性突破。

改善民生與發展經濟的有機統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相輔相成,必須協調並進。要把改善民生作為促進社會發展的重點,在發展經濟的同時穩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經濟發展是改善民生的前提,而持續改善民生又能拉動內需,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為發展拓展空間。“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就是要聚力實體經濟與新質生產力,穩就業、增收入,夯實民生物質基礎﹔同時擴大優質民生供給,提振消費、優化公共服務,釋放有效需求牽引供給升級,實現發展與民生互促共進。

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的有機統一。“十五五”時期,既要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壯大實體經濟,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又要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加快全面綠色轉型,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這一系列部署指向構建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協同並進、物質富足與精神富有相得益彰的高質量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注入持久動力,推動民族復興偉業穩步推進。

在“十五五”這一關鍵時期,實現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有機統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力。圍繞經濟發展和人民需求兩大關鍵導向,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通過加快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統一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等,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強化政策實施效果評價,健全預期管理機制,優化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穩定市場信心、凝聚發展共識。同時,堅持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和推進改革、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優化和創新體制機制。更加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以人民的高品質生活和全面發展為根本價值尺度,以全體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制度評估標准,讓制度建設真正扎根人民需求、聚焦群眾急難愁盼,成為回應民生期待、破解民生痛點、保障民生福祉的堅實保障。

以高水平科技創新搭建經濟與民生新橋梁。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經濟提質與民生改善都離不開科技的力量。科技創新是連接經濟增長與民生改善的關鍵紐帶。科技創新通過突破核心技術、催生新興產業,推動經濟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提升轉型,進而帶動產業升級、提升經濟發展質效。同時,科技創新通過技術落地讓民生服務更便捷、更普惠、更優質。比如,遠程醫療、AI輔助診斷技術打破地域限制,讓偏遠地區群眾共享優質醫療資源﹔智慧教育平台、個性化學習系統推動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等等。科技創新帶來的民生改善能夠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為經濟發展注入內生動力﹔民生領域的需求升級也能推動科技創新迭代,形成經濟賦能民生、民生反哺經濟的良性循環。

以高品質生活標定高質量發展新方向。新時代的高品質生活,核心是從“有沒有”向“好不好”全面升級,目的是讓高質量發展始終圍繞人民的高品質生活需求調整方向、配置資源、優化路徑。具體可從4個維度推進。一是以民生需求指引產業發展方向,如圍繞健康需求,推動生物醫藥、智慧醫療等產業發展﹔對接宜居需求,推動綠色建筑、智能家居等產業發展。二是以公共服務均等化校准資源配置方向,如聚焦農業農村現代化,逐步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三是以共同富裕目標引領分配改革方向,如拓寬居民財產性收入渠道,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四是以綠色低碳轉型明確發展模式方向,如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讓人民群眾在綠水青山中享受高品質生活。

以高效能治理實現高質量發展新突破。2025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考察時指出:“以高質量發展和高效能治理奮力譜寫中原大地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高效能治理主要是通過系統優化治理體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以更集約的治理資源投入,同步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與民生福祉改善的最大化治理成效。這要求在“十五五”時期加強創新驅動治理,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構建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格局,筑牢新質生產力發展根基。加強要素配置治理,通過促進各類要素資源高效配置,讓經營主體更高效地參與經濟活動,為公平分配積累物質基礎。加強協同聯動治理,通過完善議事協商機制、優化資源整合機制、健全聯動處置機制,推動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組織間的高效聯動,激發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與參與活力,引導各方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夯實社會治理群眾基礎。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

來源:《 人民日報 》( 2026年03月04日 17 版)